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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司法局局长叶平遭恶报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据湖北咸宁市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消息,咸宁市司法局局长叶平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据公开简历信息显示,叶平,男,一九六三年四月生,二零零三年二月任通山县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二零零八年一月任咸宁市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和党委书记;二零一三年二月任咸宁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后兼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

叶平任职期间非常卖力迫害法轮功,其迫害佛法修炼人的罪恶将带来更严重的报应。据查,叶平从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开始,就一直非常卖力的诽谤、诬蔑、迫害法轮功。尤其是二零一三年八月在咸宁市戒毒所内组建并挂牌的所谓“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他更是不遗余力参与迫害法轮功。

叶平在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任通山县县委副书记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尤其是在二零零五年,在叶平等人的大力扶持下,帮助方昌喜组建了“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邪教),诬蔑、诽谤法轮功及创始人,毒害了无数的世人。通山县的很多法轮功学员也都被他们迫害过。

叶平在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期间,作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兼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非常支持咸宁市六一零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在自己负责的“咸宁市强制戒毒所”内组建所谓的“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三年十月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在这个洗脑班被迫害过,他们是:吴宗伦(男,咸安区)、黎冬元(女,赤壁)、胡东员(男,通城县)、李学忠(男,温泉区)、黄秋珍(女,温泉区)、吴汉香(女,赤壁市)。二零一五年至少有五名法轮功学员在这个洗脑班被迫害过,他们是:刘文忠(男,赤壁市)、鲁友部(男,通山县)、骆名枝(女,嘉鱼县)、孔盛词(女,嘉鱼县)、邱姓法轮功学员(女,嘉鱼县)。

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今,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雷胜利、郑自祥、方四凤、陶席珍、徐长虹、何国熬、陈金秀、王邦基、黄君良、汪国清、汪云霞、王会元、张为卿、吴志敏等被非法判刑,司法局不准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否则吊销律师执业证;尤其是徐长虹依法聘请正义律师唐天昊后,却被无故辞退,实质是不准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咸宁市社区宣传栏中出现诽谤诬陷法轮功的内容,还用玻璃镶嵌着,不易毁掉,如:温泉办事处宣传栏、白茶社区宣传栏、电力局宣传栏、希望桥社区宣传栏,等等。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区出现《宣传手册》,在民间散发,诽谤法轮功;咸宁市有线电视台播放诬陷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咸宁日报》刊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欺骗世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开始,咸宁市社区、镇、村都被安排了安装无数的有线高音喇叭,都是在交通要道口、人多的地方安装,每天定时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节目,毒害众多民众。据查,这是咸宁市六一零的统一部署,是由咸宁市司法局、咸宁市广电局、市法制办和街道办事处合伙干的。

以上只是叶平迫害法轮功的一部份。叶平被中共利用迫害法轮功,如今他的落马被查,就是中共觉的叶平已经没有利用价值时就被抛弃了。叶平是实施迫害的害人者,同时他也是受害者。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看人的所作所为,并详细的记载在账本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邪恶可能逞凶一时,但终究不能长久。纵观历史,凡是参与迫害佛法修炼人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如今,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及江泽民残余已在土崩瓦解,迫害正信的恶徒已到了穷途末路,更重的恶报还在后头。真诚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立即停止迫害,不要再助纣为虐,赶紧忏悔,并用实际行动救赎,给自己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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