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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庆云又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诬判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庆云县法轮功学员杜晓静、王月霞分别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月被无棣县公安、庆云公安联合绑架,非法关押于山东德州看守所。近日,两人均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入监狱。

九月十日,五名庆云法轮功学员被夏津县法院非法判决,赵俊香被非法判刑八年,杜全村四年,王淑娟三年,于炳兰两年,张连云两年。杜晓静是被非法判刑四年的杜全村的女儿。

杜晓静在无棣县一餐馆打工,二零一九年九月底给到饭馆吃饭顾客讲真相,被顾客恶告,无棣县公安局警察将杜晓静绑架,直接非法关押到德州看守所。

王月霞,女,55岁,无棣县信阳镇大庄村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被庆云县徐园子乡派出所一伙人宊然闯入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庆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纠集几十个警察,绑架了正在学习法轮大法著作《转法轮》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根据长期电话监听和监控,警察又绑架十余人,共计46人,其中大多数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经过一段时间的非法审讯,大部份学员陆续被放回家,法轮功学员段桂霞、于炳兰、张连云所外执行,赵俊香、王淑娟被非法关押到德州看守所,杜全村被非法关押到庆云县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夏津法院派人在庆云法院非法庭审六名庆云法轮功学员赵俊香、王淑娟、杜全村、段桂霞、于炳兰、张连云,且每个学员旁听家属仅限两人,两位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九月十日,夏津县法院开出非法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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