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钟,原桦南县农村信用社退休会计杨淑玉,再次在家遭国保警察绑架,被劫持到佳木斯拘留所,因血压过高,佳木斯拘留所拒收,回家。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疫情封城期间,60岁的杨淑玉与52岁的法轮功学员常秀华,分别遭桦南县公安局国保李晓林、派出所等警察绑架,在桦南县公安局遭非法审讯,次日准备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
因当时疫情期间,医院做核酸检测不便(需隔离14天),国保人员无奈,不得又将她们拉回来,并告知常秀华在家监视居住六个月,而且在家中安装了监控器,在李晓林的手机中随时监控,不许她离开小区半步。杨淑玉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在家监视居住,家人被迫交3000元保金。
常秀华被监视居住半年到期,八月二十日左右,国保警察李晓林又告知常秀华,从即日起“取保候审”一年,并限制在县内流动不得外出,并迫使交5000元保证金。
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钟,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晓林、副队长张弛,没有任何执法证件,又敲门闯入杨淑玉家,强迫杨淑玉到公安局再次“审理”疫情期间杨被行政拘留、居家监视的所谓案件。
在公安局,警察再次诱导杨淑玉,让她再次确定真相资料来源是与常秀华有关。杨淑玉没确定,而且全部否认上次的口供笔录。他们气急败坏,将杨淑玉带到地下室,戴上手铐、脚镣绑在铁椅子上,公安局副局长闫继业,软硬兼施、诱导,国保警察甚至轮番训斥、谩骂、羞辱。杨淑玉对他们无怨无悔,就是一概否认强加给她的所谓罪证,对他们的非法审讯一概拒答。直到晚上,他们的恶行才收场。
次日早六点半左右,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晓林、副队长张弛将杨淑玉再次劫持送往佳木斯拘留所,他们将杨淑玉劫持医院做核酸检测,而后量血压高达170,拘留所拒收。警察不达到迫害的目的不罢休,又将杨淑玉拉到佳木斯中医院,强迫吃降压药,再次送往拘留所,量血压还是超高。拘留所再次拒收。
国保大队长李晓林、副队长张弛被中共邪灵灌输了的邪变心理,折腾了整整一天,费尽心机要把一个修真善忍的好人关进牢里,最后没有得逞,只得收场返回本县。李晓林通知家人将杨淑玉接回家。
直接参与迫害责任人
桦南县公安局
副局长:闫继业 13144542225(新上任曾在佳木斯网安支队 40岁左右 主管迫害法轮功 )
国保大队:
队长:李晓林 15636483868
副队长:张弛 13163514499(新上任30岁左右 家住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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