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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桦南县善良医生刘广有被构陷到法院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桦南县六十多岁的医生刘广有邮寄劝善信,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目前被构陷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法轮功学员刘广有,单纯、善良,处于对公检法人员的信任,实名给本县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张立臣(政法委书记)、车旭冉(法院)、李晓林(国保大队长)等多人邮寄劝善信,遭到他们的恶意举报。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警察非法闯入刘广有家诊所,惯性地将法轮功书籍掠走,并将刘广有绑架关押、非法刑拘。后移交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刘广有被关押在桦南县看守所至今已一年零一个月了。

父亲长期被关押无音讯,刘广有的女儿抽出工作有余时间,数次从桦南县奔波七十多公里路途的佳木斯市有关部门打听父亲的消息,近日得知,刘广有女儿到法院了解,得知办案人是宋涛,给宋涛打电话咨询父亲刘广有的信息,宋涛搪塞说让等着。过一会儿,宋涛从大厅的门走,好心人看到告诉刘广有女儿说:那个就是宋涛。女儿追上前问,宋涛才告知:构陷刘广有的所谓“案件”已在法院。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中国的法治建设出现了大倒退,依法治国不仅成为口号,甚至成了玩笑,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天灾人祸、道德沦丧如此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

主要责任人:

1、李利锋,女,1968年11月20日出生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电话:1384616928133 18697098055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家庭住址:前进区春光社区21组9号
婚姻状况:离婚

2、宋涛,男,(此案主审法官)
出生年月:1969年2月28日出生,蒙古族,
电话:04548709816 13512645666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
家庭住址:向阳区光复路安民公共服务中心立新社区合作新村11号五单元302
宋涛的妻子:武颜,工作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18903687999
长女:宋文茜

其他相关责任人: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
地址:佳木斯向阳区法院。胜利西路1号
邮编:154007 区号:0454
周哲 04548709801 13504546655 (院长)
王晓方 04548709802 13846199996 副院长
杨清江 04548709803 13945499990 副院长
岳强 04548709805 13504546666 副院长
张海燕 04548709806 13845477975 副院长
赵玉斌 04548709807 1329876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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