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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熊美英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图)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中心卫生院退休护士熊美英,女,现年七十二岁,坚持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法轮功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她两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共被勒索现金九千元,丈夫在迫害中含冤离世。二零一六年九月,熊美英再次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省女子监狱遭受了各种摧残。


熊美英

一、有幸修大法夫妻受益 遭迫害丈夫含冤离世

熊美英是七十年代的下放知青,在农村十五年吃尽人间的辛酸苦辣。她生育了二男四女,孩子多,只能靠她夫妻两人挣的工分养家糊口,生活非常困难,身体非常虚弱,特别是她患了一种眩晕症,经常在地里干活时就会突然直挺挺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使人根本无法预料与防备。

一九九八年,熊美英和丈夫刘品绅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丈夫奇迹般的戒掉了困惑他半辈子、多次想戒而又难以戒掉的烟酒。熊美英的身体在短时间内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路一身轻,眩晕症不翼而飞。她从此再没上过医院,吃过一片药,为国家节省了大笔的医疗费。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后,江泽民亲自下达“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等群体灭绝性的迫害指令。熊美英为坚持信仰遭受了严重的迫害:两次被非法抓捕、四次被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共被勒索现金九千元。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到强制洗脑迫害,每天被逼完成长时间的奴工劳动。从劳教所释放回家时,她满头的黑发变成了白发,精神上受到了打击和摧残。

古稀之年的丈夫被关押在新建县看守所迫害了二十多天,因身心受创,回家后不久即含冤离世。

二、讲真相被枉判 遭迫害身心受损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熊美英在新建区一菜市场外面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巡逻警察绑架。当时熊美英强烈抗议非法暴力抓捕,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后来,熊美英被新建区国保大队劫持关押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在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后,熊美英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在女子监狱,熊美英被关押在二大队,该大队有黄姓教导员和刘慧指导员专职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

1、被逼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光碟,遭强制暴力洗脑。刚进入女子监狱,熊美英每天被逼长时间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光碟。当放映“天安门自焚”伪案时,熊美英指出法轮功是能祛病健身,教人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其中的烧伤等都是假的、伪造的。负责监控熊美英的包夹犯人立即狠命击打她的手臂并呵斥:“站好!不许说!”

2、被长时间罚站。白天在车间罚站,晚上在监号外的窗户边面壁罚站。一般都要罚站到深夜十二点钟、甚至凌晨两、三点钟。熊美英被连续罚站了两个多月,不仅双脚肿痛、无法站立,且当时正值炎热盛夏,晚上蚊虫叮咬、奇痒难受,令熊美英痛苦不已。

3、被强制长时间奴工劳动。熊美英是七旬的古稀老人,奴工劳动有时要到晚上九点才能收工,每月只有两天休息。高强度、长时间的奴工劳动使熊美英长时间缺乏睡眠,眼睛疼痛、头发昏。

4、被强制背监规。江西省女子监狱的监规多达数百条,对于拒绝背诵或因年龄大记忆力差、背不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就要辱骂、殴打。在那里,狱警教唆包夹犯人将法轮功学员视作“敌人”,挑唆与法轮功学员的关系是“你死我活的敌我矛盾。”

5、被生活上虐待。熊美英所在的监号有十二个人,只有她一人是法轮功学员,无论何时何地她都被严令禁止与其它监号的法轮功学员接触。在刚被关押到女子监狱的第一个月,为逼迫熊美华转化,吃饭时不给菜吃、只能吃白饭。长时间不许洗澡,后来也只能在深夜被罚完站后才能洗澡,不仅只能洗冷水、而且时间只有非常急促的五分钟。只能在规定时间大小便,如遇腹泻只能拉在身上。每个星期都被翻抄监号(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熊美英的衣物等私人物品每次都被翻的一片狼藉。

三、女子监狱施酷刑 法轮功学员遭摧残

在女子监狱三年半被关押的时间里,熊美英不仅自身遭受了迫害,还见证了其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酷刑摧残。

与她在同一大队、同一奴工劳动车间的九江市的法轮功学员黄引娣,由于被长期长时间罚站,导致双腿严重肿胀,蹲厕所时无法下蹲、蹲下去了又无法起身,自己无法擦大便。后来黄引娣全身瘫痪,屎尿拉在身上,全身散发臭味,生命都处于垂危之中。

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陈小娟,被吊挂飞机铐迫害,绝食抵制迫害又遭强制野蛮灌食,牙齿都被撬掉。


酷刑演示:吊铐

都昌县的法轮功学员殷仙萍,因撕毁墙上张贴的污蔑法轮功的标语,遭包夹犯人猛扇耳光,脸颊被打红肿、嘴唇被打歪斜。

此外,还有法轮功学员田先桂(音)、袁国香、刘桃英、刘红梅、周红梅、张小红、陈玉莲及陶根秀等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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