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市新津区78岁的法轮功学员彭淑华老太太,因向世人讲真相遭构陷,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上午被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第四次非法开庭,遭非法判刑两年。
彭淑华女士是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人,以前身患多种疾病:神经官能症、失眠多梦、脑血管硬化、贫血、眩晕、肾盂肾炎、风湿关节炎、胃下垂九公分等,因视力模糊,眼睛不能看电视、不能看书,肩周炎导致右手抬不起来,到各大医院治疗,效果都不好,非常痛苦,不知道如何活下去。一九九七年,彭淑华修炼法轮大法后,用“真、善、忍”作为行为准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遇事先考虑他人,一身病痛奇迹般的痊愈了,整个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八点五十分左右,彭淑华老人在新津五津镇街上给一人讲法轮功的真相,突然一辆警车开到彭淑华身边停下,从车上下来四、五个警察问彭淑华在讲什么,身上挎包里装的是什么。彭淑华说挎包里的东西是我的私人物品。没等彭淑华解释完,几个警察就强行把彭淑华的包打开看,并强行绑架了彭淑华,随即对彭淑华非法抄家。
彭淑华老人被新津区公安绑架后,一直非法关押在成都市双流区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零一个月时间。
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上午、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及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上午,前后四次对彭淑华老人远程非法庭审,律师为彭淑华作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上午进行的第四次非法开庭,是在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里进行的,整个开庭过程就是由审判长宣读所谓的结案报告,将“真、善、忍”的高德大法诬陷为“x教”,以莫须有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78岁的彭淑华老人非法判刑两年。
曾经多次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操控国家所有宣传机构编造谎言,欺骗毒害民众,制造仇恨,栽赃、诬陷、诽谤法轮功及创始人。为了坚持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为了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的真相,让世人躲过人类的大劫难,彭淑华多次受到当地公安警察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绑架、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抄家、罚款、骚扰、恐吓等迫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彭淑华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遭北京公安绑架,被新津公安接回后遭非法抄家、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并非法关押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彭淑华被新津五津镇政府人员送往新津宝山山庄洗脑班,强行进行为期一周的所谓转化。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彭淑华因到新津金三角广场晨炼法轮功,被新津五津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五十天。期间被警察强行铐上手铐在烈日下暴晒一天,并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准上厕所,导致脸和双臂都被晒脱皮,还遭受了强行灌食等暴行。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晚,彭淑华被新津五津镇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至新津拘留所非法关押二十六天。期间五津镇政府人员向彭淑华的丈夫施压,丈夫因遭到恐吓,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彭淑华因再次到北京上访,被新津公安非法关押八个月,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并且新津五津镇政府人员到彭淑华家去勒索一万元的罚款时,因她家里没钱,就强行掠走她家里做生意用的价值一万元的高档茶叶。被非法关押在新津看守所期间,因彭淑华绝食抗议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暴行,看守所警察就强行往彭淑华嘴里灌脏东西,警察将她按住后使用各种刑具撬她的嘴,致使她的头、脸被按肿变形,口腔内全是伤痕,牙齿被撬松撬坏,两边嘴角撕裂,身上多处受伤,穿的内衣、毛衣毛裤等全被血水浸透。就因为当时口腔和牙齿受到了严重创伤,导致彭淑华后来只能安假牙,且只能吃一些软的东西。
二零零九年的一天,彭淑华因给民众讲真相在双流区被双流东升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一天,一辆捷安特自行车被东升镇派出所抢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彭淑华因在新津花桥镇向民众讲真相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二天。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彭淑华因在新津五津镇街上给世人讲真相,被警察绑架到刑警大队和五津派出所非法关押,于当天回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彭淑华因向世人讲真相再一次被绑架,在非法关押了一年零一个月后,如今又被非法判刑两年。
一个年近八十岁的老人,在这场灭绝人性的二十多年的残酷镇压中,因为做好人行善事而遭遇绑架关押、家产被抢、承受酷刑折磨,如今又面临两年的牢狱之灾,这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是谁在违背道德良知?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讲真相也是合法的;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提倡和表彰。
法轮功学员在自身承受着惨烈迫害的情况下,仍然不顾个人安危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的真相,讲清天灭中共的真相,希望世人都能躲过大瘟疫等灾难,希望世人在即将来临的人类大淘汰中幸存下来,这是伟大的善举!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可他们却被抓、被起诉、被庭审和非法判刑。这是千古奇冤!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所采取的绑架、关押、判刑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每一个参与者的所为都已载入史册。善恶必报是天理,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真心希望世人都在善与恶的选择中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