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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县汪显树、易群仁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泸县奇峰镇法轮功学员汪显树、易群仁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被绑架,九月一日被泸县法院非法庭审。

汪显树,男,现年66岁,下岗(失业)后个体经营皮鞋生意;易群仁,现年53岁,农村妇女。他们曾身患多种疾病,在无可救治、生不如死的绝望中,是法轮大法给了他们身体的健康、生命的新生。为了让民众知道法轮大法好,向民众讲清真相,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易群仁被泸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九月,汪显树被云南昭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人在中共监狱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凌辱。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泸县奇峰镇几名法轮功学员在一个家庭中祝贺师父的生日,表达感恩,上午十一点左右,在回家的路上被泸县国保、奇峰镇派出所警察,及泸县国保调来的其它派出所警察与武警绑架。大小警车、十多个警察和穿迷彩服的武警在公路上拦截法轮功学员,有警察还持枪喝令法轮功学员站住,说不站住就开枪。

第二日,易群仁、汪显树被非法刑事拘留,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分别回家。易群仁、汪显树被非法关押到泸州纳溪看守所,而后被构陷到检察院;九月一日,二人从纳溪看守所劫持到泸县福集,被泸县法院非法庭审。

庭审前,法院为汪显树指定的辩护律师,镇上人称“江司法”,他对汪显树的女儿说,他为汪显树辩护是尽义务的,向汪的女儿敲诈四百元钱,说到开庭的时候好通知你。当时汪显树的女儿搜尽口袋只有三百元,给了他三百元钱。此律师带她进入法庭又敲诈了三百元。法院指派律师“江司法”,敲诈当事人家属六百元钱。

易群仁的家属没得到开庭通知,无人参加旁听。法庭上除了庭审人员、法警,汪显树的女儿是唯一的旁听者。

泸县法院曾经诬判的法轮功学员有易群仁、阳春蓉、程洪州、冯德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秘密庭审关押了近一年的龙马潭区法轮功学员邓万英、雷焕英、罗太会、苟正群,并准备重审。

汪显树、易群仁二人受尽中共黑监狱残酷非人的凌辱。汪显树在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中诉说了自己在云南镇雄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遭到的虐待。他说:“挨打受骂是常事。交了生活费的也吃不饱肚子,不交生活费的每顿只给一两包谷籽吊命。吃的包谷面是已经馊臭了的、没有筛糠的、连猪都不吃的,有数量很少的一点汤伴着几片干菜叶,汤色浑浊有沙。在营养缺乏,食不果腹的饥饿中,还被强迫劳动,擦地板等。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两个月零七天,身体健康的我已经被折磨得全身浮肿发亮,十个指头肿得合不拢;又咳又累;出现高血压、心脏病、下肢麻木。不能走动了,要走动就得弓着腰……看守所怕出人命,把我送进医院抢救。”“住院第四天医生告诉我说,没有办法医治,以后终生都这样了。长期服药不能中断,不然对生命很危险。监狱医院住了九天,610、国保、法院、医生看我病情没有好转,要出人命了,就不给我医了,把我的衣服从看守所带出来,把我扔给了子女。我从医院被赶出来时,骨瘦如柴,160斤的身体下降到不足100斤,站立不起,意识模糊,两个人架着我的肩膀才把我拖出医院。”

二零一四年汪显树被非法关押,他做皮鞋生意的工坊、门市被非法查抄,红红火火的生意倒闭。家人聘请的律师维权,遭到国保野蛮、粗暴的阻止,律师没能正常阅卷与会见当事人,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被非法剥夺,还造成当事人家属因请律师经济损失一万元。汪显树的妻子在极度的忧郁与恐惧中,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含冤离世。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汪显树病危回到四川老家,与妻子已阴阳相隔。

汪显树回家后坚持学法炼功,终于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可是,二零一七年正月初八新年刚过,四名不报身份、不出示法律手续的不法之徒,强行将汪显树抬上车,劫持到泸县看守所,第二天送回云南继续迫害。

易群仁在成都龙泉女子监狱也备受折磨。

已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泸县公检法人员有:
泸县国保警察:邓基祥、朱林、刘超、石跃彬
泸县检察院公诉:人钟宇明 缪雯
泸县法院法官:陈启松、郭新锐、郑利平
法院审判员:商晟
陪审员:熊先孝
泸县公安局副局长苟治权(管国保):13708287157,8308195303
司法局局长李生元8308182858,13982476666
副县长喻斌13982755678
泸县公安局国保队:0830-8195319
泸县检察院8308180283,办公室8308192652,8308180281,8308180290,8308180293
检察一部8308806213,缪雯18384045588
检察一部主任钟宇明8308183568
政治部8308180297
泸县法院刑庭8308193081
刑庭商晟8308193092,办公室8308193080,8308180138,8180721,8180821
副院长陈志超13508030159,chenzc_159@163.com
副院长赖杰(管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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