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大庆市法轮功学员佟恒飙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准备乘火车去北京女儿家过年,在大庆火车东站遭警察绑架。在大庆市看守所,经两次“网络视频开庭”,佟恒飚被非法判刑三年,已入狱,遭重刑犯暴打,身体受伤。家人、律师至今一直不得见。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通过“网络视频开庭”,对佟恒飚非法审判,让佟恒飚签字认罪、认罚,被佟恒飚拒绝。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再次非法对佟恒飚“网络视频开庭”,让佟恒飚签字认罪、认罚,再次被佟恒飚拒绝。
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错用“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佟恒飚非法判刑三年。
现佟恒飚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监狱。初入监狱,便被重刑犯暴打,身体受到极大伤害。
自一月十九日,佟恒飚被非法拘留至今,邪党看守所、监狱始终未让家人、律师会见,非法网络视频开庭亦未通知家人。
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的。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是信仰自由,根本就不应被抓、被打。佟恒飚修炼法轮大法,过年期间去女儿家探亲,这是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却横遭中共法院黑箱作业,非法判刑。
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的绑架迫害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在未来法制健全之时,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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