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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程隽逸遭恶报被审判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据湖北咸宁市消息,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程隽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查,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开除公职,并移交检察机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行贿罪”对程隽逸开庭审判,未宣判结果。

程隽逸,男,一九七四年九月生,咸宁市人。据公开资料显示,程隽逸历任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所长、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落马被查。程隽逸利用职务之便,充当赌博的保护伞,落马被审判。而他卖力迫害法轮功会遭到人间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报应。

据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迫害法轮功一向非常卖力,程隽逸在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任所长期间,正是迫害法轮功开始的时候,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湖北省咸宁市农科院(原农科所)法轮功学员周克利女士去省城武汉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的铁笼子里,晚上蚊子咬得无法闭眼。第二天被送往双鹤看守所关押十五天,被勒索伙食费300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将法轮功学员李慧萍骗到派出所,结果关了一个多月,非法劳教她一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岔路口派出所把咸宁烟厂的十名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并关进看守所,敲诈勒索烟厂十万元钱后,将十名学员送回烟厂宾馆办洗脑班,十名大法学员坚决抵制邪恶的迫害,拒绝写保证,结果烟厂将十名学员全部下岗,每人每月只发100元生活费,致使学员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危机。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晚十点左右,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到46岁的法轮功学员徐玉凤家,想将她强行带走。徐玉凤就跑到房内将门反锁,准备从窗户顺布条滑到楼下时,不幸从六楼摔了下去,家人把她送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九日晚,咸宁出动了70~80个警察抢走尸体火化。

尤其是程隽逸在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任职多年,法制支队的主要职能促使他走在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最前沿,程隽逸成为咸宁市假借法律手段迫害法轮功的最重要推手之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都是他指挥操办的。

据明慧网公开资料的不完全统计,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至少109人127人次被非法劳教,有的被非法劳教多次:

1、温泉区至少39人49人次:陶席珍(三年,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袁智勇(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章琪(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吴卫华(一年六个月,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杨冬香(二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武汉市戒毒中心;三年,沙洋劳教所)、苏晓莲(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沙洋劳教所)、方禄荣(一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陈新华(一年,沙洋劳教所)、陈建平(三次:一年六个月,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汪礼迪(二次:一年,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邹注娇(二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和何湾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拒收)、章红萍(一年六个月,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石幽燕(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蔡慧兰(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陈谦(二次:三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周克利(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熊春芝(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陈利群(二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陈卫群(二年,何湾劳教所)、陈益群(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陈腊荣(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许寒(三年,沙洋劳教所)、陈静文(二年,沙洋劳教所)、胡伟(一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李学红(一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李建辉(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任会芳(二年,何湾劳教所、沙洋劳教所)、苏晓莲(三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方锦莲(二次:一年,何湾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雷江平(二年,沙洋劳教所)、刘爱民(二次:一年,沙洋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王瑶霞(一年六个月,湖北省女子劳教)、徐长虹(一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杨小勇(二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郑双华(三年,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李敏才(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高志(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郑杏华(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李慧萍(一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沙洋劳教所)。

2、通城县至少11人14人次:罗岳峰(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洪海华(二次:三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三年,沙洋劳教所)、夏世龙(二次:二年,沙洋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张值林(一年五个月,沙洋劳教所)、魏月秀(一年,沙洋劳教所)、吴良华(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熊洋波(二年,沙洋劳教所)、汪信清(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华桃凤(二次:一年,沙洋劳教所和武汉何湾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杨晓华(三年,沙洋劳教所)、王会元(二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

3、通山县至少3人次:沈元杏(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程德永(二年,沙洋劳教所)、王邦基(二年,沙洋劳教所)。

4、咸安区至少20人次:罗瑛(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李勇(一年六个月,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刘社红(三年,何湾劳教所)、李红荷(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杨祥仙(一年,沙洋劳教所)、冯小米(二年,沙洋劳教所)、雷萍(一年,沙洋劳教所)、魏玉仙(一年,沙洋劳教所)、张平英(一年,沙洋劳教所)、王立新(一年六个月)、吴宗伦(一年,沙洋劳教所)、冯小英(二年,沙洋劳教所)、曾庆春(二年,沙洋劳教所)、汪芹(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陈志凤(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向德斌(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倪丽华(二年三个月,沙洋劳教所拒收)、魏玉仙(一年,沙洋劳教所)、万桂芝(一年,监外执行)、武毅(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

5、嘉鱼县至少5人7人次:陈金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王金燕(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何平(三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王国平(二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李小山(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

6、崇阳县至少2人次:汪义元(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李世文(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

7、赤壁市至少29人32人次:钟首帮(二次: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三年,沙洋劳教所)、周国强(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郑玉玲(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雷胜平(二次:一年,沙洋劳教所;三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陈才望(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邓桃英(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黄君良(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黎冬元(二次: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龚品南(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钟小明(一年,咸宁市向阳湖劳教所被拒收后,直接劫持到沙洋劳教所)、杨振寰(一年,监外执行)、石凯(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来永才(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徐勇(二年,沙洋劳教所)、张如军(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黄锦洲(一年,沙洋劳教所)、侯锐(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吴小花(一年,沙洋劳教所)、梅树清(三年,沙洋劳教所)、段守生(一年,沙洋劳教所)、苏亚明(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阮芳(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张占英(二年,沙洋劳教所)、鲁小华(二年,沙洋劳教所)、黄层秀(三年,沙洋劳教所拒收)、郝玉芳(二年,沙洋劳教所)、李燕(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邓金山、李强(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

中国有句古语叫:人在做,天在看。程隽逸的所作所为,上天都有一本账在记载着,到时再算总账。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绝路上,程隽逸一路向地狱狂奔,同时又被中共毫不留情地卸磨杀驴了,不再有被利用的价值了,这是他应得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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