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评论 » 贵州凯里市多部门联手迫害法轮功学员
贵州凯里市多部门联手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从二零二零年二月开始,由贵州省政法委牵头就在全省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所谓的“清零行动”,对学员进行“转化”(即放弃修炼),用各种手段逼迫他们签字。如果遭到拒绝则用各种方式威胁,如:开除工作、绑架、送洗脑班、不给养老金、子孙都受牵连等等。

黔东南州凯里市目前已知被骚扰、威逼签字的法轮功学员有:王璐丹、王兰珍、张秀珍、吴竹秀、陈国兰、王荛美、周淑秀、维怡、王美华等。

对于不配合签字,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如王美华,由凯里市政府牵头,各级机构互相协作,用黑帮手段多部门联手层层加害,使王美华工作的培训学校被关门。其违法加害欺压良善之恶行,让世人见证了在凯里这块“文明城市”的遮羞布下的政府流氓行为!

肆意罗织罪名 构陷坚持信仰的王美华

王美华,男,贵州遵义市人,51岁。在凯里一家私营培训机构打工,深受上司、学生和家长的信任。

二零二零年六月,遵义市汇川区政法委牵头二次组织“工作小组”到凯里市找王美华做“清零”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要求签字,遭到王美华的拒绝。王美华表示修炼法轮功合法,公民的信仰应受《宪法》保护。

七月二十七日,凯里市公安局以吴彤为首的四个国保人员闯入王美华工作的培训机构,以 “涉嫌网络寻衅滋事”这一莫须有的罪名将王绑架,企图去非法抄家伪造证据,因没有找到王的家门,构陷的阴谋没有得逞,最后将王美华释放。

八月十一日,吴彤等人再次来到王美华的工作单位找到了王的上司,威胁上司必须把王开除。吴说给半个月的时间,不开除王美华,他就会处理王的上司,并会把王美华的情况通报到教育局,还会去骚扰王的学生家长,不让他们送孩子来他们机构补习 ;还会动用派出所及社区的人员来持续“过问”,给培训机构找麻烦。

在国保的干涉下,培训学校压力很大,无法开展正常的工作。

据知情人透露,王美华已依法对吴彤的违法行为在公安部的投诉热线12389投诉了多次,均无人理睬。无奈,又在其它的监管平台投诉举报吴彤等人的违法行为。然而,王美华等来的不是“依法治国”的公正处理,而是更加邪恶的迫害。

多部门联手迫害善良 培训学校被逼关门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据悉由凯里市市政府牵头,联合政法委、公安、教育等多部门,成立“专案组”专门针对王美华工作的培训机构执行所谓的“调查”。并且教育局执行上面的所谓命令,强制将王工作的培训机构关门整顿。

现在刚好是开学时间,是每一家培训学校招生维持生存的最佳时机,凯里市政府以行政力量来干预一家合法注册的私营培训机构,恶意让这家学校没有生源而倒闭,仅仅是因为这家机构合法聘用了法轮功学员王美华,而王美华坚持了自己的信仰,他就职的单位就遭到了如此的牵连和违法的惩处。这就是中共所谓的“文明城市”凯里市的“文明行为”!!

据知情人透露,王所在培训学校已被迫关门,要等到教育等相关部门的通知,才可以开门。现在培训学校负责人急于低价转让,他们一家还房贷加生活,一月至少要几千元的开支,现在被市政府动用行政力量逼入了生活的绝境。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而面对王美华对自己信仰的坚持以及被国保的严重侵权,凯里市相关部门行政手段加大对信仰学员的迫害,其行为也严重违法,不但对违法警察不追责处理,还反过来用行政手段加大迫害坚持信仰的学员,公然报复举报人,欺压社会无辜民众,其行为也严重违法违宪。从此事件中,也充分揭示出中共的“依法治国”不过是一块遮羞布。

据悉,王美华被迫离开这家培训机构后,再次流离失所,请知情者将更多详情加以补充。

凯里其他被骚扰迫害的部份学员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凯里市梁子巷社区书记舒萍带领四人到法轮功学员张秀珍家,软硬兼施,强制让张秀珍在“三书”上签字,否则就要拆她临时搭建的简易房,万般无奈,张秀珍被迫在一张纸上违心签字。

二零二零年五月,凯里气象局法轮功学员维怡被单位领导多次谈话,强迫维怡在“三书”上签字,否则开除工作。有时谈话到晚上八点多钟才放其回家。领导也知道维怡工作认真负责,但是在邪恶的“清零行动”中,正邪不分,迫害正信。
凯里市市府社区五月份三次到法轮功学员吴竹秀(女,六十多岁)家骚扰,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软硬兼施,企图让法轮功学员吴竹秀在所谓的“三书”上签字,如果不签还要进行第四次第五次骚扰,否则就往上报,以增加迫害为借口,企图让吴竹秀签字。

凯里市一姓冷的政法委书记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带五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陈国兰家中,强制让她女儿在“三书”上签字,然后强制让陈国兰在她女儿签字的上面盖手印,否则影响女婿的工作。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连续两天,法轮功学员周淑秀(女,六十多岁,退休教师)被凯里市洗马河社区、派出所、街道及单位十多人骚扰,强迫周淑秀在三书上签字,被拒绝后二十七日早上又来单位逼迫,被严厉拒绝后才走。

结语

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经常问公检法人员:“法轮功学员到底触犯了那一条法律,造成了什么社会危害?”相关人员根本无法回答,难置一词。

只因法轮功学员修的是真、善、忍,而中共的邪教本质是假、恶、斗,“邪的”害怕“正的”,所以它要“转化”,要除之而后快,只有与邪党同流合污中共才会有安全感。

随着真相广传,也有很多公检法人员明白真相后不愿再参与迫害,各地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中共一些官员早已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是被迫执行“六一零办公室”的迫害命令。各地众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法轮功学员的举报并抵制迫害。

追查《通告》与“明慧网恶人榜”公布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徒的个人信息和恶行陆续记录在案。奉劝所有榜上的和还未上榜的公检法及各级人员勿存侥幸心理,凡作恶者,早晚都将出现在制裁名单上。

俗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后,自己仍要承担苦果。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公检法各级人员,应该赶快停止迫害,保护法轮功学员,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证据,才能忏悔赎罪、将功补过,以免他日伏法,再多悔恨也无益。机缘稍纵即逝,切莫蹉跎贻误。

 

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凯里市黄页大全:http://www.gz007.net/0855/kaili.html
凯里区号:0855
凯里市公安局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80号凯里市公安局 邮编:556000
凯里市公安局客服电话: 0855-8222408
电话:+86 855 822 2408
局长:傅冬(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凯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电话:0855-8536166、15185556666。

 

 

图:傅冬

公安局传真号码0855-8227672。
凯里市公安局国保大
电话:15185551663
吴彤(直接迫害人):警号:018659
电话:13885523300 宅电:0855-8508787
国保大队长:董一峰:13984453618、15185551700
国保队长:李凯13985825119;宅电:0855-8508364

洗馬河派出所: 0855 8502315、15185551683
地址:黔东南州凯里市环城东路296号
大十字派出所: 0855-8223769、15185551679
地址:黔东南凯里市韶山南路与北京东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
广场路派出所: 0855-8062200、15185551680
地址:黔东南凯里市风情大道未来城32栋旁附属楼
城西派出所:0855-8601809、15185551681
地址:黔东南州凯里市环城西路22号
西门派出所:0855-8508931、15185551682
地址:黔东南州凯里市东门街42号
湾溪派出所:0855-8570539 ,15185551686
地址:黔东南州凯里市清江路68号

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黔东南凯里市北京西路22号
邮政编码:556000
电话:(0855)8221274
政法委书记:吴光金
黔东南州政法委副书记:李宗林

黔东南州公安局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永华路7号 (邮编:556000)

 

0855-8508110、8512113

 

邮箱:Gzsgat @sina.cn
局长:杨秀涧
副局长:吴河松

凯里市教育局
地址:黔东南州凯里市市行政中心西楼432号
电话:(0855)8222240
局长:姚文明
副局长:熊政明

黔东南州教育局
地址是: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北路28号 (邮编:556000)
电话是:0855-8500564、0855-8503590;邮箱:qdnzjy@163.com
黔东南州教育局局长:唐光宏
黔南州教育局副局长:孙亚吉

凯里市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行政中心C座 (邮编:556000)
电话:0855-8065700、8065711

 

邮箱:Klzf @gzgov.gov.cn

凯里市长 :杨波
市委书记:向必武
龙青松 副市长
龙林 副市长
谢阳 副市长
王建勇 副市长
易佑军 副市长
许亮 副市长
黔东南州政协:0855-8222149
政协主席 巫贵生
市政协副主席张生科、陈亮、舒宋昌、梁红

凯里市人大
凯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志刚
地址: 市府路30号
电话:0855-8065137

凯里市人民法院院长: 欧肇培 、石胜华
常务副院长:顾祥先
政工科科长:陶林方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凯丰一路3号
电话:0855-8063653

凯里市人民检察院
大十字街道迎宾大道19号
(0855)8229775
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德华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涂俊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梅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洪华
专职检委会委员:吴远琼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