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亭小学教师周美娟,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绑架,遭冤狱迫害一年半,并被非法开除公职。
周美娟女士,今年49岁。她于一九九六年生儿子时因为受了风寒,怕风、怕冷,身体非常差,多方医治无效后,修炼了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自己的心性,再加上五套功法,周美娟老师的身体渐渐康复,不药而愈。
但是,一九九九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周老师被多次非法关入洗脑班强制转化,另外先后被非法拘留三次,身心遭受很大的创伤。周美娟被迫离开任教岗位,转为后勤等工作,可不管怎样不公正对待,周美娟始终记住自己是个修炼人,是以修真、善、忍为标准的,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
周美娟二零一七年七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转十五日行政拘留,被无罪释放回家。安亭小学领导认为周美娟不放弃法轮功信仰,以被拘留为由,无端扣除了周美娟上半年的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七千元,并一直逼迫周美娟写悔过书、保证书。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为了自己的权益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周美娟向嘉定区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在多次找她的领导沟通未果后,不得已向嘉定区教育局、嘉定区妇联等部门写信申诉,申诉自己遭受的无辜罪名和处罚;向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校方归还克扣的工资。
二零一七年底,学校校长要求周美娟在嘉定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内,就二零一七年被拘留一事写一份悔过书,否则年度考核就不合格(按事业单位规定,二次考核不合格,就可以开除公职)。周美娟只能在登记表中诉说自己的遭遇和表明自己修炼的法轮功不是×教,是被政府错用法律而被迫害的事实。不想反被学校校长蒋明珠举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周美娟在安亭小学被嘉定国保绑架带走,当时参与绑架的有嘉定分局国保张巍、樊栋良,社区警察时彪等。嘉定分局国保指控周美娟在学校年度总结报告里写了反映法轮功的问题,并在去年下半年向嘉定区教育局局长、德语科科长、工会主席、妇联写过四封信。
周美娟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嘉定区看守所一年一个月,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现在,周美娟老师出冤狱后,被嘉定区教育局开除了公职。而且她出入自己居住的小区,多次发现有人跟踪盯梢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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