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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曹淑芳等五法轮功学员被海林法院诬判七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获悉,牡丹江市穆棱八面通镇五名法轮功学员曹淑芳、石影、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被海林法院重判七年。目前,曹淑芳、石影、高永丽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高朋光和孙士伟被非法关押在八面通镇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牡丹江穆棱市国保警察、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施立恒、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曹淑芳,随后非法抄家。

家属找到八面通国保警察要人,八面通国保警察说是牡丹江国保指示的。当天晚上,曹淑芳被带到八面通第一派出所,因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体检不合格,没有送看守所,二十五日凌晨两点被放回。

大概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去一趟,拿出法院判决书,告知他们五人被非法判刑七年,曹淑芳还被处以两万罚金。因她身体不合格,血压高,没送看守所。

详细情况,以及石影何时被绑架的,如有知悉,请补充。

参与迫害相关责任人:
穆棱公安局国保大队
队长,臧殿旭:13208437077
副队长,田立亮:13845317767
教导员,李艳春:13945320989,0453-3186375(具体参与人)
胡德才:15545316888(具体参与人)
崔兴国:0453-3186375,13766639696
孙雅君:13945376898(女)
全喜馨,13945312097,固话0453-3186371,0453-3186331
孙继文,15046345496,固话0453-3186374
张永利0453-3186334,手机,15945976661
董 彦0453-3186334,手机,13945351611
穆棱公安局副局长,周伟0453-3186342,手机13069788866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
陆振华13946305108(此人多次带人抓捕并经常骚扰法轮功学员)
陆的妻子:逯春华,13604836188
孙宏波13045308888,0453-3133598,8151111

八面通第一派出所:
所长鲁志刚:13039701508
警察宋明超:13351735151
警察李佳东:15245599902
曹锟,18724539555
闫范树,0453-3133778,0453-3138099,13946373338
王迪15046308880,0453-3123329
王吉峰,所长,15945721878,监督电话3186345
刘玺峰,0453-3123329/8798022
石建国,13945399878,0453-8783300
张胜利,13199394999,0453-3123329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99
电话:0453-07321008传真0453-07321008
院长,李辉,7231001、15146300001
副院长,于游洋,13115338888,7321002
执行庭庭长,崔海峰,13946363555
刑庭庭长,郭冬梅

海林法院执行局其他人员:
局长,翟彪,18944530305
副局长,赵刚,15846480808
庭长,陈富友,13945379888
副庭长,王艳萍,13766649777
王希庆,13836329987
翟晓东,13766641118
王德辉,13039711108
王斌,13009898528
姚春华,13664530011
吕振宁,13019055393
高振松,13069838097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乌苏里路兴隆街,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邮编:157021,电话:0453-6282523,6282520,国保办公室电话:0453 8777444,内 勤 6282616
部门或职务,姓名,办公,手机号
主管副局长,张宏伟 ,6912688,6282803,
国保大队队长,政委,李哲,6282635,13604831098
国保大队支队长,杨丹蓓,6282633,6282526,13945309336
国保大队副支队长,李学军,6282637,6282639,13945343051,15504530351,18845348678
国保大队李岩松,6282526,
国保大队刘君,马群,乔平,尹航
国保大队彭福明,13845344344
一大队队长,刘奎义,6282792,13904530388
二大队队长6282629,
三大队队长6282795,
情报综合大队队长628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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