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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司法局企图停发柏汉英的养老金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柏汉英接到单位通知,让去公司一趟。

柏汉英去后得知:汉中市司法局、汉中市养老经办中心两单位工作人员来到柏汉英退休前所在单位汉中市第一饮食服务公司,找相关领导要求柏汉英退回在非法劳教、判刑期间的养老金,共计12万,否则将停发她的养老金。

柏汉英给单位职工讲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身体变化和自己这些年遭受的冤狱迫害,并告诉他们养老金是自己的基本生存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剥夺。根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服刑期间应照常享受养老金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发养老金,也无权要求返还已领取的服刑期间养老金。得知还有十四人将面临和柏汉英一样的非法干扰。

柏汉英,今年六十三岁,是汉中市第一饮食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大法,曾三次被中共劳教、判刑,遭受殴打、劳役等迫害,身心备受摧残,期间还要供养一双儿女,生活艰难。这每月两千多元的养老金是柏汉英和失业儿子的生活费。

在此正告汉中市官员不要再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参与人权迫害的中共官员正面临着国际追责,对新疆党魁陈全国等人制裁已拉开清算中共的序幕。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中共迫害法轮功已二十一年,善恶有报是天理,每一个人都要在善与恶之间做出选择,千万不要对佛法和修炼者犯罪,真心希望大家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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