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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伟平遭报被双规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刘伟平,男,至少从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四年,任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主管防邪和维稳。二零一九年年底被“双规”。

刘伟平任职期间,仅二零一零年一年中,西昌市十名法轮功学员(黄燕云、徐绍琼等)大多在自己家里或在单位办公室被绑架到西宁镇“洗脑班”,非法关押,强制洗脑;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陆远翠、夏惠琼、苏丽娟、冯娟、高德玉、何正琼、何先珍、程冬兰、伍淑君)。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何先珍、程冬兰被非法判刑十年;时年69岁的老太太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何正琼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被迫害双腿不能行走,出现精神病状态。二零一六年年初回家后,曾一度恢复,后又出现精神失常状态。

何正琼的姑妈何先珍于二零一四年年底在四川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被迫害致死,终年67岁。

而何正琼的亲家母胡芸怀,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中午到西昌市一小接小孙儿回家,就在一小大门口被一群西昌市国安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终年54岁。

二零一零年, 三十多岁的冯娟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从省女子监狱出狱后,在受酷刑折磨的阴影中含冤离世。

恶报不是法轮功学员愿意看到的结果,因为参与迫害者也是被邪党胁迫和欺骗的,都是受害者。但是人在做,天在看,人都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法轮功学员才冒着风险讲真相,劝善,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请善待法轮功学员,请珍惜得到的真相资料。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刘伟平 手机号:135686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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