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程思桂,在四川泸县得胜镇,向世人免费发放大法真相资料。三个黑衣人抓住老太太,一把夺过她的包,强行扭送派出所。
在派出所,陈思桂告诉警察,自己曾患乳腺癌,修炼法轮功,癌症好了。迫害法轮功的是江泽民、周永康这些坏人。法轮功学员发资料是在救人,在做好事,没有违法。现在天灾人祸凶险,救人要紧。
得胜派出所警察,在程思桂没有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大法师父的法像,还有播放器等私人财物。
警察把老人包里的真相资料拿出来作为构陷的所谓证据,强拉程思桂的手,指着资料拍照,又强行逮着老人的手盖手印、掌印,强迫老人走路,摄像摄取她走路的步态,强迫录制声音,逼问资料的来源等等。警察非法询问到晚上十一点,老人才由家人担保回家。
回家前,程思桂要求归还被警察搜去的大法书籍等,派出所警察把合法的个人财物诬蔑成违法的,不予归还。
老人曾被非法判刑两年
程思桂,四川泸州气矿退休工人。她曾是癌症患者。她丈夫患癌症年轻早逝,儿子患癌症夭折,她修大法绝处逢生,癌症消失,远离了死亡。为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她被非法拘留、劳教迫害,还经常遭到单位、社区骚扰。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程思桂在江阳区黄舣镇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因搜出随身携带的四张神韵演出光盘,被江阳区国保诬告到江阳区检察院。当检察院告知不予起诉时,国保紧抓不放,又将程思桂告到法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江阳区国保大队队长乔建华或曰“跟我走一趟,把事情说清楚就回来”,或曰“去法院签个字”,两次将程思桂骗到法庭接受非法庭审,江阳区国保、检察院、法院共同上演庭审闹剧,两次审判均十分钟不到,就草草结束走完过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晚上九点,江阳区法院三人到程思桂家送达判决书。程思桂被判刑两年,处罚金三千元。这几人一进门,就连续拍照。他们要程思桂在非法判决上签字,程思桂就叫他们把送来的文件念一遍,看看是些什么东西。他们不念,急忙要走。他们怕程思桂送他们出门,急忙说,不要送,影响不好。程思桂善劝他们:全世界都在起诉江泽民,不要迫害法轮功,要为自己留后路,为自己的家庭、子孙着想。我们无冤无仇,你们是受蒙蔽的,停止迫害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