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临清法轮功学员马少杰女士六月底被冠县法院诬判三年另三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现已上诉到聊城中级法院。
马少杰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给不明真相的人讲真相,被恶意举报,被临清青年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禁一天,于当日晚七点多放回家;九月十七日早晨,又被临清六一零、国保大队人员从家中绑架。
马少杰被绑架送往聊城地区看守所(地址在冠县),被构陷,由冠县法院受理案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冠县法院远程视频非法开庭。律师从法律角度讲述了,信仰自由,迫害有罪,要求立即释放马少杰。
马少杰也给到庭的法官、公诉员、书记员及法警从多方面讲了真相,希望他们不要再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的邪恶政策,不要迫害好人,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庭审一个多小时,没有宣布结果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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