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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南金香被非法判刑一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轮功学员南金香女士,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在阜新市海州区法院被非法庭审。近日,她已被非法判刑一年。

南金香,家住在阜新市海州区五龙街道工电社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阜新市海州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家中打印机、电脑等私人财物被抢走,后被劫持到阜新市新地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南金香被构陷到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阜新市海州区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南金香。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两次退卷,国保继续构陷。按照当初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分局五龙派出所副所长段宏宇的说法:第二次驳回应该放人。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南金香被阜新市海州区法院非法庭审,近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南金香已上诉。

部份相关信息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
副院长:田野(案件负责人)
办公室:0418-6281317
办公室:0418-6281300
值班室:0418-6281311
值班室:0418-6281369
副院长室:0418-6281302
副院长室:0418-6281303
副院长室:0418-6281304
政治处主任室:0418-6281305
纪检监察室:0418-6281335
刑事庭:0418-6281368
审监庭:0418-6281350
立案庭:0418-6281371
法警队:0418-6281309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9-7门
邮编:123000
电话:0418-3388718
检察长:付海廷 0418-2825759
副检察长:韩保强 0418-3386228
副检察长:葛智慧 0418-3381728
政治处主任:林晓杰 0418-3391328
公诉科:0418-3381858
检察员:任品(音)本案负责人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分局五龙派出所
所长:宋岩0418-2591456、13941880380
副所长:段宏宇0418-2591456、15041819027(警号:752159此人为直接参与者)
社区警务、副所长:常禹13470375959
维稳控防副所长:孙占军13841801727
警察
李嵩0418- 2570380 、13841836663
陈生勤13941828943
黄连成13500489428
孙连照13841880628
张其利13604987856
孙志强13795090021
辅警
阚啸天15041870556
李强15841882718
刘超15004187592
封磊1584185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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