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金华市永康市施关献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在被非法关押十七个月后,被非法庭审,遭婺城区法院枉判三年,因疫情关系,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金华市看守所。
绑架、构陷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号下午四点左右,永康市法轮功学员施关献,遭人恶告,被永康市江南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还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及几千人民币,等私人物品。施关献原被非法关押在永康看守所。
施关献被公安构陷到婺城区检察院,期间因证据不足,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退卷。
永康市江南派出所警察构陷施关献,诱骗施关献居住地居委会,在非法抄家的清单上签字,即使按照派出所的非法抄家清单,根本没有打印机、电脑等物品,并把家属妻子、儿子作为证人。婺城区法院本应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非法开庭,但不准他的妻子、儿子旁听,施关献因此拒绝开庭。
家属数次对审判长叶丽敏讲大法真相,从法律、天理、法轮大法有益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不能对修炼法轮大法的好人施关献判刑,审判长回答说。我做不了主,不是由我说了算的。
非法开庭 枉判三年九个月
后对施关献非法开庭日期改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但这次,也只允许了施关献的儿子参与旁听。审判长罔顾事实,最终在判决书上写称,施关献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施关献被枉判三年九个月,罚款五万元。
施关献不服,上诉至金华市中院,审判长施晓玲,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家属与施晓玲电话讲真相。她说:法轮功好,你们在家炼啊!在家炼,谁动你们啊!再这样宣扬,更加要重判、严判。
人们不禁要问:既然是好的,难道不应该弘扬吗?金华市经常把法轮功学员绑架至洗脑班或者派出所行政拘留,就是从家里绑架。每逢“敏感日”,派出所的警察上大法弟子家骚扰法轮功学员。
目前,施关献虽然被非法判刑已经一个多月了,仍被非法关押在金华市看守所,看守所既不准家属会见,也没有送往监狱,说是因为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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