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经查实,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犯罪集团公开镇压法轮功以来,朱忠民(吉林市委书记) 、刚占标(吉林市市长) 、陈福春(吉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吉林市610办公室主任) 、刘兴远(吉林市公安局局长)、邸杰欣(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晶(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王利喜(昌邑区委政法委员会主持工作专职副书记)、殷国平(昌邑区区委政法委员副书记,掌管昌邑区区委610办公室)等人直接及间接操纵、指挥了吉林省吉林市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吉林市成为全国镇压法轮功最严重的城市之一。经国际人权组织证实,截至2004年2月20日,该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6人(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名单附后)。
朱忠民等不法官员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朱忠民::在吉林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强调镇压法轮功[1],并跟随省委书记王云坤到基层布置对法轮功的镇压[2]。刚占标:跟随省委书记王云坤到基层强调对法轮功的迫害,提出将镇压“法轮功”列为政府工作重点[2],[3],[4],[5],[6]。陈福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该市610办公室在2003年因迫害法轮功获奖励人民币5000元 [7],[8]。刘兴远:组建迫害法轮功指挥系统,配合镇压[9]。邸杰欣: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其带领下,动用一切手段试图全面根除法轮功,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在2002年曾担任“2·20”法轮功项目组组长,在2003年4月因迫害法轮功记个人二等功,受奖人民币1000元 [8],[9],[10] 。李晶:参加2001年3月10至3月22日在湖北武汉、安徽合肥、湖南、重庆等地举办迫害“法轮功”报告会[11],[12],[13],[14]。王利喜:所负责的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局分局延安派出所在2003年因迫害法轮功获奖励人民币5000元[8],[15]。殷国平:负责昌邑区全区“法轮功”问题,610办公室为部门管理机构[15]。
[注:1. 《舒兰政府》2003年7月30日。2.《中国吉林》2002年6月10日,吉林省第八次党代表专题报导。3. 《吉林市人民政府》2003年8月29日。4. 《吉林市人民政府》2003年9月1日,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5. 《吉林市人民政府》2003年8月28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6. 《吉林市人民政府》2004年2月6日,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7.《明慧网》2003年1月29日,吉林市昌邑区犯罪警察及市610洗脑班对大法弟子 郭占德的迫害。8. 《中国警务报导》2003年4月。9. 《吉林市公安局》2002年8月26日。10.《明慧网》2003年1月29日,吉林大法弟子郭强被吉林市公安局迫害致死。11.《法制日报》2001年 3月11日报导。12.《搜狐新闻》2001年3月14日。13.《CCTV新闻专题》2001年3月14日。14.《人民网》2001年3月22日。 15.《吉林昌邑在线》,昌邑区政法委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和分工。]
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吉林市列为重点追查市。鉴于朱忠民、刚占标、陈福春、刘兴远、邸杰欣、李晶、王利喜、殷国平等 人是直接及间接操纵、指挥吉林市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责任人,对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他们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 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 国官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及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朱忠民、刚占标、陈福春、刘兴远、邸杰欣、李晶、王利喜、殷国平等人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 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 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吉林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李荣显(44岁,桦甸市) 、王秀云(47岁,桦甸市)、姜来有(49岁,蛟河市) 、刘玉才(60岁,盘石市) 、陈永哲(34岁,舒兰市)、初丛锐(19岁,舒兰市) 、孔繁荣(56岁,舒兰市)、大法弟子(姓名待核实,舒兰市) 、孙建华(34岁,舒兰市) 、佟振天(22岁,舒兰市)、王国平(40岁,舒兰市)、王树泉(30岁,舒兰市)、崔国庆(36岁,吉林市)、崔正淑(36岁,吉林市)、邓世英(42岁,吉林市)、付春生(51岁,吉林市) 、郭淑芬(49岁,吉林市)、郭雅玲(49岁,吉林市)、侯占海(吉林市) 、李再吉(48岁,吉林市)、李传萍(50岁,吉林市) 、刘明克(45岁,吉林市)、吕淑秋(46岁,吉林市)、大法弟子(吉林市) 、曲俊俐(28岁,吉林市) 、申淑华(47岁,吉林市) 、王立新(32岁,吉林市) 、王秀兰(50岁,吉林市) 、王秀芬(36岁,吉林市)、王子光(54岁,吉林市)、肖劲松(35岁,吉林市)、于立新(36岁,吉林市)、于纯海(63岁,吉林市)、赵静(19岁,吉林市)、郑君淑(24岁,吉林市)、郭强。
部分被迫害致死的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案例:
案例1
肖劲松,男,吉林省吉林市人。于2000年10月初进京和平上访,被非法劳教,又于2001年3月27日由吉林市欢 喜岭劳教所转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由于肖劲松拒绝放弃信仰,坚决不写所谓的“决裂书”,遭受警察残酷迫害。2002年1月8日因被折磨 得生命垂危,警察把肖劲松送到了长春某医院抢救, 9日又把肖劲松送到吉林市中心医院,此时肖劲松处于昏迷状态,眼窝深陷,骨瘦如柴,肚子凸起,大腿根部粗肿。1月18日家属就把他接回了家。肖劲松在家时 说话很吃力,一次他对他姐说:“里面不是人呆的地方。他们(警察)一起拿电棍电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只感到(电棍)象雨点一样落了下来。” 2002年2月24日下午受尽了折磨的肖劲松离开了人世。
案例2
于立新,女,36岁,吉林市委总工会干部,中共党员,大学毕业。1997年修炼了法轮大法后,身上的9种疾病全部消 失了。在单位里,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1999年7月20日独裁者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于立新去北京上访,被吉林市公安局抓回,受到惨无 人道的折磨,被开除党籍、工职,并被非法判了五年的徒刑。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里,被绑在了床上四个月,她绝食四个月,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于2001年10 月份被放了出来。在2002年3月5日,被派出所在她租的住房内抓走,吉林市治和派出所对身体瘦弱的于立新用尽了种种残酷的刑罚,坐老虎凳、上大挂……折 磨得她死去活来。在2002年3月8日,于立新又被送到了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狱中,她以绝食绝水抗议迫害,后来被送到吉林省公安医院。当时她的血压为零, 但他们仍不放人,公安医院给她打破坏中枢神经的药。于立新于2002年5月14日含冤而去。
案例3
孔繁荣,女,56岁,吉林省舒兰市人。99年7.20后两次进京上访,遭到舒兰政府非法拘留30天。2000年1月 28日,丈夫因不放弃修炼而被非法劳教,断绝了经济来源。2001年7月8日因参加大法修炼交流会,被当地政府非法通缉,从此而流离失所,2003年1月 4日被长春市锦程区公安分局、安庆路派出所等警察野蛮非法绑架到派出所,受尽拳打脚踢,电棍电,绑在老虎凳上等非人折磨。5月9日,舒兰市法院去医院准备 在那里对她非法开庭审判,然而此时孔繁荣已无力说话,法院来人竟命令医生开证明:神志清醒,不能说话,治好后开庭。家属要求放人,法院竟说:就是死了也不 放人!2003年5月11日中午,孔繁荣在舒兰市医院含冤去世。
案例4
崔正淑,女,36岁,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毕业于吉林省白城财贸专科学校,2002年3月因制作向世人讲清真象的资 料时被吉林市610办公室、船营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劳教三年,被劫持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她遭恶警野蛮摧残,生命垂危,恶警害怕 她死在劳教所里担负责任,就在2003年4月18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把她送回家。崔正淑于2003年8月12日含冤而死。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四大队 (0431-5384-312转6104)一名女狱警证实崔正淑曾在该队关押,但对崔正淑的死亡不肯作正面回答。崔正淑的户籍归北极街派出所。北极街派出 所(432-2130-673)一男性警员没否认崔正淑的死亡。
案例5
邓世英,女,42岁,吉林省吉林市。因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而被非法关押在永吉县拘留所,并于2002年10月17日被 永吉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2003年2月18日被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非法判刑7年。2003年3月初邓世英被非法关押吉林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10个月 后,2003年7月18日,家人把奄奄一息、不省人事的她从监狱接回。第二天7月19日下午一点,邓世英因被迫害严重,抢救无效,含冤离开了人世。
附件
江泽民等45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美国移民和公民法规定:那些犯有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罪行的外国官员(包括他们的配偶及子女)不能进入美国并会面临驱逐,这些人也不能获得美国国籍。在 加拿大等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 这些罪行包括:(A)使用酷刑或残忍、非人道或侮辱性的惩罚和对待;(B) 非法延长拘留和监禁;(C) 通过绑架或秘密拘留的方式使某些人消失; (D) 使用其它不能容忍的方式否认某些人对生命、自由和安全保障享有的权利。
江泽民及其打手在多个国家被法律起诉判刑,罪名包括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其它反人道罪行
被告 | 起诉地点 | 起诉时间 | 被告罪行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北京 | 2000年8月29日 | 违反国家宪法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联合国 | 2002年10月17日 | 酷刑迫害法轮功 |
江泽民 | 美国 | 2002年10月22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比利时 | 2003年8月20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西班牙 | 2003年10月15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台湾 | 2003年11月17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 德国 | 2003年11月21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 | 海牙国际法庭 | 2003年11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韩国 | 2003年12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罗干 | 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 2003年9月8,11,16,18日 |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
周永康(公安部长) | 美国 | 2001年8月27日 | 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
李岚清 | 法国 | 2002年12月4日 | 酷刑罪 |
刘淇、夏德仁 | 美国(已判,罪行成立) | 2002年2月7日 | 滥施酷刑、残忍、人类罪行 |
赵志飞(湖北610头目) | 美国(已判,罪行成立) | 2001年7月1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吴官正 | 塞浦路斯 | 2003年10月2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 加拿大(已判,罚款1万1加元) | 2003年8月1日 | 诽谤罪 |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 法国 | 2004年1月28日 | 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
《华侨时报》 | 加拿大 | 2001年11月1日 | 诽谤和煽动仇恨 |
《星岛日报》 | 加拿大 | 2001年12月19日 | 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
《侨报》《星岛日报》 | 美国 | 2002年5月23日 | 被控挑起仇恨和诽谤 |
法办江泽民 四十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已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王茂林、刘京等中共首脑、“610”负责人,省政府官员薄熙来、闻世震和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苏境、万家劳教所史英白等 不法人员被列入监视名单。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这些人 如试图进入加拿大,即会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或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的“反人类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诉。据“追查国际”有关人士证 实,该组织已经收集到更多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这些行恶者分别来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国安、新闻出版、各级媒体、教育、文化、外交、 网络信息监控、共青团组织、妇联等部门和机构。提交45人名单只是行动的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准备接受更多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