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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中共迫害综述(图)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地扼辽西走廊东端的锦州市,因其重要的地理、交通、军事位置,自古以来是兵家必争之地。现辖太和、古塔、凌河、滨海、松山五个区,凌海、北镇2个县级市,黑山与义县两个县。

位于老城区的大广济寺又名大佛寺,始建于辽代,是锦州市的地标式建筑;同是辽代建筑的义县奉国寺更是以七尊巨佛雕塑而远近闻名;道教太极拳宗师张三丰是辽东懿州(今锦州黑山县)人;古代皇帝数次登临的医巫闾山,素有“幽州重镇”之誉;“潮涨隐,潮落现”的笔架山天桥,更是被称为天下一绝;号称“风景长廊”的大凌河水脉贯通地区全境。

汉族、满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等20多个民族世代居于凌河两岸、渤海之滨。多民族间自古以来的文化交流、渗透与融合,不仅使各族人民相互包容,和睦而居,更形成了东北人共有的淳朴敦厚、热情豪爽的民风。

当人类历史发展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华大地气功潮兴起。在所有公开传出的各类气功功法中,法轮功像一颗耀眼的明珠展现在大众面前。法轮功也称作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从长春传出的上乘佛家修炼功法。其功理要求人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同时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动作,以达到祛病健身的效果。

一九九四年,锦州人有幸获李洪志师父亲临传度。其后短短几年间,数万民众先后加入到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身心受益的他们,严格按修炼人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他人着想,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法轮功的传出真正地做到了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社会更加文明、昌盛。

然而这部高德大法的纯正法理和神奇功效,却让不学无术、靠卖国、六四血腥爬上来的江氏人丑妒火中烧。江不管法轮功给社会、民众带来多大的好处,不顾多数人的意愿如何,在中共邪灵的操纵下,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发动了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

在席卷全国的文革式迫害中,辽宁省很快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而锦州又成为辽宁省内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明慧网报道统计,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末,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92人被迫害致死;至少184人次被非法判刑;660人次被非法劳教;至少3272人次被送洗脑班迫害;被非法拘留数千人次(明慧网曝光部份统计2014人次),被骚扰、绑架近万人次;至少44人被开除公职;被邪党恶人直接勒索的现金(含少量财物折合)额约计为1480万元;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额按最保守的统计为4667万元;累计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6147万元。

上述通过明慧网披露事实总结出来的数据虽触目惊心,但也仅仅是血腥迫害事实的冰山一角,还有大量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案例由于信息封锁等各种原因未被揭露出来。

下文将分九个部份详述这二十年来的迫害事实:

一、信奉“真、善、忍”的百位好人被迫害致死
二、184名善良公民遭非法判刑
三、法律无存,近七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四、绑架、洗脑、黑牢、高压,数千民众遭无端迫害
五、经济截断,雪上加霜
六、发生在锦州地区的器官活摘
七、善恶有报,天理昭昭
八、追查迫害,天网恢恢
九、全民觉醒,选择光明

一、信奉“真、善、忍”的百位好人被迫害致死

我中华大地,自古以来就讲“人命关天”,但西来幽灵——马列邪党奉行无神论,战天斗地,涂炭生灵。自中共窃取政权后,一党天下,无法无天,历次运动迫害死八千万同胞。在九九年发起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更有大量法轮功学员因坚守信仰而被无辜虐杀。截至二零一九年末,据明慧网曝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已确认者为4363人,辽宁省560人,居全国第二,锦州市50人。若包含外省市在锦州遭诬判期间被迫害致死和民间有待进一步确认的致死名单,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已高达170人。

(一)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二十年被迫害致死人员汇总

明慧网已确认迫害致死者53人(含外省市3人);需进一步确认者38人;义县在明慧网曝光名单的78人;二零二零年新增1人;合计170人。已确认迫害致死者近全省百分之十;男性占三分之一,女性占三分之二。按区属分布:古塔区9人、凌河区14人、太和区10人、开发区2人、凌海市9人、北宁市3人、黑山县14人、义县19人 (另民间曝光78人)、外省市3人、区属不詳9人。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名单:见附录2。

(二)锦州法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的年度统计

1999年2人;2000年8人;2001年5人;2002年6人;2003年10人;2004年7人;2005年10人;2006年10人;2007年4人;2008年5人;2009年1人;2010年2人;2011年2人;2012年4人;2013年2人;2014年5人;2015年人2人;2016年2人;2017年2人;2018年0人;2019年2人;共计91人(未含义县民间曝光78人与2020新增1人)(图1)

图1:1999~2019年锦州法轮功学员历年被迫害致死人数统计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最多的年份是二零零零、二零零三、二零零五、二零零六这四年,每年都有8或10人,二十年间平均每年就有约5人被迫害致死,迫害初期更为严重。

二、184名善良公民遭非法判刑

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然而在江氏邪党集团的执政、执法中,却如一纸空文。中国的所有法律中找不到任何可以给法轮功、法轮大法学员定罪的法律依据,可是这无端迫害却堂而皇之的登场了,并且持续了二十年,至今还在继续着,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无罪公民被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诬判的至少184人次,且有14人因非法判刑、关押而导致死亡。

(一)锦州法轮功学员二十年被非法判刑的汇总统计

从1999年7月至2019年12月,锦州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总计为184人次,其中:(区属)古塔区31人次、凌河区24人次、太和区50人次、开发区8人、凌海市26人次、北宁市2人、黑山县20人次、义县7人 、北镇市2人、外省市:3人( 张立田、曲成业、谷长琴)、地区不明者11人。年龄最大80岁,最小 27岁。女性明显多于男性,约占三分之二。太和区非法判刑人数最多,迫害也最惨烈。其次是古塔区、凌海市。遭非法判刑迫害致死者14人,监狱迫害致死13人,其中辽宁女子监狱6人。

图2:1999~2019年锦州各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人次统计

(二)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的年度统计

1999年5人;2000年2人;2001年9人;2002年18人;2003年7人;2004年0人;2005年1人;2006年1人;2007年5人;2008年21人;2009年12人;2010年11人;2011年5人;2012年4人;2013年7人;2014年8人;2015年人4人;2016年9人;2017年19人;2018年4人;2019年12人;年份不详者:20人。共计为 184 人次(图3)

图3:1999~2019年锦州法轮功学员历年被非法判刑人次统计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到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最多的年份是二零零二、二零零八、二零一七这三年,每年都大约有20人,二十年间平均每年就有约9人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七至二零一九年新增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见附录6。

(三)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概况

部份遗照:

                      

1、李凌,女,五十一岁,古塔区,曾任锦州古塔区劳动局副局长。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她与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登上了天安门城楼,打开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后被北京市公安局绑架,又被北京东城区法院诬判一年半。二零零零年四月,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遭非人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释放时,被摧残的骨瘦如柴。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她与原单位同事讲述法轮功真相,被古塔区政法委人员绑架,劫持到锦州看守所,期间公检法秘密收集所谓证据。后她又被古塔区法院秘判四年,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据在监狱服刑的人士披露:李凌在狱中,遭多种酷刑折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晚,在监舍内,在监狱警察郭乃娟、许曼指使下,犯人张春娥将李凌的头部用棉被死死压住,长达两个小时,导致她窒息而死。监狱欺骗李凌的家属说她死于“心脏病”。

2、黄成,男,五十五岁,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曾身患重病多年,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病症不翼而飞,他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他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看守所、戒毒所、洗脑班、太和公安分局、锦州教养院、监狱等地,累计达十五次之多。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黄成被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受到的刑讯逼供,太和分局刑警队的恶警们疯狂施暴,黄被套上两个头套暴打,打得发出惨叫声。后他被太和区法院冤判六年,劫持到盘锦监狱时,伤势严重,狱方开始拒收,押送的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队长戴勇说:“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后他被盘锦监狱一监区管教科胡某、李峰科长、队长杨冠军、二队中队长于忠、等恶警用十指插针等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被打毒针后保外就医,女儿河派出所等单位仍不断骚扰,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他在极度痛苦中被迫害离世。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3、王彦秋,女,五十六岁,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她与曲伟、周玉祯,在锦州儿童公园附近发神韵光盘,被古塔区便衣警察杨铁利、张政、王锦辉、王旭发现,与市“六一零”支队警察将她们绑架。后劫持到看守所,她不穿犯人马夹,狱警石红唆使犯人刁丽丽殴打她,把她铐挂在窗户上。她出现了血压升高等病态反应。不久她和周玉祯被古塔区检察院构陷。十二月十二日,古塔区法院不顾她身体状况极差,竟在看守所私设公堂,非法庭审。二零一四年一月她被古塔法院诬判四年。后四次被投监未果,第五次才被强行送进监狱。因王彦秋不放弃信仰,马三家监区狱警队长赵敬华,副队长戴雪梅等人以减刑来唆使犯人菊华、王晓红等监视她,折磨她。七月某日,她被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大队长尤岩暴打,还被关进小号迫害。平时被强迫做奴工。在出狱前的一个月,被迫害致昏迷,一直是植物人状态。经历五个月的痛苦挣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她含冤离世。

演示:关小号

4、邵明罡,男,六十二岁,一九九九年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他遭拘留,被单位开除。二零零零年又去北京上访,遭非法劳教。二零零四年五月,锦州国安跟踪邵数月后,在山东滨州将他绑架。锦州六一零恶警李协江等对他毒打,刑讯逼供。八月邵被劫持到锦州教养院迫害。院长张海平、二大队恶警每天对他野蛮灌食,一度生命垂危。副院长李凤林亲自指挥,用大剂量盐水硬灌。致邵血压高达260,被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二零零五年十月,他又被不分昼夜地酷刑折磨,头发全白,身患重症、奄奄一息。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一四年十月,他又被锦州公安局六一零、凌河公安等有预谋绑架,劫持到锦州看守所,血压高达二百四十,生命再次垂危。看守所怕人死在那里,在勒索了五千元钱后,放他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他又被锦州“六一零”、凌河区公安局绑架,劫持到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凌河区法院在看守所强行非法开庭,邵被枉判六年重刑。同年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在二监区,他被迫害得血压值居高不下,行动困难,每天昏睡,大小便失禁。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至五日,他大口吐血,监狱没采取任何救治办法;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保外就医”的手续费办完;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他回到家中。后监狱、政法委、司法局、街道多次到家骚扰、恐吓,他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含冤离世。

5、李艳秋,女,五十二岁,锦州凌西宾馆退休职工。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因坚守信仰,她多次被非法拘留、劳教。二零零五年十月,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葫芦岛市塔山派出所绑架,她陪同家属前去要人、善劝,对方不听,还将她劫持,送马三家劳教所欲教养两年。她绝食抗议,遭野蛮灌食、绑死人床,后被折磨成精神病症状,敲诈三千元钱,由家人接回。

中共酷刑示意图:死人床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她在葫芦岛市讲真相,遭虹螺岘派出所绑架,被劫持到葫芦岛看守所多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锦州华宇新城遭构陷,被小岭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锦州拘留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她又遭绑架,绝食反迫害,被看守所强制灌食。太和区分局国保大队李蕾积极拼凑构陷材料,将李非法起诉。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身体极度虚弱的她,被太和区法院在看守所秘密非法开庭,诬判五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她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矫治监区”,为抵制强制“转化”,她绝食抗议;被监狱医院强制灌食。几天后,她被扒光衣服,关到“小号”迫害。入狱第十四天,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被摧残致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6、王兰芝,女,五十五岁,一九九九年七月进京上访。十月二十八日被送到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八天之后立即被转到北京七处监狱迫害。十二月四日,被非法逮捕,一个月后,又转回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后又被北京东城区法院判刑六个月。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她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结果被维持原判。

二零零三年二月的一天,因挂“法轮大法好”条幅,王兰芝被锦州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处处长王景山带人绑架,诬判六年,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惨烈,刑满回家时,精神恍惚、神智不清。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二日,在医院离世。

7、张振才,男,黑山县东关村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晚,他和妻子张连荣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外出讲真相,在舒心园附近被绑架。次日上午,警察和大队书记到他家,找来他们的儿媳,警察说要到屋里看看,儿媳说没有钥匙。警察说,我们这有,随即用从张连荣、张振才夫妇身上抢去的钥匙开门进屋。警察在屋里非法抄到一箱《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的半成品,警察又翻出大刀、胶等不少东西。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得知,他们夫妇遭非法批捕,黑山县国保大队(队长王震、副队长:隋时)已经将他们构陷到黑山检察院。后黑山县法院副院长张春风、吕德民、董志伟对夫妇二人非法审判,张连荣被非法判刑两年零两个月,被关押到辽宁女子监狱马三监区,他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十一个月,被非法关押在大连某监狱(尚不清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大连的监狱狱警给家属打电话,说张振才被检查出胰腺癌。两周后,二月七日,他在大连监狱被迫害离世。

三、法律无存,近七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中共的劳动教养制度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始于一九五七年,被民主国家视为严重的违反国家基本法的邪恶制度。就是在中国它也是和现行法律相矛盾的,遭到国内外的广泛质疑。早在一九九九年,中共面对国际压力,本想取消劳教制度,却因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打压法轮功又得以延续。劳教所的脱离法制、随意性、可操纵性,是中共绕过司法程序大规模非法关押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截至二零一三年末,锦州地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保守统计为694人次,仅据明慧网曝光名单的不完全统计就达660人次,遭非法劳教迫害致死至少有21人。

(一)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汇总情况

总计:锦州地区被非法劳教人为694人次。其中,被辽宁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310人次,迫害致死10人;被锦州教养院非法劳教人数291人次,迫害致死11人;被外省市其它教养院非法劳教为18人;劳教所不详的45人。被非法劳教者多半为女性。按区属分布:古塔区64人次、凌河区71人次、太和区94人次、开发区20人次、凌海市93人次、北宁市73人次、黑山县67人次、义县125人次,不詳者87人次。

(二)锦州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迫害致死的简况

部份遗照:

1、肖鹏,男,三十岁,义县农专毕业,兽医。一九九九年九月,他与三妹又进京上访,在唐山火车站被劫持,押回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遭到看守所所长王岩、狱警卞志利和刑事犯杨国涛多次毒打等残酷折磨,致使双腿肿胀,不能弯曲,下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他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在锦州教养院多次受到严重的酷刑,恶警马勇、李松涛、杨廷伦、冯子斌、张春风等暴力迫害他,身体到处是伤。后来被转移到锦州市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摧残神经的药物,后他精神恍惚、致疯,呈骨瘦如柴、走路艰难、不能自理的病态。二零零一年四月七日,他被释放。二零零二年六月九日,痛苦含冤离世。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2、张桂芝,女,四十七岁,新民乡刘家窝铺村人。因坚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八月,太和区小岭子机场派出所恶警,从家中把她绑架到锦州市第一看守所。二个月后,她被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家属接到劳教所、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的联合通知,说张桂芝“病重被抢救”。当家人赶到马三家时,她的遗体早已被停在马三家医院的太平房在她的家人和劳教所的交涉中,劳教所的头目不露面,下属队长不准给死者照相。她遗体身上有伤,鼻子和嘴里有血迹,并且身上有紫斑(局部皮肤成紫黑色)。恶警说是她“洗澡时摔的,造成的心梗导致死亡”。其实邪恶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的残酷与高压才是她死亡的真正原因。

3、石忠岩,男,四十五岁,锦州百货大楼职工。二零零零年七月,他被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锦州教养院迫害。他受尽各种折磨,被强制参加超负荷奴役劳动,遭到打骂体罚、酷刑折磨、野蛮灌食、强制洗脑等多重迫害。二零零一年四、五月,他拒绝穿犯人穿的马甲,被恶警用电棍电击,后他被送到严管队。他绝食绝水抵制迫害,每天被铐在铁椅子上强行插鼻管灌食。后被加期九个月。二零零三年一月,因抵制洗脑又被延期。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是他被超期关押十个月后应被释放的日子,劳教所继续对他非法加期并疯狂迫害。四月二十五日早晨,劳教所通知石忠岩的家属,谎称他突然患病,呼吸困难人事不省,送进解放军205医院抢救。据目击者说,他因为拒绝接受洗脑被迫害瘦得皮包骨,脚趾青紫,一直昏迷不醒。四月二十五日上午,205医院戒备森严。二十六日凌晨一点多钟他睁着双眼离开了人世。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他死后恶警们连任何衣服都不让穿立即把遗体抢走,家属跟出来遗体就不见了。恶警们连夜把他的遗体送到火葬场,并决定二十七日将遗体强行火化,后来凌安派出所通知家属二十八日强行火化,如果家属去殡仪馆必须经过凌安派出所同意,家属不能直接去殡仪馆。

4、王文君,女,三十八岁,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她在天安门城楼上打横幅证实大法被绑架,后被北京东城区法院诬判一年。她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铐、脚镣,和死刑犯关押在一起,每天强迫坐板,一次被吊铐达九个小时。二零零一年一月她又去北京和平请愿,遭到绑架后被押回锦州,关押在锦州第一看守所。期间,她被用凉水浇、打耳光、拽头发往墙上撞等方式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二零零一年六月,她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到马三家劳教所,关押在女二所一大队。恶警经常对她洗脑,并强迫她参加超体力劳动。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从二零零二年五月,她开始肚子疼,下身流血,恶警继续强迫她和其他人一样干活。二零零二年十二月,马三家劳教所又一轮疯狂迫害,暴力洗脑。迫害主管黄海雁,将她盘上双腿,用绳子把腿绑上达五个小时,长时间强迫坐小板凳。这时她的身体已经不行了,肚子疼得厉害,晚上疼得睡不着觉。后经马三家医院检查,确诊为子宫癌晚期。她的身体日益消瘦,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她被已经离婚的丈夫接回,马三家医院说这个人已经不行了,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酷刑演示:捆绑

5、张海燕,女,三十四岁,黑山县胡家镇西尤村王家自然屯人。二零零一年七月,她依法去北京上访,遭北京不法警察抓捕后,由胡家镇派出所和当地村干部将她绑架回当地,被派出所所长张栋殴打,恶警并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因家庭非常困难,确实没有钱,村书记王玉宝便带人去收割他们家地里的高粱,被家人严词拒绝,他们又将其送入黑山看守所关押,两个多月后她被非法劳教二年,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继续迫害。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家人接回时已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头部、手,以及其它部位都有明显的伤痕。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八日,她含冤离世。

6、左中右,男,三十六岁,义县大榆树堡镇中学教师。一九九九年十月进京上访,被劫持到义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零年三月,他从锦州教养院走脱,在兴城火车站被绑架,送回锦州市劳教所,后被关七天小号,被恶警刘怀忠、徐广权等人踢打,身体被电肿。白天干活被强制戴手铐出工,晚上睡觉被用手铐铐在床上,警察报复给他多分任务,不时恶狠狠地骂他。他绝食抗议迫害,恶警对他进行灌食迫害,玉米糊里加大量的盐,不让睡觉,强迫其连续坐四十四小时地板凳。恶警陈大夫在对他强制灌食时,用开口器撬,牙都被撬坏了,不张嘴就用拳头钻腮帮子。他绝食抗议一个月后已经骨瘦如柴,血压低得吓人,小腿浮肿。二零零一年四月获释。同年十月,他再次被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受尽了酷刑折磨:曾有三个犯人一起毒打他,四根电棍同时电击,长期关小号、坐铁板凳,长期不让睡觉。他由体重一百五十斤的人,被折磨得只剩九十斤,几乎奄奄一息。劳教所一看其身体太虚弱,怕担死亡责任,二零零三年九月把他送回家中。回家后,还经常受到劳教所恶警骚扰;学校领导来他家里逼迫写三书,他被迫去亲友家。那时他心肺肾功能已衰竭,经常咳嗽气短,精神恍惚,行走困难,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含冤去世。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7、杨素坤,女,六十二岁,黑山县人,一九九八年得法,坚修大法,因发放真相资料,被恶警非法拘留,后又被非法关押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从劳教所回家后不久,二零零五年四月含冤离世。

8、杨继升,男,五十四岁,二零零二年,为大法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劳教,遭锦州教养院恶警张加彬、李松涛、杨庭伦、闫国升、史贞山电棍电击、毒打等严重迫害,后头痛,讲不了话,全身无力。十一月,被家人用保外就医接回家。十二月二日入锦州205医院检查,结果是脑颅一侧积血一侧积水,医院说有生命危险必须做开颅手术,四日做脑颅手术。二零零四年六月身体状况明显恶化,双目失明,全身浮肿,腿粗大不能行走。医院结论为糖尿病综合症,二零零五年六月,含冤离世。

9、胡凤奎,男,六十八,凌河,一九九六年因糖尿病四个加号、低血钾、皮癣等久治不愈,他修炼法轮功后顽疾痊愈。二零零零年六月,他依法为法轮功上访,后被绑架、拘留三次,劳动教养两次,共四年。他进京上访被绑架,在锦州拘留所里绝食绝水,六天后被放回。二十天后,榴花派出所片警高凤廷,强制把他从家中带走,关进第二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锦州教养院,遭强行洗脑,残酷刑罚,逼他放弃大法,非法关押十四个月。

后老人又到北京上访,在中途被锦州六一零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老人坚持信仰,在教养院受尽折磨。恶警韩利华、冯子宾、张春风、李松涛、张加彬、杨庭伦、穆锦生等几名邪恶之徒,把老人家用手铐铐在暖气管上,不让睡觉,轮番折磨。二零零三年三月份,恶警闫国升曾恶狠狠地对他说:“院长开会说了,只要打不死,打伤、打残没关系。”狱警用桌子把老人挤在墙角里,逼迫他用手去摸闪着火花的高压电棍,让他蹲在三十厘米见方的一小块地砖上,长时间不让睡觉。老人的身心受到极大迫害,导致旧病复发行走困难。还得上了奇痒的皮肤病。二零零五年底老人被解除劳教回家,只能拄着棍子行走。由于持续遭受迫害,老人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含冤离世。

 

酷刑演示:铐在暖气管上

10、于国钜,男,六十九岁,开发区,一九九五年得法,在修炼中身心受益。二零零零年六月依法进京上访,被当时的邪党村书记齐宝海和片警李刚绑架,不法人员还从他女儿手里勒索八百元钱。他被劫持到锦州第一看守所,后被送到锦州劳教所迫害十四个月,成了教养院最大年龄的被关押人员之一。他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后教养院看他身体不行了放其回家。

后他又进京上访,第二次被绑架到锦州第一看守所迫害折磨,冬天强行让其坐在便池里,从头顶往下浇凉水。后再次被劫持教养院,因身体状况不好被拒收。此后他身体一直浮肿,行走困难。当地相关部门恶党人员对其监视居住,经常骚扰。于长期生活在压力中,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11、张淑彬,女,四十二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曾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大法请愿,被非法遣送回锦州后被非法拘留。以后又多次到北京上访被绑架,遭到非法判刑和非法拘留,曾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和锦州拘留所。为抗议迫害而绝食,多次被强行由鼻子插管灌食,致使鼻腔内部及食管和气管多处被灌食管插破,形成溃疡,二零零三年转变成鼻咽癌,其身体也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摧残。二零零七年的七月十二日,在锦州二院去世。

12、冯国余,男,义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后,镇派出所警察杨州等将他绑架到镇派出所非法关押十一天,勒索一百元现金。二零零三年十月,邪党开“十六大”,他被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七天,后劫持到锦州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出来时已被迫害的精神失常,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含冤离世。

13、史长林,男,三十五岁,义县城关乡人。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六,他被义县城关乡后杨村治保主任李文焕骗到村上,后被恶警绑架,劫持到义县看守所劫持十五天。二零零三年正月十八,他被城关乡派出所陈乃连、杨成文、李宝有等六名恶警,绑架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后,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锦州劳动所继续迫害。恶警曾用绳子绑住大腿,强行长时间坐板,人被折磨的呕吐、晕死过去。二零零四年秋,他从劳教所释放回家,身体一直很虚弱,由于惊吓,一有人开门他的心里就紧张恐惧、哆嗦害怕,身体、精神上遭受的巨大伤害,使他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中共酷刑示意图:罚坐

14、肖玉彬,男,六十一岁,义县,九道岭乡村民、兽医。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他和妻子多次被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十月,都被非法教养三年。十一月,他被非法送进锦州劳教所,与儿子一起被关在这里遭受迫害。肖的儿子多次受到严重的酷刑,被强迫送进精神病院迫害,注射药物致精神崩溃。教养院见人已经疯了怕承担更严重的后果只好将他的儿子放回家。肖玉彬也被放出,陪儿子回家保外就医。儿子含冤离世后,使他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义县公安局、义县国保大队、九道岭镇政府、派出所恶人对他的骚扰,累计十二、三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他含冤离世。

 

中共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轮功学员

15、魏书文,女,六十五岁,义县关帝庙村人,患胃疼病、恶心、顽固性尿道炎、眩晕症、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八年修大法后,身心受益。二零零一年九月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在天安门前打条幅,喊“法轮大法好!”,被前门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北京天河劳教所一年半。二零零三年七月在马三家劳教所关押八个月,受到恶警的残酷的迫害,除包夹围攻、罚站、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外,强迫老人做殡葬用的工艺品,加工中用一种挥发性强的、气味刺鼻的、熏眼睛的有毒胶,老人身体出现严重的病症,生命垂危,被送回家。义县公安局的警察,并未因老人身体病重而停止迫害,多次闯入家中骚扰,直到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五日,魏书文老人含冤离世。

四、绑架、洗脑、黑牢、高压 数千人遭无端迫害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氏流氓政治集团利用手中权力,疯狂镇压,迫害法轮功学员。610非法组织主导公检法目无国法,践踏法律,随意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二十年来,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骚扰近万人次,大规模绑架数十起。仅据明慧网曝光的部份统计,被非法关押至洗脑班进行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达3272人次(绝大多数为义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者达2014人次、被送精神病院迫害的有6人。在迫害中至少51人死亡,致伤、致残、精神失常者数例。下面是三十三位因遭非法抓捕、洗脑、关押等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简况和部份遗照:

1、朱绍兰,女,五十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了,在江泽民这独裁统治下,真没有说理的地方,当时有人说给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写信,大家签名,因为法轮功没有组织。当时听说能有给法轮功评理的地方,朱绍兰就毫不犹豫地签上了她的名字。因此,一九九九年九月她被饶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拘留,非法关押在锦州市拘留所。她于二十九日晚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绝食二天后其身体虚弱,走路需人搀扶。第四天半夜开始呕吐,饶阳派出所看情况不妙将其释放。十月五日她被送至医院,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早晨去世。

2、杜宝兰,女,四十八岁,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晚,杜宝到法轮功学员段君家,段的丈夫李某助纣为虐,打110报警,致使杜与段君被抓,于当晚被迫害致死。第二天警方通知家属,谎称是“跳楼自杀”,并且提出三条无理要求:一、不许声张。二、不许搭灵棚、办丧事。三、要求三天后火化尸体。据围观群众称,被抓当晚,她是被抬进警车内,并听到车内传出惨叫声。据看到尸体的内部人士说尸体四肢骨折,下颌有一窟窿,而事发现场却无任何障碍物,死因可疑,警方严密封锁消息,其住宅楼内外都布满了便衣。公安不允许家属看她的遗体,在太平间外,有许多警察看管不让任何人看。怕看出被毒打的痕迹。杜是被凌河公安分局活活打死的。家属去医院询问死因,均遭到拒绝,唯一的理由是:“不想失掉饭碗。”家属上告,但无人受理。

3、曹淑芳,女,六十一岁,二零零二年八月四日下午四点,锦州市康宁派出所综治办主任王殿玉、警察王宏二人非法闯入曹家(锦州市锦麻公司工人,住凌河区康宁里四十四号楼五楼)中,恶警把她的丈夫劫持在里屋,两恶警和她在一个房间,欲将她强行带走,一会儿,她就从五楼北阳台头朝下掉下来,手里还拿着一把红雨伞。过了好一会儿,两恶警从楼上匆匆下来,手里还拿着大法资料和大法师父像。据目击者讲,她掉下来,四肢还会动,由于没有及时抢救,导致死亡。虽然打了“120”,但救护车迟迟没到。当时有人给死者拍了照,但被凌河政法委强行没收了相机及胶卷。而且来了许多警察,要把尸体强行火化,因为当时围观的民众太多,没敢动,尸体在楼下停了一宿,八月五日凌晨,被送到火葬场冷冻。八月四日晚,在康宁派出所和出事地点,初步统计有大小警车三十二辆,数百名便衣(有凌河分局的,刑警队的,“110”的,政法委的),当时锦州电视台、《锦州日报》、《锦州晚报 》的记者也来了,妄图构陷法轮功,遭到抵制。凌河公安分局局长在数百名民众面前扬言:“你去告吧,上哪你也告不赢!”

4、闫利,男,四十岁,太和,锦州女儿河纺织厂干部,曾任生产处总调度、处长助理、生产部长助理等职。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和七二零后,先后九次进京向政府讲大法真相,坚持信仰,因此被逼下岗(失业)。在上访期间曾被拘留两次。一九九九年十月,他被非法教养二年,关押在锦州市教养院。期间,因一直坚守信仰,拒绝转化,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连续几个月关小号。两年期满后又被加期九个月。他因绝食而遭受被野蛮灌食,直到最后吃不下东西、奄奄一息时才被释放回家。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他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银行胡同一住宅楼内,被赤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布仁及红山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后非法关押在红山区看守所。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七日之间被迫害致死,详情及确切时间待查。

5、王玉泉,男,六十岁,一九九九年十月王去北京为大法鸣冤,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因向当地社区人员讲真相,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遭锦州教养院院长张海平,大队长李松涛,警察冯子斌、张春风、张佳斌、穆锦生等酷刑折磨,被打出了脑震荡,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二零零三年九月,结束了三年迫害,由于长期反复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的情况下,仍然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回到家后,不能干重活,还时有吐血。二零一五年七月,他根据自己被迫害的经历向国家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几天后收到最高检的签收回执。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他正要下楼,突然女儿河派出所几个警察(李文武等)将他抬到楼下塞进警车,绑架到派出所(以诉江为借口),又送到锦州拘留所。到拘留所后三天不能进食,到第五天时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儿河派出所去接他,女儿河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后未办完手续就不管了。后来他的亲戚把他接回家。经过这次迫害,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口吐鲜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他吐血不止,且时断时续的昏迷,家人把他送到医院经检查发现他的肺已经没了。一月三十一日晚他含冤离世。

6、赵兴权,男,五十二岁,,凌河,家住凌河区菊园街花园里八号楼七十一号,一九九六年得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听到邪共非法取缔大法后,去沈阳上访,后又从沈阳乘火车去北京中途被劫持下车,被锦州市菊园街道书记和菊园派出所姓魏的恶警将他绑架到菊园派出所。一九九九年十月他再次进京上访,于十月二十八日被绑架回锦州,非法关押在锦州市戒毒所,半月后,又被绑架到锦州铁路看守所,强行转化洗脑。十二月才被放回家,并被勒索二千元。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二日,由于恶人苏桂芹(锦纺)等三人举报,又一次被菊园派出所袁所长、恶警王善松、陶长生,街道书记边德柏等五人绑架到拘留所并关押半个月。半个月后,恶警陶长生向他的家人又勒索一千七百元钱。赵长期身心受迫害,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

7、仁树田,男,五十岁,太和,一九九八年十月得法。修炼前患有严重的尿毒症,花费一万多元也没治好,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疾病不翼而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太和区小岭子派出所抓回,恶警逼迫他写“三书”,他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坚修大法。同年八月又被锦州市防暴大队绑架,后被劳动教养。他绝食抗议,要求释放,四十天后回到家里。小岭子派出所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控他、骚扰他、不让他学法炼功,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旧病复发,卧床一个月后,于二零零零年七月末离开人世。

8、姚庆丰,男,六十七,凌海,家住凌海市娘娘宫乡,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后身心受益,身体多种疾病都好了,家庭和睦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进京上访被恶警绑架并遣返。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晚,他在崔屯挂大法横幅时被凌海市娘娘宫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拘留,在派出所他遭到残暴迫害,被用皮鞋打头、脸、下身、最后在被强制勒索三千元后,老人才被放回家。他回家后又多次遭到派出所的骚扰、恐吓、威胁,二零零三年黄历二月含冤离世。

9、王凤茹,女,六十三岁,黑山,黑山县镇安乡人。曾任三十八年的村会计。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患有高血压和腰椎病,修炼后疾病痊愈。二零零二年黄历新年期间村里召开党员会,她向村干部及村里的党员讲真相,被恶人举报。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黑山县国保大队的肖中影、毕诗君和镇安乡派出所的高力曾等将她绑架到黑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家属被勒索五千元钱后放回。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受到毕诗君等恶警的殴打,回家后经常受到不法之徒的骚扰,曾逼其写保证书。她丈夫迫于压力也经常对她施压,在经济上也限制她。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县纪委、村干部又到她家对其进行迫害。她心情郁闷、血压升高,二天后含冤去世。

拳打脚踢

10、张桂芬,女,五十二岁,一九九九年七月大法被迫害后一直坚修大法,九月,被饶阳派出所所长白风启、恶警冷笑言(音)等绑架到拘留所迫害十五天。十月二十日左右,因进京上访被判刑拘,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三十天后又被劫持到锦州市古塔区洗脑班。在洗脑班遭受了近一个月的迫害,被勒索数千元后才重获自由。以后的几年里一直受到恶警的恐吓、上门骚扰,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四日含冤去世。

11、马德芝,女,六十七岁,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晚,她在市委公园炼功时,被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到了锦州市拘留所。老人深信修炼真善忍没有错,拒不配合邪恶,几天后被无条件放回。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她毅然进京上访为大法讨公道,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绑架,后被锦州驻京办的警察劫持到市拘留所。她因不放弃信仰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拘留所怕担责任,将她放回。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经常到她家骚扰,由于对法轮功地迫害不断升级,给老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与精神压力,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不幸离世。

12、王素贤,女,七十一,义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迫害后,她两次进京,八次被绑架、两次被洗脑班洗脑、五次被勒索现金二万三千五百元、流离失所一年零两个月。由于县、乡恶人恶警长期多次绑架、关押、巨额勒索,骚扰的迫害,使老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于二零一二年,含冤离开了人世。

五、经济截断,雪上加霜

江氏邪党集团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灭绝性迫害的同时,又伴随着疯狂的敛财。据不完全统计,二十年来,锦州七个县区法轮功学员被邪党恶人直接勒索的现金(含少量财物折合)额约计为1480万元;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额按最保守统计,为4667万元;累计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6147万元。这尚未包括法轮功学员被无辜迫害致死的经济赔偿,及近几年社保局对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扣缴的退休费金额。这触目惊心的数据背后是法轮功学员为坚持信仰,艰难维持生计的身影和高压、经济截断胁迫下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一)直接经济迫害:勒索现金、财物金额1480万元

据明慧网曝光的部份统计,二十年来,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经济勒索现金数额(含少量财物)约1480万元,其中锦州市区(凌河、古塔、太和、开发区)至少690万元;义县(有名的贫困县)248万元;凌海市258万元;北镇县144万元;黑山县至少140万元。由于中共当局严密封锁消息,这些披露出来的案例仅是巨额经济迫害中的冰山一角。

(二)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4667万元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以来,锦州法轮功学员因信奉“真、善、忍”,维护做好人的公民基本权利,却遭到中共邪党锦州610、公安、司法单位,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办黑洗脑班等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如下(在2017年统计数据基础上,新增了这几年的数据):

按人均月工资1500元计算(实际这是很低、很保守的计算标准,若按高法冤案赔偿标准,每日为219.72元的赔偿额,乘以25.5天所得月工资额应为5600元相比,差距是很大的,1500元也只是维持1个人1个月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非法判刑158+26=184人次,累计刑期593+98=691年,被非法判刑人员在被关押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1500元×691×12=1244万元;

▼非法劳教658+2人次(略去不计),累计刑期1274年,被非法劳教人员在被关押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1500元×1274×12=2290万元

▼非法拘留与被关洗脑班每人均按0.5个月计算:

非法拘留2014人次,被非法拘留人员在被关押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1500元×0.5×2014=151万元;扣除非法判刑与劳教的拘留人次后的计算结果:1500元×0.5×2014-1500元×0.5(184+658)=151- 63 =88万

被关洗脑班264 +3008 =3272人次;其中 3008人次,为2017年统计遗漏的(义县2007年的统计数据),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的工资直接损失为:1500元×0.5×264+1500×05×3008 = 19.8+225.5 = 245万

▼其它(非法短期关押等)51人次,工资直接损失为:1500元×51=7.65万元

▼被开除公职44人,平均每人按十年的工资补偿计算,累计经济损:1500元×44×10×12 =792万

合计经济损失额:1244+2290+88+245+7.65+792=4667万元(这是最低最保守的计算结果)

(三)李广繁、任桂琴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因遭经济迫害致死

部份遗照

             

1、李广繁,男,五十九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数次被非法抓捕、关押、罚款(二千三百元),二零零一年十月,他第四次进京证实法,在途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占林截回,非法关押一个半月后,将他劫持到锦州市教养院非法劳教,迫害十四个月释放。后他被迫流离失所到南方打工好几年。二零零九年一月,他带着打工挣的钱回到家中。一月二十日,他被高台子镇派出所警察孙健等人绑架。后被义县国保刘海志、周化来勒索现金一万三千元。打工挣来的辛苦钱被勒索,给家庭生活带来极大困苦,也给他本人精神造成莫大的痛楚。二零一零年妻子被迫害离世对他打击更大。二零一四年出现严重病态。义县公安派出所警察、小区街道人员以查户口为名,频繁到他家进行骚扰。使他病情迅速恶化,生活不能自理。到九月初,县公安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强行抽血、按指纹、签字骚扰,这时他瘫痪在床上,九月十八日,在无法忍受持续的迫害中含冤离世。

2、费慕珍,女,五十一岁,二零零零年新年期间,因进京上访被劫持到凌海市拘留所。为使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恶警所长王洪余手拿专门用于打人的黑胶棒子闯进房间里猛打费,她被打倒在地板上,双腿至臀部被打得青紫、肿胀,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并被非法判了劳教。三十天后,家属托人办理保外就医,被勒索了六万余元才允许回家。二零零二年中秋节又被绑架到凌海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受尽折磨。恶警经常骚扰,费及家人整天提心吊胆,度日如年地煎熬着,家人也不让她学法炼功。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她突发脑出血,住院期间花费九万多元,三十天后去世。

3、高凤琴,女,五十六岁,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她在工作单位被锦州六一零不法人员李嵋珊指使手下人劫持,结果家属被敲诈二万元;人回来后,单位又以她取保候审为由,每年扣发奖金一万五千六百元,几年内本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累计达到十万元。高凤琴有两个双胞胎儿子,亟待买房结婚,她不得不外出挣钱,劳累过度,精神压力加上经济负担使她罹患癌症,二零一五年夏,不幸含冤离世。

4、才志刚,男,四十岁,开发区,二零零零年十月,王家派出所及锦州六一零人员,将正在上班为单位购物的才,劫持到锦州拘留所、看守所。锦州六一零向才的家人勒索了两万元后把他放回。锦州港务集团单方强行与他解除合同。二零零一年四月,他在凌海市租房处,被金城派出所劫持到凌海市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半年后被判非法劳教二年,押到锦州教养院。期满回家后,只好自谋职业,在锦州港内开车维持生活。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晚。他正在锦州港开夜班车,被王家派出所的恶警绑架,恶警对他及其父家进行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抄家。他从派出所走脱,开始了在长达三年半的流离失所生活。期间受尽了各种伤害,尤其是精神上受的伤害最大,一家人没有生活来源,孩子正在大学读书,他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突发病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含冤离开人世。

5、吴凤艳,女,五十一岁,义县,她是李广繁的妻子,没修炼得法前患肾炎、类风湿等多种疾病,严重时不能下床,由丈夫照顾。修大法后,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迫害后,两次进京为大法上访。被警察柴国英送进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七个多月,被勒索三千多元钱后放回家。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五年先后被城关乡派出所警察陈乃莲等、绑架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勒索现金六千元。二零零九年丈夫李广繁被绑架、勒索一万二千元。由于夫妻俩本身就没有什么积蓄,再加上被多次的经济勒索后,家中一贫如洗,亲友和法轮功学员经常给予资助,才能勉强度日。二零零八年,身心俱疲的吴凤艳出现了脑血栓病状,二零一零年五月突发脑出血,四天(二十日)后含冤离世。

6、任桂霞,女,五十七,凌河,凌海金城造纸厂下岗工人(即失业),曾八次遭绑架、非法关押。每一次的关押迫害,任都是九死一生才闯过来的。二零零零年被金城派出所劫持到凌海拘留所,遭到恶警所长王洪余毒打,折磨三十多天又被送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又遭绑架,被凌海公安警察抢劫现金二万元,诬判三年。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心脏病、高血压等复发,几次被送到监狱医院抢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保外就医。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她被通知将在十二月份停发退休养老金。她找到凌海市劳动局和社保局(局长曹志宏),相关人员说是省里下发了针对所有服刑人员的新文件,所有被判刑或劳教关押过的,都要扣回那几年的工资。按照文件,任桂霞的养老金将被扣发、停发。面对这种沉重的经济迫害,她的心理压力很大,致使心脏病复发,不幸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初含冤离世。让人遗憾的是,她已经写好了《关于取得我应得的退休金》的申诉信,却没能来得及去申诉。

(四)公安恶警、政府官员勒索、侵呑法轮功学员钱财被举报、判违法

1、李嵋珊,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队长绑架勒索被举报

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队长李嵋珊,自二零一一年上任以来,采用跟踪、监控等特务手段绑架法轮功学员二百多人次。绑架过程中,他经常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每次绑架后,他就吓唬家人说:“某某的问题相当严重,得判几年。”同时暗示家人可以花钱“摆平”。结果恐慌的家人为了让亲人回家,就赶紧掏钱打点,要多少给多少。对于家里没掏钱的学员,李嵋珊就“撕票”了,“人质”很快就被构陷交给检察院、法院判刑。

八年中,李嵋珊处处插手,勒索的金额不断飙升,从最初的一万元到后来的五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最多达到了十五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年来李嵋珊等勒索抢劫法轮功学员钱财高达二百八十余万元。李嵋珊生怕这些事情败露,吓唬法轮功学员不准曝光,否则他就“撕票”。法轮功学员徐慧萍上网曝光了被李嵋珊和白宁(原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人员,现已离职)勒索巨款的内幕,结果被他们二人四处追捕,最后遭非法判刑,被勒索的十二万元至今未还。

2、曹志宏,执行恶法遭举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分局被判违法

二零一六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始实施《关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扣发养老金》的规定,然而根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应照常享受养老金待遇,社保局无权扣发服刑期间养老金,也无权要求返还已领取的服刑期间养老金。曹志宏主政的凌海社保分局不顾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执行辽宁省的违法政策,甚至罔顾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结果(魏秀英案,见后),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已经涉嫌违法。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凌海金城法轮功学员魏秀英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魏秀英保外就医回到家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凌海社保分局通知魏秀英将停发养老金,并要求返回其被非法判刑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近十三万元,十二月末魏秀英养老金被正式被扣发。曹志宏还恶人先告状,以所谓返还“不当得利”为由,由法院提起对魏秀英的民事诉讼,魏秀英应诉并对凌海市社保分局违法扣发养老金的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最后凌海市社保分局败诉,法院要求社保局全额履行支付原告魏秀英养老金。结案后凌海市社保分局不但不履行判决,还在二零一九年大年过后,派人到魏秀英家中,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三十日内必须交回十多万“所欠款项”(后又更正为六十日内)。鉴于曹志宏的种种违法行为,魏秀英向凌海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现在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六、发生在锦州地区的器官活摘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被称之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首次从辽宁曝光,震惊国际社会,锦州再次成为各方媒体聚集的风暴点。锦州公安局长王立军创始“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从事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研究,获两项科研成果,有“突出成就”;锦州解放军205医院泌尿科主任陈荣山的586例肾移植,其事迹被刊登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辽西晚报》上;锦州法院、看守所、警卫参与器官活摘的录音报告被曝光;锦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等均涉嫌参与器官活摘……。这些鲜为人知的罪恶黑幕在不断地被揭开。这些犯罪行径在追查国际的调查报告、及明慧网的曝光文章中已有报道,本文不再详述,只做个索引,供查阅。

1、发生在锦州的迫害:从活摘器官到强制采血(明慧网2014年11月26日文章)

2、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刊文:《王立军为什么要发明“脑干撞击机”?》

原重庆 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等人在人体实验中发明了专门制造“脑死亡”的特别工具:“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简称:“脑干撞击机”或“脑死亡机”)。该机器是用一个圆形的金属球直接锤击脑壳形成的冲击波穿越头盖骨,到达脑部,让人瞬间脑死亡。

王立军在辽宁锦州市公安局主持“现场心理研究中心”工作时,所做的是对处死实验对象进行死亡过程的“研究”,其中包括“面对死亡的心理改变”、“生命体征变化”和药物注射后各个器官的毒物残留情况的“研究”。

2011年12月以王立军作为领衔发明人(发明人是王立军、尹志勇、赵辉、王正国)申请专利“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专利号:CN201120542042),并于次年获此专利(图1)。

该专利的共同发明人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的尹志勇、赵辉、王正国在《创伤外科杂志》2008年第2期,发表了题为《准静态下颞部撞击致颅脑伤的有限元模拟分析及其临床意义》的文章。论文也表明该专利就是用来进行人脑干死亡研究的:“截至2007年10月,采用12具新鲜尸头,进行撞击实验,供体均为男性,年龄为26至38岁,平均31岁。”[4]这样的描述,其实说明了该撞击机研究的过程,就是把人用撞击机进行脑干撞击,制造脑颅损伤研究的过程,是杀人的过程。因为,真正的“尸头”撞击是无法用来研究脑干损伤程度的。所以,这里的“新鲜尸头”涉嫌是指活人。

从以上刊文摘要中提供的实验时间我们可以看到“脑干撞击机”的实验是王立军在锦州任职期间完成的。

七、善恶有报,天理昭昭

善恶有报,亘古不变。从明慧网报道出的恶报案例中,我们整理了锦州地区二十年来恶人恶报人数的统计:遭恶报总数为233人;祸及家人总数为44人,二者之和为277人。其中恶报死亡总人数79人,患恶疾的恶报人数为27人,祸及的家人死亡人数为24人,三者之和为130人;公安系统恶报总人数为91人。详情请看下面的列表及恶报的典型案例。

表1:锦州地区一九九九年~二零一九年六月各地区恶报形式人数统计表

地 区 本人遭恶报 祸及家人人数
死亡、无期徒刑、植物人 恶疾 被调查、被双 规、被处分、被逮捕、入狱 撤职、辞职、开除、落选、下岗(失业) 骨折、摔伤、被砍、疾病、破财等 非自报 总人数 死亡人数 合 计
市直 19 4 9 12 6 1 5 2
凌河 6 3 2 2 2 1 4
古塔 3 2 2 3 2 2
太和 8 3 1 4 12 4 3 1
开发 1 1 2
凌海 6 6 2 4 4 3 3
黑山 7 2 2 1 1 1
北镇 8 1 1 2 1
义县 21 7 9 15 23 24 14
不详 1
合计 79 27 23 38 51 15 44 24 233

注:合计中统计的人数不包括殃及家人数;市直人数含锦州监狱、劳教所。

表2:锦州地区 一九九九年~二零一九年六月各地区各部门恶报人数统计表

地区 六一零 政法委 公安系统 法院 检察院 县以上政府 乡镇政府 普通人员 其他(企事业) 合计
锦州 2 1 91 6 0 8 63 46 16 233

注:这里统计的“六一零”人员不包括公安系统内部的“六一零”人员

下面是锦州地区恶人恶报的部份案例

(一)公、检、法、司、监狱、勞教所恶报案例

▼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终遭恶报

二零零一年,王立军在铁岭市任公安局局长期间,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他亲自指示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判刑;还对法轮功学员施以酷刑,并唆使恶警使用警犬恐吓法轮功学员,还曾利用职权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两万多元。

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王立军,调任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后,为了自己的名利继续参与迫害。二零零六年,在全市公安会议上,公然叫嚣要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有一个案子揭露,证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存在的一位目击者提到,王立军在锦州时曾说要对法轮功赶尽杀绝。其在任期间,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受了严重迫害。二零零八年七月被薄熙来作为嫡系调到重庆,成为“唱红打黑”的干将,其间仍变本加厉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后薄、王反目王立军到美领馆求救,最终被法办,成为阶下囚,刑期十五年。

▼营口市副市长、原锦州市公安局长朱良被双规

朱良从锦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调到营口市,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锦州地区是辽宁迫害法轮功严重的地区,朱良在任时积极参与迫害。朱良到营口后更挂上了副市长的头衔,迫害法轮功的热度在升温,后被拟提拔到省里。可就在此时,他原在锦州的“涉黑”大案爆发,现被羁押在异地。具有这些头衔的人却成了黑社会的成员和后台,也是营口喊“三个代表”最卖力的人。

▼锦州市三个法院院长同时落马遭恶报

2017年6月中旬,锦州市三个主要辖区的区法院院长黄萍、刘庚和金京钊,同时落马:被撤销职务、停止工作,被审查。据内部通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院长黄萍(女)因行贿、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院长刘庚因受贿与介绍贿赂、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金京钊(女)也因贪腐。表面是因贪腐,实则是恶行的报应。请看他们制造的多起冤案:据明慧网曝光的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至今,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诬判至少137人,年龄最大73岁。最长刑期13年,超过10年的6人,超过五年的近40人,冤判后迫害致死的至少6人,多数是这三个法院诬判的,以太和区人数最多,其次是古塔区、凌河区。

▼锦州监狱副监狱长王洪博遭恶报自缢身亡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之后,王洪博就沦为了江泽民的打手,而且一直不知改悔地干着。二零零九年以前,王洪博是凌源监狱的狱政处处长,王洪博是当时凌源监狱的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二零零九年,王洪博被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提拔为锦州监狱的副监狱长,主管锦州监狱对法轮功的迫害。锦州监狱用各种残酷手段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剥夺睡眠就是狱警最常用的。锦州监狱为鼓励狱警与犯人参与迫害,给予物质奖励或减刑。并用老虎凳等刑具摧残多名坚定修炼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进行“严管”迫害,不让家属探视。

据知情人士透露,二零一五年十月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被抓后,王洪博表现出有些反常,经常有狱警拿文件材料到二楼办公室找其签字,找不到人。十一月六日下午,王洪博于家中车库内自缢身亡,终年五十三岁。

▼锦州监狱原刑罚执行处处长张庆肝癌离世

监狱原刑罚执行处处长张庆在配合迫害法轮功学员崔志林时,与五监区有关当事人统一口径,一同谎称崔是自杀。他对崔的家属态度蛮横,说崔的死亡与监狱没有关系。后来张庆在负责调查某单位的一盗窃案时,在嫌疑人休息室的床铺下翻到了法轮功传单,他如获至宝,趁机借这一事件小题大做,致使该单位一修炼法轮功的职工受牵连,遭到了不公正对待。就在张打着如意算盘,做梦要当副狱长时却得了肝癌,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锦州教养院参与迫害的恶官、恶警遭报、死亡

原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其首恶──院长张海平得恶报,住进医院,诊断为糖尿病综合症(心脏、肝脏均有病变),下肢动脉萎缩等病状。张海平在其担任院长期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停止过。法轮功学员石忠岩被残酷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肖鹏、左中右被迫害精神失常后失去生命;胡凤奎、于国钜、杨继升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由于在他上任期间曾数次贪污受贿,牵扯重大经济案件,被人检举揭发,后用重金摆平,才免于刑事处罚。二零零七年新年期间,张被迫内退,交出实权。积极参与迫害的副院长李凤林、二大队大队长杨廷伦、二大队恶警杜元江等也都先后死亡,遭了恶报。

▼黑山县公安局原局长高海突发脑出血死亡

高海,自九九年以来忠实执行恶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在其任职期间,本地区众多学员遭受迫害;多名学员被判刑;数十位学员被劳教;一百人次以上被拘留;被以罚款、交保证金等各种名目勒索的钱财总计超过五十万。面对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逼流离失所,家破人亡之时,高某还是穷追不舍,上网通缉法轮功学员。高任职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六人,最后高某也因迫害反噬其身,于二零零五年年底突发脑出血死亡。

▼凌海市国保大队长张铁男遭恶报

凌海市国保大队长张铁男,一九五九年生。张铁男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终遭恶报。二零一八年,张因涉及十五年前一人命案,被受害方上诉,十五年后得以查实,张铁男被调查。调查期间,张铁男于四月二十三日在凌海市公安局割脉自杀未遂,又用刀捅向自己的胸部,最后死亡。

▼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守林被车碾死

刘守林,一直跟随中共恶党卖命迫害法轮功学员,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时,他在兴华里派出所任职,就曾殴打辖区内进京上访的学员。仅二零零八年一年在刘守林直接操纵下,凌河区就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他们中有的被判重刑,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勒索巨额钱财。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刘守林在自家小区内(时代家园)散步时,被锦州市凌河区地税局小车当场压死。死亡时一直被压在车底下,惨不忍睹,年仅四十多岁。

▼锦州市公安局郝铁君恶报死亡 殃及家人

锦州市公安局郝铁君,男,五十二岁。自从其在国保支队任职以来,卖命追随中共,大肆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长期跟踪、蹲坑、手机定位、秘密录像等卑鄙手段。仅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和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地区就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数十人被劳教、判刑。其中项英、刘凤梅、宋亚平被非法重判长达十年以上。二零一一年八月九日,郝铁君死于胰腺癌,他的儿媳同年五月一日死于胃癌,年仅二十三岁,扔下一个七个月大的婴儿。两起丧事没过百天,公安内部都在议论郝铁君是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

▼锦州市公安局警察张海泉遭恶报死

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恶警张海泉,在单位体检时发现舌头异常。他和亲友立刻到北京看病,挂的是第二天的号,结果当天晚上死在旅馆里,终年约五十八岁。张海泉生前积极追随江氏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在王立军任锦州公安局长期间,张海泉伙同恶警王辉、陆昊、李嵋山、白宁等人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利用特务手段跟踪、抓捕法轮功学员,再操纵各分局、派出所等进行诬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巨款放回后,还被继续跟踪。他们的恶行直接导致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四人被判十年以上重刑,数十人被劳教和更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同时法轮功学员的财物被野蛮掠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分别是:张立田(山东莱州市,三十六岁)、曲成业(山东莱州市,五十八岁)、黄成(五十六岁)、刘凤梅(53岁)。

张海泉生前一直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勾当,虽然法轮功学员不断地向他讲真相、劝善,可他始终一意孤行,选择与“真善忍”为敌。对手无寸铁、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心狠手辣,毫无人性,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原北镇市公安局法制科长温希友暴死在情妇家中

温希友,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相当卖力,绑架、批送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劳教;并在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期间敲诈法轮功家属钱物。听北镇警察工作人员的家属说:有一年过年前,温收受了满满一仓房的礼品一夜之间被盗得精光,其妻在外破口大骂,闹得北镇公安局家属楼沸沸扬扬。二零零四年温已身患重病,但仍不悔改,继续参与迫害,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敲诈勒索。二零一零年中秋节前夕,由于单位发了不少物品,温希友开车去给情妇送物品,却暴死在情妇家中,身败名裂,时年五十七岁。

▼原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杨玉祥得脑血栓身亡

杨玉祥,在任职期间,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并疯狂无度地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不给任何手续,多数窃为己有。一九九九年九月下旬,非法拘留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县看守所四十天后,杨玉祥勒索其三千元钱,才肯放人。二零零零年的一天,突然得脑血栓,手脚麻木,花钱无数也未治好,于二零零五年在痛苦中死亡。

(二)锦州市、区、县领导恶报案例

▼辽宁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张立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张立洲,一九五二年八月生。辽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辽宁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正厅级。辽宁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常委。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辽宁省纪委先后对辽宁医学院党委原书记张立洲、原副院长梁宇恒、原副院长罗俊生、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原院长王志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梁宇恒,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罗俊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赃款被全部收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王志铭,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张立洲等人身陷腐败泥沼而“病入膏肓”,走上人生的迷途,深究他们犯罪的深层原因,实在是积极追随江泽民血债帮犯罪集团迫害法轮佛法的因果报应。张立洲在任辽宁医学院党委书记之前,还曾在辽宁工学院担任过十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610负责人。他们积极为王立军在锦州涉嫌的器官活摘犯罪活动捧场。

▼凌海市委书记王书忠暴死宾馆

原义县常务副县长,后调任凌海市市长,又升任市委书记的王书忠,在任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凌海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罚款、开除公职,都是他拍板指使下令干的。

王书忠积极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个人生活极其腐化堕落。善恶有报是天理,二零零三年底王书忠带着他的情妇,在阜新宾馆突然死亡,他的可悲下场在当地引起很大轰动。

▼“把法轮功都送监狱去”的县委书记自己进了监狱

原义县邪党县委书记赵难,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经常在邪党会议上布置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叫嚣:“把法轮功都送监狱去”;还亲自带人包夹法轮功学员。结果,他因为贪污腐败、经济犯罪,很快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

▼义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郑敏遭报死于心肌梗塞

辽宁义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郑敏,男,五十三岁。自中共邪党从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以来,他身为办公室主任,积极充当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经常找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谈话,实际上是恐吓与骚扰(在正常社会,是违法的行为,绝不是什么工作),并强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此举给他自己的生命种上了恶果。他本来身体挺健康,平时谁也没有听说他有什么病,可是就在二零零八年夏季的一天上午八点,他妻子去参加同事的葬礼,他自己留在家中。等他妻子参加完葬礼回到家中,发现郑敏已经死了。打电话找医生确诊死因,死于突发心肌梗塞。

(三)政法委、“六一零”人员恶报案例

▼升职八天 市支队政委刘文革 遭恶报丧命

锦州市公安局刚刚升职到“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队政委八天的刘文革,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开车,从市女儿河桥上坠落丧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刘文革紧随江氏集团,从大薛派出所、太和派出所一直到太和区公安分局,一直积极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对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多名学员遭到非法劳教和判刑;如王玉兰和许清焱等被非法劳教,胡秋霞、刘立涛、王孝民、景翠珍等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和明白真相的同行不断的向其讲真相,刘文革仍一意孤行,不思悔改,继续参与迫害。

▼原义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景成洗浴中突发脑出血死亡

原义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景成,是协助县恶党专门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一年十月在职期间,他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说是要跟法轮功斗争到底,对全县法轮功学员实施排查登记,办班洗脑,逼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交大法书,并由各单位领导专人承包监控等手段进行迫害。结果,于二零零一年十月的一天,他在洗浴中突发脑出血死亡,死时连衣服都没有穿上。

▼黑山县芳山镇(原李屯乡)“六一零”头目崔和配突然病死

黑山县芳山镇(原李屯乡)“六一零”头目崔和配,男,四十多岁。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搜书、抓人、谩骂大法创始人。二零零二年三月的一天,崔某去同事家参加婚礼,突然发病,死在去医院的途中。

▼原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派出所所长吴世国胃癌死亡

原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派出所所长吴世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曾参与迫害过其管辖区内多名法轮功学员,后被撤职,调到市凌河区“六一零”办。二零零八年六、七月间,吴世国因胃癌死亡,时年四十五岁。

(四)教育、医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遭恶报案例

▼锦州市205医院军医陈荣山遭恶报患肺癌

锦州市205医院原泌尿外科主任、主任医师陈荣山已经退休数年,家住沈阳市。据悉大约在二零一七至二零一八年间,陈荣山夫妇均患上癌症,陈荣山患的是肺癌,已做切除手术;妻子患了乳腺癌,双乳全部切除。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辽西商报》B4版刊登一篇报导,题目为《一名军医的高尚境界与追求》,使锦州解放军205医院“换肾王”陈荣山在大陆一举成名,同时也震惊海内外。该报导称,陈荣山“几年来共完成肾移植手术高达568例,成功率达到100%,一年肾成活率高达98%左右……”据调查,解放军205医院泌尿外科多年来一直在实施肾移植手术。内部可靠消息证实:在《辽西商报》报导陈荣山之时,该科大约一周左右时间就能为患者找到活体肾源。

二零零六年三月,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开始针对中国大陆各地多家医院器官移植部门进行持续调查,获取了大量的证据,证实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真实存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追查国际”调查员以王立军专案组的名义,对陈荣山进行电话调查,调查中,陈荣山承认移植供体来自在押的法轮功人员,并表示:“那都是经过法院的。”六月十三日,“追查国际”调查员以沈阳军区联勤卫生部王佳副部长(原205医院院长)的秘书身份对陈荣山进行电话调查。当调查员问陈荣山,无论哪一级上级部门来调查关于摘取法轮功炼习者器官、做器官移植手术这件事时,一定不能透露任何机密,他是否能做到时。陈荣山明确回答:“能,能,能。”

▼渤海大学教务处主任主任诽谤大法当场毙命

辽宁省锦州市渤海大学教务处主任杨某某(名字不详),在2004年2月5日召开的学生干部会上,公开诽谤大法,当场遭报应而毙命。

杨某某在100多名学生干部会上讲话:“为了响应国家教委的号召和渤海大学教务处的规定,让我们新一代大学生远离××。”话刚出口就突然摔倒在台上。上去几名学生干部和教师把他扶起来,他还不知悔改,继续诽谤大法;还没讲上几分钟,又二次摔倒在台上,这次就再也没有起来,当场毙命。随后校领导把礼堂门全部关上,让每个学生干部签字不准把杨某某的死因外泄,否则将开除学籍,对外谎称是心脏病突发而死。

▼义县九道岭镇中学原副校长李长富怪病死亡

李长富,男,五十多岁,九道岭镇中学原副校长。有一次在全校师生开大会时(暑假前),当着全校师生公开诽谤大法、诬蔑法轮功,还要求学生不要炼,造成的影响极其坏。当他口出恶言后不长时间,得一种怪病叫出血热,花了不少钱,四处求医也未治好,活活疼死在家里。可谓是诽谤佛法,天理不容。

▼锦州市石油六厂电焊工人尹杰棉夫妇双亡

尹杰棉,锦州市石油六厂电焊工人,现年四十三岁。因打架被教养。在教养院服刑期间,经常打骂被关押在锦州教养院里的法轮功学员,多次殴打法轮功学员刘长平、李忠贵等,手段残忍,令人发指。诋毁大法创始人及法轮大法。二零零四年九月份,此恶人携妻子死于北宁歪脖母亲山洞旁的一山洞中。被人发现时尸体已开始腐烂。

▼义县九道岭镇代屯村村民陶福来一家三口死亡

义县九道岭镇代屯村村民陶福来平时不善待大法,本村法轮功学员经常给他讲真相,他不听,还有时诽谤大法。有一次法轮功学员给他家孩子讲真相,并且给孩子一个大法真相护身符,陶福来夫妻俩发现,把护身符给弄碎了,还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二零零六年五月份,陶福来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和孩子撞在大三轮车上,当场陶福来和孩子被撞死,过几天妻子也死亡。

(五)地区各基层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恶报案例

▼原义县留龙沟乡留龙沟村邪党书记赵德胜被小三轮车当场撞死

赵德胜,男,五十多岁,他亲自指挥策划密谋迫害本村法轮功学员,积极配合乡政府派出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抓捕、罚款、拘留等。有一次,赵德胜亲自到一老年法轮功学员家,进行威逼恐吓,欲绑架老人,结果被家人轰出去。赵德胜说:“今天我有事,明天一定带人抓你。”结果,赵德胜当天在去找种猪的路上,被小三轮车当场撞死,恶报身亡。赵德胜做坏事殃及家人,随后不久,其母、其妻也相继死亡。其弟赵德刚,四十多岁,当上本村会计,曾恶告法轮功学员,没多久得脑出血暴死。

▼黑山县黑山镇原石龙社区主任刘林车祸当场毙命

黑山县黑山镇原石龙社区主任刘林,积极执行邪恶指令、诽谤大法、撕毁大法传单、摘条幅、对法轮功学员不断骚扰。尤其在“十六大”期间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遭拒绝后,刘林便带领辖区派出所警察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关押并勒索钱财。法轮功学员曾多次向其劝善,仍不悔改。不久因生活堕落、违法乱纪,被黑山镇免去石龙社区主任一职,并身患绝症(肝硬化)。并于二零零四年八月和情妇出去鬼混,出车祸当场毙命。

▼锦州重型社区工作人员张丽死心塌地的执行上级的命令,成了中共的替罪羊

张丽,女,三十九岁。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二日半夜两点左右突发病(原患有糖尿病),急送锦州铁合金医院时,瞳孔已经扩散,后转到锦州二零五医院,没能抢救过来,撇下尚未成年的孩子撒手而去。 张丽在社区工作的三四年间,积极参与涂抹、撕毁法轮功真相标语和传单,并恶意举报法轮功学员,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善意和她讲真相,并说明善恶有报的因果关系,但她一直拒绝不听,死心塌地的执行上级的命令,成了中共的替罪羊。

八、追查迫害,天网恢恢

江氏邪党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学员二十年的迫害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全文侧重锦州地区被迫害致死案例的阐述。其实很多历经磨难走到今天的大法弟子,都有难以忘怀的血泪记忆。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网刊登了《辽宁锦州市崔亚宁女士遭受的迫害》一文,文中写道:

“辽宁锦州市古塔区崔亚宁女士,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信访办时被劫持,开始了之后长达二十余年的被迫害,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庭,九死一生: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四日在马三家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非法劳教三年六个月零九天;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非法判刑七年,于辽宁女监。……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她被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失去公职;失去经济来源。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迫离婚。婆家顾忌株连迫害,担心孩子未来前程受到连累,提出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家庭解体,骨肉分离,她失去了在社会中最后的避风港,独自承受“政治迫害”和生存的压力……”

在二十余年的残酷迫害中崔亚宁女士,由修炼后的一个年轻、健康、优秀的职业女性,只因坚守宪法赋予的公民信仰自由,就被在邪恶的劳教所、监狱被百般摧残、奴役,且需自己承担近10万元生活等费用。出狱后面对是,家破人散,骨肉分离,贫困交加,未老先衰。临近退休又遭政策性的非法经济盘剥,至处境凄苦不堪。正如文中所言:“……表面上,迫害毁掉的只是我个人的人生,可是迫害的“泥石流”冲击的何尝不是社会稳定和存续的道德根基?要摧毁掉的又何尝不是做人的良心。中共政府肯花尽四分之一的国力,镇压良善,不顾民生,用纳税人的钱来迫害纳税人。法律被随意滥用从精神到肉体到生命的残害好人;国家财富不是用在利国利民,延续国家民族未来的事业上,而是被消耗滥用在摧毁道德、打击善良上,……”。人间不是邪恶逞凶的乐园,这样的政权与积极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必然会受到人心、道义、法律的追查、追究!

中共正在解体,全面清算即将到来!中共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超过了人类有史以来的一切罪行。而且,追查惩办没有追溯时效和国界的限制,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管治范围。无论是中共最高当权者还是具执行者,任何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都将面对道义和法律的审判,都必须承担个人责任。与中共决裂、揭露黑幕、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是天理!

前面所提及的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女士,在长达二十年来的不间断迫害中能走到今天,尤其是在早期的酷刑迫害中能活下来也算是幸存者了。再看锦州地区的迫害参与者,从初期气势汹汹的李协江之流;到中期不可一世的王立军之辈,王辉、陆皓这些邪恶的帮凶们;到后期,江泽民把驴偷走了,还在拔橛子的李媚珊、曹志宏之类的助纣为虐者们,没有一个可以善终的。王立军的可悲下场已是前车之鉴。

佛法慈悲、但威严同在。这里记录、整理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不仅是为追责、惩治,更是希望还有良知的参与者们猛醒,悬崖勒马,将功补过,抓紧立功赎罪!因为可以选择的时间实在太有限了,加倍珍惜吧。

总之,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下面是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非法判刑案例中涉案的部份责任单位、责任人与被追查情况及记录。

(一)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20年被迫害致死案:涉案的139个责任单位、425个责任人被追查的概况表(见附录3)

(二)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20年被非法判刑案:涉案的95个责任单位、372个责任人被追查情况的记录。(见附录4)

(三)锦州地区二十年迫害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概略表(见附录5)

九、全民觉醒,选择光明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人类走入二零二零年,正值中国黄历庚子年。“武汉肺炎”突然爆发,肆虐全球,看似从天而降,也是人祸催生。其实,中外的历史预言,早已准确言中。二零二零年人类面临空前危机,如何走出劫难,天机已显。每一个生命都要自己选择,决定未来。顺应天意,远离中共邪党,三退者就能保平安。现在已有三亿五千万中国同胞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组织。那些认同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的生命就会得到神佛的佑护。

现在公检法系统越来越多有良知的正义人士在抵制迫害,保护修佛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尽管中共政法委和六一零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公检法构陷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刑,但是,据明慧网信息统计,自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末,已经有至少103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其中二零一七年76人,二零一八年11人,二零一九年16名。仅二零一九年就有186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法院退卷。这样的例子在辽宁地区也是频频出现,锦州地区亦是如此。更多的正义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二零一八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942场,其中正义律师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435场,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律师为299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正义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震撼中共法庭。律师普遍认为:根据中共现有的法律,中国公民修炼法轮功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法轮功学员向世人发《九评》,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合法,劝人退出中共恶党是大善的行为。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由于法轮功学员持续多年的讲真相,很多锦州公检法人员都明白了真相。锦州有的县、区对法轮功学员诬判案很少,检察院退案数字不断增加,维护正义法官在秉公办案,公安警察对被恶告的不予理睬,遭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被告知“这事就算它没发生,你们走吧。”明白真相的生命在给自己摆放位置,选择光明的未来。中共邪党已穷途末路,其在国际、国内的拙劣表演,更使其四面楚歌,政局混乱、经济崩盘,天灾人祸频发。尤其是“武汉肺炎”爆发后,中共邪党对人生命的漠视,维稳大于一切,为保党、保政权,不顾民众的死活,掩盖、逃避罪责,把灾祸谎言吹嘘为功绩,更让人看清其背后魔鬼的真实面目,众多的政府、民众都在抵制、抛弃它。

在大法蒙冤,佛弟子遭无辜迫害,身处危难之际,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间,寒来暑往,坚持和平、理性地反迫害,慈悲讲清真相,救度家乡被谎言毒害的每一个生命远离劫难,当然也包括曾经或正在参与迫害的所有无辜警察。鉴于迫害还在继续,恶报不断发生,为制止迫害,使更多的人得到救度,本文对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过去的二十年来所经历的迫害做了个简要归结。希望家乡的父老能早日明白真相,把握好这最后的机缘,在已悄然开始的历史大审判、人类大的淘汰中选择光明的未来!

注:

1、由于迫害的时间长、中共的极力封锁真相、文中的不妥、遗漏,切望指正、完善。

2、在统计区属数据时,因为滨海新区是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改名的新区属,松山新区原属凌海与太和区属,所以多数数据还是沿用了原来的区属与名称。

3、锦州地区现在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名单,见附录1。

附录1:锦州地区现在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截至2020年5月22日锦州地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共43人,其中外地学员15人。

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7名):韦福珍、聂晶、郭艳华、杨凤英、王伟、刘文环、鲁红霞

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1名):刘万胜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锦州监狱(至少15名):陈海、宋志国、赵宏利 (朝阳);张亮、张桂生(本溪);薛兴隆(抚顺);张成杰、刘金满(葫芦岛);谭新宇(沈阳);赵福利(阜新);李富春、李崇荣、徐少福、梅世林、李某(地区不详)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17名):张英东、赵素娥(黑山);刘艳明(义县);景翠珍、何涛;王玉红(凌海);潘文杰、代平、徐秀云、葛英杰、杨玉辉、邓慧玲、徐贵贤、华艳茹、周玉祯、武秀兰;张连荣(黑山)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第一监狱 (2名):张立凤;佟跃亮(北镇)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监狱(1名):陈再华

附录2~6:下载(322.6KB)
2: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20年被迫害致死人员名单
3: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20年被迫害致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追查概况表
4: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20年被非法判刑案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追查情况记录
5:锦州地区20年迫害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概略表
6:新增的2017–2019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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