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贺锡祥是齐齐哈尔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九人小组”(由市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等部门成立的专门负责内定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年限的邪恶组织)成员之一。在二零一一年到二零一八年任期间,主管迫害法轮功,密谋、策划、指使、参与,曾经是齐齐哈尔洗脑班的主要责任人。洗脑班解散后,也并没有减轻迫害,相反更多人被骚扰、绑架、判刑、勒索钱财。因工作卖力,退休后又被返聘回国保大队,继续参与迫害。
贺锡祥,He,Xixiang,男,一九五九年生人
原工作单位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职务:国保大队队长
家庭住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顺小区,现在在北京儿子家居住
电话:13904529220
贺锡祥照片
贺锡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致使数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数人被非法判刑,妻离子散,数人遭受严重酷刑,身心俱伤。因有很多人无法联系,还有很多被迫害者,由于条件原因,没能及时上网。根据明慧网报道粗略的统计,贺锡祥在任期间有百余人遭到他的迫害,很多人甚至被绑架三、四次。其中一次二零一六年六月,齐齐哈尔四位七旬老人,赵秀芝(78岁)、李挂芝(76岁)、李凤琴(72岁)、彭淑荣(70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到三年半。
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
非法判刑:李莲珍、李顺江、高福平、张福海、田勇、王爱华、赵义、张立群、刘明英、王宇东、王艳、杨树琴、刘钦生、夏婷婷李二英、董道顺、洪银光、贾桂兰、屈树荣、陈红、毛淑珍、石时信、谢立、谢伟、赵秀芝、李挂芝、李凤琴、彭淑荣、张继秋、刚凤清、刘辉、吴桂静、王金英、石玉霞、李德荣、张小光……
绑架:张剑、闫丽菊、张氏民、宋玉兰、朱秀敏、张艳华、刘利、邵佳宁、张桂芝、石延坤、周淑华、曹美茹、白梅、六十九岁的李香兰(名字待核实)、王桂娇、梁水清、田自强、刘慧杰、崔国林、齐小红、王秋艳、崔正芝、杨红、侯亚茜、李春华、刘伟、李贤、王桂荣、滕桂芳、郑永霞、李相荣、韩峻、田秀玲、王金范、孙淑兰、沈桂荣、李佩贤、牛凤钦、杨杰、朱丽娟、刘守荣、徐迎新、郭桂英、何淑荣、周淑清、李秀昌、靳常娣、靳常梅、王秀珍、朱玉玲、陈桂兰、王梅、王秀芝、侯桂兰、董春艳、张香英、李志华、白丽红、沈桂荣、陈静、吴丽珍、张效玲、奚迎、钟亚君、石秀英、张德香、杨敏、会淑娟、张广生、李德宝、崔德凡、陈秀珠、曲永祥、王新……
例一: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指挥,齐齐哈尔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等人员参与密谋策划,跟踪、蹲坑近一个月,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将十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并全部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有九名法轮功学员开庭,法轮功学员许静文与李艳秋陪同律师吃晚饭,结果被绑架。二十六日上午,贺锡祥与李艳秋谈了半个小时,并非法提外审,要求看录像洗脑,希望李艳秋能放弃修炼,还提到曾经跟踪过她。
例二: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建华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六、七个警察,突然闯入建华区法轮功学员陈宏女士的家里。两次对陈宏女士抄家。他们抢走电脑主机、两个笔记本电脑,及其它一些个人物品,甚至连洗衣盆都抢走。国保大队队长贺锡祥对陈宏实施暴力,左右开弓,煽陈宏耳光。当天就把陈宏关进齐市第一看守所。第二天,陈宏从非法提审的派出所走脱,从而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一年后,建华区公安分局指使建设路派出所副所长李卓把陈宏的丈夫和儿子一起骗到建华公安分局杨中华局长的办公室。当着孙副局长、国保大队长徐义新的面、威胁陈宏家人说,如果不把陈宏交出来,就让陈宏儿子丢掉工作,陈宏的家人也别想过安稳的日子。杨中华还继续威胁说,如果不把陈宏送回公安局,凡是跟陈宏接触过的人都一起收拾。他还谎骗说,把人送回来只拘留几天、办完手续就放人,并保证绝对不判刑。陈宏儿子当场把这些谈话用手机做了录音,来作为佐证。
陈宏的丈夫相信了他们的话,当天就去找陈宏,并以离婚来逼迫陈宏去公安局。当陈宏和家人到公安局后,局长立即反悔,凶相毕露,电话上报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国保队长贺锡祥说:陈宏的案子不是建华分局局长说了算的,他们没权力放人。陈宏当即被非法关押、在场警察强行夺走陈宏儿子的手机,折断TF卡,销毁了许诺的证据。最后,陈宏被非法判五年
自中共建政以来,中共的每一次运动都是错的,树立的斗争对象都是错的,国人也都在武汉肺炎这场举国灾难中,更加看清了中共对生命的蔑视,看清了它的谎言。它的数据是假的,宣传是假的,他树立的敌人更是假的。在任何时候,它都会以党的利益为大,而不是人民。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所使用的手段是违法的,卑鄙下流的。有一天,迫害进行不下去了,那一定会把下面的人推上审判台的。
希望齐齐哈尔所有公检法,六一零,国保大队,政法委的人士,分辨善恶,守住善良。虽然在这个职位上,可也是平平凡凡一人,为了家人,为了自己,为了中国,不要再助纣为虐,与邪恶为伍,不再迫害法轮功,并退出共产党的一切组织,给自己的未来留条出路。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