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汉中市
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来,汉中市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了市、区(县) “610”、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以及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的残酷迫害。根据明慧网的报道的不完全统计,汉中法轮功学员最少有230(人次)被绑架。其中最少有:9人被迫害致死,63(人次)被非法劳教,47(人次)被非法逮捕,44(人次)被非法起诉和判刑,56(人次)被洗脑,85(人次)被非法抄家,28(人次)被敲诈勒索374100元。具体数据见如下表。
绑架(人次) | 非法劳教(人) | 非法逮捕(人) | 非法判刑(人) | 非法洗脑(人) | 非法抄家(1) | 迫害致死(人) | 敲诈勒索、抢劫现金(人)元 | |
1999 | 2 | (1)4000 | ||||||
2000 | 23 | 9 | 7 | 11 | (5)84300 | |||
2001 | 16 | 10 | 6 | 1 | (1)30000 | |||
2002 | 17 | 10 | 3 | 1 | (3)25000 | |||
2003 | 8 | 6 | 1 | 1 | 1 | |||
2004 | 9 | 7 | 3 | 2 | 1 | |||
2005 | 10 | 3 | 1 | 5 | 1 | 1 | 2 | (4)18000 |
2006 | 6 | 2 | 1 | 1 | 4 | |||
2007 | 18 | 3 | 1 | 9 | 4 | (2) 2000 | ||
2008 | 16 | 6 | 6 | 2 | 1 | 9 | (3)172000 | |
2009 | 29 | 10 | 8 | 13 | 10 | 14 | 1 | (2)28800 |
2010 | 5 | 1 | 3 | 3 | 3 | |||
2011 | 6 | 1 | 1 | 4 | ||||
2012 | 11 | 2 | 10 | 4 | 1 | |||
2013 | 13 | 9 | 3 | 3 | 1 | |||
2014 | 2 | 2 | 8 | 1 | ||||
2015 | 8 | 1 | 1 | 3 | 5 | |||
2016 | 9 | 1 | 1 | (1)10000 | ||||
2017 | 8 | 2 | 1 | 10 | ||||
2018 | 13 | 2 | 3 | 6 | ||||
2019 | 3 | 2 | 1 | |||||
合计 | 230 | 63 | 47 | 44 | 56 | 85 | 8 | (28)374100 |
绑架(人次) | 非法劳教(人) | 非法逮捕(人) | 非法判刑(人) | 非法洗脑(人) | 非法抄家(1) | 迫害致死(人) | 敲诈勒索、抢劫现金(人)元 | |
汉台区 | 100 | 27 | 12 | 12 | 38 | 43 | 4 | 24人 310300 |
勉 县 | 45 | 13 | 10 | 9 | 6 | 10 | 2 | 1人 38800 |
城固县 | 26 | 6 | 9 | 7 | 5 | 8 | 1 | 1人 1000 |
南郑县 | 24 | 9 | 3 | 4 | 3 | 6==1 | 2人 24000 | |
宁强县 | 4 | 3 | 1 | 2 | ||||
洋 县 | 12 | 8 | 8 | 11 | 1 | |||
西乡县 | ||||||||
佛坪县 | 1 | 1 | ||||||
略阳县 | 4 | 3 | ||||||
不明及外地 | 14 | 5 | 5 | 4 | 3 | 1 | ||
合计 | 230 | 63 | 47 | 44 | 56 | 85 | 8 | 28人 374100 |
一九九九年
1999年4月25日后,汉中市各区、县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都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严密监控。一些公安人员混入学员中,秘密照相和了解学员的情况,对辅导站站长及所有的法轮功义务辅导员重点监控,为以后的全面迫害做准备。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动用全国政法系统和公安力量,突击对(中国)国内所有法轮功辅导站义务联络人实行大抓捕,揭开了全面迫害法轮功的黑幕。紧紧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步伐的汉中市 “610”、公安局、派出所也于当日全面出动,将市内所有炼功点的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通过非法传讯,将各地辅导员劫持到当地派出所。汉中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及多名辅导员在后来因为去北京证实法或讲真相而受到迫害。
1999年7月22日,汉中中心广场炼功点法轮功学员学法交流,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得知后,对有关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处以一千到四千元的勒索罚款。还抢走了独居的六十多岁退休职工阎素云的存款单,掠走了上边的全部存款4000多元。
1999年下半年,汉中市退休干部、汉台区法轮功义务辅导员彭文治被警察马平安、徐国禄多次非法传讯、审问、训斥、逼写认识、逼迫交书和收录机等。彭文治的老伴、法轮功学员李俊英也被警察李正仁审问1天。汉中路办事处、居委会多次对彭文治及李俊英电话骚扰、来家干扰。警察徐国禄等曾对彭文治抄家,抄走多本法轮功书。
【小计】1999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非法抄家】2人:彭文治、李俊英
【敲诈勒索】1人:阎素云4000元
二零零零年
2000年1月18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彭东被汉台区国保大队警察从山西榆次劫持回汉中市。彭东于1999年12月30日骑自行车赴北京证实法,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翻越秦岭数座大山、穿越八百里秦川,途经山西榆次时被拦截,关押于当地看守所。被劫持回汉中后,被汉台区马平安、徐国禄等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1个月。遭受各种体罚、折磨、毒打,被政保科李正仁敲诈勒索五千元。从看守所出来,彭文治又被直接送到洗脑班迫害1个月。非法关押8个月后,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2年6个月。在劳教所遭受“睡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和超负荷劳役迫害,扛一百多斤重的砂石袋,干严重损害身体、接触有害物质的加工活。
2000年1月,法轮功学员刘幼栋进京证实法遭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天安门派出所地下室的铁笼子里,后被关押在北京宣武区看守所。两天后,被西安市未央区国保人员劫持回西安,被非法关押在未央区看守所。1个月后,又被劫持到汉台区看守所关押,受到警察门全秀指使的吸毒人员的殴打、折磨。长期被迫睡在紧挨着便池的最后面铺位,并且警察警告全号子的犯罪人员不许和她讲话。期间,马平安等不仅抄了刘幼栋在西安的家,还胁迫陕西理工学院保卫科抄了刘幼栋父母的家。关押4个月后,刘幼栋被汉台区公安局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受尽折磨。从劳教所出来时,原本一百四十斤的体重减至九十斤,并染上严重的妇科病。
2000年黄历正月14日,汉中原法轮功辅导站站长袁世正与法轮功学员王新莲、杨秀莲、梁凤英、兀亚丽、郑翠平、王彬等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被关押在前门派出所,很快被劫持到陕西驻京办事处。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等陆续从北京把这些法轮功学员绑架回汉中市,非法抄家后、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在汉中市“610”头子的授意下,看守所恶警肆无忌惮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轮番提审、随意斥骂,还纵容那些吸毒、贩毒、卖淫、抢劫罪犯以“号长”的名义纠合十几名罪犯对法轮功学员一个个摧残,揪头发、扇耳光、打头、踢腿、踢胸口、踢肚子,按倒在地用皮鞋猛踩,打完后,逼写“悔过书”。连续几天毒打,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是伤痕累累。兀亚丽被打断肋骨,一个月不能起床;郑翠平被打断胸骨,一个月不能弯腰;梁凤英被打得浑身青紫、脸庞变形;王彬的耳朵被扇得流血不止;王新莲的皮大衣被打烂,还被戴了十四天脚镣;60多岁的杨秀莲被一边打耳光、一边大骂,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无一幸免。最后,袁世正被汉台区公安局非法劳教2年,王新莲、郑翠平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其他人被马平安勒索罚款后才放回。其中杨秀莲的女婿被勒索一万八千元。
在汉台区看守所被残害最为严重的是法轮功学员郑翠平。在马平安他们达不到使郑翠平“转化”的情况下,门全秀指使吸毒犯钟惠、陈汉英、刘平娃等带领全监号犯人对郑翠萍进行群殴,把她打倒在地、继续乱踢乱踏,直到她休克不能动,门全秀才示意停止。由于郑翠萍伤势严重,呼吸困难,生命垂危,他们将才郑翠萍拉到三二零一医院,经检查确认胸骨和肋骨被打断。在严重伤痛的两个月里,他们根本不予治疗,使郑翠萍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站立和行动。为了推脱责任,马平安、门全秀在将郑翠萍非法劳教1年6个月后,急忙又通知家人办了保外就医,还无耻的敲诈了三千元。
2000年3月,中共“两会”期间,勉县妇幼保健院妇科医生、法轮功学员薛丽君与多名同修因听师父讲法录音被绑架。薛丽君被绑架到勉县邮政宾馆1天1夜,强逼她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第二天薛丽君被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十几本法轮功书,并把她绑架到勉县看守所拘留15天之后,劫持到九冶公司一废弃的技校办的洗脑班迫害。
2000年3月,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张汉赟被汉台区“610”、政法委、汉台区北关办事处、张万营村委非法抄家并绑架,关押到汉中市人民路宾馆迫害十几天、强逼“转化”,勒索罚款一千元; 2000年7月,张汉赟再次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手抄师父讲法等。然后绑架到汉台区国保大队非法审讯1天,还被敲诈勒索三百元。
2000年3月3日晚,法轮功学员卫彩霞被汉台区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拘禁在汉台区人民路人民旅社10天,强逼放弃修炼。
2000年3月,勉县法轮功学员王汉斌被勉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到勉县城关派出所非法关押3天
2000年7月份,兀亚莉因传抄经文再次被绑架到汉台区看守所30天强逼放弃修炼。时值炎夏,监室超额关押人员,卫生条件极差,使兀亚莉染上疥疮,非常痛苦。从看守所回家后,马平安敲诈家属三万多元,又以罚款为由敲诈两千元,兀亚莉回厂后被单位开除公职。
2000年8月,法轮功学员敬利华被汉台区“610”马平安等人伙同铺镇派出所和村干部强行入室,非法抄家,撬开衣柜,抢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他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70多天。为了强逼他放弃修炼,在看守所受尽非人折磨。刑事犯和看守人员打骂,侮辱,手段残暴恶劣。施暴的手段有五种:1、胸肘:将他按在墙上,施暴者用肘对着他的胸部猛击,他右边肋骨被打断,走路,呼吸疼痛难忍;2、胃锤:将他按在墙上,施暴者用拳头对准他胃部猛击,致使他不能吃饭,便血;3、腰眼:将他按趴在墙上,施暴者用拳头猛击他肾脏位置,一拳就将他打翻在地,呼吸困难,大汗淋漓;4、背脚:将他按蹲下,施暴者用脚对准背心劈下,腰就像断了一样,钻心的痛,当时就趴在了地上;5、放响炮:抓住他的两耳和面颊,把头向墙上猛撞,嗵–嗵–的响声不断,撞的他头晕耳鸣,眼冒金星。还有一次,全监室人一起上,把他打晕死过去,醒来后,脸肿的老高,眼睛没法看人,两三星期以后才慢慢消肿。回家时,三十多岁的小伙子就像五十多岁的小老头。
2000年9月6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彭文治被汉台区公安分局马平安等及办事处副书记李自翔及李小萍非法抄家并绑架。在汉台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半年期间,遭到政保科人员多次审问、逼供和强逼放弃修炼,遭到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折磨。
2000勉县粮食局干部、法轮功学员魏欣荣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后被勉县公安局非法劳教1年,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0年,汉中76号信箱法轮功学员(辅导员)朱显中被非法劳教,被单位开除公职。
2000年法轮功学员陈瑛被非法劳教,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2000年,城固县第二职业中学教师李志华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
2000年,勉县法轮功学员肖荣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汉台区法轮功学员陈春珠被绑架。女儿被敲诈勒索3万元,才将陈春珠放回。
【小计】2000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23人次:彭东、刘幼栋、袁世正、王新莲、杨秀莲、梁凤英、兀亚丽(2次)、郑翠平、王彬、张汉赟(2次)卫彩霞、敬利华、彭文治、朱显中、陈春珠,肖荣、魏欣荣、薛丽君、王汉斌,陈瑛、李志华。
【非法劳教】9人:彭东、刘幼栋、袁世正、王新莲、郑翠平、朱显中,(勉县)魏欣荣。(不明)陈瑛、李志华。
【洗脑】7人:彭东、薛丽君、张汉赟、卫彩霞、兀亚莉、敬利华、彭文治。
【非法抄家】11人:刘恩恭(刘幼栋父亲)、彭东、袁世正、王新莲、郑翠平、杨秀莲、梁凤英、兀亚丽、王彬、张汉赟、薛丽君。
【敲诈勒索】5人共84300元:杨秀莲18000元,郑翠平3000元、张汉赟1300元、兀亚莉32000元、陈春珠30000元 。
二零零一年
2001年初,汉台区“610”以办洗脑班为名,迫害法轮功学员,聚敛钱财。被强制参加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每人需缴自己的1200元和1-2名陪人的费用,没有陪人就另缴2400元。农民法轮功学员朱梅玉本就家贫,每天吃着家里送来的干馒头,还得四处借债缴纳“洗脑费”; 法轮功学员张明星家贫屋漏尚无钱修补,仍得四方告借缴费;法轮功学员李国英被强制参加洗脑班,单位不给升工资,还要扣回代缴的2400元陪人费,法轮功学员郭建珍所欠的2400元陪人费,仍在单位挂账扣回。
2001年3月,身怀胎儿即将分娩的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张汉赟仍被要求洗脑强制转化,她只得躲在亲戚家里。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等竟要求北关办事处把她父亲和弟弟的建筑工地查封,逼着交人,并非法将张汉赟的丈夫铐在略阳县嘉陵江桥头羞辱示众。最后,张汉赟还是被绑架到洗脑班。当恶徒发现她要临产了,就用车将她强行拉到了三十公里外的汉江职工医院,强行给腹内胎儿打毒针。张汉赟跪地求他们放过腹内胎儿,他们根本不理。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医生以扩张引出术、用手塞入腹内,惨无人道的将胎儿肢解后分块取出,其残害生命的手段令在场的人都不忍目睹。张汉赟下身疼痛了几个月,不能正常行走。
2001年5月,城固县法轮功学员张凤珠在向世人讲清真相时,被城固县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
2001年9月初,汉中市饮食服务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柏汉英被汉台分局马平安、李有德几人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到汉台公安分局非法审讯。两天后,被劫持到汉中梧凤洗脑班非法关押40多天,剥夺人身自由、逼迫放弃信仰。
2001年,城固县法轮功学员熊纪玉进京证实法遭绑架。被城固县公安局非法劳教2年。
2001年,陕西理工学院教师刘恩恭被非法抄家、绑架,后被汉台区公安分局非法劳教2年6个月,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汉中市“610”还命令陕工院将刘的妻女赶出学校;抄家时,门窗玻璃被打碎,并抢走了三万元存折
2001年,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的汉中市法轮功学员还有:杨伟、王剑、郑春来。另有法轮功辅导员杨有根被非法劳教、所外执行。
2001年,勉县法轮功学员杜淑明、杜淑慧姐妹。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勉县公安局非法劳教。
2001,勉县法轮功学员许玉琴被非法劳教,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小计】2001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6人:(汉台区)张汉赟、张凤珠、朱梅玉、张明星、李国英、郭建珍,(城固县)柏汉英、熊纪玉,刘恩恭、杨伟、王剑、郑春来、杨有根、杜淑明,(勉县)杜淑慧、许玉琴。
【非法劳教】10人:张凤珠(城固县)、熊纪玉(城固县)、刘恩恭、杨伟、王剑、郑春来、杨有根、杜淑明(勉县)、杜淑慧(勉县)许玉琴(勉县)。
【洗脑】6人:张汉赟、柏汉英、朱梅玉、张明星、李国英、郭建珍。
【非法抄家】1人:刘恩恭。
【抢劫】1人:刘恩恭30000元。
二零零二年
2002年3月,中共“两会”期间,陕西省汉江钢铁厂原职工、勉县法轮功学员许艺琴履行公民的职责向两会提案组、秘书处及国家领导人写信,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结果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马平安指示恶警门全秀狠毒的给其长期戴背铐,还把她跟一名吸毒犯铐在一起40多天。酷刑迫害后,被非法劳教3年。许艺琴在劳教所遭受了残酷的迫害,劳教所使用了毒打、体罚、辱骂、经期泼凉水、不许睡觉、强迫长时劳役等手段强逼她“转化”、写“三书”。
2002年3月11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卫彩霞正在单位上班,被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李有志、熊洪波、余静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到汉台区看守所。卫彩霞的办公室和住宅被非法搜抄。后卫彩霞被非法劳教3年,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2年4月,因为发放真相传单,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杨秀莲(卫彩霞母亲)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杨秀莲在看守所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凌辱。在国保大队马平安和看守所女警门全秀暗示下,吸毒卖淫犯张丽等人采用流氓手段侮辱杨秀莲。长时间体罚,不让睡觉,让她呈飞机状长时间倒爬在墙上,直到头晕目眩栽倒在地;稍偏一点或站不稳,便拿梳子背猛击手筋、脚筋,直到脸、眼睛全肿了。她们还用两个梳子合在一起夹杨秀莲的十个手指,直到失去知觉。吸毒者拿板鞋轮流打杨秀莲的臀部,臀部严重瘀血变成青紫色;吸毒犯张丽还用拳头猛击杨秀莲的嗓子、喉部,致使杨秀莲几个月不能说话,留下气管炎、哮喘症。最令人发指的是,吸毒犯张丽、古丽君、刑事犯张素华等人把杨秀莲拉成人字形,脱光衣裤,把牙刷伸入她的阴道进行凌辱,直到牙刷上沾满了鲜血。同时,刑事犯蔡晓华、唐红美各站一边,用手掐乳头,直至乳头血迹斑斑。杨秀莲无力的挣扎着、痛苦的呻吟着……这时她们才住了手。后,杨秀莲被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到陕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2年4月,勉县盐务局职工、法轮功学员刘继红及妻子罗燕被勉县公安局绑架并非法劳教。刘继红被劳教3年,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被强制洗脑、遭酷刑折磨、被强制奴役等;罗燕被劳教2年6个月,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2年5月,勉县法轮功学员薛丽君因为给人大代表写信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610”警察胡军建、高小波、蒋宝生、何中云、王雪成等一帮人绑架到勉县地钢招待所遭到非人折磨。他们采用罚站、几天几夜不让休息等手段逼供。之后,薛丽君被勉县公安局非法劳教,被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当2005年初薛丽君回家时,丈夫及其家人承受不了这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薛丽君提出离婚,婆母拿走了所有家具和日用品,薛丽君和上初中的女儿一无所有的走出家门。
2002年6月18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余秀琴到复印店复印法轮功新经文,被店主报了警,余秀琴被绑架到汉台区公安分局、铐在政保科窗户上遭到李有治殴打。之后,余秀琴被关到汉台区看守所。马平安、李有治又指使狱警门全秀,利用吸毒犯张莉、古利君、汤红梅、李小玉等对余秀琴施暴,揪头发、扇耳光,用胳膊肘猛顶胸口,用膝盖捣后背,用鞋底的棱边打屁股,推倒后用脚踩、踏。余秀琴被打断两根肋骨,痛得昏倒过去,恶警们又用毛巾捂住嘴,用方便面调料兑的水从鼻子往里灌;强迫她爬起来,门全秀(看守)跑过来不仅不制止反而替犯人撑腰,更为残忍的是他们还轮流用手挤乳房,号称挤奶,痛得她撕心裂肺。恶警们怕她死在看守所,就勒索了余秀琴的家人一千元后放她回家。在余秀琴临走时,恶警还在给她吃的止痛药里加了诱发精神病的药。回家不久,她出现了幻听、幻觉,慢慢的变成了精神病。
2002年7月,勉县法轮功学员余利被勉县公安局、鑫源派出所齐汉新等人绑架。次日,汉台分局国保科李有志等又绑架了余利的妻子法轮功学员夏江燕。当时他们的女儿余滢才两岁。余利被非法劳教2年,在枣子河劳教所受到严重摧残;夏江燕在汉台看守所遭到严重的迫害。被恶警门全秀指使的吸毒犯、刑事犯泼凉水,被蔡小华、唐红美等九名犯人围打、群打群踏,把她打倒后拉起来再打,使夏江燕全身青紫,脸上流血,左肋骨被踏断。后看守所怕出人命才将她放回。
2002年7月,陈宝汉又被汉台分局的马平安、李有志绑架,他们非法闯入陈宝汉的住宅抄家,并将陈宝汉非法拘留15天。进看守所的当天,在号舍里他就被打伤;随后又被转到火房,在看守所警察的唆使下,先遭到“红案组”的毒打,随后又遭“白案组”的毒打,几乎爬不起来,遍体鳞伤,还逼迫干着重活。非法关押期满后,因陈宝汉拒绝写悔过书,于2002年9月被厂长岳少飞单方毁了合同,非法开除。
2002年9月4日下午,法轮功学员肖艳萍在单位上班时被南郑县“610”、政法委、公安局国保人员劫持到保卫科办公室非法审问,理由是说她与邻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将她绑架到南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劳教2年。单位将她开除公职。她丈夫被勒索两万元左右,才将她提前8个月从看守所放回家。
2002年9月14日,南郑县法轮功学员廖君被警察杜久成等绑架,被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了4000元。
2002年10月份,由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伙同原厂公安科的吴汉平、朱宝山等人非法闯入陈宝汉住处,把陈宝汉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002年10月,勉县法轮功学员夏江燕身体刚有所恢复,再次被勉县公安局绑架至洗脑班迫害。
2002年11月,勉县法轮功学员王汉斌被勉县“610”、勉县国保警察劫持到洗脑班迫害近1个月。
2002年勉县法轮功学员王淑珍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
2002年,汉台区法轮功学员郭建珍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2年。
【小计】2002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7人次:(勉县)许艺琴、刘继红、罗燕、薛丽君、余利、夏江燕、王汉斌、王淑珍;(汉台区)卫彩霞、杨秀莲、余秀琴、夏江燕、陈宝汉(2次)、郭建珍;(南郑县)肖艳萍、廖君。
【非法劳教】10人:(汉台区)卫彩霞、杨秀莲、郭建珍,(勉县)许艺琴、刘继红、罗燕、薛丽君、余利、王淑珍;(南郑)肖艳萍。
【洗脑】3人:陈宝汉、夏江燕、王汉斌。
【非法抄家】1人:卫彩霞。
【敲诈勒索】3人:25000元。
二零零三年
2003年2月9日,勉县法轮功学员王汉斌被勉县国保和镇川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地钢招待所洗脑班,被铐在冰冷的铁管上,四天四夜不让睡觉,逼迫放弃信仰。之后,被勉县公安局非法逮捕,被勉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汉中监狱、渭南监狱,受尽折磨。
2003年2月10日(正月初十),第九冶金工业公司退休职工,勉县法轮功学员姚景民因发真相资料被勉县“610”、公安局警察胡军建、高小波、蒋宝生、王雪成等从家中绑架,关押在县看守所,遭受恶警吊铐毒打,身体遭到严重伤害。后被非法劳教2年6个月。
2003年,汉台区法轮功学员陈宝汉因为讲真相,被国保大队马平安、李有志非法闯入住宅抄家,并把陈宝汉绑架到看守所。马平安还向陈宝汉的家人敲诈勒索了二百元。陈宝汉被非法判了1年6个月劳教,10月份,被劫持到宝鸡市凤翔县枣子河劳教所,遭受了残酷的折磨。
2003年7月,勉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胡军建、何中荣、蒋保生、高小波等在单位书记吴宗银、勉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张斌的配合下,将正在上班的魏欣蓉强行绑架,非法劳教2年,连夜关进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再次迫害。
2003年7月末,汉台区法轮功学员王云芳被警察从家里绑架、关押在看守所。被折磨的人已脱像时,才让接回。
2003年8月,汉台区国保大队长马平安带领恶警李有治、刘德友、熊洪波等非法抄了法轮功学员余开红的家,并把她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马平安指示恶警狱警门全秀操纵吸毒犯黄清等,酷刑折磨余开红,这伙歹徒暴打她,致使她小便失禁,还罚她跪着擦地板,还将她倒插在水盆里往死里呛,威逼她诬陷其他法轮功学员。最后余开红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
2003年9月3日,法轮功学员王新莲又被汉台区警察马平安、刘德有等四、五人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被关押在汉台看守所。警察操控在押人员张红彦等轮流给她泼了几十盆冷水、不许穿衣服,毒打她,以致她血压升高,心跳加剧。她绝食抗议,遭到了野蛮灌食,每晚被推倒在地,用大号火钳撬嘴,致使牙齿变形。为阻止她炼功,强制给她戴背铐7天6夜。后被非法劳教2年6个月,2004年1月被劫持至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3年12月一天傍晚,汉台区“610”再次伙同铺镇派出所警察及村干部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敬利华家中,非法抄家、绑架。抢走法轮功书等私人物品,将敬利华关押在某宾馆十几天。他一直被铐在一个椅子上,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吃,喝,睡都在椅子上。610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换逼供,十几天不间断。后被劫持到汉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他被非法劳教1年3个月,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
2003年12月,第九冶金工业公司退休职工,勉县法轮功学员姚景民被迫害致死。2003年9月14日姚景民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当时姚景民已有61岁、超过劳教年龄,但枣子河劳教所还是将他留下,并把他分到邪恶的四中队进行两次隔离迫害。恶警指使吸毒人员张宏伟等人对他进行残酷的折磨。姚景民因坚决不放弃修炼,一直被狱警恶人隔离在昏暗的“小房子”里,同几名吸毒犯关在一起,被恐吓迫害,长期不让睡觉,强迫长期蹲姿单腿点地,致使姚景明全身浮肿,脚趾甲全部都变成黑色,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有时昏迷不醒。在生命垂危情况下,2003年12月劳教所才通知他的亲属,将他用担架抬出劳教所,接回勉县家中一周后去世。
【小计】2003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8人:;(汉台区)陈宝汉、王云芳、余开红、王新莲、敬利华(勉县)王汉斌、姚景民、魏欣蓉。
【非法劳教】6人;(汉台区)陈宝汉、余开红、王新莲、敬利华;(勉县)姚景民、魏欣蓉。
【非法逮捕】1人:王汉斌(勉县)。
【非法判刑】1人:勉县法院判王汉斌4年。
【迫害致死】1人:勉县学员姚景民被枣子河劳教所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
2004年2月,城固县法轮功学员李琳、左丽因散发真相资料遭绑架,被关押在城固看守所。她们在看守所被恶警袁煜、张志刚铐在铁窗上折磨1天1夜,她们绝食反迫害,被强行灌食导致食道受损。后,左丽、李琳被城固公安局非法逮捕,被城固县法院非法判刑。左丽被非法判5年6个月;李琳被判6年。她们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备受摧残。
2004年4月,勉县法轮功学员余利从枣子河劳教所出来时,已被迫害的骨瘦如柴,无法行走,嘴脸青紫,背臀瘀血,胸膜严重积水,咳嗽不止,便血不停,身体极度虚弱。余利一家一直被非法监视、恐吓、威逼、骚扰。余利上小学的女儿余滢,也因父母修炼法轮功经常受到学校老师的体罚、敲打,甚至中午放学不让回家吃饭,给孩子造成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
2004年7月5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王云芳含冤离世,时年49岁。王云芳97年身患乳腺癌,医院给她判了只能活两个月的期限。修炼法轮功后癌症消失了。法轮功遭受迫害的这几年里,警察经常到家里骚扰、抄家。2003年7月末被610恶警从家里抓去关进看守所,被折磨的不象人样。回家后一直不能恢复而离世。
2004年,汉台区七里乡九女村八组的三个农民法轮功学员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被绑架,并被汉台区公安局非法逮捕。
2004年,汉台区恶警马平安绑架了何忠武等多名法轮功学员。为了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钱财,逼迫何忠武多次改变所谓的口供,在非法关押3个月后,才下发逮捕证,当何忠武识破其阴谋后,向外界举报,马平安又利用职权,和汉台区检察院检察科科长秦汉平串通一气,密谋构陷,将何忠武非法逮捕。
2004年11月,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彭文治和儿子彭东被绑架到洗脑班半月之久。洗脑班地点在汉中市农干校内。这次是省、市610办的,省上来七、八个人,还有汉中市610任玉平、姚建国、政保科马平安、刘德有、市公安局王科长等。彭东在洗脑班被严重迫害,被迫绝食、绝水五天,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2004年,勉县法轮功学员陈云飞被绑架并非法逮捕,被勉县法院非法判刑7年,关押在渭南监狱遭受迫害。
【小计】2004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9人:(汉台区)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何忠武、彭文治、彭东(城固县)李琳、左丽;(勉县)陈云飞。
【非法逮捕】7人:(汉台区)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何忠武;(城固县)李琳、左丽;(勉县)陈云飞。
【洗脑】2人:彭文治、彭东。
【非法判刑】3人:城固县法院判:李琳6年、左丽5年6个月,勉县法院判陈云飞7年。
【迫害致死】1人:王云芳含冤离世(49岁)。
二零零五年
2005年正月12日下午,南郑县法轮功学员肖艳萍外出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时遭到大河坎警察绑架。后被南郑县“610”、公安局非法劳教1年6个月,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5年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彭东被汉台区公安局政保科审问1天1夜。
2005年初,汉台区法院开庭审判七里乡九女村八组的三个农民法轮功学员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非法判每人7年有期徒刑。
2005年初,汉台区法轮功学员何忠武被非法关押1年后,汉台区法院对他开庭、非法审判。家里借外债为他请了律师,但开庭时不许律师辩护,他的陈述几乎被全部制止,庭审记录没让他看就逼他签字。何忠武被汉台区法院非法判刑9年,何忠武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时,汉中市中级法院把根本与何忠武就不认识的七里乡九女村八组的三个农民法轮功学员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的案子与何忠武的案子强拉成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宣判何忠武9年有期徒刑,其他三人彭仕彦、刘顺辉、李凤鸣分别被判7年有期徒刑。
2005年4月,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张汉赟被汉台区“610”、政法委、国保大队非法抄家。然后,张汉赟被绑架在汉中市汉台区兴园宾馆非法关押2天。
2005年4月12(或13)日,洋县法轮功学员王至玉被迫害致死。王至玉热情、诚恳、善良,被当地人尊称王老太。4月12日,讲真相时遭警察绑架、遭到刑讯逼供,陕西省“610”也着人参与迫害。王至玉当天或次日被迫害致死。由于洋县公安局对消息严密封锁,所以具体的行恶者及迫害详情不得而知。
2005年6月28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彭东突然口中流血、含冤离世,年仅29岁。这是因为彭东在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受到酷刑折磨、超负荷劳役以及在劳教所接触有害物质的加工造成的内伤所致。
2005年7月13日,城固县法轮功学员张凤珠在发放真相资料时又被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关押1个月零4天。在县看守所关押期间,遭受残酷的洗脑迫害。在勒索其家人1000多元后放回。
2005年8月22日,宁强县公安局徐云、贺大文等四个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牟彩英室内,把她的资料点的二台电脑、打印机、音响、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抢劫一空。把牟彩英绑架到汉源镇派出所,铐在长排椅上,一夜未眠。后来,牟彩英在公安局遭到非法审讯。在看守所被迫害57天后,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
2005年9月,城固县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凤珠,将自己遭受的迫害在《明慧网》上曝光,使城固县“610”恼羞成怒。强令城固县公安局于11月2日再次将张凤珠绑架、非法逮捕,检察院非法起诉。城固县法院对张凤珠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九分监区迫害。
2005年,法轮功学员兀亚莉无故被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李有治、余静等人从家中强行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兀亚莉在看守所遭受严重迫害,出现高血压症状,但仍被非法劳教2年、所外执行。
2005年,勉县杜淑明再次被非法关押,被迫害的无法正常走路。
2005年,汉台区恶警马平安等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借机敲诈勒索。马平安向其中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纪素清敲诈了4000元后,嫌少,又跑到纪素清的单位强行支走6000元工资;法轮功学员冯顺珍,被非法关押并抄家,审讯、恐吓、威逼7天后,被敲诈勒索二千元才放老人回家;还有一名没有生活来源的法轮功学员,马平安又从她的女婿工作单位汉中卫校,强行支走工资5000元。
【小计】2005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0人:(汉台区)张汉赟、兀亚莉、纪素清、冯顺珍人;(南郑县)肖艳萍;(城固县)张凤珠;(宁强县)牟彩英;(勉县)杜淑明;(洋县)王至玉。
【非法劳教】3人:(汉台区)兀亚莉;(南郑县)肖艳萍;(宁强县)牟彩英 。
【非法逮捕】1人:(城固县)张凤珠。
【洗脑】1人:(城固县)张凤珠。
【非法抄家】1人:(汉台区)冯顺珍。
【敲诈勒索】4人:(城固县)张凤珠1000元,(汉台区)冯顺珍2人7000元、纪素清10000元, 共18000元。
【非法判刑】5人:汉台区法院判:彭仕彦7年、刘顺辉7年、李凤鸣7年、何忠武9年;城固县法院判张凤珠3年。
【迫害致死】2人:法轮功学员王至玉被洋县公安局警察迫害致死;汉台区彭东含冤离世(29岁)。
二零零六年
2006年3月,勉县法轮功学员许艺琴因为没有工作,又交不起巨额的养老保险金,所以享受不了最低生活保障;只能靠打零工、早出晚归,仅能挣到糊口的生活费。结果,被汉中市国安局非法抄家时,抢走了仅有的生活费和下岗(失业)生活费存折、身份证、电脑等财物。使她雪上加霜,导致她生活极为困难。
2006年春天,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彭文治、李俊英夫妇被市国安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民航站旁边的天润宾馆。彭文治被非法审讯6天李俊英也被非法审讯4天。彭文治还被汉中市国安局五、六人非法抄家。抄走资料几本、收音机、学生学习机各一个。
2006年从5、6月份开始,西安市“610”派犹大陈斌来陕西省女监 “讲课”,此人自称曾学过法轮功而且被劳教过,现专门做所谓“转化工作”。一分监区法轮功学员李琳不愿听陈斌讲有诬蔑法轮功和师父的话,就高喊“法轮大法好”!狱警上前就把她的嘴捂住不让喊,她拿开警察的手又喊,几个犯人也帮着恶警捂她的嘴。狱警抓住法轮功学员李琳的头发,硬把她拽出去。
2006年6月,城固县博望镇仁义村法轮功学员李金凤再次被城固县公安局绑架并非法劳教1年3个月,被关押在西安女子劳教所,受尽折磨。
2006年腊月的一天早晨,南郑县法轮功学员李玉兰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法镇派出所将她绑架,吊铐在冰冷的铁栏杆上,从下午3点到第二天上午,不许吃饭和上厕所。第二天又把她绑架到南郑县财政宾馆,关押了三天后送到南郑县看守所。期间,南郑县公安局对她非法抄家,抢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被非法关押7天后,她被判1年6个月劳教。
2006年,城固县法轮功学员张宝玉被绑架并被非法逮捕、判刑,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06年,法轮功学员张莉萍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
【小计】2006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6人:(汉台区)彭文治、李俊英、张莉萍,(城固县)张宝玉、李金凤,(南郑县)李玉兰。
【非法劳教】2人:(城固县)李金凤,(南郑县)李玉兰。
【非法抄家】4人:(勉县)许艺琴,(汉台区)彭文治、李俊英,(南郑县)李玉兰。
【非法逮捕】1人:(城固县)张宝玉。
【非法判刑】1人:城固县法院判:张宝玉(刑期不详)。
二零零七年
2007年7月3日,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卫斌、国保大队王静、黄沙派出所所长朱振海等十多个警察,从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部将薛丽君绑架到黄沙派出所,并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后转移到勉县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薛丽君被刑讯逼供,戴上脚镣、手铐,双脚离地捆绑在铁椅子上,2天2夜没有休息,7天没吃没喝,她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导致冠心病突发,因生命垂危才被亲属接回
2007年10月11日,陕西省委“610”派来枣子河劳教所的恶警魏启明、陕西省头号犹大陈斌等五、六个邪恶之徒,胁迫汉中市及各县区、办事处、社区把非法抓捕的九名法轮功学员,集中于南郑县大河坎镇长空仪表厂(76号信箱)招待所三楼办洗脑班,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强行洗脑迫害达半个月。已落实被关押洗脑班的有城固县的赵霞,南郑县的廖君、宁强县的牟彩英、汉台区的谢红霞、崔晓梅、王妙、刘翠英以及兀亚莉夫妇(这些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详情如下)。
2007年9月9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谢红霞、崔晓梅被绑架,并被强行抄了家,非法关押并敲诈勒索二千元。
2007年9月9日,汉中市十号信箱职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王妙、刘翠英因讲真相被绑架。
2007年9月中旬,城固县档案局干部、法轮功学员赵霞(四十多岁)在勉县讲真相,被不明真相者举报后被勉县公安局警察秘密绑架。遭到1天1夜的吊打,后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风景路看守所,为首的是恶警胡军建。后赵霞被非法逮捕。
2007年9月10日,南郑县华燕仪表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廖君被警察杜久成等一伙四人闯入家中非法抄家、绑架。借口是有人写匿名信告廖君。廖君被关押在南郑县看守所。
2007年10月,兀亚莉又被强制送到南郑县大河坎镇洗脑班。以陪同为由非法拘禁兀亚莉的丈夫13天,不让她丈夫上班,胁迫其在洗脑班直至洗脑班结束才让回家,走时还被敲诈交生活费四百元。
2007年10月10日,宁强县法轮功学员牟彩英被绑架到南郑县大河坎金土地庄园洗脑班,软禁14天后放回。
2007年11月12日,汉中市水电三局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王云英(七十二岁),城固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王素云(六十九岁),二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金彩华(五十六岁),在城固县南沙河讲真相,被南沙河水库负责人张东风举报,被警察绑架到城固县看守所。
2007年11月23日,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杜淑心(六十多岁),因在汉中市发真相光盘,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汉中市汉台区国保大队李有志等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风景路看守所遭受迫害。
2007年11月25日,汉中宁强县代家坝镇法轮功学员陈德本在略阳县麻柳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略阳县“610”绑架。后被非法劳教1年零3个月,关押在宁强县看守所强迫劳役。
2007年,南郑县法轮功学员肖艳萍的儿子因母亲修炼法轮功受株连,被部队遣返回家。儿子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喝农药想自杀,幸被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2007年12月29日中午1点左右,法轮功学员许春燕、郑翠平在汉中赵庄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而遭绑架,被汉台区恶警马平安、李有志、裴光明将其绑架、非法抄家。郑翠萍被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被强迫从事高强度奴役劳动。后又非法劳教1年6个月,所外执行。
2007年,汉台区法轮功学员余开红在西安市被绑架,被非法劳教1年。
【小计】2007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8人:(汉台区)余开红、谢红霞、崔晓梅、王妙、刘翠英、杜淑心、许春燕、郑翠平,(勉县)薛丽君,(城固县)赵霞、王云英、王素云、金彩华,(南郑县)兀亚莉夫妇、廖君,(宁强县)牟彩英、陈德本。
【非法劳教】3人:(宁强县)陈德本,(汉台区)郑翠平、余开红。
【非法逮捕】1人:(城固县)赵霞。
【洗脑】9人:(城固县)赵霞,(宁强县)牟彩英,(南郑县)廖君、兀亚莉夫妇,(汉台区)谢红霞、崔晓梅、王妙、刘翠英。
【非法抄家】4人:(汉台区)许春燕、郑翠平、杜淑心,(南郑县)廖君。
【敲诈勒索】2人:(汉台区)谢红霞、崔晓梅2000元。
二零零八年
2008年1月10日早晨,法轮功学员卫彩霞在单位上班,被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教导员裴光明、李有志等人绑架到汉台区国保大队办公室非法审讯。熊洪波、余静等人对卫彩霞住宅非法搜抄,并把卫的私人信件、录音机、电脑主机抢走。晚上大约10点卫彩霞才被放回家。
2008年3月28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杨秀莲带着身体的伤痛和心中的屈辱,含冤离世。2004年1月,杨秀莲从陕西女子劳教所回家时骨瘦如柴,行动迟缓。回家后,仍然被监控,长期身心备受折磨,担惊受怕。就在她离世的2个月前,国保大队长马平安等人还到家里非法搜查,骚扰。
2008年5月,在汉中市“610”、公安局的操纵下,汉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马平安、副大队长裴光明、李有治等以奥运维稳为借口,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8年5月6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高级工程师叶浩正在上班,被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等一伙警察绑架。过后,警察们胁迫建筑设计院的领导到叶浩家,在本人和家属都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了数台电脑,打印机等各种物品,抢走了家中的160000元现金,只草率的让单位领导签个字。后叶浩被非法逮捕。
2008年5月7日,马平安一伙守候在法轮功学员张汉赟家门口,四处布人监视。待张汉赟下班回家走到家门口时,他们一拥而上,强迫张汉赟开门。非法抄家后同时绑架了张汉赟和在她家中的兀亚莉,抢走了女儿学习用的电脑,接下来又到兀亚莉家,翻箱倒柜,抢走了书和钱等物品。后张汉赟被非法劳教1年,兀亚莉被非法逮捕。
2008年5月7日中午,南郑县法轮功学员肖艳平被汉中市“610”、国安局、国保大队马平安、李有志、裴光明等恶警非法抄家、绑架。抢走了肖艳平商店里做生意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最后将人关押在南郑县看守所。肖艳平被非法逮捕。
2008年5月7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李青檬在单位上班,被马平安等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在本人和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将宿舍里的电脑和打印机、刻录机等物品抢走。他们又窜到李青檬住在城固县的父母家中,抢走了MP3、电子书、电视接收锅等、临走威胁两位老人,敲诈勒索他们2000元钱。后,李青檬被非法逮捕。
2008年5月7日,宁强县公安局奉汉中公安局之命,又来到牟彩英的住处非法抄家、绑架。抢走她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耗材等。牟彩英又一次被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到陕西女子劳教所加重迫害。
2008年5月9日,汉中市“六一零”、国安局、国保大队马平安、李有志、裴光明等警察在法轮功学员杨华家门口蹲了一夜。清早7点刚过,法轮功学员陈宝汉去杨华家,刚进门就被绑架、铐在门外的树上。然后开始对杨华非法抄家,将家中的值钱物品全部抢走,装了满满两车,还有10000多元的现金也被抢走,同时将二人绑架。后杨华被非法逮捕,陈宝汉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
2008年5月,勉县新街子镇的法轮功学员龚玲被绑架、非法抄家。龚玲是一位不会说话的残疾人,也被非法关押迫害。
2008 年 6 月,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借北京奥运之机带领七、八个警察,到郭建珍家,见无人,便撬门拧锁,强行入室,非法抄家,连墙上的国画都一并抢走。
2008年,在“奥运”期间,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柏汉英被绑架到南郑县76号信箱洗脑班,非法拘禁到9月1日。
2008年7月8日中午11点,勉县法轮功学员芳清香在县城西国道108公路武侯段公路上行走,被武侯派出所警察董杰、肖平与国保大队警察赵学、王静等人绑架和非法抄家。芳清香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芳清香是勉县三粮液酒厂下岗(失业)工人,丈夫去世,债务累累,母女二人相依为命,生活艰难,只因为修炼法轮功学员而受到迫害。芳清香后被非法劳教,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8年7月,城固县档案局干部、法轮功学员赵霞被城固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于9月9日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期间,赵霞被城固县档案局无理开除公职。赵霞的丈夫为营救妻子奔波于汉中、西安之间,痛苦、冤屈与疲惫、使他心力交瘁,不长时间,突然发病离世。
2008年10月17日,汉台区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李青檬。
2008年11月14日,汉台区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叶浩。
2008年11月份,南郑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肖燕萍二审时,马平安带人提着照相机跑到南郑县法院门前,对前来准备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照相,致使十多人被绑架。最后还将勉县的许艺琴、城固的李金凤分别劳教1年半,送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关押。李金凤经常被狱警、吸毒犯毒打,曾经有一天四个狱警用警棍轮流打。
2008年,被非法判刑的还有汉中市法轮功学员赵续红。
【小计】:2008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6人:(汉台区)卫彩霞、叶浩、张汉赟、兀亚莉、李青檬、杨华、陈宝汉、柏汉英,(南郑县)李金凤、许艺琴、肖艳平、(宁强县)牟彩英、(勉县)芳清香、龚玲、(城固县)赵霞、(不明)赵续红。
【非法劳教】6人:(汉台区)张汉赟,陈宝汉,(宁强县)牟彩英,(勉县)芳清香,(南郑县)李金凤、许艺琴。
【非法逮捕】6人:(汉台区)叶浩、兀亚莉、李青檬、杨华(南郑县)肖艳平,(不明)赵续红。
【洗脑】1人:(汉台区)柏汉英。
【非法抄家】9人:(汉台区)叶浩、张汉赟、兀亚莉、李青檬、杨华、郭建珍,(南郑县)肖艳平,(宁强县)牟彩英。(勉县)芳清香。
【抢劫、敲诈勒索】3人172000元:叶浩160000元、李青檬2000元、杨华10000元。
【非法判刑】2人:城固县法院判赵霞4年,(不明)赵续红(刑期不详)。
【非法审判】4人:叶浩、兀亚莉、李青檬、杨华。
二零零九年
2009年3月27日,法轮功学员肖艳萍被南郑县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当日上午9点多,南郑县国保大队队长杜久成带领多个警察在南郑县法院附近大街上提前布控,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金凤(城固县)、许艺琴、赵秀娥、姚彩文(3201医院退休职工。)四名法轮功学员至南郑看守所。后将四人非法劳教。肖艳萍后被非法判刑8年,于2009年6月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九大队迫害。
2009年4月28日,汉台区土产公司财务人员、法轮功学员郑翠萍含冤离世。郑翠萍遭汉台区公安残忍迫害后身体一直很虚弱,2007年12月再次被汉台区公安分局绑架,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强迫高强度奴役劳动。郑翠萍因身体被严重摧残而离世。
2009年5月13日下午3点钟,汉台区法院对非法超期羁押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叶浩、李青檬非法宣判。判杨华有期徒刑9年,兀亚莉5年、叶浩5年,李青檬4年。审判长晏旭以上面有通知为由,违法扣押判决书。晏旭说:“你们要看判决书,回汉台看守所找狱警要,判决书不能给你们。”汉台区法院副院长连某也说:“你们是法轮功人员,上面有通知,判决书不能发到你们手里。”四名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9年8月18日,汉台区法院对杨华、兀亚莉、叶浩、李青檬四名法轮功学员宣读了汉中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随后被劫持到陕西女监遭受迫害。
2009年5月的一天,天还没亮,法轮功学员敬利华再被次汉台区“610”伙同公安局国保大队、铺镇派出所、村干部等十几人非法抄家、绑架。十几人包围他家庭院、砸门,强行将他抬到车内,劫持到西安“610”的轩平园洗脑班。软硬兼施、强行洗脑、野蛮灌食,恫吓、谩骂、肆意折磨。整整3个多月失去人身自由,身心受到很大摧残。
2009年6月16日晚7点多钟,汉台区法轮功学员余凤娥在街上讲真相发资料时被人举报。汉台区国保大队队长马平安、裴光明、李有志一伙开着警车呼啸而来,把余凤娥拖进车内,绑架到汉台区公安局。后,余凤娥被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劳教2年6个月(所外执行)。
2009 年 6月,南郑县法轮功学员李玉华和马芝杏因发真相资料被胡家营派出所绑架到南郑县看守所。后李玉华被非法劳教1年3个月(所外执行)。
2009年7月19日至8月20日,在西乡县公安局长丁新善的直接指挥下,西乡县城关镇城内派出所所长梅林、副所长王馅兴等五名恶警相继绑架了胡友明、董桂林、岳显翠等11名法轮功学员,抢走了他们的电脑,刻录机,复印机等私人财产。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除两名被取保候审,一人被长期监视居住外,八人被秘判重刑后押往外地,从此渺无音讯。
2009年9月,汉中市“610””秘密设立了洗脑班,在十月一日前,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已知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有汉台区的张菁、刘伟、丛学林、陈正贤、陈志贤、郭建珍、卫彩霞,城固182厂(陕飞)的张俊秀、芳芳(二人被非法抄家)。洗脑班强制法轮功学员每人需缴自己的1200元和1-2名陪人的费用,没有陪人的就另缴2400元,即每人被敲诈勒索3600元。
2009年9月21日,电力局法轮功学员卫彩霞被汉中供电局物业公司领导常跃进、公安科张军平和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黄主任(主管迫害法轮功)骗到单位,被强行送往龙江五丰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
2009年9月25日,法轮功学员张菁去看望刘伟,被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一伙人把张菁、刘伟、丛学林等三人一起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他们坚决不放弃修炼,就被非法劳教。张菁、丛学林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刘伟被非法劳教2年,刘伟和张青的家人不服,请了河南正义律师;但是马平安等一直阻止律师受理此案,并在11月底将张菁、刘伟家属聘请的河南正义律师上告至北京“610”。刘伟、丛学林被劫持到宝鸡市虢镇劳教所迫害;张菁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2010年11月,张菁的父亲去世,劳教所也不准她回家奔丧。
2009年9月25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陈正贤及他的二个女儿被汉台区警察马平安等九人非法抄家,被抢走许多财物,并将陈正贤绑架,关押到洗脑班迫害。
2009年9月25日,家住蒋坛西路家属院的汉台区法轮功学员郭建珍,因不配合所谓的“回访”,被当地居委会和国保大队警察强行绑架,关押到洗脑班迫害。
2009年,城固县法轮功学员黄筱琴被城固县公安局绑架并非法劳教1年。
【小计】2009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29人:(汉台区9)余凤娥、敬利华、卫彩霞、张菁、刘伟、丛学林、陈正贤、陈志贤、郭建珍;城固县4)张俊秀、芳芳、李金凤、黄筱琴;(南郑县5)李玉华、马芝杏、许艺琴、赵秀娥、姚彩文;(洋县)胡友明、董桂林、岳显翠等11人。
【非法劳教】10人:(汉台区4)余凤娥、张菁、刘伟、丛学林;(城固县2)李金凤、黄筱琴;(南郑县4)许艺琴、赵秀娥、姚彩文,李玉华。
【非法逮捕】8人:(洋县)8人(姓名不详)
【洗脑】10人:(汉台区8)敬利华、卫彩霞、郭建珍、张菁、刘伟、丛学林、陈正贤、陈志贤(城固县2)张俊秀、芳芳。
【非法抄家】14人:(洋县)胡友明、董桂林、岳显翠等11人,(汉台区)陈正贤,(城固县)张俊秀、芳芳。
【敲诈勒索】8人:洗脑班8人(每人3600元)计28800元
【非法判刑】13人:汉台区法院判杨华有期徒刑9年,兀亚莉5年、叶浩5年,李青檬4年;南郑县法院判肖艳萍8年;洋县法院判8人(刑期不详)
【迫害致死】1人:郑翠萍含冤离世
二零一零年
2010年1月,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柏汉英遭绑架,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四队遭受迫害。在劳教所,为了逼她“转化”,警察采用各种邪恶的手段折磨她。每天九点前打扫完厕所,然后到车间干活。一百多人使用的厕所,光垃圾就有很多,厕所不通了,她在粪便水中捅厕所、打扫便池。重活脏活都让她干,用强体力劳动折磨她。还经常受到牢头狱霸的毒打。
2010年春天,宁强县法轮功学员陈德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后,宁强县“610”主任李克俭(音)带了七、八个人来骚扰,非法抢走了法轮功书、真相资料等许多私人物品。
2010年3月24日晚,法轮功学员罗燕被勉县武侯派出所陆小栋、黄建军等绑架。被勉县看守所关押迫害6天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接着,5月22日罗燕的丈夫刘继宏被绑架,他们刚满十岁上小学四年级的孩子孤零零一人,无人照顾,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破坏了。
2010年5月22日,勉县盐务局职工、法轮功学员刘继宏和勉县黄金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侯秀英在略阳县讲真相被略阳县城关派出所绑架,关押在略阳看守所。5月23日晚上,略阳县“610”、国保大队勉县某派出所警察闯入刘继宏、侯秀英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后刘继宏、侯秀英被略阳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0年9月3日,略阳县法院对汉中市勉县法轮功学员刘继红、侯秀英二人非法开庭,刘继红依照法律有理有据的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无奈休庭。但是,法庭仍非法对二人均判5年有期徒刑。刘继红被劫持到渭南监狱、侯秀英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10年,法轮功学员刘幼栋在东莞被东城国保非法抄家、绑架,之后又被东莞石龙第一法院非法判3年,在送到看守所后,由于血压太高被拒收。之后又改判为辅导监外执行。被要求每月去司法分局报到学习一次。
【小计】2010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5人:(汉台)柏汉英,(勉县)刘继宏、侯秀英、罗燕、(外地)刘幼栋。
【非法劳教】1人:(汉台)柏汉英。
【非法逮捕】3人:(勉县)刘继宏、侯秀英(外地)刘幼栋。
【非法抄家】3人:(宁强县)陈德本,(勉县)刘继宏、侯秀英。
【非法判刑】3人:勉县法院判刘继红5年、侯秀英5年,广东法院判刘幼栋3年。
二零一一年
2011年5月,汉台区法轮功学员余开红到略阳县讲真相,被略阳县“610”、公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8个多月。
2011年6月9日,勉县法轮功学员王新莲与同修一行三人在西安市霸桥区常家湾村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不明真相者举报,被警察带到红旗派出所。第二天,王新莲被劫持到西安市“610”的轩平园洗脑班非法关押。国保大队孙队长带人非法抄了她女儿的家,抢走了法轮功书和数据U盘、现金和女儿的计算机。
2011年8月,余开红的三位朋友、汉中法轮功学员陈志贤、辛梅、桑建华去略阳县探视她,被略阳县“610”非法拘押,并遭到非法抄家。
2011年6月17日,陕西省政法委书记、陕西省委“610”头目宋洪武,组织全省诬陷法轮功的报告团,在各地巡回宣讲,交流迫害法轮功的经验。之后,在汉中“610”头目任玉平的操控下,由科长姚建国主管,利用拨款,花费80万元在汉中市买了汉台区铺镇乡皂树村田地,筹办洗脑班。汉中“610”, 在11月份抓了几名法轮功学员,办了一期洗脑班(被强制洗脑的学员具体情况不详)。
2011年,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孙洁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小计】2011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6人:(汉台区)孙洁,(略阳县)余开红、陈志贤、辛梅、桑建华,(勉县)王新莲(被西安市灞桥公安局绑架)。
【非法劳教】1人:(汉台区)孙洁。
【洗脑】1人:(勉县)王新莲。
【非法抄家】4人:(勉县)王新莲女儿,(略阳县)陈志贤、辛梅、桑建华。
二零一二年
2012年6月15日中午12点左右,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刘春兰讲真相遭绑架,被劫持到中山街派出所。接着,汉中市、汉台区国安、“610”伙同汉台区国保大队等十多个警察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闯进刘春兰的家中非法抄家和抢劫,抢走了她的法轮功书籍、真相光盘和护身符等;下午2、3点左右,闯进李秀华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李秀华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MP3、家用电脑及其它私人物品等;闯到陕西航空学院家属区,敲开七十二岁退休老教师、法轮功学员潘文光及老伴冯素勤(六十九岁)的家门,非法抢走他家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三台家用电脑。
2012年7月27日,法轮功学员黄筱琴被城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跃进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看守所。2012年8月被非法劳教1年3个月。
2012年12月1日,勉县法轮功学员魏欣蓉含冤离世,时年49岁。魏欣蓉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被残酷迫害。在两次劳教期间,魏欣蓉都被强逼“转化”、百般折磨。2004年7月,警察让包夹搬走魏欣蓉的床板、被褥,使魏欣蓉直到2005年3月都没有在床上睡过一次觉。由于没有达到转化魏欣蓉的目的,恶警张某给魏欣蓉强行戴上手铐,押到楼下禁闭室关押。劳教所指派两个警察与恶警队长张某将魏欣蓉拉到武功县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毒针。当时精神病院的医生十分愧疚的对魏欣蓉说:“你别恨我,是她们叫我给你打的!”拉回劳教所后,魏欣蓉昏迷不醒,被恶警抬到小号地上的床板上,一连几天,魏欣蓉一动不动。所长张卓青怕魏欣蓉死了,不停地去看,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说:“不干活,在这里装死!”从此,魏欣蓉停止了月经,小腹肿胀,吃不下饭。魏欣蓉的小腹肿得不能下蹲。后,监狱医院医生从魏欣蓉胸腔内一次抽了六百毫升积液化验,诊断结果定为肺结核。医院大夫警告劳教所的警察说:“你们不放她回家,就要给她当孝子!”劳教所这才通知家属办理保外就医。2005年7月下旬,魏欣蓉被放回家。此时魏欣蓉已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由于劳教所长期野蛮灌食损坏食道、咽喉,吃饭喝水咽不下去,一咽就咽到气管和鼻腔,长期吃不下东西,身体无法康复。2011年冬天开始,魏欣蓉开始出现咳嗽症状,11月病情加重,到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肺脏全部糜烂,于12月1日离世。
2012年9月10日,法轮功学员陈宝汉提出申诉,要求恢复被非法开除的职务,遭汉台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于9月26日,再次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关押于宝鸡市虢镇劳教所。2013年12月28日劳教制度解体,剩余教期无法执行,陈宝汉才被家人接回家中。陈宝汉是最后一个离开虢镇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这是陈宝汉第三次被非法劳教。长期的迫害,使陈宝汉父亲悲愤离世,妻子离异。
2012年10月,汉中市“610”为了配合中共 “十八”大召开,指挥汉台区“610”、公安局制造了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到铺镇皂树村洗脑班的迫害事件。洗脑班由汉中市“610”主任姚建国主管,汉台区“610”副主任阎建钢配合,“610”孙科长(30多岁)专管内务,一姓张的(40多岁)城固人专管“转化”,一姓任的宁强 “610”人员(女)专管“转化”。北京“610”还为洗脑班派来了四名所谓的“转化专家”,他们分别姓刘、唐、毛和一个女的。这次洗脑班共绑架10人,每人配1-2名帮教,软硬兼施、强制“转化”。具体的绑架事件如下:
10月24日,法轮功学员文丽芳,给路边一男子讲真相,拿出一本真相小册子,没想到这人就是便衣特务,他得意洋洋地说:我就在等你呢!然后闯入文丽芳家中非法抄家,抢了东西,把文丽芳及其丈夫、法轮功学员陈志贤一起绑架到洗脑班。
10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汉台区国保大队开上警车绑架法轮功学员。在汉台区北关派出所、北关办事处、汉中供电局公安科配合下,强行绑架了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卫彩霞。卫彩霞被劫持到铺镇皂树村非法拘禁一个月。
10月24日清晨,河东店乡政府、河东店派出所、社区、汉川机床厂公安近十人,开着警车闯到法轮功学员金彩华家中,僵持2个多小时后,绑架走了金彩华;他们还绑架了城固陕飞子校老师瞿音春。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
10月24日,在绑架南郑县新集乡法轮功学员张某时,这小伙子扯开钢护栏走脱。10几天后,因身份证定位,又从西安被绑架回来、劫持到洗脑班。
期间,被劫持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汉中公共汽车公司的退休职工刘莲英,西安市的和秋玲,咸阳市的王利亚,宝鸡凤翔县的一名法轮功学员。
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法轮功学员刘秀兰在将坛中路讲真相时被人举报、被警察绑架到汉台区中山街派出所。随后,中山街派出所很快从网上查清她的情况,下午就去抄她家。警察们翻箱倒柜,抢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晚上11时过后才放她回家。
【小计】2012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1人:(汉台区)刘春兰、陈宝汉、文丽芳、陈志贤、卫彩霞、金彩华,刘莲英、刘秀兰;(城固县)瞿音春、黄筱琴,(南郑县)张某。
【非法劳教】2人:(城固县)黄筱琴,(汉台区)陈宝汉。
【洗脑】10人:(汉台区)文丽芳、陈志贤、卫彩霞、金彩华、刘莲英、(城固县)瞿音春(南郑县)张某,(外地)和秋玲、王利亚、一凤翔县学员。
【非法抄家】4人(汉台区)刘春兰、李秀华、潘文光、冯素勤。
【迫害致死】1人:魏欣蓉含冤离世。
二零一三年
2013年1月27日,汉中粮油机械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刘伟在南郑县黄官镇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一个叫杨心虎的人到黄官镇派出所恶告而遭绑架,后被南郑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3年2月27日早上8时许,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柏汉英在汉台区八里桥公交站牌前给一看似等车的青年男子送了一张神韵晚会光碟,没想到此人是便衣特务。110警车很快开来,把柏汉英绑架,拉到八里桥派出所。柏汉英被非法抄家、非法逮捕。
2013年3月,汉中市法轮功学员高晓颖在山东省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3年,被关押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迫害。
2013年5月25日,汉台区法院对柏汉英秘密开庭、非法审判。庭审时没有律师,也没有一个亲友参加旁听,主审法官叫熊伟。柏汉英给自己做无罪辩护,将法官驳的理屈。后来,家人给柏汉英请了律师,但法院以主管副院长出差等各种借口搪塞、不许律师阅卷。结果法院非法判柏汉英4年有期徒刑。柏汉英提出上诉后,被汉中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原判。柏汉英被劫持到女子监狱遭受了残酷的迫害。
2013年5月13日,南郑县法院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刘伟。刘伟进入法庭时,双手戴着手铐,双脚戴着沉重的脚镣,头上还戴着头套。法庭不通知刘伟委托的律师和家人,强行指定律师,被刘伟拒绝;刘伟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主审法官、副庭长张超,在审理中,多次打断刘伟的自辩。法庭诬判刘伟4年有期徒刑。刘伟提出上诉,后被汉中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刘伟被劫持到渭南监狱迫害。
2013年7月初,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恒窜到汉中市,和市“610”、公安局密谋对法轮功的升级迫害,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13年7月19日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被一伙人强行绑架至洗脑班。这是张桂芳老人第三次被绑架迫害
2013年9月,勉县法轮功学员张馨月被勉县、汉台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后被勉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3年9月25晚,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假借查酒驾之名,指使交警非法搜车。法轮功学员王新莲、张莉萍在返回汉中的路上被警察查抄,警察发现了车上有部份法轮功资料,随即绑架了王新莲、张莉萍及同车王新莲的大女儿康娟,被非法关押在汉中看守所,轿车被非法扣押。第二天康娟被放回家。后,王新莲、张莉萍被勉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3年9月26日晚10时,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又闯入民宅,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杜淑明、杜淑慧姐妹及王汉斌到城东派出所,后关押到汉台区看守所。三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抄家。杜淑明的三台打印机、电脑及法轮功资料,杜淑惠家的电脑和子女的电脑,甚至小孙子学习用的电脑以及丈夫、儿子的手机都被抢走。后,杜淑明、杜淑慧被勉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3年9月26日,勉县法轮功学员陈青被警察讯问,27日遭绑架,被关押在汉中看守所。
2013年12月份,勉县法轮功学员陈青、王汉斌被劫持到皂角树洗脑班继续迫害。
2013年,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曾朝华在西安市遭莲湖区公安分局绑架并被非法逮捕。
【小计】2013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3人:(汉台区2)张桂芳、柏汉英;(勉县8)张馨月、王新莲、张莉萍、康娟、杜淑明、杜淑慧、陈青、王汉斌;(南郑县1)刘伟;(外地2)高晓颖、曾朝华。
【非法逮捕】9人:(南郑县)刘伟,(汉台区)柏汉英,(勉县)5张馨月、王新莲、张莉萍、杜淑明、杜淑慧,(外地)2高晓颖、曾朝华。
【洗脑】3人:(汉台区)张桂芳(勉县)陈青、王汉斌。
【非法抄家】1人:(汉台区)柏汉英。
【非法判刑】3人:汉台区法院判柏汉英4年,南郑县法院判刘伟4年(外地),山东法院判高晓颖3年。
二零一四年
2014年4月9日,勉县法院偷偷对法轮功学员张莉萍、王新莲、杜淑慧、杜淑明四人非法开庭。既未通知家属,也未通知其律师。而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一直等待,直到4月17日接到亲人来信才得知已经开过庭了。秘密开庭中,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几位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据理驳斥,毫无惧色。在被非法关押的半年多期间里,杜淑慧曾多次被国保大队胡军建等警察锁铁椅刑讯逼供,造成癫痫症状出现,不能自理,胆囊炎胆结石多次复发,前胸后背刺痛、浑身骨痛难以忍受,没法睡觉。在4月9日开庭时杜淑慧癫痫症状发作,两个半小时无法说话。
2014 年5月21日,汉台区法轮功学员郭建珍含冤离世。多年来的绑架、劳教、抄家、骚扰使郭建珍居无定所,在提心吊胆中度日,身心疲惫中离开人世。
2014年6月7日,法轮功学员熊纪玉、左丽在街上发放真相资料时遭警察绑架,被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后被城固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4年9月29日,城固县法院对熊纪玉、左丽非法庭审。法院在将两人非法判刑(刑期不详)后,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熊纪玉家人直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才被允许探视。在熊纪玉被非法关押期间,她九十多岁父亲和其大哥因遭此沉重打击相继过世,监狱不许她回家奔丧。
2014年11月,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曾朝华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9年,被劫持到渭南监狱迫害。
2014年12月26日,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勉县法院非法判刑:杜淑慧8年;杜淑明7年6个月;王新莲3年6个月;张馨月3年。四位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但汉中市中级法院无视四位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再次开庭枉判,于2015年4月2日宣布了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四位法轮功学员于2015年4月14日被劫持入陕西女子监狱迫害。
【小计】2014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2人:(城固县)熊纪玉、左丽。
【非法逮捕】2人:(城固县)熊纪玉、左丽。
【非法判刑】8人:勉县法院判杜淑慧8年、杜淑明7年6个月、王新莲3年6个月、张馨月3年、张莉萍(刑期不详),城固县法院判熊纪玉(刑期不详)、左丽(刑期不详),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曾朝华9年。
【迫害致死】1人:郭建珍含冤离世。
二零一五年
2015年6月10日,法轮功学员李玉兰被南郑县湘水镇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后,被南郑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5年8月25日下午4时,南郑县陕西十建法轮功学员雷开春去一网吧上网、向最高检察院举报中心投递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时,被汉中市 “610”、汉台区委、派出所警察的八、九个人劫持到中山街派出所非法审讯。同时汉中市“610”和南郑县公安局、圣水寺派出所十余人非法闯入雷开春家,抢走《转法轮》书三本,各地讲法十八本,八个优盘,以及《明慧周刊》等法轮功资料、光盘和学法笔记等。经照像、笔录签字后晩上11点才让回家。
2015年10月30日上午8点20分,法轮功学员高荣在汉台区铺镇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男青年举报,被汉中市汉台分局铺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
2015年11月4日上午10点左右,南郑县法轮功学员宋翠萍在家中被一伙人(其中一人是南郑县南区派出所的。)强行戴上手铐劫持,并抢走桌上的真相资料。
2015年11月25日早上9点多,苏家营办事处、龙江派出所四、五个人闯入龙江法轮功学员肖凤莲家中非法抄家并绑架了肖凤莲和在她家的法轮功学员周小琴,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2015年底,法轮功学员肖凤莲、周小琴、被从汉台看守所劫持到铺镇皂树洗脑班迫害
2015年11月27日晚,汉台区东关派出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霞,并非法抄家。2015年12月8日,赵霞被从汉台看守所劫持到铺镇皂树洗脑班
2015年12月9日,城固县法轮功学员李云硝在洋县给当地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跟踪李云硝到洋县的城固县警察绑架。
2015年12月29日,南郑县法院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李玉兰。审判长姓刘,南郑县胡家营镇塘坎村黄思华、黄自成两名村干部参加了庭审。后,李玉兰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小计】2015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8人:(汉台区4)肖凤莲、周小琴、高荣、赵霞(南郑县3)雷开春、李玉兰、宋翠萍(城固县1)李云硝。
【非法逮捕】1人:(南郑县)李玉兰。
【洗脑】3人:(汉台区)肖凤莲、周小琴、赵霞。
【非法抄家】5人:(南郑县)雷开春、宋翠萍(汉台区)肖凤莲、周小琴、赵霞。
【非法判刑】1人:南郑县法院判李玉兰(刑期不详)。
二零一六年
2016年1月12日,勉县法轮功学员肖荣被勉县公安局警察蹲坑绑架,被关在刑警大队铁笼子里。后被非法关押到汉中市看守所残酷折磨40天,手脚被铐在一起。家人被敲诈10000多元后肖荣才被放回家。
2016年2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汉中市公安局国保科、南郑县国保科、76号信箱公安科协同宝鸡市国保科共七、八个人突然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肖艳萍家中,非法抄家后,将肖艳萍绑架到南郑县公安局。肖艳萍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于2016年3月30日回家。
2016年3月8日,汉中市3201医院的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姚彩文、杨素珍老人遭绑架。杨素珍的儿子被叫到派出所陪伴年近八十岁的母亲一天,才让母子回家。姚彩文老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16年4月15日凌晨,勉县法轮功学员虞兰、肖云,被蹲坑的勉县国保大队胡军建一伙十余人绑架。法轮功学员肖云和虞兰,当时被分开关押在勉县城西派出所。夜里,虞兰从派出所走脱。后,肖云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拘留所迫害。虞兰被公安局在网上通缉,虞兰的丈夫张恩平被多次威胁、骚扰
2016年4月16日,城固县法轮功学员熊纪玉含冤离世,时年53岁。2016年4月3日,熊纪玉的家人接到陕西省女子监狱通知,告知熊纪玉病危。家人第二天赶到医院时,熊纪玉已经昏迷、生命处于垂危之中。监狱这才允许家人为其办理保外就医。熊纪玉在回城固县途中离世,家人无奈,将其遗体火化。熊纪玉到底因何而死?虽然医院给出的结论是肠梗阻引起的胃穿孔导致全身细菌感染;但因家人见到熊纪玉时,熊纪玉已不能开口说话,所以她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到底遭受什么样的残害不得而知。
2016年6月22日早晨,李金凤在城固县一中学校背后的大渠坎附近讲真相时,把真相资料发到了城固县公安局警察何若隽的手上,李金凤被构陷。当天中午12点左右,城固县“610”、国保大队和城固县三里桥派出所警察闯入李金凤住所,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李金凤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后被非法逮捕。
2016年7月12日,南郑县法轮功学员肖艳萍在西安再次遭受绑架,在西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20多天。
2016年12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勉县法轮功学员龚云(残疾),被劫持到勉县城西派出所。后来村干部将她接出送回家。龚云的丈夫受到恫吓、威胁。12月23日,村组长带领勉县新街子派出所警察和勉县“610”人员一行三人到龚云家,胁迫龚云签字并以关押恐吓龚云。
【小计】2016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9人:(汉台区2)姚彩文、杨素珍(勉县4)肖荣、虞兰、肖云、龚云,(南郑县1)肖艳萍(城固县1)李金凤,(西安市1)肖艳萍。
【非法逮捕】1人:(城固县)李金凤。
【非法抄家】2人:(南郑县)肖艳萍,(城固县)李金凤。
【敲诈勒索】1人:(勉县)肖荣10000元。
【迫害致死】1人:城固县熊纪玉被陕西省女子监狱折磨致死。
二零一七年
2017年元月8日下午3点多,勉县法轮功学员唐政在县城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人举报,随即被警察劫持到城东派出所非法问讯,直到晚上九点,才通知唐政单位公安科将其接回家。
2017年年初,城固县法院非法开庭,判李金凤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李金凤提出上诉。汉中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6月二审开庭,李金凤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李金凤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17年3月16日,勉县法轮功学员赵秀兰、陈清在勉县同沟寺镇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同沟寺派出所迫害。
2017年4月25日,勉县老年法轮功学员白艳清由于“诉江”被警察从家中劫持。说是要送洗脑班。但是,白艳清当天回家。
2017年4月28日上午10点半左右,勉县法轮功学员杜梦玉被定军山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骚扰。
2017年4月11日上午,派出所的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和3201医院保卫部门到本单位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杨淑珍、姚彩文、赵芳琴家中抄家、骚扰。他们一行六、七人在杨淑珍、姚彩文不在家的情况下,以安检为由,非法抄家。先后抢走了杨淑珍的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电子书等,姚彩文的师父法像、书籍、资料、香炉、坐垫、莲花灯、挂历、播放器等物品也被他们抢走。
2017年6月22日,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讲真相时被汉台区鑫源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杨华、兀亚丽家属多次去讲真相、要人未果。当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去该局查案时,汉中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教导员殷君百般刁难,企图想扣押律师的身份证。后杨华、兀亚丽被非法逮捕。
2017年8月4日至8日,勉县城东派出所高小波一行,先后以电话和上门方式骚扰了勉县法轮功学员侯秀英、薛丽君、王菊芳和朱雪雪。在朱雪雪家强行拍照;王菊芳正在院子搭建的临时厨房内做饭,高小波一行三人就冲进了正房内,并抢走了一部收音机播放器,恐吓七十多岁的老人。
2017年8月中旬以来,汉中市汉台区警察伙同社区人员非法入室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有曹桂荣、张荣珍、马秀芹、刘连英、刘桂兰、罗新平、卫彩霞、李玉芳、纪素清、杜淑心、李云、朱某某、徐某某等人。警察以执行上级安排为说辞,强行给法轮功学员拍照,有的给家人拍照,追问学员还炼不炼法轮功?
2017年8月28日下午,汉台区新星街社区、东大街社区、东大派出所一伙人闯进新星街一名法轮功学员家里,在未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明慧周刊》、资料等东西。当时在场的余凤娥、曹正德还有一位史姓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东大派出所非法审讯、做笔录、照相、按指印,约晚上七,八点才释放。
2017年11月16日,汉台区法院在瞒哄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秘密非法庭审,企图枉判。
2017年汉中市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工商银行退休职工王乃文、桑秀玲等。
【小计】2017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8人:(汉台区4)杨华、兀亚莉、余凤娥、曹正德(勉县4)唐政、赵秀兰、陈清、白艳清。
【非法逮捕】2人:(汉台区)杨华、兀亚莉。
【非法抄家】10人:(勉县5)杜梦玉、侯秀英、薛丽君、王菊芳、朱雪雪。(汉台区5)杨淑珍、姚彩文、赵芳琴、杨华、兀亚莉。
【骚扰】22人:(勉县4)杜梦玉、侯秀英、薛丽君、王菊芳(汉台区18)王乃文、桑秀玲、杨淑珍、姚彩文、赵芳琴、曹桂荣、张荣珍、马秀芹、刘连英、刘桂兰、罗新平、卫彩霞、李玉芳、纪素清、杜淑心、李云、朱某某、徐某某等。
【非法判刑】1人:城固县法院判李金凤3年6个月。
【非法开庭】2人:汉台区秘密审判杨华、兀亚莉。
二零一八年
2018年1月12日,勉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苟新武等人,打着“领导指示”招牌执法犯法,绑架了本县法轮功学员、退休女职工肖荣、薛丽君二人,并抢走部份个人合法私有物品。其中薛丽君被非法关押近30小时后放回;肖荣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被绑架的第一天就被关在刑警大队铁笼子里。2月8日肖荣被非法逮捕。
2018年1月24日上午9点半左右,城固县陕飞公司法轮功学员程佩玉等三人,因发真相小册子、资料、粘贴、电线杆上写真相标语,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警察蹲坑监控跟踪,被城固县“610”、国保大队队长马某伙同彤辉派出所所长周刚、陕飞公司警察罗勇、陕飞社区主任白贵和、李侠等十多人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三人的法轮功书、师父法像、《明慧周刊》、真相资料、真相币270多元、电脑、手机、mp3小音响等,三人同时被非法拘留,一人10天,一人15天,程佩玉当时因检查出血压高被拘留所拒收而放回家。
2018年4月1日晚上,汉台区老年法轮功学员陈泽荣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禁一晚上,遭到汉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东等十余人的轮流非法审讯。第二天暂时放回,随即被抄家。参与绑架的警察有个叫李东的教导员,还有姓赵、姓何的两个警察。抢走的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4月11日中午,李东等警察再次将陈泽荣老人从家中劫持。满头白发的陈泽荣当时血压高达180,他们全然不顾老人的安危,在汉台看守所将陈泽荣非法关押10天,4月22日老人才回到家中。
2018年5月3日,勉县法轮功学员赵秀兰在勉县华盛超市前被勉县城东派出所绑架,被迫害数小时后回家。
2018年6月5日早上8时许,城固县三里桥派出所几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丛学林经营店铺骚扰,要求丛学林填写什么表格,遭到丛的拒绝后,强行将丛学林绑架到三里桥派出所。家人知道后及时到派出所要人,大约1小时左右,丛学林安全回家。
2018年6月6日,汉台区政法委朱强、汉台区“610”人员、派出所警察伙同社区办事员等七、八个人闯入法轮功学员余凤娥家中,骂骂咧咧、翻箱倒柜、非法搜抄,抢走了几百元现金。
2018年6月20日中午12时左右,勉县城西派出所一行数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赵秀兰家,将赵秀兰绑架到城西派出所。7月10日,勉县城东派出所一行 2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未穿警服,再次闯入赵秀兰家,威胁、诱骗、骚扰赵秀兰家人。
2018年8月13日,法轮功学员赵霞被汉台区警察绑架,于9月12日被非法逮捕。12月12日汉台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赵霞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2018年8月22日,南郑区法轮功学员肖艳萍和廖君再次被绑架、非法抄家。被抢走法轮功书籍、资料等,连女儿的电脑也被抢走。而后被行政拘留15天后回到家中。
2018年9月2日,汉中市汉台区七十八岁的老人马秀芹,在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人构陷、遭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抄家。家人被胁迫签字,警察强制不识字的马秀芹老人按手印才让回家。
2018年10月,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被汉中市汉台区法院非法判决、汉中市中级法院非法裁定,二人均被枉判5年。12月6日被劫持到陕西女子监狱迫害。主管该案件的法院刑庭副庭长郑波采取恐吓维权律师、欺骗家人等手段达到枉判的目的。
2018年10月23日上午,南郑法轮功学员李玉华被胡家营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南郑公安局国保大队姓张和姓瞿的警察非法审讯并开拘留证,企图非法拘留15日。因体检不合格,被南郑县看守所拒收,李玉华回家。
【小计】2018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3人:(汉台区)赵霞、陈泽荣,马秀芹;(勉县)赵秀兰、肖荣、薛丽君;(城固县)程佩玉等3人、丛学林;(南郑县)肖艳萍、廖君、李玉华。
【非法逮捕】2人:(勉县)肖荣(汉台区)赵霞。
【非法抄家】6人:(汉台区)陈泽荣、余凤娥,(勉县)赵秀兰,(城固县)程佩玉等3人。
【非法判刑】3人:汉台区法院判杨华5年、兀亚莉5年、赵霞(刑期不详)。
二零一九年
2019年3月,汉中市城固县第二职业中学教师、城固县法轮功学员李志华夫妇遭到安康市汉滨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安康市石泉县看守所。警察非法抢走李志华的法轮功书籍一本、备课本一本、诉江状一份、MP3两个、电脑主机一台、手提电脑一台、打印机头一个、优盘一个,非法扣押私家车一部。2019年4月12日,夫妇被非法逮捕,4月14日李志华妻子被取保候审。
2019年7月19日,勉县城西派出所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恩平处骚扰,询问张恩平妻子虞岚(被迫害流离失所)在哪里,说虞岚是网上通缉的人,是国保大队办的,属于城西片区,就要他们管。
2019年7.20前后,勉县元墩派出所警察数人在勉县“610”的指使下,闯入法轮功学员陈云飞家恐吓、威胁、强迫陈云飞“转化”。时间达一个多小时。
2019年7.20前后,勉县法轮功学员龚云先后被勉县“610”及片警骚扰。强迫龚云签字“转化”,恶警强拉龚云的手签字按手印,龚云将转化书撕毁。恶警以不让龚云女儿上大学进行威胁。
2019年9月28日,佛平县法轮功学员刘伟被西安市经开中心国保和高铁车站派出所绑架。佛平县国保警察怀疑刘伟此前去过佛平县,企图栽赃构陷。11月初,刘伟被劫持回到汉中住所,佛平县警察入室抢劫,抢走法轮功书、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刘伟被非法关押在佛平县看守所。
【小计】:2019年汉中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3人:(佛坪县)刘伟(在西安市被绑架),(城固县)李志华夫妇(在安康石泉县被绑架)。
【非法逮捕】2人:(城固县)李志华夫妇。
【非法抄家】3人:(佛坪县)刘伟、李志华夫妇。
【骚扰】3人:(勉县)张恩平、陈云飞、龚云。
五、渭南市
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来,渭南市各区、县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绑架,其中最少有:2人被迫害致死,14(人次)被非法劳教,14(人次)被非法逮捕,11(人次)被非法判刑,3(人次)被洗脑,13(人次)被非法抄家,8(人次)被敲诈勒索57200元。
1999年4月25日后,渭南市各区、县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都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严密监控;公安人员混入学员中,开始了解学员的情况并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将辅导员劫持到派出所非法传讯,这些辅导员多数在后来被绑架、劳教或判刑。
1999年7·20后,富平县法轮功学员秦小燕因拒绝交出法轮功书籍,被厂保卫科几个警察轮番威胁。半夜,他们揪着秦小燕的头发强行把她拽到警车上,抄了秦小燕的家,抢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师父的法像。秦小燕被非法关押了一天一夜。
1999年8月,在渭南“610”的指使下,厂子给秦小燕办了3天洗脑班。渭南“610”的人对秦小燕威胁、恐吓,逼她放弃修炼。
2000年3月8日,华县铁一局重汔厂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李秦州、张春梅夫妇到北京证实法被绑架。被劫持回华县后,被“610”在单位办洗脑班强迫转化。后来,李秦州被华县公安局采用流氓手段骗走,同刑事犯一起被挂牌游街和公判(有电视录像作证),后被非法劳教1年5个月。
2000年12月9日,韩城市矿务局机电总厂职工、法轮功学员王文胜去北京上访证实法。12月12日在途中被韩城矿务局公安处绑架。王文胜身上的3000多元现金全部被抢劫。王文胜在被劫持回韩城的路上走脱。
2000年,原韩城公安局巡警队队长、法轮功学员卫普云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2001年1月30日,王文胜再次赴京到天安门广场证实法遭绑架。被劫持回到韩城后关押在韩城看守所。韩城“610”逼迫他放弃修炼;王文胜一心不动,坚修大法,后来被劫持到凤翔县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王文胜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到二大队的恶警魏启明、胡新启等迫害,把他关进隔离室。恶警魏启明、胡新启指使吸毒犯、抢劫犯张涛等对他下黑手,不让他睡觉,用棍子敲击他身体各个部位的骨节,用脚踩他的胸部,用烟头烫他的腿部。恶人用鞋跟敲他的脚踝,使他脚部异常肿大。冬天,把他的双脚放到结了冰的水盆里。并且不顾王文胜健康状况的严重恶化,常常逼迫他干活干到后半夜不让睡觉。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迫害下,王文胜的身体彻底垮了。枣子河劳教所怕他死在二大队,急急忙忙通知单位将他接回。2003年2月20日,骨瘦如柴的王文胜被送到韩城市矿务局医院治疗。
在王文胜被非法劳教期间,韩城矿务局机电总厂停发了他的工资,使王文胜在回家后生活上极度困难。机电总厂还找他儿子施压,使他在精神上、生活上继续遭受迫害。无奈之下,王文胜只能和90多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搬到山上去住。王文胜被摧残的十分虚弱的身体,一直无法康复,于2005年3月15日含冤离世
2001年3月1日,华县“610”举办洗脑班,妄图迫使华县法轮功学员、化肥厂職工李海军夫妇俩放弃信仰,把他们夫妇被非法关押在本单位的招待所强制洗脑。李海军夫妇不能回家照顾一人在家的幼小的独生女,不能接触任何炼功人,失去了人身自由。随着迫害的逐步“升级”,李海军夫妇被劫持到华县拘留所,后被非法劳教2年。李海军被非法关押在凤翔县枣子河劳教所,妻子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
2001年2月28日,合阳县法轮功学员梁兴荣、李军在渭南一住宅楼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几个老太太举报,被住在该楼的陕西省金属结构厂公安处警察马煜志劫持至派出所而遭绑架。此警察得到1000元人民币的“奖金。
2001年7月15日,富平法轮功学员杜迎建在耀县讲真相时被人举报,被绑架到耀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6天。耀县公安局的警察到杜迎建家非法抄搜,抢走了六本法轮功书。杜迎建被家人取保回家后,派出所警察经常上门骚扰,强迫他放弃修炼,给杜迎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2001年8月16日。大荔县法轮功学员杨翠俠去北京证实法被绑架。回后被非法劳教3年,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了残酷折磨。从2002年4月6日开始,劳教所强迫杨翠俠放弃修炼,警察对她施暴7天。队长用警棍打、打耳光,让她站3天3夜,不许睡觉。警察又把杨翠俠弄到地下室没人的地方,先是打耳光,后又是警棍打,拳打脚踢。杨翠俠的一只耳朵被打失聪,腰腿严重受损,都不能多站一会。杨翠俠的身体愈来愈差,劳教所才把杨翠俠弄到西安交大附属二院,医生说你这病花多少钱都治不好,劳教所不得不让家人把杨翠俠提前接回。
2002年6月19日,一群警察突然闯入华县法轮功学员李秦州、张春梅夫妇的女儿家,非法抄家,并强行将李秦州和张春梅绑架。将他们分别关押在西安铁一局拘留所和西安碑林区看守所。张春梅被关了1个月,李秦州被非法劳教2年。11月25日,张春梅带儿子前去探视李秦州,从电视上看到他状态还好,但是4天后,突然传出李秦州死亡的消息。拘留所所长张炳炎说是死于心脏病。李秦州之死成了不解之谜。
2004年11月,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宋智回蒲城县未婚妻家准备结婚,被蒲城县公安将其与未婚妻、岳母一起绑架,非法抢走电脑、打印机及法轮功书籍资料等。在蒲城县看守所,宋智与其未婚妻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其岳母被非法劳教2年,其家人被警察勒索20000元后才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又被送渭南洗脑班迫害1个月左右。
2004年12月,渭南市合阳县法轮功学员、西安市西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清扬大厦5楼丁座陕西常通路桥公司职工李军,在西安市高新区某高档住宅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关押在高新区派出所。后转至渭南市合阳县看守所迫害。
2004年,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富平县的张拴财以及张君民(不明区县)。他们被关押在渭南监狱遭受了残酷的折磨。
2005年2月1日(腊月二十三),富平法轮功学员、陕西压延设备厂退休职工崔玉珍因为讲真相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富平县看守所18天。被罚款4000元(只打了一张白条)才被取保回家,过后又被强迫续交500元。
2005年,华县法轮功学员李哲、郭长青被绑架且被非法劳教,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2005年6月的一天,大荔县一帮警察闯入杨翠侠家。他们以杨翠侠的劳教还没结束、身体已经恢复了为由,疯狂的把杨翠侠绑架上车,当天就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再经过一年的劳教折磨,杨翠侠的身体再一次被摧残。三年回来,家里所有的东西全都没有了!单位分的房子被没收,丈夫离婚,杨翠侠无家可归,只能和自己的一双儿女到处流浪。
2006年,七十岁的韩城法轮功学员王锋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关押在渭南监狱迫害。在监狱里遭受毒打,被人们骂为“连畜生都不如”的强奸犯苏明英残酷折磨、险些致死。
2006年,法轮功学员梁兴荣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2007年9月28日上午9时左右,韩城市矿务局建安处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王铎及其妻张秀珍在原矿务局医院老家属区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这是由陕西省“610”、公安厅,渭南市“610”、公安局,韩城“610”、公安局以及韩城象山公安分局共同实施的迫害事件。主要责任者是韩城象山公安分局的“610”头目陈忠。王铎家被抢走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卫星接收器一台,摩托车一辆,手机两部,还有现金及其它物品等,家中被翻得一片混乱。
2007年,渭南法轮功学员韩亚兰与阎良区法轮功学员周标被渭南市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王金成、李忠安等人绑架,关押渭南看守所。周标在看守所遭到副所长王建武的多次打骂。如周标喊“法轮大法好”,他就指使恶人将周标手脚捆绑,口封住再毒打。2008年,把周标从该所劫持到渭南监狱时,周标喊“法轮大法好”,王建武穷凶极恶指使恶人将周标全身捆绑扔到车上,让几个恶人脚踏在周标身上把车开着走。后韩亚兰、周标二人被非法逮捕,周标被非法判刑9年,关押在渭南监狱迫害;韩亚兰被非法判刑5年,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08年4月末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临渭区国保大队人员非法闯入第四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王进财(七十岁)、杨莲英(六十八岁)夫妇家里,把他们二人绑架。6月10日,他们被非法判刑3年。王进财被关押在渭南监狱,杨莲英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
2008年7月,富平县庄里镇法轮功学员林正正、侯华宁在西安市讲真相时,遭到西安市高新公安分局绑架并被非法劳教1年。
2008年9月4日,法轮功学员贠含玉、贠佩玉、王桂萍在临渭区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被绑架到临渭区公安分局崇宁派出所,随后又关进渭南拘留所,遭残酷迫害15天。在崇宁派出所,恶警用书狠抽王桂萍的脸,用手狠拽贠含玉头发,把她的头发拽掉一撮;在渭南拘留所,姓冉的所长不仅对王桂萍拳打脚踢、扇耳光,甚至用鞋底抽打她头及脸,致使王桂萍一连几天出现类似脑出血症状:头晕、呕吐、烦躁、抽搐。
2009年,富平法轮功学员崔玉珍因为讲真相,又被绑架到庄里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了8个小时后才被家人取保回家。
2010年,韩城市法轮功学员王建勤因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关押在韩城看守所。
2011年8月19日,陕西政法委、“610”在华县召开迫害法轮功的“现场会”,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610”头目吴新成讲话,叫嚣要在全省机关、社区、学校、村组、家庭推广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华县经验。不久,全省各地发生了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件。
2012年3月,富平县法轮功学员秦小燕外出发神韵光碟时被人诬告,庄里派出所的警察把秦小燕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富平县“610”非法抄了秦小燕的家。
2012年10月19日上午,蒲城县法轮功学员郑敏、王凤琴和王进财、杨莲英夫妇到乡下发放真相资料和神韵晚会光盘,被公交车售票员李婷诬告,四人随即遭蒲城县党睦镇派出所徐苏斌等恶警绑架。抢走了他们装有真相资料及钥匙、手机、MP5等个人物品的手提包,并搜身拿走他们身上的现金约300多元。10月21日晚10点多钟,党睦镇派出所警察伙同渭南市临渭区国保大队向九亮等人,拿着从四位学员身上抢去的钥匙,在其中三个家中没有任何人和当事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闯入抄家。警察从四人家中共抢走了三台电脑、四台打印机、光盘、书籍和MP3、电子书和手表、购物卡等生活用品。四位法轮功学员后被蒲城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3年4月17日,蒲城县法院对渭南市七十八岁的王进财、七十三岁的杨莲英、六十九岁的郑敏和六十二岁的王凤琴等四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因律师的辩护将在场的法官和公诉人驳斥的理屈词穷,使庭审不了了之。最后,法轮功学员杨莲英被非法判刑5年。王进财、郑敏、王凤琴三人免于刑事处分,被迫离家出走、在外流离失所,却遭到蒲城县公安局在网上的非法通缉。
2013年,富平法轮功学员张军权被绑架,并被非法逮捕、判刑,关押在渭南监狱迫害。
2014年1月25日下午,富平县庄里镇法轮功学员侯华宁、林正正二人在住地周围的庄里镇农村发放并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当地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到富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庄里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后二人被富平县公安局非法逮捕。
2014年7月29日上午,富平县法院刑事法庭对被非法关押半年多的两位法轮功学员侯华宁、林正正进行了庭审。庭审中,二人从亲身体验阐述了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揭露当局对法轮功的歪曲宣传完全与事实相反,并表达了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两位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法律事实,作了精辟的无罪辩护,引起了旁听者的共鸣。但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显得不耐烦,并打断律师完整的辩护。最后,侯华宁、林正正还是被非法判刑。
2016年3月17日,韩城市王建勤等几位法轮功学员驱车去安康瀛湖风景区旅游。途中给村民发真相小册子,刚一发就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很快当地警察赶到,将几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粗暴的对学员搜身、说脏话。到当晚10点多,每个法轮功学员身上钱物皆被掏空。其中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建勤和一位田姓的学员被关入安康市汉滨区看守所。3月22日10时许,警察到王建勤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数据储存设备,包括MP5、收音机,以及真相币800多元等。王建勤和其它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了5—15天。
【合计】1999年7.20到2019年,渭南市各区、县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48人次
1999年2次:(富平)秦小燕(2次)。
2000年4人:(临渭)卫普云,(华县)张春梅、李秦州,(韩城)王文胜。
2001年7人:(华县)李海军夫妇,(韩城)王文胜,(大荔)杨翠侠,(富平)杜迎建,
(合阳)李军、梁兴荣。
2002年2人:(华县)李秦州、张春梅。
2004年5人:张君民,(富平)张拴财,(合阳)李军,(蒲城)宋智岳母母女二人。
2005年4人:(华县)李哲、郭长青,(富平)崔玉珍,(大荔)杨翠侠。
2006年2人:(韩城)王锋,(合阳)梁兴荣。
2007年4人:(韩城)王铎、张秀珍,(临渭)韩亚兰、(临渭)周标。
2008年 7人 :(临渭)贠含玉、贠佩玉、王桂萍、杨莲英、王进财,(富平)林正正、侯华宁。
2009年 1 人:(富平)崔玉珍。
2010年1人:(韩城)王建勤。
2012年5人:(蒲城)郑敏、王凤琴、王进财、杨莲英,(富平)秦小燕。
2013年1人:(富平)张军权。
2014年2人:(富平)侯华宁、林正正。
2016年 1人 (外地)王建勤。
【非法劳教】14人次
2000年2人:(华县)李秦州、(临渭)卫普云。
2001年4人:(韩城)王文胜、(大荔县)杨翠俠,(华县)李海军夫妇。
2002年1人:(华县)李秦州。
2004年1人:(蒲城)宋智岳母。
2005年3人:(华县)李哲、郭长青,(大荔)杨翠侠。
2006年1人:(合阳)梁兴荣。
2008年2人:(富平)林正正、侯华宁。
【非法逮捕】14人次
2004年2人:(富平)张拴财,张君民。
2006年1人:(韩城)王锋。
2007年2人:(临渭)韩亚兰、周标。
2008年2人:(临渭)杨莲英、王进财。
2012年4人:(蒲城)郑敏、王凤琴、王进财、杨莲英。
2013年1人:(富平)张军权。
2014年2人:(富平)侯华宁、林正正。
【非法判刑】11人次
2004年2人:富平县法院判张拴财(刑期不详)、张君民(刑期不详)。
2006年1人:韩城县法院判王锋(刑期不详)。
2007年2人:临渭区法院判韩亚兰5年、周标9年。
2008年2人:临渭区法院判杨莲英3年、王进财3年。
2013年2人:富平县法院判张军权(刑期不详),蒲城县法院判杨莲英5年。
2014年2人:富平县法院判侯华宁(刑期不详)、林正正(刑期不详)。
【洗脑】3人
1999年1人:(富平)秦小燕。
2001年2人:(华县)李海军夫妇。
【非法抄家】13人次
1999年1人:(富平)秦小燕。
2001年1人:(富平)杜迎建。
2002年2人:(华县)李秦州、张春梅。
2007年2人:(韩城)王铎、张秀珍。
2012年5人:(富平)秦小燕(蒲城)郑敏、王凤琴、王进财、杨莲英。
2014年2人:(富平)侯华宁、林正正。
【敲诈勒索】8人:28600元
2000年:(韩城)王文胜3000元。
2004年:(蒲城)宋智岳母20000元。
2005年:(富平)崔玉珍4500元。
2012年:(蒲城)郑敏等4人:300元。
2016年:(韩城)王建勤800元。
【迫害致死】2人
2002年:(华县)李秦州。
2005年:(韩城)王文胜。
六、铜川市
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来,铜川市各区、县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绑架,其中最少有:3人被迫害致死,5(人次)被非法劳教,9(人次)被非法逮捕,9(人次)被非法判刑,4(人次)被洗脑,9(人次)被非法抄家,1(人次)被敲诈勒索1000元。
1999年4月25日后,铜川市各区、县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都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严密监控;公安人员混入学员中,开始了解学员的情况并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将辅导员非法传讯到派出所,这些辅导员多数在后来被绑架、劳教或判刑。
2000年8月,铜川矿务局三里洞煤矿内退职工、法轮功学员解秀英被铜川印台公安分局政保科和三里洞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遭受迫害1个月。
2000年12月25日,铜川印台派出所王录军等几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徐桂芳家非法抄家,把徐桂芳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关押1天。
2000年,法轮功学员张小伲、甘振年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2001年3月,法轮功学员解秀英、张勤被印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三里洞派出所劫持到铜川王石凹煤矿的洗脑班迫害。
2002年6月,印台区法轮功学员徐桂芳在西安的大女儿刘春花因粘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绑架。接着,铜川印台公安分局十几个警察到徐桂芳家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8月初,徐桂芳被放回家,她四处打听女儿的下落,不得结果,她只好到西安上访。之后,徐桂芳被铜川公安局、“610”绑架回铜川。他们嫉恨徐桂芳上访揭露了他们的不法行为,所以非法劳教她1年6个月。与此同时,他们又找借口,将徐桂芳的小女儿,铜川基建公司工人、法轮功学员刘春花非法劳教2年6个月。母女二人均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期间,徐桂芳女儿刘春花被整天折磨、施压、恐吓,加之挂念刚刚一岁的儿子,不久就精神恍惚,而且越来越严重,劳教所怕承担罪责,才让家里接回。回家后逐渐好转,铜川王益派出所、公安、“610”又不断登门滋事。因刘春花给他们讲真相,又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在此期间,刘春花被打破坏中枢神经的毒针,从此精神失常,言语混乱,一天比一天重,身体变得骨瘦如柴。
2004年11月26日左右,铜川法轮功学员王卫东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讲真相、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女子劳教所所长、管理科长等联合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铜川市公安局劫持回铜川非法拘留,关押在铜川市看守所。
2005年1月23日上午,铜川市印台区公安分局警察万教育、任宏川、李庆伟等一伙闯到东坡煤矿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于长春、杨巧利夫妇家非法抄家、绑架。强令全家人脱衣搜身;一岁多的小孙女被惊吓过度、不停的哭啼。恶警立即把于长春夫妇及其儿子于小红(没有修炼)绑架走,留下一岁多的孙女和年迈有病的老母亲无人照顾。在于长春、杨巧利夫妇被绑架的同时,他们已出嫁的五个女儿的家也全部被抄家。
2005年1月26日下午,杨巧利的婆婆(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了儿、媳、孙同时被绑架的巨大打击和痛苦,在家中悲愤去世。此时家中只有一岁多的小孙女。印台公安分局警察迫于舆论的压力,只好将于长春和其儿子于小红在被非法关押了5天5夜后释放,让他们回家料理丧事。在家破人亡的情况下杨巧利仍被铜川市印台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被印台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于2005年8月10日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2005年4月28日,铜川原省运公司六十七岁老年法轮功学员周静莉在西安的家里,被西安莲湖区国保大队长张某、黄国桥带领红庙坡派出所王小龙等七、八个警察撬门砸窗,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绑架。抄走周静莉的法轮功书籍、手抄经文多本和手机等私人物品,并将周静莉及另一法轮功学员绑架至一宾馆内,连续几天不让睡觉,逼问真相资料来源,后周静莉被取保候审1年,勒索罚款1000元。
2006年4月13日,法轮功学员周静莉在大街上突被铜川国保吕某等秘密绑架、非法抄家(这是市政法委王学军指使的)。周静莉的法轮功书籍、手机及部份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房内被翻的一片狼藉。周静莉被劫持到铜川市公安局办公室。“610”办主任白某某、国保大队长朱某及办公室多人对周静莉进行了10多天的轮番审讯,逼问铜川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他们以周静莉是公安部通缉的“要犯”为名,恐吓她儿子,企图勒索罚款一万元。后周静莉被非法关押在铜川戒毒所、青冈嶺看守所,受尽吸毒犯的侮辱、谩骂,并被逼做奴工。后周静莉被非法逮捕。
2006年8月28日,在未通知家人到场的情况下,铜川郊区法院在“610”的指使下,对周静莉非法开庭。周静莉被非法判刑5年(法官郭某)。9月30日,周静莉戴着手铐、脚镣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就在这一天,周静莉的母亲因女儿遭诬陷而悲愤离世,孙女因祖母的冤判而被迫辍学。周静莉后来在监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2006年,铜川印台区公安分局以回访为由,又一次闯进徐桂芳家非法抄家、绑架。他们无中生有,给她罗列罪名,徐桂芳又被非法逮捕。
2006年10月,铜川市妇幼保健院法轮功学员周凤琴(女、54岁)被绑架。后被非法逮捕、判刑5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06年,铜川市铝厂法轮功学员张勤含冤离世。张勤三次被劫持到王石凹洗脑班强制洗脑,受尽折磨。于2006年去世,年龄58岁。
2007年1月,铜川矿务局三里洞煤矿内退职工、法轮功学员解秀英,在铜川市王家河乡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在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几个月后,被非法判刑4年,绑架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07年 1月5日,徐桂芳被非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在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的前夕才通知其二女儿,当时有效上诉期10天期限已过。徐桂芳被关押在陕西省女监严管队九分区受尽了酷刑折磨。2009年徐桂芳好不容易回家了,但当地派出所、公安、“610”又到她家欲对她进行新一轮的迫害。徐桂芳被迫再一次流离失所到外地。
2008年5月28日,铜川法轮功学员王卫东、王卫平、陈文庆等5人(包括两名女学员)被西安国安秘密绑架(其中一名女同修半年后被放回)。此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西安某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王卫东、王卫平、陈文庆分别被非法判刑4年,另一位王姓女法轮功学员被判1年,分别关押在渭南监狱和省女子监狱迫害。
2008年11月4日,法轮功学员冯兰芳在外讲真相时被人举报,被铜川市印台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冯兰芳被非法关押在铜川市耀县看守所。
2008年11月9日,法轮功学员王桂芝给世人讲真相时遭铜川市三里洞公安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08年11月21日,铜川王石凹煤矿法轮功学员陈文革被印台公安分局绑架。
2011年下半年,印台区法轮功学员徐桂芳回到家中照料患病的丈夫(七十多岁)。她在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印台区公安分局警察张伟、何蛋绑架,后被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大量物品。
2012年2月16日,徐桂芳又被强行绑架到陕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在劳教所,她坚持自己信仰,抵制 “转化”,遭到严重迫害。劳教所嫌徐的小女儿探监时不做妈妈的“转化”,连续4个月不让见面。9月初,劳教所让家人见到徐桂芳了,但女儿差点不认识妈妈了。徐桂芳骨瘦如柴、神情恍惚、说话无力、清鼻涕直流,人已失形。家属提出保外就医,铜川“610”百般阻挠,拒绝让生命垂危的徐桂芳提前出劳教所回家。直到2012年9月14日才放她回家。回家不到20天,2012年10月3日徐桂芳含冤离世。
2015年,法轮功学员周静莉因为“诉江”,被莲花池派出所董晓林等多次上门拍照,录像,约谈,并威胁房东,让其搬家。
2017年3月21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周静莉在西安新城区租住的房里与几位同修学法,被新城区国保大队长潘力带领太华路派出所十人闯入,非法抄家、绑架。他们抢走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周刊,真相资料等,还有三台电脑,手机多部。并封了她家的门,恐吓房东不许租房给她。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逐个审讯,在第二天上午,强迫给她们抽血,又分别抄了她们的家。其中,谢红灯被取保候审;周静莉、路金兰二人宣布取保候审后,却直接绑架到新合洗脑班,继续迫害。周静莉被迫害10天,路金兰被迫害3天。同时新城区“610”还通知铜川国保、“610”对周静莉施行监管。从2017年开始,周静莉一直在被铜川“610”不断的骚扰中生活。
2018年4月3日中午13点30分前后,铜川市公交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白西兰在河南省郑州市外出时,在203路公交车上被两个警察绑架至6221号警车上带走。
【合计】从1999年7.20到2019年,铜川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27人次
2000年4人:解秀英、徐桂芳、张小伲、甘振年。
2001年2人:解秀英、张勤。
2002年2人:徐桂芳、刘春花。
2004年1人:王卫东。
2005年3人:于长春、杨巧利、周静莉。
2006年3人:周静莉、徐桂芳、周凤琴。
2007年1人:解秀英。
2008年6人:王卫东、王卫平、陈文庆、冯兰芳、王桂芝、陈文革。
2011年1人:徐桂芳。
2017年3人:周静莉、谢红灯、路金兰。
2018年1人:白西兰。
【非法劳教】5人次
2000年2人:张小伲、甘振年。
2002年2人:徐桂芳、刘春花。
2011年1人:徐桂芳。
【非法逮捕】9人
2005年1人:杨巧利。
2006年3人:周静莉、徐桂芳、周凤琴。
2007年1人:解秀英。
2008年4人:王卫东、王卫平、陈文庆、王桂芝。
【非法判刑】9人
2005年1人:铜川印台区法院判杨巧利3年6个月。
2006年2人:铜川郊区法周静莉5年,铜川印台区法院判周凤琴判5年。
2007年2人:铜川印台区法院判徐桂芳3年、解秀英4年。
2008年4人:铜川印台区法院判王桂芝(刑期不详),西安市某法院判王卫东4年、王卫平4年、陈文庆4年。
【非法洗脑】4人
2001年2人:解秀英、张勤。
2017年2人:周静莉、路金兰。
【非法抄家】9人次
2000年1人:徐桂芳。
2002年1人:徐桂芳。
2005年3人:于长春、杨巧利、周静莉。
2006年2人:周静莉、徐桂芳。
2011年1人:徐桂芳。
2017年1人:周静莉。
【敲诈勒索】1人:周静莉1000元。
【迫害致死】3人:2005年杨巧利的婆婆,2006年张勤, 2012徐桂芳,均被劳教所折磨致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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