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昌黎县法轮功学员郎淑英出狱后情况
河北省昌黎县法轮功学员郎淑英于2016年3月被卢龙县法院诬判三年,2018年8月25日出狱回家。2018年10月31日,郎淑英到昌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回被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经国保大队高接力要回手机3个、身份证、裤子一条,鞋一双,还有新的秋衣秋裤、现金四千二百元没有归还。
国保大队高接力15930035217
时间: 2018-11-07 标签:
河北省昌黎县法轮功学员郎淑英于2016年3月被卢龙县法院诬判三年,2018年8月25日出狱回家。2018年10月31日,郎淑英到昌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回被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经国保大队高接力要回手机3个、身份证、裤子一条,鞋一双,还有新的秋衣秋裤、现金四千二百元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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