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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龙市冯梅遭受的惨无人道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和龙市西城镇二道九组冯梅,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这二十年来遭受了中共邪党人员的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

下面是冯梅女士诉述她遭受的迫害:

绑架、酷刑折磨

2006年大约5月份,我吃完晚饭,在院子里乘凉,突然看见有几个人向我家走来,我起身躲了起来,他们到我家抄家,到我家翻箱倒柜翻了个遍没找着我,当时我家没人,丈夫和孩子都不在家。这伙人又到我婆婆家,晚9点多又去我家一次,第二天3点多去我家,又去我婆婆家。丈夫告诉我他们是西城派出所的、要非法抓捕我。

我被迫流离失所了一个多月后,因女儿上高中,儿子才4岁,就回到家中。2006年6月23日下午2点多,我正在自家果园中干活, 6个人把我从果园绑架了,两个人把我拉到西城派出所,剩下的人在我家抄家,把我儿子吓的大哭,哭着要找妈妈,西城派出所的教导员刘延江把我拉到西城派出所,一进门刘延江就打我十几个嘴巴子,打得我干呕、嘴角出血才罢手,还扬言一会再收拾你。

下午4、5点钟把我又送回到和龙市公安局刑侦工作室,晚8~9点钟,和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保华和张键给我上酷刑,张健和西城派出所一警察,把我摁到一个铁椅子上,肚子前横铁棍,前面有一桌子,和我那脑袋一样高,他们把我的双腿放在桌子上,张健和一警察一人抓我一只胳膊往后别,把前身使劲往放在桌子上的双腿上摁,一会就没有呼吸了。张健还说:“问她《转法轮》放哪了,她也不可能没有《转法轮》。”第一次几分钟,第二次十几分钟,张健说:“这娘们体质好,没出汗,下次时间长些。”

第三次折磨不知道多长时间,我昏死过去,从椅子上放下来,我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他们把我用凉水泼醒,继续迫害。原所长林××用手拿着我的手打我的胸脯,他还奸笑说:“你看她还挺尖,打自己的时候拳头不用劲。”接着他用拳头打我的胸,他们打累了去休息,留下两个人看着我,把我铐在椅子上,手铐都勒进肉里。金炳哲拿着火腿肠嘲笑我,他们两人轮流看守我,侮辱,谩骂,嘲笑我,不让我睡觉,一闭眼睛,彭超拿装满矿泉水的瓶子打我头,往我鼻子眼里灌矿泉水。刘延江把他的腿放在我的腿上,用电炉子烤我的腿。

第二天晚上,张保华和西城派出所的人又给我用酷刑,他们把我的双手在后背铐手铐,又把我胳膊从后别到脑袋上,把我疼的就像胳膊折了一样,我痛苦地说:我的胳膊要折了,张保华恶狠狠地说:折了有医院,死了有火葬场,炼法轮功的打死算自杀。

从那以后我左侧胳膊抬不起来了。刘延江对我拳打脚踢,他和彭超给我劈大叉,让彭超摁着我一条腿,他右脚使劲踢我另一条腿,刘延江用手使劲捏我两腮,我嘴当时就张不开了,他还说:刑有一百多种,才给你用了几种啊。张健拿面包打我脸,并对我说:给你饭你不吃。其实我都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我很饿,可我嘴张不开。

他们折磨了我两天两夜,第三天下午,给我送到了和龙市看守所,看守所狱警栾平,狱医金恩燮,参与了迫害。在看守所20天,我身体出现肠粘连,血压高,心肌缺血。

期间,我丈夫和我母亲领着我年幼的儿子去国保大队找张保华要人,张保华对我丈夫破口大骂,使劲推他,并让他快滚,我丈夫使劲把着门框才没被推出来。期间,刘延江对我家人说要我丈夫准备五千块钱,他想办法给我整出来,因我家当时没钱,才作罢。2006年刘延江曾参与过对八家子张艳春(女)的迫害(已去世,本人说)。

洗脑班迫害

2007年7月的一天,我和丈夫正在果园给果树打农药,原西城派出所的警察彭超和一伊姓警察强行把我绑架到亚东洗脑班,打药的衣服都没有换,洗脑班的人嘲笑我:他们说炼法轮功的人都这样。

在洗脑班里,我被延吉的帮教宋秀琴、朴英子、吴美花、图们的帮教伊振文(男)强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强迫骂大法与师父,不骂就不让我睡觉,限制自由,说不炼了就回家,不说就判刑、拉回国保大队用酷刑。宋秀琴恶狠狠地说:拉你回去国保大队,吊你三天、用鞭子抽你,看你说不说炼不炼。

当时延吉610的负责人刘伟(男)带领一帮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我的大法书等私人物品。我丈夫领着年幼的儿子到亚东洗脑班看我,丈夫穿的裤子露着大腿,儿子跪在地上说“妈妈回家,妈妈回家”。当时女儿正在上高二,为了去亚东洗脑班找我,脚上磨起了大泡,胳膊被晒起泡,步行十多里地,往返两次也没找着我。过后她说,我要找着你,我把你换出来。看着一家老小,我被迫所谓“转化”了。

在洗脑班参与迫害的还有原和龙市政法委书记王××(男)处长李春植(朝鲜族,现任州公安局干部处主任)、原和龙610的谢××(女),西城政府的赵××(朝鲜族、女),二道大队4组两个朝鲜族老太太,延吉市610的某局长(汉)。

种种迫害

2010年5月,我回老家路过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在牡丹江火车站过安检时,因我包里有一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被牡丹江市铁路派出所绑架,半夜11~12点派出所的所长姚或杨,和三人抬胳膊两人抬脚面朝下,背朝上抬着我身体窝成半圆形,腰象折了一样疼,把我塞进警车。

到了医院,该所长告诉护士说:抽血就行别的都不用,抽完血又把我扔进警车,连夜送进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艾河看守所,在办交接的时候,派出所的所长跟看守所的警察说:把她送到那去吧!那个警察说:她现在还是病态呀!我躺在地上,派出所的所长踢着我的脑袋说:就这样的就值四五百块钱。

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第二天,牡丹江不知什么单位来了两辆警车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我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等。

2010年5月下旬的一天,我正在自家果园干活,我丈夫慌慌张张的跑来说:你快下去吧,派出所的人来找你,我下来一看西城派出所的所长李××(男)正领着三四个警察在我家屋里翻箱倒柜,摔得柜门噼里啪啦的响,所长扬言要在我家只要搜出一张与法轮功有关的纸片,就把我带走。

2011年5月中旬,听我家邻居说:西城镇二道大队前村书记王玉宝(1966年出生) 带领西城镇政府工作人员,西城派出所的警察一行十几人到我家预谋迫害我,因我没在家才免除一场迫害。

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

2012年7月22日,我在和龙市八家子镇农贸市场卖自家产的水果,被西城镇派出所,镇综治办和镇政府的人强行绑架到亚东洗脑班,参与绑架的人有:文××(男),警察宋晓伟(男)、崔××(男 、朝鲜族、镇宗政办)、崔月满(男、朝鲜族), 还有几个不认识,所长文××踢翻我的水果摊,拉着我的胳膊,还有几个人拽胳膊,在背后推我,文××说,有一个案件要向我了解,把我推进警车,向亚东洗脑班驶去,根本没回西城。

在洗脑班,延吉的帮教朴英子,吴美花,逼迫我看污蔑师父的造谣录像和天安门自焚伪案,我不看,朴英子拿书打我腿,一边打一边说:给你德,给你德。还有和龙的帮教李雅娟(女、汉),拿了一摞子光盘,对我说:打死你也就是多一个记录,看我一会怎么收拾你。我被她们连打带吓,大脑麻木,迷糊,四肢抽搐,血压升高,睁不开眼睛。吴美花和朴英子拿针扎我手,还胡说我身上有附体,她俩把我扎的昏了过去,又使劲掐我人中穴,她俩折腾累了才罢手。

7月24日,吴美花逼我看完录像恶狠狠的说:从现在开始,你不能出去,不能洗漱,不让你上厕所。7月25日省帮教邵铃、朴英子又给我扎针,在我胳膊上扎的我心脏疼痛极了,邵铃一边给我扎针一边指着我身体对朴英子说:肝在这个位置,各种内脏器官都在什么地方。下午她们把我绑架到亚东洗脑班二楼一房间,原和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他说姓郭(男,汉)、610办公室主任朴虎哲(待确认,男,朝鲜族,身份证号码:222432196711030666,电话:15843340918)、其儿子是朴振卿,和龙市第一高级中学校学生,身份证号码:222406200109180615,帮教吴美花,朴英子,宋秀琴、李雅娟她们俩人一伙把我胳膊别后边,双腿双盘,用布带象捆粽子一样,使劲勒,勒的我慢慢没有了意识,不知过了多久,她们看我大汗淋漓,人要不行了,才给我打开布带,邵铃,吴美花,朴英子,宋秀琴她们四人逼我皈依佛教,让我和她们一起磕头,邵铃说得磕一百多个。

到了晚上,她们把我换了一个房间,我和帮教邵铃、吴美花刚躺下,就听见楼下上来几个人,悄悄的进了隔壁房间,房门轻轻的关上了,不一会传来了一种极其恐怖,极其痛苦地呻吟声,听声音像个男性,还伴有撞墙的声音,大约持续了两个小时,又听到有人被打了几个耳光的声音,有两个注射用的小药瓶被扔入垃圾桶的声音,隔壁的房门轻轻的响了一下,就没有动静了,我被吓的一夜没睡。第二天早晨,吴美花问我,你昨晚睡着了吗,我骗她说睡着了。吴美花说:“昨晚李书记(和龙市政法委书记,亚东洗脑班政治部主任李春植,男、朝鲜族,1967年生,现任延边州公安局干部处主任)喝多了(指昨晚的声音),起来后我上厕所,路过一房间,从房间里传出来一男性声音说:昨晚要不是李书记喝醉酒都干不下去了,我看到李春植站在外边院子里眼睛红红的。 ”

吃完早饭,吴美花又逼着我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我想我再也不能被迫害下去了,我看到窗户开着,我得从窗户跳下去,就是被摔死了,也有被关在一楼的许多法轮功学员知道,不像昨晚被打的那个人,打死了家人都不知道他在哪,我就从二楼的窗户跳了出去。我听到里面呼啦跑出来很多人,有一人说,快看着屋里的那些人,不让他们出来;听邵铃问:你们昨晚打人啦?没有人回答,还有一男性声音问还继不继续整了,好像是朴虎哲的声音说:这就没意思了呗。再以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亚东洗脑班的人把我送进了和龙市人民医院,诊断小腿粉碎性骨折,腓骨骨折,腰椎,2.3节折叠性骨折,骨髓外露,他们做不了手术,又把我转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骨二科,和龙市公安局的人24小时轮班在延边医院看守,不让人接近我,连亲属送饭,都被照相,登记,原和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张保华带着人在住院部的走廊大声叫嚣:不能随便乱讲,说了要负法律责任。参与看守的第一班,八家子镇派出所的伊航(男、汉族) 和八家子政府的一男性,还有他们说是和龙市龙城派出所的;最后一班,有原西城派出所的刘延江。

我在和龙市医院时候,西城街道主任高英姬(女)朝鲜族,受和龙市公安局指使,使劲掐我骨折的脚,高现在在南韩打工,儿子女儿都在南韩打工。

诉江遭迫害

2017年10月7日和龙市八家子镇逢集,我在那卖自家产的蔬菜,一辆警车在我不远的地方停下来,下来四个警察,他们说是西城镇派出所的,要我跟他们走一趟,我说:我又没犯法,为什么跟你们走,再说我又不认识你们。西城派出所所长金永根(男、朝鲜族),副所长郑志学(男),警察宋宇(男 、汉),韩杰 (男) 拽着我塞进警车,金永根一边拽我、一边骂我,当时围观的人很多。

在派出所里,他们强制给我验血,验尿,验唾液,强制摁手印,我都没配合,西城派出所的人到我家去抄家,我家没有人,他们让我邻居家一小媳妇作证,在我家搜走了两本书,没有任何手续。从和龙市又来了一个公安局的王局长 (男),610的陈主任(男 、汉) 他们说因为我起诉江泽民了,诉状被返回到西城镇派出所。

在晚上6~7点的时候,我被副所长郑志学、警察宋宇、韩杰送到龙井市看守所,因血压太高,心脏病拒收,这次对我的迫害西城派出所所有的人都参与了。

西城派出所所有参与迫害冯梅的人员:
原所长:林×× 男(朝鲜族);
原教导员:刘延江,男(汉族)电话18043308011,身份证:222406197510104833,现工作单位:和龙市看守所,
女儿:刘畅,现和龙市第一高级中学校,身份证:2224062001034223
爱人:和龙市街道工作(具体不详)

原警察:彭超 ,男(汉族),现工作单位和龙市信访局,电话13043361666。
张健军,男(汉族)文×× 男(朝鲜族)
原户籍警:金炳哲 男(朝鲜族)

原和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保华,男(汉族),现工作单位:和龙市纪检委书记,检察室主任。张健 男(民族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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