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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原政法委书记许兰岭两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天理,尤其对迫害信仰、迫害佛法的人,无论早晚,恶报来时,方知已晚。山东冠县原政法委书记许兰岭跟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年,如今两遭恶报。

许兰岭,男,高唐县人,现年约五十六岁,大约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任山东省冠县政法委书记,一直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因其迫害卖力,被邪党调到茌平县,先后任茌平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聊城市委副秘书长。

许兰岭在任期间,紧跟江罗集团,对冠县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一次的迫害,冠县先后有三位法轮功学员张颜训、许继玲、郭东起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禁、强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使许多幸福的家庭妻离子散,白发老人为儿女担惊受怕,老泪纵横。

一时的得势,丧失良心,在善恶有报的天理下,许兰岭两遭恶报。

一次遭恶报 殃及独子被杀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晚,许兰岭的独子许林晓在济南上大学四年级,被三个无任何瓜葛的河南人杀死在某饭店门外,身中十一刀,有一刀直入心脏,当场死亡,时年二十二岁。

闻此噩耗,许兰岭夫妻赶到济南出事现场,见到爱子全身多处刀伤,满脸全身血迹的倒在血泊中,其妻当场昏死过去,自此许兰岭精神处于极度悲哀之中,精神恍惚到天天拿着手机给儿子打电话,其妻更是可怜,想起儿子,悲痛的在床上直打滚。

二遭恶报 获刑七年六个月

在二零一八年,许兰岭本人被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名义,被有关部门逮捕,关押在冠县西沙河聊城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冠县法院对许兰岭公开审理宣判,许兰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追缴许兰岭违法所得的人民币130万元。

那么,许兰岭做过什么恶事呢?

积极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后,时任县政法委书记的许兰岭召开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推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骚扰被认为是重点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单位好长时间都没有过问法轮功的情况,这次又打电话进行骚扰,这次积极参与迫害的单位有城关镇兰沃乡、斜店乡派出所,警察执法犯法,胡作非为。

到了二零零一年春天,面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许兰岭等又生出新招:从山东劳教所拉来了一批恶警和被洗脑的人,到冠县来做“帮教”,冠县的几个被洗脑的人也前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冠防处”再发公告,称举报法轮功有赏,奖金从五百到二千、五千元不等,并附有被迫流离失所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的名单,赏金由其所属原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承担。其实,最后都从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处勒索。三月九日,时任冠县邪党政法委书记的许兰岭对该公告签字下发,当地电视台造势播报。

在许兰岭的督促下,公安局警察又绑架了一批法轮功学员,在所谓“四零八”专案中,就有法轮功学员冯学会、张广宝、尹子敬、赵书海、李书凤、邹雪龙等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冯学会的私有财产复印机等被非法抄走,兰沃中队队长孔维平用酷刑折磨冯学会,冯学会的十个手指都成焦黄色,恶警还觉不够狠毒和刺激,把冯学会的母亲拉到刑警队,逼老人看着自己的儿子受刑,冯学会母子哭作一团,警察们在一边嘿嘿笑。

二零零五年五月,山东冠县有董新海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政法委书记许兰岭在冠县迫害法轮功约七年,因迫害法轮功有“政绩”,被调走,升了茌平县副县长,他刚被升副县长,就遭恶报,殃及他在济南上大学的儿子就被人杀死。

在政法委职位上的许兰岭和公安局长刁培昌指挥、操控、督导下,公、检、法、国安、各政府部门各单位全都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剥夺了成千上万善良百姓对“真善忍”信仰的权利,在“610”指挥下,公安恶警象土匪一样,三更半夜的对法轮功学员家砸门、跳墙、绑架,拘留、罚款、劳教、开除工职、强迫洗脑、转化等等,不一而足。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法轮功学员被冠县公安部门勒索、罚款达几百万元,非法关押、劳教几百人。

二零一八年,许兰岭再遭恶报,获刑七年半。听到此消息,法轮功学员们不禁为许兰岭叹息,若当初许兰岭对这些善良的修炼人能够有一些善心,将心比心,想一想谁没有父母儿女,也许他就不会有如此恶报。泯灭良知,天理难容啊!

许兰岭现在年近花甲,前有丧子之报,现被关在铁窗之后,都是自己造业的结果啊!

奉劝那些至今还在迫害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之徒,以此为戒,弃恶从善,不要再步入徐兰岭的后尘。为自己选择一条正确的人生的道路,使自己和家人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许兰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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