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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家破人亡 山东临沂李永欣又遭枉判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临沂市六十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李永欣,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被兰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这是李永欣第二次遭到中共构陷枉判迫害。在中共迫害法轮功运动中,他曾被枉判重刑十年,家破人亡,妻子周向梅被围困罹难,弟弟被非法劳教,母亲不堪打击离世,儿子历经苦难创伤,只能与爷爷相依为命。

被枉判十年重刑

李永欣,临沂市运输公司职工,其妻周向梅生前是南坊镇信用社职工,儿子李宁是一名大学毕业生,遭中共迫害,现只能靠出租车拉客为生。一九九五年,全家人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李永欣的父母、哥弟等都参加学法炼功,是一个修炼的大家庭,他们身心受益,是一个幸福健康的大家庭。

李永欣在单位跑长途车时,对旅客照顾得十分周到。有一次当他跑完了长途回到车站后,发现车上有旅客遗失的一个皮箱,打开后发现里面有现金十余万元。他面对金钱并未动心,而是一直等到失主来认领。失主想拿出几万元感谢他,他坚决拒收,这件事在他的单位影响很大,大家都很钦佩他,亲属们也从这件事上明白了大法可以让人做一个好人。此后他又曾经多次捡到巨款,都送还了失主。

迫害发生后,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四,李永欣一家人到北京上访。他们在天安门广场打开了“法正人间”的横幅,天安门恶警把李永欣打得满脸铁青,一家人被恶徒劫持接回了临沂当地派出所,非法刑拘一个多月,后被工作单位继续迫害。一家人经过了几个月的煎熬才得以团聚。

此后李永欣夫妇被多次骚扰、监控,限制人身自由、剥夺其工作权利、逼写念保证书、非法罚款。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因资料点被破坏,李永欣及蒙阴县的滕德方等法轮功学员一起被抓,遭受酷刑逼供:老虎凳、吊铐等大刑折磨。最后,李永欣被非法判刑十年,投进山东省第一监狱迫害。

弟弟被非法劳教、母亲不堪打击离世

二零零零年新年,李永欣的四弟和两个同修趁着年集到相公镇人口密集的地方去洪法。他们打开宣传大法的横幅,向世人散发法轮功被诬蔑的真相资料时,遭到当地派出所绑架,恶警把他们打得遍体鳞伤,还将他们像犯人一样剃光了头给戴上手铐。用锨把毒打,锨把都被打断了。后被转到河东区公安局非法审问,期间,邪恶之徒将他四弟的手指盖脚趾盖都烧成了黑色。非法罚款一万元。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永欣的四弟和妻子在一天深夜到离家远一点的地方散发真相材料。被恶人一路尾随,又把他们绑架了,没收了真相资料。李永欣受到牵连也被绑架了。歹徒们用尽了各种酷刑折磨他们。后李永欣用正念逃出了邪恶之手,被迫流离失所。李永欣的四弟被非法劳教了三年,并被非法没收财产4500元,还罚了款。至今还未归还。当时他四弟的家被翻得乱七八糟。

李永欣的母亲一看自己的两个儿子都被邪恶迫害得有家不能归,家里的钱也被抢劫一空,生活变得更加艰难,突然的变故和厄难,对老人的打击很大。她既担心、又悲愤于邪恶的迫害,更是天天思念儿子,不堪精神折磨痛苦,最终于二零零二年正月初离开人世,她日夜思念的两个儿子也终未能在临终前见上一面。

妻子被围困逃生罹难

李永欣的妻子周向梅,因为坚守信仰,生前同样遭到不法恶人的多重迫害,恶徒不但停发她的工资,还多次绑架,她有时被关押在小黑屋里,有时被劫持到洗脑班摧残。大约二零零零年,在临沂市610的指使下,不法之徒又将她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兰山区老年公寓、市党校等处的“转化班”里。然后送到济宁市精神病医院进行折磨。没完没了的迫害,周向梅的身心遭到极大创伤。

二零零二年七月,中共邪恶之徒找周向梅的单位调查周向梅的情况,阴谋将周向梅绑架到强制洗脑班上去。周向梅被迫从家里出走,无法回家,上大学的儿子只能住在姑姑家里。恶人曾经试图多次绑架她,但都未成功。周向梅还抽空看望公公和父母,定期为母亲清洗替换衣物,关心照顾公公,并陪公公谈心,开导公公。后来得知丈夫李永欣被非法判刑十年,周向梅十分痛苦难过。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周向梅为看望儿子又一次去了她丈夫的妹妹家(位于临沂市银雀山路西段的铁路十四局家属院内,住在第六层楼),据说六月十九日前,周向梅已被恶徒跟踪。

当天下午五点钟左右,周向梅单位的主任伊永国给当时在其妹妹家的周向梅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伊永国欺骗了周向梅,使周向梅放松了警惕。其实这是邪恶的610伙同卑鄙狡诈的伊永国在试探周向梅是否在家,果然刚刚放下电话不久,周向梅的单位的一个姓王的主任就带了人来敲门了。紧接着院里就来了三、四辆车,有周向梅的单位的、有610的,大约有十几人堵在了院里,欲再次绑架周向梅。

周向梅清醒地知道自己不能配合邪恶的迫害,不能被他们带走。所以她没有给恶人开门,一直僵持到天黑。恶人在楼道口安上桌子开灯打起了牌,夜里十二点后恶人们钻到车里睡觉了,但将车倒退到楼道口紧紧地将楼道口堵住了。

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周向梅只好用被单剪成布条做成绳子,在儿子的帮助下,欲从六楼的窗子上滑下去,逃离抓捕。没想到,绳子中间断了,周向梅掉在了一楼阳台上,遇难身亡,时年四十七岁。她的遗体当即被警察拉去火化。“610”人员,怕消息外传,不许拍照,不许开追悼会。本来周向梅的单位在出事后准备赔偿十万元,但是却畏惧于610的压力,只给了不足一万元。周向梅的大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单位罪行,但市里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李贵祥亲自签字威胁周向梅的大弟:若起诉,他就将被开除公职。周向梅的亲朋当时也被威胁、恐吓,监控等。

祖孙二人相依为命

事发后,为推卸责任,临沂610恶徒在周向梅的儿子李宁身上大做文章,先是恐吓,然后在临沂市兰山区车站派出所做起了所谓的调查纪录。一个个刚刚杀人、将人逼死的刽子手匆忙地换上似乎是追查肇事者的嘴脸,在对李宁一番恐吓与所谓的调查后,在做记录时硬是违背李宁所说的事实,说是李宁松手把自己的母亲摔下去的(当时李宁因为处于极度的悲痛中,在头脑还不清醒的情况下被他们钻了空子)。可怜的孩子接下来所遭受的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毒打,鼻子嘴唇都被打破了。

接连遭受意想不到的磨难打击,使幼小的儿子李宁难以承受,身体渐渐变得虚弱无力,只好由七十多岁的年迈爷爷带着,祖孙俩相依为命,艰难度日。没有经济来源,老人家全靠外出打扫卫生,维持生计。失去老伴和儿媳,又挂念远在监狱的儿子,孙子又常犯病,没钱医治。生活的拮据,使度日如年的祖孙俩常常抱头痛哭。无奈中,他们想起了找“610”及相关部门,想能不能让李永欣提前释放,老人家跑了许多地方,却无人过问。

由于父母遭受迫害,李宁虽然是大学毕业生,却无法找到相应的工作,多年来,只能靠打零工和出租拉客赚点生活费。艰难谋生中,由于坚持讲真相救人,还多次遭到诬告绑架,蒙受不白之冤,使他的人生充满了苦中之苦。

再次被构陷枉判四年

李永欣出狱回家后,面对家破人亡的悲惨现状,他没有抱怨和仇恨,此时的他想到的是那些仍被谎言迷乱的世人,所以,很快从愁苦和悲伤的心境摆脱出来,在查找自省了许多问题后,又踏上了讲真相救人的路途。

二零一九年八月份,李永欣外出发真相资料时,被兰山区红埠寺派出所绑架至河东区看守所,兰山区公检法再次对他构陷加害,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兰山区法院在看守所内对他非法开庭,老调重弹,仍以所谓刑法三百条加害他,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李永欣也自辩无罪。但非法庭审不久,他仍被非法判刑四年。再次面临冤狱之苦。

李永欣全家人的遭遇,只是当今大陆受迫害群体中的斑点案例,文中的事实也只是李永欣全家遭受迫害的点滴而已。记录他及家人的苦难经历,不是为了宣传仇视社会,也不是为了心存报复,而是叫人们认清中共的残暴和邪恶,了解在大陆做好人的艰难,反思中共治下的人权灾难,分清是非正邪善恶,不再受中共谎言的纠缠欺骗,作出自己人性良知的正确选择,能得到上天的佑护和人生福祉。同时告诉人们,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那样百折不回、初衷不改?他们不仅仅是维护那份神圣的信仰,他们的确是在为世人得救而遭受中共红魔折磨,当人类大劫来临时,定会见证这一切。

一、相关责任人:

1、兰山区红埠寺派出所办案警察:13563989333; 0539—8373110;0539-7305060;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水田路533号,红埠寺派出所(临西九路)
2、兰山区检察院:董金伟;0539-3012116;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五路与成才路交汇路东200米;

二、临沂市公检法执法人员信息:

1、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考棚街1号区公安局,邮编:276000,电话:0539-8184035;
(1)褚延山 副所长0539-7305720; 18553977123;
(2)刘合磊13953953278;
(3)苏伟,临沂市洗脑班主任,分管临沂市洗脑班迫害,15953900616; 0539-2023610
(4)陈军 洗脑班副主任:15053922669;
(5)朱波;
(6)刘伟利;
(7)孙德强;

2、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3012170;0539-3012121;
(1)董金伟:0539-3012116;
(2)公诉科:0539-3012155;

3、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邮编:276000;
(1)王胜,院长:0539-8965801、17605390077;
(2)马志晓,副院长:0539-8965802、15666190007;
(3)赫中勇,副院长:0539-8965805、15666190009;
(4)李培青,副院长:0539-8965806、15666190011;
(5)刘西刚,副院长:0539-8965807、15666190017;
(6)张秀军,纪检组组长:0539-8965808、15666190013
(7)张朝霞,诉讼中心主任:0539-8965809、1566190016。
(8)杨继秀, 审判委员会委员, 0539-8965810、15666190020
(9)卢海涛,办公室主任, 0539-8965811、15666190012
(10)王永涛,审判委员会委员, 0539-8965812、15666190079
(11)李相元,审判员, 0539-8321989、15666190209
(12)王琴,审判员, 0539-8321879、15666190118
(13)王荣华,审判员,13969980064;15666190208; 0539-8223512;0539-8320511;
(14)曹瑞琪,监察室,15666190106;
(15)孟宪菊, 0539-8076681; 15666190018
(16)王建军, 0539-8321279;

4、兰山区委政法委员会,电话:0539-8198271;
(1)兰山区政法委副书记:王忠臣;
(2)兰山区综治办副主任:史兰书;

5、临沂市政法委员会,电话:0539-8726908;
(1)临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刘英俊;
(2)临沂市综治办副主任:孔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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