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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判法轮功学员 法官、检察官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中共的法官、检察官,被中共赋予了生杀予夺的大权,部分人放弃良知,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法庭上一次次诬判法轮功学员,使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无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法官、检察官的恶报也频频发生。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法院法官秦必先遭恶报死亡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法院法官秦必先,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晚十时许,突发心梗,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而死,年四十九岁。

秦必先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他和京山610主任、国保大队队长彭义林,公安局等相关人员串通一气,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判处法轮功学员肖厚珍七年,丁心正四年,陈兰芳四年,胡翠兰四年,董登桂四年,尚其凤四年。

法轮功学员向秦必先讲真相他不听。天理昭昭,善恶必报,如今秦必先遭恶报而亡。

辽宁绥中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桂静遭恶报殃及家人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桂静,是除关树森之外,曾多次参与给法轮功学员枉法判刑的又一法官。关树森曾枉判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已经遭恶报患癌症。

绥中法院曾有法官,在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其给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时,看了案卷之后,说“这个案子证据不足、没法判”而推掉了。可见,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修炼法轮功不违法,能给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法官,是为了个人利益而知法犯法、迫害善良。

有法轮功学员曾给副庭长李桂静讲大法好的真相,她不听。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中旬,李桂静的三十五岁的儿子鲁晓峰(在绥中县委组织部上班)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留下一个七岁的孩子。

自古行善积德者福荫子孙,行恶造业者累及子孙。李桂静与佛法为敌,迫害善良,终于累及家人。希望李桂静在遭难之后,能有所反省,了解真相,将功补过,遵从天理,尊重法律,给自己留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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