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据知情人透露,新年之前,德州市平原县法轮功学员王金华遭山东省监狱不法人员暴力殴打,他的脸红肿,青紫,两颗门牙被打掉,且神志不清,三天没有让他吃饭。
过后,监狱负责人怕承担责任,带着王金华去监狱医院拍了片子。王金华神志不清,可能被吃了啥药,或被打的神志不清。王金华可能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十一监区。
王金华,今年七十岁,是平原县退休教师,一九九七年三月,与妻子荆传风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修炼一个多月,俩人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在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恶集团的疯狂打压下,王金华和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宁,王金华九次被绑架,荆传风三次被绑架,并多次被非法跟踪、监控,家人被多次骚扰。
王金华的小女儿王秀萍被绑架五次,大女儿王秀丽被非法抄家,王金华及儿女总共被勒索抢劫72720元。
王金华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王金华因贴真相不干胶被村主任贺金亮诬告,三塘派出所警察郡冰、詹兵对标语拍照。三月五日,王金华被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洪江,小队长姚加凯绑架,三月十七日,给王金华办理了取保候审。
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开始,德州市平原县国保把编织罗列构陷王金华的所谓证据递交到夏津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夏津检察院以德夏捡公诉刑诉(2019)56号起诉书指控王金华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向夏津县法院提起公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夏津县法院对王金华非法开庭。八月七日下达判决书,诬判王金华两年,罚金五千元。八月八日上午,国保大队小队长姚加凯和另外俩警察绑架王金华去德州看守所,因查体血压高拒收放回家。
王金华回家后,得知退休金被扣,去平原县教育局找扣发工资之事,最后教育局的人说商量商量看看。
可是在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平原县国保大队姚加凯突然通知王金华九日再查 体,因血压高查体不合格,十月十日夏津法院又送王金华去德州看守所,还是拒收,夏津法院当天直接将王金华送往山东省监狱迫害。
关于王金华被迫害情况,请看明慧网《八次被绑架 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控告江泽民》、《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诉江后三次被迫害》。
山东省监狱(邮寄真相信)信箱:山东省济南市210信箱111分箱,邮政编码:250100。
第十一监区:区 长:李 伟 ,
教导员:胡 波,
三把手:周善智,
分区长:中其峰,
分区长:陈 岩(分管法轮功),
小队长:郑 杰,张 伟,陈 烁, 陈某,石某。
与第十一监区有关的人员:薛勇,手机:15589928837.该人是,山东省监狱第十一监区生产:“布娃娃、毛绒玩具”的供货商和回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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