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62岁的法轮功学员邓道恒,被非法关押二年,据悉近日被开江县法院秘密诬判八年。在非法关押的两年多中,家眷亲人探视被剥夺。
邓道恒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被秘密庭审,没有开庭公示、没有通知家人、没有旁听。邓道恒正气凛然地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合法。当审判长最后问:你是否认罪?你还炼不炼法轮功?邓道恒坚定地回答: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我无罪,当然要炼!法庭当天没有宣判。
邓道恒,四川农业大学毕业,在开江县供销社任干部多年,退休。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处处为他人着想,是单位的骨干。身边同事都知道邓道恒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邓道恒妻子修炼前患有严重胃病、胃痉挛,修炼法轮功后不药而愈,夫妻两人多年都没有生过病。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邓道恒因坚持修炼,遭到降职、冻结薪水等形式迫害。邓是单位中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很多工作只有他能胜任,因此他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好,连周末放假也会回单位工作,直到前两年退休。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晚八时,邓道恒和妻子武宗纯、姨姐夫张光全,去县供销社宿舍楼拜访同单位退休职工吴应国,被当时的开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谭天文(后被任命为国保大队长)和东城派出所所长吴应均带领警察跟踪、绑架。不法警察用邓道恒身上的钥匙,非法抄了邓道恒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学法工具、一台计算机、邓氏夫妇手机各一部,并没收二人身上现金一千多元,“行政拘留”十五天。邓妻体检时身体不合格被释放。
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邓道恒被非法刑事拘留,从开江拘留所转押到开江看守所;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准逮捕,所谓“理由”:一是抄家抄到近百本一九九九年前公开发行的铅印法轮大法经书,二是邓道恒的电脑上有大量贺卡的图片,三是邓道恒是开江县法轮功的“重要人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下午,邓道恒被开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非法秘密开庭审理,没有开庭公示、没有通知家人、没有旁听。审判长是开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光勇、两名陪审人员与书记员。公诉人是开江县检察院李明作。该法庭指派一名作有罪辩护的律师。被非法庭审过程中,邓道恒正气凛然地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从中国大陆现行宪法和法律以及国务院、公安部历次对邪教的认定文件、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报第二十八期》公布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义正词严的阐明修炼法轮功合法。
二零二零年元月中旬,邓道恒被开江县法院秘密诬判八年。这次非法重判,据悉因邓道恒在庭审时坚定的回答法官张光勇问话:“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我无罪,当然要炼!”而被枉法重判。
附:开江县公安局局长周忠平 电话:办公室:(0818)8222252 8223801
分管副局长:胡 昊 13908245653
国保大队长:谭天文 13508267977
办案警察:李 翔 18780889099 13981482538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看守所:
电话(0818) 8222415 邮编636250
开江县检察院电话 :0818-8222793
检察长:谢晓鹰
分管检察长:朱良国 18381838999
公诉科长:何 苗 13778302939
本案公诉人:李 明
开江县法院电话:0818 -8222848
院长:周永国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翁庆裕
本案审判长:张光勇
开江县新宁镇东城派出所电话:(0818)8222576
所 长:吴应均 139828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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