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2020年1月7日十点半,法轮功学员翁建珍(女,71岁)去旁听吴江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宣小妹和朱培琴的非法开庭。
进庭安检时,因警察在翁建珍的随身包里搜出一张A纸《给善良人的一封信》和一个收音机,翁建珍当场被三个警察(两女一男)绑架到吴江松陵派出所,关到一个有几间铁笼子的房间。
到了松陵派出所后有三个警察做笔录,叫翁坐在做笔录警察对面的椅子上,稍后一女便衣责令翁脱衣服搜身,说内外衣服全部脱光。翁拒绝,你们这是人格侮辱。最后翁只是敞开外衣,但女便衣戴上一次性手套仍然将手贴着翁建珍的肉体往内衣里面整个掏了一遍。掏完后还强行翁脱鞋,即使翁说站立不稳也得脱,被他们强行脱下后,这个女便衣又将鞋垫抽出。
接着翁又被强行带到另一房间,一男警察要求翁配合采集手印,翁拒绝,男警察威胁翁建珍老太太说:不采手印可以,那你就呆在这儿就不要回家了,否则,等回家的时候还是要补采集手印的。翁不理。再又被要求靠墙拍照,翁仍然拒绝。
然后翁被带进了审讯室,有两名男警察,翁被强制坐在犯人椅上进行非法审问。一男警对翁说道:你不用担心,这里都有监控。结束时还问翁:我们有没有打你啊?最后要求翁在笔录上签字,翁看到上面写着“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拒绝签字。
翁被带回到最开始做笔录的地方,等到下午大约三点多,翁说我还要去学校接外孙,于是要求回家,吴江松陵派出所警察打电话联系,但久久没有回应,翁再三催促。
不一会儿,进来黑压压一群人,有十几个警察,其中七八个警察挟持着翁进入一辆黑色面包车,直接驶往翁的大女儿住处(翁与大女儿女婿住一起)。面包车直驱入小区,停在小区进门正中央。翁乘警察不注意,一把抢回自己的随身包。几个男警察上来抢夺。因为家门钥匙在包里面,翁死死抱住,对警察说这里是女儿的家,主人不在家,你们不能去。几个男警察不由分说七手八脚一边抢包一边往车下拖拽翁,翁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救我”,警察立即松手跑开了。
男警察看到强硬不行,又派两名女警察软磨硬泡:我们就过个场,你怕什么呢?翁道:你们会抢我的书。这样僵持了半个小时,由于大女儿、女婿工作脱不开身,结果警察叫来了小女儿。小女儿被警察要求配合劝说翁:外孙已经回来了,你不开门他怎么回家,孩子看到这个场景,会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怎样的影响。翁担心孩子,于是同意开门。翁要求警察出示搜查证,警察给了检查证。所有警察一拥而入挤进了翁狭小的房间,抢走了《转法轮》、《精進要旨》、《精進要旨(二)》、《各地讲法(七)》等九、十本法轮大法书,和其他明慧书籍,插卡收音机2台、视频播放机一台(价值500元),几张翁自己摘录学习的经文笔记,还有几张废纸也没放过。柜子和床底下也都搜了一遍。过程中,女婿突然赶回,对记录清单的警察拍了照,被要求删掉,女婿要求其提供手机号码。该警察恼羞成怒说女婿的房间也要抄,女婿说你去抄,于是一伙人又去女婿房间开柜子拍了照。
大约六点,所有7、8个警察又挟持着翁再次回到吴江松陵派出所。不知过了多久,翁感觉腰酸难耐。警察又将翁建珍关进笼子里面的床上躺一下。翁在床上坐了一夜。早上,翁建珍说我到现在还没有吃上一口饭呢。警察说没有。到了十点左右,一男警对翁说你现在可以回家,并要求在扣押清单上签字。
警察把清单上的“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划掉后,翁按了手印。翁给警察讲了真相,指出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安局松陵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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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19号(第一加油站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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