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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假材料 湖北利川市公检法合谋迫害王浩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十二月中旬,王浩妻子接到法院电话说近二日要开庭。王浩家人与律师发现利川市公安局捏造假材料,声称王浩在利川市发了一万份材料,与检察院、法院合谋加害王浩。

王妻彭青青在家本是需要王浩照顾的人,由于过度操劳,有时痛的连书也看不了,被告知开庭后,没法去利川,只好给王母和王姐打电话,让她们快去利川。王母身体很不好,近八十岁的老人被搞的现在是上不来气,走路气喘吁吁,身上冒冷汗,人都快不行了,为了救儿子回家,也只有用命去拼了。

王浩的母亲和王姐十二月十七日到达利川之后,直接到了法院找到法官杨春桃问:你们打电话说要开庭了,什么时候开庭,我们要参加庭审。(前两次王母和王姐到法院递交委托书,接待的都是杨春桃。杨春桃是中共树立起来的所谓“铁骨柔情”的邪党标兵,就是她把委托书往外抡,三番五次的耍赖,一会儿开庭、一会儿又不开庭。)这回王母和王姐到法院之后,杨春桃又欺骗说:十二月十三日我们把起诉书给了王浩,十天之后就可开庭,你们回家等着。

律师难找

王母和王姐也不知怎么办好,王浩的妻子叫她们去恩施找律师。王妈和王姐就到恩施去找律师,找了两天也没找到律师。恩施的律师们说的很诚恳,说我要帮你们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我首先要到司法局里去备案,然后再等待他们的批准,时间要半个月,对你们这案子可能来不及了,批不批还是个问题。王母和王姐只好回武汉了。

王妻知道黄建国会打击报复,二十一号王妻就亲自打电话到处问武汉市律师事务所,问他们接不接法轮功的案子。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说:他们愿意接受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合同签好后,就在二十三号准备派律师与王家人一同去利川之时,武汉市洪山司法局打来电话威胁律师事务所,不让接法轮功的案子。王家人的手机和电话都是被监控的。二十三号快黄昏了,彭青青又找到了一家愿意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合同签订为王浩做无罪辩护,一审交了一万元。这回王家人做的很隐蔽,相互之间不打电话,与律师约定好在利川看守所门口九点见面。

十二月二十七日早上,王姐与彭青青到了利川看守所与律师见了面,王家人与律师商量好,王家人准备一人出庭为王浩做无罪辩护。律师到看守所面见了王浩出来后说:王浩的脸很胖、很胖(其实是人被非法关久了,虚胖),精神还好,愿意你们为他做无罪辩护,他自己也想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还说法院给他找了个律师告诉他:准备把他判刑之后送到恩施监狱里去,并说就今天下午就要对他开庭,并把律师带进去的亲人委托书下面签了字和按了手印。律师还说王浩对大法很坚定。

法官刁难

王妻一听就知道法院偷偷摸摸的开庭,搭车急忙往法院里赶。下午律师和王家人去了法院找到了杨春桃,问王浩的案子什么时候开庭。杨春桃又说:你们回家等着。彭青青就说:我们见到过王浩说:你们下午就要给他开庭。杨春桃说:没那事。彭青青就说:我们来回跑了很多趟了,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开庭?得给个说法。然后杨春桃就打电话向上级请示,放下电话就说:决定了下个星期一就开庭。律师告诉王妻让杨春桃给开个传票,杨春桃不给开说:这里不开传票。律师马上告诉彭青青叫她们给开出庭通知书,并把委托书递给了杨春桃要求做亲人辩护。

整个接待过程,杨春桃就没停止过大喊大叫的。彭青青告诉她说:你是国家公务员又是领导,说话要文明,声音要轻柔一点。杨春桃却说:我这人就这脾气。彭青青又问:这次都有谁参加审判?杨春桃就说:我和杨辉庭长,还有法官龚秀娟。彭青青又告诉她:你们的院长和庭长及案庭的相关人员都看了我发的信,你也看看我给你的信好吗?可杨春桃只会大喊大叫发狂的说:不看、不看。

后来王家人请的周律师在杨春桃复印出来的出庭通知书上签了字,要求阅卷,杨春桃就把律师和王家人领到龚秀娟办公室里去阅卷。龚秀娟拿出一本有一尺厚的象画册那么大的案卷(就是过去裁缝用的那种木尺),只让律师看,不让彭青青一家人看,杨春桃在一旁守着。律师就一人翻看,让她们给拷贝成电子书,龚秀娟说她们这儿不提供,让到检察院去拷贝;让龚秀娟提供纸质案卷,她说法院不提供。彭青青说:你不提供案卷,我怎么做辩护?还是让找检察院去要电子书,龚秀娟也是不让彭青青看案卷。

后来龚秀娟说她要开庭了,让与她一起到下面的第十审判庭去拿出庭通知书。其实杨春桃就可以把出庭通知书给彭青青,过后彭青青才明白上了她们的当。等了半天,一个男的拿来了通知书,让彭青青签字。彭青青一看上面也是写着:“王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就不签字并说:我们也不是邪教,这种罪名是不成立的,要加上所谓两个字。拿通知书那男的流里流气的说:你不签,那我拿走了。龚秀娟在一旁急着说:快签、快签,这是为你好,你不签怎么出庭辩护呢?彭青青被迫就签了。

公安捏造假材料

彭青青回到法院大楼与七楼下来的律师碰上了,律师很急、很害怕地说:你到哪去了?我到处找你,你这案子我做不了。问他为什么?律师说:如果说王浩在这儿发了几百本我还可做无罪辩护,可案卷里写着你王浩在这儿发了一万本,其中包括几千份张贴,满城都是王浩在贴你们的真相,上面还有王浩在张贴的像,全是彩色的,都是王浩在张贴的像,贴的都是公安在你们家里搜出来的经文和美国制裁迫害法轮功者的公告等等,有几千份。还有从两台电脑里搜出来的向国外发的信息,有上万条,就是王浩父母上网玩看的大纪元的文章和下载的新唐人影视及大法弟子作的歌曲等等,还有平时上明慧网看的文章全算上,有一万多条全给王浩定了罪名。你们这案子我真的接不了,这无罪辩护怎么辩啊!你们找别人吧!

彭青青让律师别害怕说:他们做再多都是伪证,是陷害,否定他们的陷害。律师说:那得有证据才能否定,我到哪里找证据否定他们。彭青青说:你用不着找证据去否定这些伪证,你只要告诉法官,王浩拖来了一火车皮的真相资料也没违法,信仰自由、宣教自由,宪法规定的。你只需说大法资料的多少与破坏法律实施无关,这些资料与本案无关。然后我会说:这些都是陷害,王浩从二零一六年到二零一九年去过利川一次(不包括这次去利川养病),我可以证明他在我身边,用这种移花接木的下三滥的手法来诬陷好人,会有老天报应的。律师说那这样吧,你们先到检察院里去取案卷,我到楼上去问杨春桃这案子到底要判多少年?我们再会合。

王姐和王妻就搭车去了检察院,到了就让检察院拿出电子书。检察院的三个年轻人说:案子到法院了,检察院就不管了,让找法院去要案卷。王家人说:是法院让来取的。三年轻人说:你们不能拿,让律师来拿,她们还以为是先前的律师。彭青青跟她们说换了律师,公安局长黄建国真是恶毒,王浩在利川只发了三十本小册子,却被他造假说王浩在利川发了一万本资料,还揭露了黄建国冻结王妈和王妻的工资卡,每天监控和掐断王家人的手机和电话,找个律师不知多艰难。三个年轻人还是有同情心的,因手机打不通律师的电话,彭青青请她们帮忙用她们的办公电话打,好不易打通了律师的电话,律师却说:我已经与你单方面解除了协议,已给了法院。

彭青青赶紧与律师事务所联系说:马上就要开庭了,你们不能这样过河拆桥,不讲道义和良知。律师事务所的雷律师说:我们周律师说你把人得罪光了,我们帮不了你,哪个让你到处告他们。王妻说:签合约时不是告诉过你们吗?我把检察官到处控告了,还告到恩施州,你们都知道,还控告利川公安局长,你们也知道。是你们愿意给我们做无罪辩护,支持我们为社会争口正气,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雷律师还是说:哪叫你到处告的,我们只能给你出辩护词。王妻说:你只要有人在法庭上帮我,给予法律上的帮助,我来主辩。法律上我不懂的,律师在身旁告诉我就行。对方还是不答应,王妻让他们退钱,不给退,说:我们已经帮助你申请到亲人辩护。

检察院快下班了,三个年轻人也很急,就拿出刑事诉讼法并告诉王家人说:你们看这刑事诉讼法第40条和第47条解释上写的清清楚楚:被告人的家属辩护人可以到法院阅卷和要求拷贝电子文书。

法院耍流氓

王姐和王妻又赶紧搭车到法院要求阅卷。这时杨春桃拿着周律师的单方面解除委托的申请书给彭青青看,并让龚秀娟存档,又开始她的谎话,说:周律师说了,他是党员,人家不愿意给你们做辩护,看看这是他的解除委托的申请书。

这时来了两个男的,年龄大的是副院长李晓兵,一进屋就用非常仇恨的眼神邪着看彭青青;另一个年轻的就是那个流里流气的拿着出庭通知书让彭青青签字的;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彭青青就说:我不相信你们法院说的鬼话,我看看解除委托的申请书。一看解除委托的申请书的上面有修改的痕迹,下面是彭青青的签字,就说这是绝对的造假,下午我人在检察院,我不可能分身给律师签字。杨春桃就说:那这字是不是你的。彭回答:当然是,但我会去签解除合约,这个签字是我给律师签的委托书上的签字,这份合约是伪造的。杨春桃就说:我们法院还能造假?

王妻一看法院又用移花接木的下三滥的手法陷害她,就说:这字不是我的,我没写过这字。然后龚秀娟就问王妻是哪里的人,家住在哪里?王妻都回答了,后来龚秀娟又问王妻的籍贯是哪里的?王妻一下子警觉了问:你问籍贯干什么?龚秀娟说:你不说籍贯我怎么给你写。王妻没有反应过来就说:就写武汉就行了。

龚秀娟把她打印好的所谓证明让彭青青签字,上面写着是彭青青证实是律师单方面的解除合约,让彭青青快签字,还说是你自己说的。彭青青不签,那个流里流气的男的拿出相机就要给彭青青照相,彭青青说:不准照,并用手挡着。

王姐这时说:我们是来阅卷的,李晓兵就说:法律规定你们不能阅卷。王姐把她在检察院抄的法律条文拿出来给李晓兵看,李晓兵还是说不能阅卷。

王妻一想这都不讲理,干脆走了。到了楼下与第二个律师事务所联系希望他们退一部份钱,雷律师不退。

王妻和王姐得赶紧回武汉准备辩护的材料,就连夜搭车回来了。

关于王浩遭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第七次被绑架 武汉王浩被利川市看守所关押》、《王浩被非法逮捕 家人控告遭到报复威胁》《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 被告知“案子”已到检察院》《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在利川市面临非法开庭》等。

对王浩一家人造成的伤害都是现任利川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黄建国应负主要责任。黄建国是2019年7月从湖北仙桃市公安局调到利川来的,在仙桃市是公安局副局长。仙桃市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很严重。

黄建国,男,汉族,仙桃人,1975年7月出生, 2000年1月,任仙桃市公安局杜窑派出所副所长;2001年4月任沙嘴派出所副所长;2004年4月任仙桃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2007年6月任彭场水陆派出所所长;2009年12月任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2019年7月至今,任利川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利川法院法官:杨春桃,女,苗族,生于1976年1月13日。办公室电话:0718-7283476

杨春桃刚工作时的照片

利川法院法官:龚秀娟,女,土家族,湖北利川市人,198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成为法官。办公室电话号码是:0718-7290074

利川市法院副院长:李晓兵,男,土家族,生于1969年9月,湖北省利川市人,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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