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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董梅和母亲张筠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董梅和她七十五岁的母亲张筠被绑架,非法关押到沈阳市看守所。据悉,为绑架董梅和张筠,警察在她们家附近已蹲坑很长时间。

董梅女士,现年四十四岁,原沈阳翰皇酒店会计。一九九六年夏天,董梅的母亲张筠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母亲很多病症:失眠、神经衰弱、肺结核全都好了,身边老邻居、单位同事、很多人都在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董梅也开始接触,并修炼了法轮功。

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法理去做事,董梅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修炼不久,困扰她二十多年的皮肤病不药而愈。身边同事看到董梅的变化,感受到法轮大法的美好。

董梅曾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了残忍的体罚、虐待。

(一)在龙山教养院:罚站、罚蹲、“壁虎爬墙”、电击等酷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十月,二十九岁的董梅进京为法轮功鸣冤,遭绑架,十月二十二日,被当地派出所劫回到沈阳市第五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一月十四日,又被劫到沈阳龙山教养院强制“转化”迫害。

在龙山教养强制“转化”学习班,董梅因参加集体炼功,遭警察用各种体罚折磨:罚站、罚蹲、“壁虎爬墙”。“壁虎爬墙”就是双脚并拢,双手上举,扶墙站直。这个姿势看起来没什么,可是站一会儿,两臂就发酸、发抖,胳膊就伸不直,体罚的警察就拿电棍电,说伸的不合格。

董梅被叫到办公室,蹲着,双手抱头,女队长用脚踹,将董梅踹倒,男队长魏茂金用电棍电手部、头部,电得董梅全身发抖,不停地抖。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前夕,董梅和母亲张筠带着已经八十七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姥姥被迫流离失所。

(二)在龙山教养院再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七日,董梅在东北大学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迫害。非法劳教满,又被加期三个月。

在第二次被龙山教养院非法关押期间,董梅因为拒绝读所谓的“分类教材”(诽谤大法的材料),被打手们殴打,打手用拳头往脸上打,打耳光,打得董梅两眼冒金星,眼睛被打成青紫色,脸被打变了形。

因为董梅不放弃信仰,恶警们又从沈新教养院(当时是市里的洗脑班),调来了三个“重量级”打手,其中有一个号称右手“狼牙棒”、左手“大片刀”的打手,打人非常狠。

一般白天,由几个犹大围攻董梅,散布邪悟思想,到了晚上,“重量级”打手出现(他们白天睡觉)。他们排好了班,三个小时换一班。由于董梅不配合他们的体罚,不放弃信仰,打手们将她摁在地上,揪头发,撞水泥地,头上撞了许多大包。董梅的头发被揪掉了很多掉落在地上。他们有的拽头发,有的拽胳膊,在地上拖来拖去的,磨董梅的脚踝骨,脚被磨破了,脚踝骨外露。


酷刑演示图:“拖拽”

有一次,五、六个打手将董梅摁在水泥地上,双腿平伸,头和脚贴压在一起,双手背在后边,找不到绳子,他们就用手压着董梅,只要动一下,就打她。他们还将报纸卷成筒状,对着董梅的耳朵大喊诬蔑大法的话。董梅的头象炸了一样疼,双耳嗡嗡作响,头发和衣服都被汗水湿透,头发象水洗过一样,胸闷,恶心,呼吸困难,开始腿象折了一样疼得很厉害,后来腿不疼了,没有知觉。

每一分钟都过得很漫长,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允许董梅上厕所时,她已站不起来了。她的腿部受伤,此后,长时间不能自己走路,双下肢没有知觉,上厕所须人扶持,两个月,才恢复正常行走。

后来不蹲了,他们每天要董梅坐小板凳,除了吃饭、上厕所外,其它时间一律坐小板凳。坐的屁股破了,瘀血了。一次坐着困极时,董梅猛然跌倒在地,小凳摔到了一边。那段时间,新被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很多,犹大们又去给她们做洗脑,董梅被送到了普教中队,和普通劳教人员关在一起。

(三)沈阳张士教养院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非法劳教加期期满当天,董梅又被劫到臭名昭著的沈阳张士教养院的“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继续迫害。

一到洗脑班,董梅即开始绝食抗议这非法关押和洗脑。“犹大”们开始体罚她,由一个一米八的大个子顾昱春摁着董梅蹲着。一天晚上,董梅身体出现了“虚脱状态”,嘴唇发白,呼吸急促,脉搏微弱,狱医来量血压,血压很低。


酷刑演示:灌食

第四天,开始给董梅灌食。这是一种野蛮的灌食方法。几个男人将董梅摁在椅子上,有摁头的,摁胳膊的,摁腿的,捏鼻子的,陈杰(男,四十五岁,是“帮教团”团长)则拿钢匙撬董梅的牙,想把钢匙放到董梅的嘴里,一边撬一边说,他曾经给一个学员撬掉两颗牙,钢匙插进嘴里,顺着匙倒进玉米面和盐的混合物。董梅被呛得厉害,喷到捏鼻子的人脸上,董梅咳得很厉害,在经过这样的三次灌食之后,董梅咳得更厉害。那种窒息的感觉令她非常痛苦。

许多绝食的学员在张士洗脑班大都采用过这种方式被灌食。后来改用“鼻饲”,每天两次灌食。灌食的插管也从来没有消毒过。灌食刺激的双眼流泪。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董梅被放回家。

为坚持信仰,躲避迫害,董梅流离失所多年,派出所人员不给她办理身份证,导致她工作、生活极不方便。二零零六年,董梅在一家星级宾馆财务部工作期间,国安人员跟踪、骚扰,还施压总经理解雇她,剥夺她的生存权。

附:部份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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