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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在利川市面临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身体被迫害得极差,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武汉天气暴热,到利川市去避暑,于八月二十九日晚在利川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王浩的妻子接到法院电话说近二日要开庭。


王浩

因公安局一直在电话上做手脚,王浩的妻子彭青青很难听到对方说什么,只听到对方说近二日要开庭非法庭审王浩。王妻告诉对方:我们的案子从检察院到法院才十几天你们就开庭,这是违规操作。对方自说自话,根本不听王妻的说:反正我通知你了,律师你也不用请,我们带你请好了。王妻说:我们不要你们请的律师,你们请的都做有罪辩护,我们自己给亲人辩护。对方不听就说:我们帮你请好了,反正我通知你了,说完就挂电话。电话号码是:0718-7290074。

王妻很着急,给庭长杨辉办公室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其他人员。王妻告诉对方是王浩的妻子,本人就是王浩的辩护人,问为什么你们不到十几天就开庭?对方答非所问的说:我不清楚这件事,我们今年要求给每个被告人请律师,你有没有王浩的委托书?王妻说:我是亲人辩护,十天前把委托书已交给你们的庭长了,就在法律上生效了,我就是辩护人,还要什么王浩签字?对方说:我现在很忙,你还是找杨庭长吧!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王妻又急忙打通知开庭的电话0718-7290074,这回总算有人接了,是个年青男子。王妻告诉对方自己是王浩的妻子,问他知不知道王浩的案子,为什么这么快就开庭,我还没有阅卷呢?男的就说:你有王浩的签名委托吗?王妻就告诉他:亲人给亲人做辩护人,不需要王浩的签名。王妻又说:你们凭什么不到15天就给王浩开庭?这是违规操作。对方说:你懂什么?我们违了什么规?你要这样说话我就挂电话。王妻就告诉他: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你们采取什么方式审理,从检察院到法院开庭审判,时间最低不能低于四十天,何况按一般的正常程序走得二个月,你们这不是在违法,又是什么呢?对方回答不上来。王妻就说:我要告你们。对方就说:你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王妻就说:我们都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没干违法的事,你凭什么……话没说完,对方就把电话给挂了。

此前,王浩的母亲、姐姐和妻子欲申请做亲人辩护人,遭法院和检察院相互推诿,即使王家有有效的旧版户口本,仍要求家人开亲人证明,拖延办理。

王妻在家本是需要王浩照顾的人,从上次让亲人去利川递交委托书到现在,由于操劳承担的太大,连续十几天都没法睡觉了,只能坐着睡,有时痛的连书也看不了,牙也全松动了,没法去利川。

王妻只好给王母和王姐打电话,让她们快去利川,买了12月16日晚上的高铁票,王母身体很不好,近八十岁的老人被搞的现在是上不来气,走路气喘吁吁,身上冒冷汗,人都快不行了,为了救儿子回家,也只有用命去拼了。

关于王浩遭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第七次被绑架 武汉王浩被利川市看守所关押》《王浩被非法逮捕 家人控告遭到报复威胁》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 被告知“案子”已到检察院》等。

对王浩一家人造成的伤害都是现任利川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黄建国应负主要责任。黄建国是2019年7月从湖北仙桃市公安局调到利川来的,在仙桃市是公安局副局长。仙桃市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很严重。

黄建国,男,汉族,仙桃人,1975年7月出生, 2000年1月,任仙桃市公安局杜窑派出所副所长;2001年4月任沙嘴派出所副所长;2004年4月任仙桃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2007年6月任彭场水陆派出所所长;2009年12月任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2019年7月至今,任利川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利川市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滨江南路,邮编445400
电话:0718-7282595,传真:0718-7261658
局长黄建国13907269301
政委周敏15071891668
利川看守所的电话:07187291478
利川看守所的地址:利川市马鞍山路10号 邮编:445400

利川检察院检察官王玲的办公室电话:0718-7267349
检察院案件管理部电话:0718-7267304
利川市检察院:
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南环大道,邮编445400
电话:0718-7283222

利川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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