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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迫害情况综述(2)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接上文)

三、以法律的名义实施迫害

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设立一个办公室,简称“六一零办公室”﹙实为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它可以调动国家政府机构一切权力及资源,以及全社会的资源用来迫害法轮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二十年间,“六一零办公室” 凌驾于法律之上,操纵全国各级公、检、法、司以法律的名义实施迫害,践踏法律。

——操纵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非法批捕、非法起诉、非法庭审、非法判刑、非法关押。

——知法犯法,践踏法律。

——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法不依,报复打击,加重迫害。践踏法律。中共宣传的“依法治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都是欺骗世人的谎言。

——操纵公安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外之地”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践踏法律。

——藐视法律,私设黑牢。大量开设洗脑班,大肆绑架、无期限的随意的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践踏法律。

各地“六一零办公室”头目通常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中共政法委是中共邪党的一个内部党务机构,它却是中共邪党“以权代法”、“以﹙邪﹚党代法” 的实施机构,说白了:它就是中共邪党凌驾于法律之上,操纵全国各级公、检、法、司的具体机构,以法律的名义维护邪党暴政,践踏法律的工具或称邪党代言人。虽然中共在二零一八年底前后,将“六一零办公室” 划归中共政法委的下设机构,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个旧机制和破机器没有停止运转。也就是说,中共迫害法轮功从来没有讲个法律。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按照它的法律都是违宪违法的。

﹙一﹚非法枉判 冤狱折磨

非法判刑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之一。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中共打着法律的幌子,行随意迫害之实。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操纵武汉市公、检、法、司,对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枉判,重刑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44人,共计263人次;其中,112人被非法判4年以上,最高刑期为13年;2人三次被非法判刑,李国华三次刑期共计16年、王继军三次共计14年;15人二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判刑最高年龄83岁,83岁老人范琴霞,二零一八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其次, 82岁老人吴元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武汉市武昌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罚款三千元。79岁老人童菊兰,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冤判七年。

遭非法判刑主要案例:

1、原法轮功辅导站武汉总站站长徐祥兰遭非法判刑八年迫害

据明慧网资料记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当天凌晨,在各地六一零办公室操控下,各地公安部门对当地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等实施秘密大逮捕。

其实,法轮功各地辅导站都是义务负责人,没有工资,没有官当,默默无私的付出,义务传法教功,不收取费用。法轮功没有组织,松散管理。法轮功不要学员一分钱,严禁各地辅导站存钱、存物,杜绝任何形式的捐献。

徐祥兰,女,一九五二年九月八日出生,原家庭住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一路十二号一单元七百零二室,原工作单位武汉邮电通讯仪表厂。一九九二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是法轮功武汉辅导总站站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徐祥兰的丈夫王汉生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武汉市公安局九处参与非法审讯的有队长麦某、李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徐祥兰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参与绑架的有一处杜姓处长、副处长徐中荃、陈姓政委、队长徐生筌、李萍(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时,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祥兰及其丈夫王汉生。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员李小平、赵明山以武检刑诉(1999)286号起诉书非法起诉徐祥兰、王汉生夫妇。开庭前,武汉市中级法院法官、审判长刘望林竟对徐祥兰说:“你不要说什么,做了的事情就说是的,没做的事情就不要否认。”

王汉生的弟弟王汉桥请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康彦、万莉莉(女)为徐祥兰辩护,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律师严道清、湖北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锟为王汉生辩护。

律师张康彦、万莉莉(女)开始介入时,一直都很有信心,说:“你们蛮冤枉,我们都希望你们俩能配合我们,一审不行,继续上诉。”到开庭前几天,他们来却说:“算了,不上诉了,没有办法,这是上面的大趋势。”

在开庭时,律师提供了武汉市体委当年给法轮功学员开法会活动租用场地的介绍证明。律师后对徐祥兰说:你们这个事搞得很大,能从监狱最后走出来就是胜利。法官则对徐祥兰说:判刑我们做不了主,都得是上面决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早上,开庭时不让家属到场,旁听席没有一位是徐祥兰、王汉生夫妇的亲属朋友。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邪党人员有计划安排全程录像,完全是设计好的格式,为的是进一步欺骗世人。

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以“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判徐祥兰八年徒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非法判王汉生六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并非法没收了王汉生私有企业──武汉市深深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财产

2、李国华三次被非法判刑共计16年

二零零二年武汉武昌区法轮功学员李国华被非法判刑7年,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下旬,李国华被武汉市武昌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李国华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3、王继军三次被非法判刑共计14年

王继军,男,40岁,一冶水泥厂职工,住钢花117街37门4号。修炼前王继军身体很弱,胃病严重,一次胃病大口吐血,人昏死过去,险些丧命。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仅病好了,身体也强壮了。1999年7月20日后,为了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王继军在做资料中被绑架。2001年10月被青山法院诬判4年,被关押于琴断口监狱。单位将他开除。2003年8月王继军因迫害严重,保外就医。2006年2月他重新获得自由。

2006年10月王继军被聘为点石学校教师。在这段4个月的工作中,王继军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保护学校贵重器材,自愿在学校值班。他的教学则深受学生欢迎。然而,重获自由1年后的2007年2月8日,钢城公安分局非法查封点石计算机学校,将校长史映霞、王继军、孙玉庆、徐贵娥等绑架。2007年12月,由青山法院对王继军妄判5年,同年年底送沙洋范家台监狱。

2018年王继军被非法判五年,被非法关押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4、洪维生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14年

洪维生,男,自二零零一年初被恶人抓走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武昌区青菱看守所关押期间,邪党法院在“610”指使下于二零零三年第二季度将洪维生非法判刑四年。洪维生在湖北省琴断口监狱受到残酷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冬天恶警往他身上浇水直到自然结冰,长时间不让睡觉,并逼迫从事重体力奴役劳动。

二零零三年七月,监狱狱警为强制洪维生放弃信仰,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折磨洪维生逼迫他写所谓的“三书”,洪维生被逼从楼上跳下,造成半边身体骨折、肋骨断了五根、手臂骨断了三截,半身瘫痪。被关押在琴断口监狱的医院里,监狱对内谎称洪维生已保外就医。洪维生这样身体瘫痪,不能自理的完全应该保外就医,但琴断口监狱对外掩盖迫害真相,仍然将洪维生关押在监狱医院。严密封锁消息。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洪维生、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等,二零一九年九月被非法判刑:洪维生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款五万元; 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四万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罚款四万元;饶晓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三万元。他们四人已上诉到武汉市中级法院。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已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五个月。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洪维生、侯艾拉、侯咪拉、饶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指出法院是审判罪人的地方,我们是修真善忍的好人,所以请法官和公诉人回避。饶晓萍当庭解聘了家属为她聘请做有罪辩护的律师。 洪维生在回答律师提问时,告诉律师,他学习的法轮功书籍都是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他告诉律师他本人是一九九三年参加在武汉市市委礼堂举行的法轮功传功讲法面授班后走上修炼的。

辩护律师指出了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不按法律程序办案、超期羁押和不按法律规定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等多项违法行为。审判长肖玉华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并威胁律师,但当庭承认了相关错误,并中止了本次非法庭审。

5、徐建君被非法枉判13年

徐建君,男,1965年3月9日出生,湖北省沙市市人,暂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40号。被江汉区汉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迫害,后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13年,非法关押于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6、石磊两度入狱,刑长12年

石磊,男,原武汉深深集团公司员工,1999年中共对经营法轮功书籍的深深集团迫害时,石磊被非法判刑1年,罚款五千元。2001年,石磊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又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在何湾劳教所,劳教期间他不配合邪恶,被迫害致颈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到期后还被送往武昌610洗脑班继续迫害。他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才康复。

2002年10月1日,石磊做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关押在武昌青菱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11年,石磊不服上诉。2003年8月19日上午,武汉市中级法院对上诉案开庭审理,在法庭上,石磊质问法官:“你们没收的大法真相光碟,内容你们看过没有?你们没看内容就定我的罪,判我的刑,依的什么法?我做真相碟子,就是要告诉世人,江××才真正有罪,江××才是真正的罪犯……”公诉人无言以对。法官被问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能说听候审理,草草闭庭。后石磊被非法辗转关押于武汉琴断口监狱、沙洋范家台监狱至今。石磊累计被枉判12年。

7、冯震两度入狱,刑长12年

2002年武汉法轮功学员冯震被非法判刑7年,二零一二年冯震被非法判刑五年。

8、许家玫两度入狱,刑长10年

许家玫,女,故国民政府湖北省秘书长许莹涟先生之女,原湖北省幼儿师范学校教师,幼教专家。曾任二届武昌区优秀政协委员。1999年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后,许家玫前往湖北省政府上访,进京请愿,被劫持至洗脑班。许家玫以个人财力,印制资料,讲清真相,劝善世人。2001年许家玫被诬定4年,关押于武汉女子监狱,历经折磨。2008年4月,72岁的许家玫在深圳又遭绑架,诬定六年,劫持于广东女子监狱。许家玫累计被枉判10年。

9、周建刚被枉判10年

10、付路临被枉判10年

付路临,男,1969年12月9日生。2001年4月12日付路临与田琳、吕丽贤被绑架、非法刑事拘留。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非法指控付路临、田琳、吕丽贤三人。2002年6月,江岸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付路临、田琳、吕丽贤三人非法开庭。当时法警把他们从看守所带到江岸区法院一片漆黑的地下室,用吊车将其吊上去带进法庭。当天,法庭外警察又绑架了二十多名前去旁听的法轮功学员。

2002年6月13日江岸区法院枉判付路临10年、枉判田琳、吕丽贤各8年。付路临被非法关押在琴断口监狱时,曾遭受超强劳动,不许睡觉等迫害,因不背监规,被关在只有一立方大的小号内遭受非人的待遇。每次接见日,付路临的家属都被拒在门外。2007年2月7日,付路临等法轮功学员被秘密转移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一分区,父母于二月十二日前去探望,狱警不让炼法轮功的母亲见,只让父亲见了一面。一个月后,狱警却以没有610证明不让家属接见。

11、周肖军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10年

周肖军,男,1970年生,大学文化,修炼法轮功之前,抽烟、喝酒、赌博样样来,修炼后,不好的生活习惯去的一干二净。他孝敬老人,生意红火,街坊邻里称赞有加。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构陷,周肖军于7月21日到市政府上访,同年10月到北京上访,途中被绑架至武昌洗脑班迫害近4个月,2000年1月才回家。2001年周肖军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关押在武汉市琴断口监狱。家庭因此陷于困境,高息借款无法偿还,负债一百多万,年迈的父母变卖了房屋,租房生活。周肖军回家后,为了摆脱困境,顾不上被迫害摧残的身体,夜以继日的工作,艰苦创业,经营的餐饮店越来越红火,福泽四方。2009年4月10日,周肖军再次被洪山区法院秘密判刑6年。周肖军累计被枉判10年。

12、吴碧琳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10年

二零一一年吴碧琳被江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吴碧琳被汉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江汉区法院对吴碧琳的庭审,在不调查,不质证,不庭辩,不准本人申诉的情况下,吴碧琳同样被判五年。吴碧琳是经由湖北省“六一零”和武汉市公安局长胡绪鹍直接批示而被绑架,理由是她陪同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市红的母亲,向法院递交检举材料,控告李市红案中当局绑架、抄家、伪造证据。绑架中,武汉市公安人员叫嚣:“谁让你出头!谁让你告状!局长胡绪鹍批示抓你。”吴碧琳在二零一零年四月和六月间两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身体已遭到严重摧残,却仍被非法重判。

13、华中农业大学教师任立忠遭九年重刑

任立忠,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硕士,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因到北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而被校方开除。后因携带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处九年重刑。

14、牛庆阳被枉判9年

牛庆阳,女,1946年生,武汉市供电局退休干部。2009年1月6日,牛庆阳在家中被绑架。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非法指控牛庆阳犯,并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江岸区法院指定律师李丹雪、黄琦作伪辩。2009年6月17日,牛庆阳被江岸区法院枉判9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女子监狱。

15、余钢海被枉判九年徒刑

余钢海,男,1946年6月17日生,湖北省化工机械厂工人,住武昌区大堤口责任区中山路26号2楼2号。余钢海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同时遭到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的绑架,非法关押拘留所,同年4月14、15日被非法逮捕关押于市公安局东西湖区看守所。2003年11月3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彩华以武东检刑诉﹙2003﹚66号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2003年12月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以﹙2003﹚东刑初字第94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判余钢海九年徒刑(审判长:童新明,审判员:黄玲艳 代理审判员:张柏莲书记员:周颖军)。先后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汉阳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至今。

16、魏春平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九年

魏春平,男,2001年10月,被枉判五年,2006年10月期满又被劫持在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迫害一个月。2009年3月在福州车站讲真相,被枉判四年。

17、闵长春两度入狱,刑长九年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闵长春,武汉大学水利电力学院毕业、湖北钟祥市人,曾经多次遭到中共当局的残酷迫害:四年冤狱、一年半的非法劳教。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湖北武汉市再遭中共警察绑架,据闻为周永康亲自在武汉部署的抓捕行动。二零一二年五月,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

18、史映霞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

第一次冤狱4年,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19、崔海因给海外投稿被判刑 两度入狱刑长八年

2013年12月20日,雾霾中的江城武汉,在凛冽的北风中显得更加阴冷。江汉区法院广场四周早早布满的警察,路口警察对过往行人侵权录像,广场上游弋的江汉区各社区指派的工作人员,使得江汉区法院显得更加阴森、诡异。武汉市各社区草木皆兵,早上,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社区人员盯梢,还有一些学员遭到社区人员的上门骚扰。这一切仿佛在告诉人们武汉市“610”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在做最后垂死挣扎,显然是困兽犹斗之举。这一天,原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当天上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不法人员在武汉市“610”的操控下开庭,以所谓“有组织的、向海外大量投稿”是“泄露国家机密”、“企图颠覆政府”,非法指控四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64岁的崔海女士和三名大学老师沈学武、赵虎、陈岗。


崔海因给海外投稿被判刑,最后喊冤离世

沈学武的妻子,一个弱女子,早早就赶到江汉区法院。在旁听席上,当看到自己的丈夫被非法指控与无理提问时,她那发自内心的正义之声:“拒绝回答!”响彻整个法庭。惊恐未定的法官恼羞成怒的指使粗暴的法警将她强行拖出法庭。

在争议律师的辩护中,在法轮功学员的慈悲劝善中,庭审草草收场,但最终四人都被冤判。崔海遭五年冤狱折磨,从武汉女子监狱里出来时头发枯白,骨瘦如柴,仅十九天,于2018年1月1日含冤离世,终年69岁。

崔海,女,1949年11月26日生,原武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退休干部,家住江汉区万松小区2-5号5楼3号。因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湖北省政府上访。曾二次被武汉公安一处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公安局汉阳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一处叫她家人拿出5000元钱,才被放出回家。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在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被驻京办带回武汉交给公安局一处,羁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后被江汉区法院枉判三年,非法关押于武汉女子监狱。二零一四年被江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20、沈学武两度入狱,刑长八年

沈学武,原武汉军事经济学院教师,被诬判三年在范家台监狱遭迫害。期间,有一次与陈培胜在会上高呼“法轮大法好”,被关禁闭室,双手被反铐,脚戴脚镣,遭殴打。出室时大腿和臀部全是瘀血,一条腿已不能弯曲。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沈学武被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一科的周捷、胡黎军、武汉军事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王小辉、人事部岳培、保卫部胡金泉等八人绑架到武汉市洗脑班(杨园)迫害二个月,被野蛮灌食,曾被捆吊三天。二零一二年被江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21、杜华初被非法枉判八年

22、谢凤翼被非法枉判八年

谢凤翼,男,1942年11月30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世彩里8号14楼5号。被江汉区汉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迫害,后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8年,非法关押于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23、刘水生被非法枉判八年

刘水生,男,1950年3月18日出生,武汉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菱角责任区天门墩路9-3号4楼2号。修炼前严重的风湿关节炎使他瘫痪在床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修炼后无病一身轻。99年7月,派出所多次骚扰,被绑架到拘留所、洗脑班,2002年被江汉区汉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迫害,后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8年,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24、田琳被诬判八年

田琳,女, 1968年12月8日生。2001年4月12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当时田琳怀身孕两个月。2002年6月被江岸区法院诬判8年冤狱。

25、湖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胡会计被秘密判刑八年

湖北省农科院胡会计,因做真相资料而被诬判八年。

26、黄若虚则被秘密判刑八年

黄若虚,26岁,冶金建筑公司职工,江汉大学毕业。2001年12月,在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过程中被青山区公安绑架。黄若虚被秘密判刑8年,关押于汉阳琴断口监狱,后又转到湖北沙洋范家台,受到残酷折磨。

27、吕丽贤被非法判刑八年

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吕丽贤,女, 1969年11月17日生。2000年12月26日遭西马街派出所绑架,被铐在老虎凳上三天三夜,不让睡觉,轮流逼供迫害她。一个姓梁所长冲进来,用皮鞋对她的脚乱踩。2000年12月30日转入公安一处。2001年4月12日与付路临、田琳被绑架,关押于第一看守所,被刘莉恶警吊铐一天一夜,打耳光,门牙被打松,全身是血。2002年6月被江岸区法院非法枉判8年牢狱。在法庭上吕丽贤在陈述的过程中多次被法官打断,并不准许其为自己作任何辩护。2009年2月又被绑架到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迫害48天致吐血,才放回家。

28、祝亚被非法判刑八年

祝亚,女,五十四岁,家住黄陂区前川街,修炼前残疾,左腿要靠左手撑着才能往前迈,修炼后通过学法炼功,萎缩的腿长粗了,可以正常行走了。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点半,祝亚去买菜,被楼下蹲坑的便衣警察拦截、抄家绑架。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祝亚也自辩无罪。七月十七日,黄陂区法院秘密诬判祝亚八年,还被罚款两万元。

29、王齐花被非法判刑八年

王齐花,女,六十六岁,新洲区旧街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被新洲区国保大队绑架到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几天后转移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被新洲区法院冤判八年。

30、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四万元。

31、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罚款四万元。

32、冯蕴青二零一八年九月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

33、少校功臣陷冤狱七年半

胡建华,男,一九六一年出生,在武汉硚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工作,是部队转业军人,曾在一九八七年中越轮战中立一等功,少校军衔。


胡建华

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后,使他在部队长期落下的多种久治不愈的疾病如: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冠心病、糜烂性胃炎、乙肝、偏头痛、颈椎病、坐骨神经痛、痔疮等病不翼而飞,感受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在单位里关心他人,工作出色,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因坚持修炼,公务员资格被取消;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分流出工商局,后又被新单位(硚口房地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简称物业中心)开除;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零零零年三月两次被绑架到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二零零零年底在何湾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在广州被东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刑拘三十八天)。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四会市监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再次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汉阳陶家岭拘留所。

胡建华,在额头湾洗脑班,因炼功被拉到寒风刺骨的外面罚站,被警察刑讯逼供罚站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在广州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五天五夜不准睡觉,刑讯逼供,还将其双脚双盘用毛巾捆扎死,双手反背铐上,压在地上近三小时;在广东四会监狱长期被包夹监控,曾二十多天不准睡觉,夏日三个多月坐在水泥地上曝晒,长期固定坐在塑料凳上,屁股被坐溃烂流黄水,还遭棍打、掴耳光、坐老虎凳、拳打脚踢、侮辱人格等等残酷的迫害。

34、曹靖宇陷冤狱七年

曹靖宇,武汉市硚口区法轮功学员,海军工程大学﹙社会班﹚毕业,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在广州被绑架,被广州东山区法院不法人员枉判七年刑,二零零四年被劫持至广东四会监狱关押迫害。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曹靖宇受尽折磨,曾遭野蛮灌食;二零零八年,他在声明所谓放弃法轮大法信仰的“转化”作废后,被关入 “专管监区”迫害。狱警指派多名刑事犯轮流监控他,刑事犯为了能获得减刑,积极配合着恶警,逼他“转化”,罚坐军姿,打骂侮辱,任意剥夺其上厕所、吃饭、睡觉的权利和时间,他们还用驱蚊水喷曹靖宇的眼睛,致使他视力下降。 有的刑事犯将诬蔑大法的话写在地上、床上,逼曹靖宇踩上或躺上。曹靖宇坚决抵制,被八个刑事犯轮流看管罚站八天八夜,原地不准动不准睡觉,后腿肿化脓,比原来粗胀两三倍,后被监狱医院诊断为肾功能衰竭,至今身体都没有恢复。

35、彭闯被非法判刑七年

彭闯,男,六十多岁,武汉电话设备厂退休职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二年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彭闯在汉阳租住地被武汉国安一科绑架,在非法审讯时遭恶警十指戳脸、戳眼,拳头猛击头部的毒打。后被送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彭闯又被哄骗到蔡甸红庙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月。在关押期间不法份子强制他喝冷水、头撞墙。冬天每周一次都要脱光衣裤、赤身裸体的站在放风场的雪地里,用冷水洗澡,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与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彭闯被武汉市中级法院、蔡甸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送至琴断口监狱迫害。他在琴断口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因常见法轮功学员受辱受欺鸣不平而遭受恶人攻击。

36、湖北省农科院张小青被秘密判刑七年

张小青(音),原湖北省农科院科技职工,爱人在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担任领导职务。张小青去美国,回国后参与做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二零零六年夏,张小青被秘密非法判处七年重刑。

37、王冀襄被重判七年

38、周民鹰被重判七年

39、陈曼被重判七年

陈曼,女,原是大学教师,从小体弱多病,三天两头住医院,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病全无。中共恶党镇压法轮功后,陈曼和她的家人多次受到江岸区“六一零”的骚扰、威胁、恐吓。因为陈曼把丈夫张伟杰(法轮功学员)的申诉信寄到省里、区人大、区委,武汉市江岸区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胡绍斌恼羞成怒,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将到洗脑班看望丈夫的陈曼强行绑架到江岸区谌家矶法教班非法关押。二零零八年大年初五,陈曼在武昌柴林宾馆开了一个英语补习班,取名冬令营,在开课当天就被一群便衣抓走。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在武汉市公安一处、江岸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检察员:秦雨)洪山区法院(审判长:徐中泉,审判员:张汉军、李要兵)合谋构陷之下非法重判陈曼七年。陈曼不服,上诉到武汉中级法院。面对武汉市公安一处伙同江岸区分局伪造证据、非法抓人、非法关押等不可辩驳的事实,武汉中院(中院法官:徐正武)不敢开庭,以一纸通知的形式给洪山区法院维持原判。

40、钱友云两度入狱,刑长七年

钱友云:女,江夏区饲料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五月从江夏区五里界洗脑班成功走脱。从九九年底两次进京上访后被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胡新华、主管王国良刑讯逼供,并受尽市妇教所、市第一看守所非人折磨虐待,后被区公安分局诬为带头在看守所绝食闹事,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五十四岁的钱有云遭受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近二十年。她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才出狱回家。

41、周尧两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

周尧,男, 2005年被江汉区610办公室绑架,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劫持到湖北省琴断口监狱非法关押二年。2015年武汉法轮功学员周尧被冤判五年。

42、饶晓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三万元。

43、童菊兰(年近八旬)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下旬,被冤判七年。

44、付国启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六年半

付国启第一次被非法判刑2年半,2018年被非法判刑四年。

45、法庭人员叫嚣:喊三声就多判三年, 付树兰被非法判刑六年 。

付树兰,男,1949年生。2008年8月15日付树兰在家中被绑架,在百步亭看守所长达一年非法羁押中,付树兰惨遭折磨。江岸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三次无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审理。2009年6月12日,江岸区法院非法开庭。付树兰在庭上高呼三声“法轮大法好!”。在场的法庭人员气急败坏,叫嚣:喊三声就多判三年。庭上,家人见付树兰脸、腿手均受殴伤,带血受审。江岸区法院枉判付淑兰6年徒刑,被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46、政法委“六一零”操控法院践踏法律 张甦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非法审理所谓法轮功“七人连案大案”。非法庭审持续了一天,程海等八位律师依法为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六个法轮功学员作了“法轮大法好”的陈述。理屈词穷的法官多次粗暴打断律师和法轮功学员讲话。这是一个拼凑的所谓“连案要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七位法轮功学员强行拼凑在一起完成的“罪名”。本案执法人员涉案违法之处众多,如绑架,非法拘禁,强迫失踪不通知家属,刑讯逼供等。张甦的律师程海已多次向各级部门递交了控告信,控告公、检、法、司多人涉嫌非法拘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

开庭当天,有众多法轮功学员前往法院周围表示关注,其中有八位法轮功学员遭武汉政法委及“六一零”机构人员强行绑架:武汉市的徐玉兰、江夏区豹澥镇的刘据珍、齐汪桃、洪山区花山的田春芳、李久兰、刘婆婆,还有两位不知名。田春芳后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李久兰、刘婆婆被非法关押在壕沟洗脑班,李久兰与刘据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板桥洗脑班。开庭六天后,武昌区法院枉法裁判张甦六年有期徒刑,张伟杰五年,冯震五年,冯云三年六个月,韩淑华三年,夏阳三年,熊炜明三年缓刑四年。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种种不法行为,在光天化日下上演,源于邪恶的武汉政法委及“六一零”机构的操控,在其操控下,武汉市公检法各部门肆意践踏着法律。略举几例就足以让人震惊:剥夺家属的旁听权,不出具手续随意抓人,服刑人员刑期已满却遭超期关押数月等等。

剥夺家属的旁听权:五月十九日的非法审理“七人连案大案”,当天只有五位家属(冯震的妻子、冯震冯云的姐姐、张伟杰的姐夫、熊的岳母、韩淑华的儿子)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其余众多家属朋友都被堵在门口不让进去。其中有八十岁的白发老人,也有几岁的稚嫩小儿。虽然没让家属入场,却有很多不相干的人拿着“旁听证”入场,后来得知这些人都是各个街道社区派来占位子、充门面的,很多人进去呆了一会就走了。

47、祝春梅被非法判刑六年

2015年4月8日,武汉法轮功学员祝春梅被十堰市张湾法院非法判刑6年。

48、蔡如芬两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6年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蔡如芬非法开庭,十一月十二日,通知蔡如芬,被非法判刑三年,罚款人民币三千元。

49、张荆州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一一年张荆州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随着维权律师的介入,法院不得不“公开”开庭;但明知道迫害政策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中共法院又不敢让民众看到开庭的真实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中共的开庭就变成了演戏。二零一一年的庭审,当局较往年更加兴师动众,以是年五月洪山区法院的一次开庭为例。

五月十四日,洪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欧阳海文、刘社红、张荆州和彭亮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其时,武汉当局如临大敌,出动两百多个警察层层戒备,并绑架了四名前去观看的法轮功学员。而且,在开庭前五天,当局就绑架了为哥哥彭亮聘请辩护律师的彭燕。法院也没有按法律程序通知任何家属庭审时间。

   
彭亮             刘社红              欧阳海文

四位非法受审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修炼做好人,毫无犯罪可言。其中,刘社红因修炼法轮功而摆脱毒品得以重生。这四位学员被指控“有罪”,只是因为喷写“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标语。

四位法轮功学员在被带上法庭之前均被施以殴打、长时间不让睡觉等酷刑逼供,尤其欧阳海文,已被折磨的身体虚弱,是带着氧气罐和一群医护人员出庭的。

然而,法庭却置此冤情不顾,在辩护律师据理力争的抗辩和当事人掷地有声的质问中,检方无言以对,法官不得不休庭。但是,四位学员仍被秘密枉法判三年到五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50、张秋莲被非法判五年半

2015年张秋莲,女,被非法判5年半。

51、汤海安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一年汤海安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年元月十日,武昌区法院庭审法轮功学员汤海安,开庭前一小时才通知家属。庭上没有原告、没有辩护律师、没有旁听人员,检察长只问了当事人几个问题就算庭审过关。十三日家人得到通知,汤海安已被判刑五年。

52、李火生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大绑架中受害的李火生,也遭受了中共的冤狱。五月二十八日,武昌区梅苑派出所通知家属到派出所领取所谓的“逮捕证”,上面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姓名。九月二十七日秘密开庭,法院未通知任何家属,也无任何一人参加旁听,也无人为李火生辩护。事后,李火生从看守所寄信回来,家人才知道其已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李火生被诬判的整个过程中,从被非法起诉、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决,都是秘密进行的,李火生家人除收到过武昌区公安分局一张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名的逮捕通知外,没收到过其它任何法律告知文书。在非法判决出来后,李火生的妻子(未修炼法轮功)到武昌区法院找到负责此事的审判长张伟要判决书,张伟不但不给,态度非常坏,并说你要判决书干什么?刘妻回答我有知情权。张伟推三阻四,李妻到法院连去了三次最后才拿到所谓的“判决书”。其后,李火生上诉到市中院。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未开庭的情况下,武汉市中院法官陈丽敏以书面审理的方式,无视律师的有理有据的书面辩护和李火生本人的事实陈述,无理驳回上诉。

53、张伟杰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二年张伟杰被非法判刑五年。

54、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退休教师朱慧敏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二年,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退休教师朱慧敏,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

55、吴梅被非法判刑五年

56、胡冬生被非法判刑五年

57、孙足英被非法判刑五年

58、秦汉梅被武汉江岸区法院非法冤判5年

59、艾华被非法判刑五年

60、王玉林被非法判刑五年

61、梁香姣被非法判刑五年

梁香姣,女,蔡甸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又一次被武汉市汉阳区国保绑架,家中私有用品如电脑等被非法抄走、现金几千元被劫。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汉阳区法院非法判梁香姣五年徒刑。

62、陈国庆被非法判刑五年

陈国庆,男,男,38岁,东西湖区幸安渡人,被非法劳教2年,非法判刑5年。

63、罗金玲被冤判五年

64、李万德被冤判五年

65、陈欢被非法判刑五年

66、夏美荣被诬判五年

67、邓庆才被冤判五年

68、汪长征,男,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69、程幼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70、脖子套绳庭审 七旬冯继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武汉市70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冯继武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在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门口街道上被绑架。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冯继武被汉阳区法院非法判四年半,并勒索罚金三千元。法院为了不让家属上诉,将判决书一直拖到五月三号才通知家属去拿。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对冯继武开庭,不许亲戚旁听,却坐满了社区人员。开庭时,将冯继武老人五花大绑推出来,为防止他喊口号,还在他的脖子上套了根绳子。

庭审中,冯继武为自己辩护,法官根本不听,还说冯继武态度不好,要重判。当时法官说案件特殊,没有当庭宣判。此后,家属多次询问要判决书,法院骗家属说还没下来。家属说要请律师,法院又骗家属说冯继武不让请。

71、唐国英与子同狱四年

唐国英,丈夫30多岁就因癌症去世,她一直与患有骨髓炎的儿子相依为命。1995年,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吕睿有幸炼了法轮功,炼功后骨髓炎不治而愈。新年前夕,唐国英也进入大法修炼,三个月后,自己所有的慢性病一扫而光。

2001年元月和2002年7月,唐国英被新沟桥派出所和青山区”六一零”两次送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2004年初才被放回,见到了久别的儿子。而吕睿因向民众讲真相,却在这个春天被判4年,送汉阳琴断口监狱。唐国英在新沟桥派出所门前挂牌。

2005年4月2日清晨,唐国英在武钢医院张贴迫害真相传单,被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龚某、宋某拳击唐国英的头,撬开唐国英的嘴,进行野蛮灌食,灌食中唐国英几乎窒息而死。2005年12月15日,武汉中级法院诬判唐国英4年。而在狱中的吕睿并不知母亲与自己一样也在中共的黑狱中。

被非法判四年共42人:张晓华、胡慧芳、钟长奎、朱玉兰、何润兰、周建武、王宝忠、卢启奇、李市红、郭雄兵、陈丽萍、陈光远、田福礼、袁庆、钟明、屈冬菊、谭淑琴、欧阳海文、宗明、廖和平、何志强、舒润国、朱志俊、赵虎、杨灵富、喻小霞、孙友桂、江萍、杨又喜、王利君、万大久、袁运兰、汪锁仙、朱汉英、江明、沈艳桥、谌红艳、梅大佐、魏兴芝、李合珍。

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共16人:张珂、屠巍兰、郭武海、黄志勇(黄家发)、柳木兰、冯云、欧阳翠荣、柳金枝、曹孝梅、匡小明、张晨耀、周红燕、黄海英、毛惠兰、杨玉梅﹙三年三个月﹚、李达。

被非法判刑3年共59人:白要斌、方隆超、刘运潮、张爱民、许光临、李隆义、刘吴斌、周俊杰、薛良艳、曾联华、胡娅音、许国莲、倪国滨、余婉岚、彭聪、彭燕、王劲松、付少珍、夏环、商玉萍、谢明光、刘清水、刘佑清、庞丽娟、余艳兰、张全庆、胡望香、张大奎、于澜涛、邹双芬、彭亮、刘社红、韩淑华、夏阳、余早荣、王琴、李祥杰、秦秀娟、陈岗、王小顺、徐燕萍(许燕平)、康佑元、俞腊梅、周显成、熊国元、周锡坤、张秋莲、周红梅、陶绍慧、周新春、王乐珍、朱吉曼、陈喜、许茂林、曾建新、周琼、周京华、梅树清、吴元丑。

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四年共4人:熊炜明、张全浩、宋刚、朱平﹙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

被非法判刑3年以下共45人:夏玉兰﹙2年10月﹚、孙俊芳﹙2年6个月﹚、陈焱明﹙2年6个月﹚、朱游山﹙2年6个月﹚、刘淑华﹙2年6个月﹚、张连杰(2年4个月)、晏成其(2年4个月)、吴志高(2年4个月)、刘定刚(2年4个月)、王正顺(2年4个月)、黄立武﹙2年2个月﹚、柳玉红﹙2年﹚、范长英﹙2年﹚、习国秀﹙2年﹚、徐国庆﹙2年﹚、邹家容﹙2年﹚、高文刚﹙2年﹚、胡延芳﹙2年﹚、李桃枝﹙2年﹚、潘红丽﹙2年﹚、俞新娣﹙2年﹚、王旖旎﹙2年﹚、黄玉凤﹙2年﹚、戴顺喜﹙2年﹚、洪桂梅﹙2年﹚、窦堰生﹙2年﹚、李梦香﹙2年﹚、付胜强﹙1年9个月﹚、陈善菊﹙1年8个月﹚、陈志荣﹙1年6个月﹚、李红﹙1年6个月﹚、汪汉梅﹙1年6个月﹚、张述良﹙1年6个月﹚、张贤兰﹙1年6个月﹚、巴亚莉﹙1年6个月﹚、邢晓虹﹙1年6个月﹚、陈小华(1年3个月)、程静﹙1年﹚、朱汉龙﹙1年﹚、沈淑玲﹙1年﹚、沈世英(1年)、范琴霞(1年)、夏换珍(1年)、彭密﹙10个月﹚、彭银香﹙半年﹚。

非法刑期不详共9人:张洪伟,江波,魏春芝,胡勇军,赵喜庆、胡友英、梅汉英、吴志高、吴桂春。

﹙二﹚知法犯法 践踏法律

1、“公审”变“密审”,实为见不得人的迫害

原定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新洲区法院开庭的所谓“公审”,改为三月十九日上午在辛冲镇法庭非法开庭,二十余辆警车、小车将小小的法庭围得水泄不通,武警、交警、防暴队员全副武装,荷枪实弹,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进入法庭的除了新洲区公检法司、“610”人员外,只有两名受冤者聘请的辩护律师,和旁听席上的八名直系亲属,“公审”变成了“密审”。

“公审”顾名思义就是公开审判,人人都可以旁听。新洲区法院的大庭能容纳数百人旁听,当局者放弃不用而到僻静小镇法庭秘密开庭,甚至连受冤人的亲属也不让多进一个(每个受冤人只限二名直系亲属旁听),还要凭身份证和户口本领取“旁听证”才能入庭旁听,这是哪部法律规定的呢?而且,三月十七日上午,新洲区政法委、“610”、法院、公安局、交警、防暴中队等各方“要员”还为此紧张地召开了一个密审“筹备会议”。

那么,如此严密部署,动用大量人力物力,神秘兮兮地把开庭地点改到辛冲镇法庭,而不敢在新洲区法庭开庭,究竟是一个什么重大案件呢?“公审”的又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当局者为何如此害怕呢?

原来非法“公审”的是四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仓埠的朱游山(男,六十多岁)、柳玉红(女,四十多岁),阳逻镇的周红梅(女,六十多岁)、范长英(女,五十多岁)。他们都是信奉“真善忍”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新洲区“610”对他们构陷的罪名是张贴“人权圣火”图案和黄丝带,这显然是“莫须有”的罪名。在非法开庭前,武汉市610为罗织罪状,指使武汉市公安局一处、新洲区公安分局一科、仓埠街派出所等部门的恶警及仓埠街道办事处的恶人,携带摄像机,闯到仓埠街法轮功学员陶佳平家中,逼迫陶佳平做伪证,遭陶佳平正念抵制后,恶警恼羞成怒,百般威胁,陶佳平被迫流离失所。

在法庭上,四名学员都说,我们无辜被抓,应立即放人。正义律师也为四名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法官一方面是由于心虚,觉得罗织的罪状漏洞百出;另一方面可能是被学员的正气和律师的辩护所感化,于是找律师讲:只要法轮功学员承认一点错我们就可以判监外(执行)。律师反复跟法轮功学员讲:你们就承认一点错吧,他就可以判你们监外(执行)。但四名法轮功学员坚持否定,说我们无罪,你们应立即放人。这样审判无法进行下去,最后只好休庭。

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一直冠以“依法”的名义。但人们发现,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众多大陆律师以详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传播法轮功真相合法。

新洲区法院将“公审”变“密审”正说明当局者心虚、理亏。违背宪法,践踏人权的恰恰是中共当权者自己!

最后,在中共“610”的操控之下,新洲区法官昧着良心判上述四名法轮功学员二年有期徒刑。这完全是非法判决,是彻头彻尾的恶意迫害。这种迫害行径,无疑是严重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无论中共官员打着什么幌子进行迫害,都必将受到人类法律的追究和老天爷的严惩。出卖良心者,也必然要承担出卖良心的责任。

2、九岁武汉女孩被骗签名,成为审判妈妈的证词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中国新年大年初五),湖北省武汉九岁女孩青青的妈妈被中共六一零警察非法关押,青青被老师、警察讯问,并被要求在笔录上签名,按手印。武汉市国保(公安一处)警察把这份笔录当作开庭审判青青妈妈的一份证词,青青妈妈胡慧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1999年诞下的小青青有着一般孩子所不具有的早熟和稳重。2008年的一天,青青从课堂上被叫到学校办公室。看着老师严肃的表情,青青不知道哪里做错了。


青青小时候的照片

等在老师办公室里的是武汉市公安一处的便衣,他们对青青做了“取证”,签字、盖手印是最后程序。这些记录后来成为指控青青的妈妈胡慧芳、办冬令营的陈曼老师和周肖军叔叔的证据。此案中的成人证据都是伪造的,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捏造起诉书。

2月19日早晨,一群便衣闯入家里不出示任何证件,绑架青青的妈妈。青青的妈妈被夹在中间,他们一边将青青的妈妈的胳膊往身后高处扭,同时压青青的妈妈的头。青青的妈妈疼的喊叫起来。青青的爸爸还在广西老家,家中只有母女俩人。无人理会的孩子惊恐的大声哭叫。

那场在洪山区的异地庭审中,家人入庭被阻,法院在庭外非法抓人。北京律师做出无罪辩护,指出公安非法抓人、非法关押、伪造证据。检方拟定的罪名居然是“蓄谋从少儿开始推翻国家政权”。庭辩检方失败,法庭不予判决书,却将胡慧芳、陈曼和周肖军枉判重刑。作无罪辩护的律师黎雄兵被扣押执照。一年后,2009年7月,青青才见到了狱中憔悴的妈妈。

3、小卢海被中共警察所谓“取证”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小卢海的爸爸卢启奇在深圳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到绑架。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午,小卢海的外婆宋文绣被武汉江岸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抄家,下午三点,小卢海的妈妈李市红回家,也被绑架,并被非法拘捕在看守所。武汉江岸国保大队的警察多次到小卢海就读的学校,用诱骗、威逼、恐吓等手段,对未成年人卢海进行非法取证,逼迫他交代妈妈跟谁来往过、做过什么事,迫使卢海在口供上签字、按手印。小卢海的妈妈李市红,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被受“610”指使的伪江岸区法院诬判四年。

4、法庭上不许律师讲法律

汉阳区法院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利君和夏美容,审判长梁宏当场做出不许律师讲法律的违法规定。辩护律师在庭审情况说明中如此阐述了这一规定的荒谬:“生平第一次出现在不许讲法律的法庭上,被不准依据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辩护,值得记载。”法庭上,审判长梁宏多次打断律师的发言,只许律师讲辩护观点,不许律师阐述辩护意见,并且将公诉人的麦克风声音调得很大,律师的话筒音量调得很小,根本不想让下面的人听见律师的辩护。

5、武汉陈善菊遭诬审 法官竟当庭威胁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汉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陈善菊。审判长梁宏诬蔑法轮功,威胁陈善菊不许炼法轮功。律师指出,审判长梁宏当庭威胁当事人是违法的,当事人在庭上陈述是法律允许的,并指出超期羁押陈善菊是违法的,应立即无罪释放。律师之前在汉阳区法院刑庭办公室和法官沟通时,一个叫曹文的办公室人员全然无视法律,说:我们可以判她三年。

6、“二审”变“一审” 武汉市中级法院不纠正冤案、错案,非法维持原判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年中,武汉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上诉,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采取不纠正冤案、错案,非法维持原判的践踏法律的做法。视法律为儿戏。如以下案例:

吴碧林女士已年满七十岁,原是武汉市物资局的干部。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以来,吴碧林女士二十次被非法拘捕关押,几乎每次都是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时,才将她放回。二零一一年吴碧林曾被江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由于身体原因监外执行。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武汉市江岸区东立国际片警伙同该社区人员冒充吴碧林的先生的同事敲开她家大门,强行绑架了吴碧林并非法抄家。六月初,汉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吴碧林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吴碧林,律师为吴碧林作无罪辩护时指出:对吴碧林的指控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应宣判无罪;并指出办案程序多处违法,应当纠正,并应当追究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责任等。

吴碧林在法庭陈述:炼功前长期经受了腰痛多种疾病折磨,每年患病一两次,躺在床上起不来,得一周才能好些,一九九九年前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疾病就好了,觉得法轮功真神奇,从此坚持修炼;认为修炼法轮功使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可能是犯罪。

审判长梁宏(女)无视宪法、法律,多次粗暴打断律师辩护,并多次无理粗暴剥夺吴碧林为自己辩护的正当权利。

在开庭前的数月,一审法院梁宏等人竟然把本案案卷移送二审法院“内审”,由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定罪量刑等做出决定,据梁宏说这是武汉市中级法院的要求。这就告诉人们:汉阳区法院的开庭审理和之后的裁判,都纯粹是走过场的玩偶游戏,是虚假的一审,实际是执行武汉市中级法院的一审意见,而且是未审先判、不公开审判!

所谓的“二审”实际是不存在的。这就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在破坏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也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二十年间,武汉市中级法院不纠正冤案、错案,非法维持原判的根本原因所在。

7、警察非法取证 中院干预本案独立审判 法院超期关押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等,二零一九年九月份被非法判刑:洪维声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款五万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四万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罚款四万元;饶晓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三万元。他们四人已上诉到武汉市中级法院。

洪维声、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已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五个月,洪维声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洪山看守所,侯咪拉、侯艾拉、饶晓萍被劫持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洪维声(洪维生)、侯艾拉、侯咪拉、饶晓萍、白厚生五人,在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大李村五号,被绑架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梨园派出所。梨园派出所警察郑清等伙同洪山区国保大队韩玉高和武汉市国保支队人员非法抄家,非法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和真相资料。

洪维生等人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批捕,后被构陷到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白厚生取保候审在家中。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洪维生、侯艾拉、侯咪拉、饶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指出法院是审判罪人的地方,我们是修真善忍的好人,所以请法官和公诉人回避。饶晓萍当庭解聘了家属为她聘请做有罪辩护的律师。

洪维声在回答律师提问时,告诉律师,他学习的法轮功书籍都是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他告诉律师他本人是一九九三年参加在武汉市市委礼堂举行的法轮功传功讲法面授班后走上修炼的。

辩护律师指出了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不按法律程序办案、超期羁押和不按法律规定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等多项违法行为。审判长肖玉华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并威胁律师,但当庭承认了相关错误,并中止了本次非法庭审。

五月十七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法轮功学员洪维声等的辩护律师指出了武汉市洪山区国保警察非法取证;武汉市中院干预本案独立审判;洪山区法院超期关押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并要求洪山区法院立即取消对法轮功学员洪维声、饶晓萍、侯埃拉和侯咪拉的强制措施。

8、法院非法扣留递交申诉书的学员家属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在汉阳区法院院长接待日递交申诉4书,梁宏等人指使法院工作人员把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分别非法扣留在单独的房间里。期间,汉阳区法院副院长刘言胜还专程和法轮功学员家属谈话,并保证说没有扣留他们的意思。可到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法院门口突然出现三辆警车,下来十几个警察把三位家属强行押入警车,劫持到汉阳区江堤派出所非法扣留。

9、法庭出“怪招”,叫亲人看电视“旁听”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武汉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郭武海“案件”,所谓的罪名是“上网”。当天一大早,东西湖法院周围就被戒严了。东西湖610头目曹斌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利用中共这个迫害体系固有的机制,象搞运动一样,再次发动全区下属各大队、街道、社区到法院门口参与围堵可能前来的法轮功学员。法院门口公安和610呵斥着靠近法院的路人。

当郭武海的弟弟和弟媳妇走到法院大门口时候,同样被610驱赶。家属提到自己是亲属,一大早赶来看自己的哥哥,怎么能不让见?610“告诉”他们法庭位置不够坐,所以不让进去。

郭武海年迈父母走到法院门口,被刑庭庭长指定让进法院。刑庭庭长告诉老人在一楼一个房间里等,那里有电视,在电视里可以看到他们的儿子郭武海,但直到开庭结束,两个老人也没有从电视里看到自己的儿子。

10、殴打旁听民众

案例:武汉老妇遭庭审,亲人旁听被暴打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审判一位老太太,只为她以“真、善、忍”为标准为人处世,老太太名叫胡望香。

法院门前,两个二十岁左右的警察,穿警服拿防暴枪,两头走动。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混在人群中窥探,法院周围的各路口都布满了警察、便衣、协警,盯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

八点三十分,胡望香的家人要进庭旁听。武汉市东西湖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曹斌直接出面阻止,说只能看电视不可以进法庭,这是政策。还诡辩说让家属看电视就是旁听。

胡望香的家人问:法院是按法律行事还是按某些人的话行事?曹斌:只能这样。你再说也没用,这里不是讲道理的地方。

在胡望香的家人力争自己的应有权利时,有行人路过打探后唾弃说:“太霸道了,当今是法盲兼流氓当道,哪有好人过的日子。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太太炼法轮功也用得着如此兴师动众吗?”有一个老头子非常气愤地说:“共产党尽说假话,直系子女都不让进庭,叫什么公开开庭!”有两口子看到为一个炼法轮功的老太婆就如此戒备森严,说:“共产党坏事做多了,对好人害怕得要命才如此对待一个弱者太婆,用来吓唬人民,我看共产党的死期不远了。”

四周的警察听了曹斌所言,都不以为然。有的警察认为现在国家不象国家,不反腐就亡国,像曹斌这种法盲指挥着全区整个司法系统,是耻辱,是悲哀。

九点二十分许休庭。胡望香的姐姐和胡望香的两个儿子看了电视走出法院,看到了公诉人刘涛。想到公诉人整个都是造假、制造冤案,自己的母亲平白无故蒙受奇冤,身为七尺男儿,却不能为母亲讨回公道,胡望香的两个儿子就走向前去,想找刘涛问个究竟。

这时,曹斌一声令下:“抓起来!”警车里几个国安和站在周围的几个便衣蜂拥而上,将胡望香的老姐姐和胡望香的两个儿子围在中间,拳脚相加,电棍噼噼啪啪响个不停。遭警察群殴后,胡望香的姐姐高血压复发非常严重,两个儿子被劫持到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新村派出所。胡望香的两个儿子后来被放回。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透露:曹斌一周前就周密部署了十一月十六日对胡望香的非法庭审,他再三强调不能出纰漏,否则他不好对主子交待。

11、拦车救母被非法判刑 中共恶警施流氓手段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共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开庭,对仗义拦车救母的武汉青年潘登进行庭审,并非法判处潘登有期徒刑。其家人方知上当受骗,被中共公检法人员的流氓手段耍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上午八时左右,硚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陈志龙、徐进平、蔡晓兵、姜然身着便服,开着一辆外地牌照的面包车,伙同社区的曹金保〔主任〕李双利等人直入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将非法拘留十天期满的法轮功学员黄海英劫持上车,正准备再次绑架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当车行至拘留所大门时,黄海英的儿子潘登发现母亲被不明身份的人所劫持,于是拦车救出母亲,并质问车内的几个人:你们是干什么的?

即使按中国现行法律讲,五月八日黄海英应获自由身并受法律保护。硚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陈志龙、徐进平、蔡晓兵、姜然绑架黄海英,已构成绑架罪。

五月十日下午,硚口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陈志龙、蔡晓兵、姜然身着便服在潘登居住的汉阳区月湖社区附近蹲坑。潘登刚离家不远,遭到陈志龙、蔡晓兵、姜然等人的绑架袭击。抵制中,有围观者报警,潘登以及陈志龙、蔡晓兵、姜然等人被带到武汉市汉阳区月湖桥派出所。绑架者陈志龙、蔡晓兵、姜然等人当时被放走,而被害者潘登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非法关押在汉阳陶家岭看守所。

事后,恶警陈志龙、蔡晓兵、姜然做伪证诬告潘登“袭警”,陈志龙耍赖说是被潘登打伤;社区人员曹金保、李双利还作旁证人。

武汉市汉阳区月湖桥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殷所长、冷副所长汇同汉阳公安分局以陈志龙等人的伪证诬告,起草了所谓潘登“袭警”案卷,移交到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面对诬告,潘登的家人及亲友聘请北京律师介入,律师在往返于月湖桥派出所、汉阳区检察院多次交涉,在汉阳陶家岭看守所见到自己的当事人潘登。交谈中得知,五月八日,硚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陈志龙、徐进平、蔡晓兵、姜然身着便服,开的车不是警车,而是一辆外地牌照的面包车,也没有出示证件,潘登也不知道他们是警察。

五月十日下午,硚口区警察陈志龙、蔡晓兵、姜然身着便服跨辖区,在潘登居住的汉阳区月湖社区附近蹲坑绑架,在绑架过程中遭到潘登的抵制,如果说警察陈志龙等人此时是在执行公务,是不成立的;而且穿便服、跨辖区则是违纪违法的。“袭警”之说不成立。

面对事实,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不得不以事实证据不足,将所谓潘登“袭警”案卷退回汉阳公安分局。

北京律师的介入,使中共公检法负责此案的人员感到耍流氓手段不方便,他们不但不收敛,反而耍流氓手段不断升级。 硚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陈志龙等人找到潘登妻子单位,追找婆婆黄海英的下落,还耍赖说自己被潘登打伤要求赔偿,家人不得已请陈吃饭送礼。同时,家人多次遭到汉阳区月湖桥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殷所长、冷副所长、汉阳区检察院、汉阳区法院等不法人员的骚扰、威胁恐吓;要求家人:必须辞退北京律师,再请一个武汉律师,否则对潘登不利;谎言欺骗家人劝其认罪:要家人劝潘登认罪。说什么认罪了好结案,一结案就放人,否则会无限期关下去的;有一个人零口供,在里面关了六、七年了,到现在还关着。

可怜潘登的父亲、潘登的妻子,不知中共公检法人员是在用谎言欺骗他们,是在耍流氓手段。

十二月十一日,汉阳区法院开庭,对潘登进行非法庭审,潘登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其家人方知上当受骗。

从潘登的被绑架、非法拘留、关押看守所到非法庭审、判刑的整个过程中,中共公检法人员的流氓行径,向人们展示的是中共流氓的邪恶本性。

﹙三﹚有案不立 打击报复

中共的法律表面看上去非常漂亮,冠冕堂皇的。但它是为维护中共暴力政权统治服务的,不是正常人类社会的法律的概念与涵义,更谈不上扶正除邪,维护正义,惩罚恶者;它是中共用来维护暴政的暴力手段。

中共宣传的“依法治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都是欺骗世人的谎言。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讲过法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按照它自己的法律都是违宪违法的。面对法轮功学员反迫害,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中共却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法不依,报复打击,加重迫害,践踏法律。

有案不立 有诉不理 有法不依

自中共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之后,目前全球已有近二十一万名法轮功学员实名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全球三十多个国家超过数百万的民众联署举报江泽民。至今中共最高检察机关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却不立案追查。

1、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综合报道,到本周8月13日为止,已超过二千三百三十七名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中国最高检察机关就江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追查。正邪之较量在中国大陆深入展开。

2、武汉市武昌区1369人联名举报江泽民

明慧网通讯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湖北报道,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有超过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随着法轮功学员不停的深入讲真相,越来越多的民众明白了真相,也站出来签名举报江泽民的违法犯罪。

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武昌区民众,从二零一五年九月初至十二月底止,共有315份举报信,合计1369人,联名举报江泽民,并通过网上投给“两高”,并收到回复。其中有一封举报信是107人联名,一封是145人联名。

据征签者反馈的信息说:有人听说诉江的消息,就说:“这个坏东西,早就该起诉它了,我签。”有的说:“这个家伙从来没干过一件好事,越早把他送上断头台越好,我签!”有人还说:“把你们的举报信也给我一份,我帮你们去征签。”

3、武汉市又有1559人签名举报江泽民

在中国大陆随着真相的广泛传播,明白真相的人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站在正义、善良的一边,站出来举报江泽民!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一六年七月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湖北武汉市又有1559人签名举报祸国殃民的江泽民,举报信已通过网上举报,顺利投给了最高检察院并收到高检院的举报密码。

有一户人家,一经讲明为什么要起诉江泽民时,全家人都表示同意签名,征询用真名还是化名时,这家女婿说那当然是用真名了,他那么祸害老百姓,把个国家搞得乱七八糟,早该控告他了。期间正碰上这家在派出所工作的小姑子来做客,也同意用真名签名举报江泽民。就这样一家五口人都在举报信上郑重的签了名。

4、武汉市一周内近五百人控告首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综合报道,据明慧网统计,从七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三日一周内,湖北武汉市有四百八十七人(四百二十五个案例)控告江泽民对他们的迫害。目前湖北武汉市有近两千人控告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进行公诉,将其绳之以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政策,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从五月底到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十万三千六百零五名(八万四千八百三十五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诉讼状副本,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

刘家彩女士,海军工程大学上校教官遗孀,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获得健康。儿子曹靖宇看到母亲的巨大变化,走上修炼大法之路,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在广州被绑架,被广州东山区法院枉判七年,在广东四会监狱遭受迫害,造成身体巨大伤害,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离世,年仅四十岁。

刘家彩女士说,儿子出狱后,“原来充满活力健壮帅小伙变得脸色灰黄、全身骨瘦如柴、反应迟钝、睡觉时经常惊叫、拉血、尿血、长期咳嗽,后来右腰部长出个硕大肿瘤,日夜疼痛不止。就是这样他也没有半点怨恨迫害他的人,说:等身体好了到广州去救他们。”

肖永铨老人,七十六岁,退休前湖北省保康县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控诉说:“我老伴是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商业系统的三级劳动模范,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我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发表过优秀学术论文,获得过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市级)二等奖及“优秀科技工作者”等称号。不幸的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一夜之间竟成了被迫害的对象与‘公敌’,修炼的环境被破坏,信仰的权利被剥夺。”“二零一二年老伴去宝丰路女子监狱探望被关押的同修,其中一位同修因讲真相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老伴只是随后问了一下情况,该所不由分说,又将老伴也抓了进去,非法搜查一无所获,从上午一直关押到晚上六点才放人,非法关押九个多小时,不让上厕所,不让吃饭。”

76岁的郭诗惠老太太控告说:“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关到第四天,……竟然灭绝人性的将我这样一位年过花甲老太太的双手,用寒光闪闪的铁铐子反铐在背后,然后再用绳子将整个身子悬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只能脚尖落地……”

企业管理人员何洁女士控告说,“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多次遭受绑架、关押和追踪,脸部被殴打致伤,至今留有伤痕;丈夫(湖北日报社记者)承受不住高压被迫与我离婚,父母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我孤身一人流离失所十多年,尝尽颠沛流离之苦;我的身份证和护照被限制,使我失去赴美工作的机会,以及国内较好的工作机会。我的生活跌入谷底,黄金年龄因此荒废。”

洪山区财政局公务员刘海波女士,控告说:“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因我坚持修炼、进京上访,单位被迫对我进行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和降职(由副科长降为科员)、下降工资级别,并将我调离正常业务工作岗位到有严重装修污染且只有我一人的办公地点(一层楼)管图书。期间,我还多次被找谈话,精神压力重重,身体一度出现严重的内分泌失调和血癌、肺癌的早期症状(后经加强修炼而恢复),头发大量掉落后变成了满头花白发,牙龈严重萎缩,四颗牙齿相继脱落;二零一三年底,我在东湖开发区地段因做向世人讲真相事宜而遭当地公安绑架、裁决行政拘留十天,在拘留所拘留第七天又被绑架到所谓的武昌区‘法教班’关押一个月,日夜呆在一间象牢房似的、见不到一丝阳光的屋子被监视看管,精神遭强暴……”

38岁的叶洁如女士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份修炼法轮功后,头痛、风温关节炎、尿道炎、腰痛等多种疾病全都好了,六年没有进过医院,节省了不少钱。她控诉说,“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我被双柳派出所抓了之后,双柳派出所经常来家骚扰我。二零一三年派出所到家找我,当时我不在家,见白天没找到我,夜晚好几个警察把我家包围,一晚上等我回家,抓我对我进行迫害。二零一四年派出所又到家找我,当时我在外面打工,家人、亲人都十分恐慌,精神受到了巨大的伤害,特别是丈夫受不了,到法院起诉,要和我离婚,导致我的家庭破裂。”

现年六十五岁、曾在武汉市金属结构厂工作的吴秀兰女士,七月十八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寄出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吴秀兰陈述说:修炼大法前我曾患有多种疾病,一九七三年我得了四肢无力症,双手开过刀做了手术,双脚穿平底鞋走路都疼,经常性扭伤,到多家医院医治,治不好,也查不出病因;一九九四年我喜得大法,炼功仅四天所有的病都好了,身体越来越健康。

吴秀兰说:“二零零零年过完年,我和六位同修到外面炼功,被武汉市武昌滨湖村当地居委会抓了起来,……送到红霞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半年时间……被罚站、戴脚镣、上手铐,二十四小时不下铐。在端午节时……把一只手沿着床一起铐上二十四小时不放。……在洗脑班非法关押半年时间,每月交九百元生活费,共交了五千四百元,都是从我工资卡里直接划走的……”“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到北京天安门去证实大法好,……后来武汉市水果湖六一零的姓匡的人把我非法押回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七处一所拘留所迫害,由于不配合转化,双手被吊铐,连续四天四夜,疼痛难忍,双手放下来后痛得发抖。迫害一个月后又将我非法转移到何家湾劳教所迫害,判刑一年。”

武汉市江岸区八十岁的朱明珠女士控告说:“曾被三次绑架到洗脑班关押,二次被非法拘留,五次被非法抄家”“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再次被抄家,并把我绑架到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迫害,强迫洗脑。给我精神上造成极大的痛苦,每次对我的迫害,除经济损失外,也给家人带来极大伤害和痛苦。”

武汉市新洲区周杏珍女士控告说:“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们家深受其害。因为我们村组干部为响应它的号召,曾三番五次上我们家骚扰、恐吓等等,致使我们夫妻放弃了修炼法轮功,没过多久,我前夫通过修炼法轮功好了的各种疾病重新再犯。由于我们都是农民,没有多少经济收入,年复一年的病情加重,害得他年纪轻轻就丢下我和一双还未成年的儿女离开了人世,给我们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好端端的一个幸福美满完整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依据中国《宪法》、《刑法》的规定追究江泽民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等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我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报复打击,加重迫害,践踏法律

中共最高检察机关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不但不立案追查,中共反而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报复打击,对学员实施骚扰、绑架、非法关押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判刑。加重迫害,践踏法律。略举以下几例:

1、武汉黄陂区610指使警察骚扰诉江法轮功学员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610违背《宪法》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现行规定,指使前川街两个派出所的警察骚扰对江泽民控告的法轮功学员,有的直接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有的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或亲属。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约十点半左右,俩男一女三个警察突然闯进法轮功学员刘金五家中,拿出诉状问起诉江泽民之事,要他在笔录上签字,被抵制。刘金五质问他们,这东西怎么到你们这来了呢?他们说:“是上面来的”。

一位年过七十的女大法学员的邻居告诉说:“今天上午十点多钟,有一个三十多岁的警察敲你家的门。”当天下午,该法轮功学员的女婿接到派出所警察的骚扰电话。还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的儿子也接到了警察的骚扰电话。几乎在同一天共有五名法轮功学员或家人受到骚扰或电话骚扰恐吓。

黄陂610还要挟黄陂区邮政局系统拒绝接收和扣压法轮功学员投寄起诉江泽民的快件信函。据知目前至少有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诉状快递邮件被扣押在当地邮政部门,是严重违反和破坏邮政法的犯罪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起诉江泽民,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是对“两高”为民申寃的信任和希望,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黄陂610骚扰参与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或家人,阻挡民众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践踏人权,蔑视《宪法》,破坏法制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此之前的八月十一日上午,黄陂610带领姚集街派出所的警察和中共邪党村支部书记等六人,突然闯进法轮功学员汪文清家中非法抄家,抢劫大法书籍八本,诉江状三份,并把七十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汪文清绑架,非法关押审问三个多小时才放他回家。

2、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大约10点多钟,武汉市公安局国保的两个便衣到武汉市吴家山四中,找法轮功学员何艳询问关于诉江的事情,并把何艳带到吴家山街派出所。同时也有武汉市警察共5人到何艳家非法抄家,劫走手提电脑、U盘和法轮功书籍2本。

3、二零一五年九月份以来,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派出所警察伙同百步亭社区人员骚扰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单敬珍、赵喜庆被带到百步亭派出所强迫签字和分别罚款500元;学员孟汉梅被抄走大法书;其他学员有的被强迫签字;也有的学员正念抵制没受损失。现已知被骚扰、迫害的学员还有林琦、赵春芳、田龙海、刘婆婆、陈家秀、韩凯。

4、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十八日,在武昌区水果湖地区,派出所片警上门骚扰、威胁多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特别是居住在省政府所在地张家湾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对在职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不让其正常上班,强迫学员承诺今后不许有任何活动,并威胁学员要送洗脑班。

5、武汉法轮功学员许国莲﹙被迫害致死﹚的儿子袁峰因诉江被拘留、绑架洗脑班。

6、武汉市武昌牛奶厂法轮功学员李素珍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由于诉江被绑架,在二支沟第一看守所关押至今。家属去要人,被武汉市洪山分局告之,准备移送武昌区法院,若法院不受理才允许放人。

7、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法轮功学员龙玉萍因和六、七名同修联名起诉江鬼,约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据悉,警察认为诉江是她牵的头,妄图通过洪山区检察院起诉科起诉她。因龙玉萍拒不签字配合,中共不让她家人见人。

8、住在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青宜居小区的七十三岁女法轮功学员熊国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因控告江泽民被工人村派出所伙同社区骚扰,并强行带到派出所非法扣留2小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9、二零一五年12月10日上午9点多钟,田春芳在自家店里做生意,来了两个警察和一个协警,问是否写状子?得到肯定后,他们非法抄了家,抢走了三本书和一个碟片,叫田春芳到派出所去,田春芳不配合,他们打电话,很快来了一辆警车,来了三个协警,把田春芳抬上警车。晚上6点多钟,才放回家。参加绑架两个警察是王华林、王保国。

10、二零一六年六月因为诉江,硚口区国保大队从工作单位将周爱琳绑架行政拘留十五天,后又转至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直至二零一七年过年前。七个月达二百一十天,洗脑班雇三名包夹人员监管她,所谓“费用”按每天一人一百元计算共计63,000元,又非法强行从周爱琳的工资中扣除。仅这两次被非法扣除的所谓“费用”就达79,000元,致使周爱琳在一年半的时间未领取工资奖金。

11、明慧网资料显示,二零一六年,在武汉市政法委610公、检、法、司、及各级610操控下,导致武汉市至少有法轮功学员雷银芝被迫害致死,万大久等二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或面临非法开庭,张霞等一百五十一人次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或超期关押,姜桂芹、李菊华二位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范琴霞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12、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湖北武汉有273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了各种方式的迫害,其中有3人被迫害致死;15人被非法判刑;30人遭非法庭审;126人遭非法关押在包括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监狱、医院等场所;191人遭绑架抄家;79人遭骚扰抄家;迫害达444人次。

13、据明慧网消息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八年湖北省武汉市至少2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上诉案件),11人被非法判罚金三万九千元,其中黄陂区祝亚和新洲区王齐花被非法判刑高达八年,祝亚还被非法罚款两万元;2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和庭审;8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拘留和强制洗脑,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14、据明慧网消息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九年湖北省武汉市康佑元,彭望琴,李建华3人含冤离世,至少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上诉案件),4人被非法判罚金十六万元,其中洪维声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款五万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四万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罚款四万元;饶晓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三万元;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和庭审;6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拘留31人,强制洗脑13人,还有更多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四、法外之地 劳教迫害

中共的劳教制度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它是共产邪灵为维护共产暴政为危害人类而催生的一个邪恶制度,它是中共邪党实施暴政统治的主要手段与工具之一;这种无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邪恶制度,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运用得最为得心应手,除了所谓的劳动改造迫害之外,又增加了强制灌输洗脑、迫害人类良知和迷惑心智等手段。其迫害手段之惨烈委实超出正常人的想象底线。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最高峰时期,劳教所成为中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最多的,最主要的,最邪恶的黑窝。

恶迹昭著的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正是这样一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暗场所。其不乏金钱驱使下甘于作为迫害工具的警察运用鬼蜮伎俩实施迫害的种种例证。

二零零五年纽约《时代周刊》一篇报导曾评论中共的劳教所是真正的“法外之地”,有着法律管辖不到的特权与黑暗。更多见不得人的滔天罪行,迄今仍隐藏在幽暗的各劳教所、看守所与监狱中。谎言与暴力总是形影不离,无辜的国内民众身陷中共铺天盖地撒下的谎言迷雾中,迄今难以了解真相。

作为湖北省省会城市武汉,就有五所这种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的劳教所,在武汉市洪山区有湖北省狮子山劳教所和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两所。

湖北省狮子山劳教所从2000年至2003年,非法关押全省各地法轮功学员数以百计;2003年4月17日狮子山劳教所当时关押的70法轮功学员,全部被恶警拿着枪和警棍转押到沙洋劳教所继续关押。

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是2005年新建投入使用,将湖北省沙洋劳教所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入该所关押,2008年北京奥运前,又将50名北京女法轮功学员转入关押。至2013年非法关押全省各地及外地法轮功学员数以百计;而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武汉市何湾女子劳教所,武汉市汉阳劳教所等三所主要非法关押武汉市的法轮功学员。

尽管2013年劳教制度被废除劳教所已经解体,但中共邪党机构还在严密封闭着这方面的信息,无法全面的揭露出这些劳教所所发生过的罪恶,本篇仅从明慧网已发表的信息来揭露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黑暗的部份真相,然而也足以昭示邪恶的疯狂和反人类的罪恶。

﹙一﹚何湾劳教所概况

何湾劳教所是武汉市五大劳教所之一,属于“正处级单位”,位于汉口姑嫂树罗家嘴路11号,全称为湖北省武汉市何湾劳动教养管理所,邮政编码为430015.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             武汉市劳教局

何湾劳教所包括男子劳教所、女子劳教所和武汉市戒毒中心以及何湾教育大队,武汉市何湾劳动教养管理局也设在此处。何湾劳教所有七个大队,一队、二队、三队、七队是男队,都非法关押有法轮功学员,其中二队原是一个专门关押吸毒劳教人员的队,从2000年秋起,劳教所将各队男法轮功学员集中在此队,成了集中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的大队,二队共有近30名管教狱警,包括一名大队长,三名副队长,六名干事,其余都是普通警察。四队、六队、八队是女队,关押的人员主要是法轮功学员。五队没有法轮功学员。四队后来解散了。(有人说后来四、五队搬到汉阳新建的劳教所去了)

一位亲历者回忆说:“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时,何湾劳教所将二大队和六大队划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队,男学员关在二大队,女学员关在六大队(队长刘辉)。随着迫害的迅速升级,大批的学员被陆续绑架到了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尤其是二零零一年,何湾劳教所一时竟人满为患了,于是又成立了一个八大队来关押女学员(后撤销),还嫌不够,便有大量的女学员被关到与何湾劳教所一墙之隔的戒毒所。据说,法轮功学员一度曾占了整个何湾劳教所关押人员的一半。除了这三个迫害专队外,对于一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把他们分散,一个个单独关到其它队里去。”

(二)非法劳教,数量惊人

1、迫害期间,何湾劳教所一共关押过上千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于2006年4月12日发表的《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关于第一批追查取证对象名单的公告》中,“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赫然位于湖北省迫害名单之首。

明慧网2009年3月18日发表的《我所了解的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情况》一文说道:“近十年来,何湾劳教所到底劫持了多少法轮功学员?由于中共邪党的严密封锁,具体数字很难统计,谨慎估计,当不少于一千人次。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关押时,仅二大队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就有六十左右人。”

明慧网2001年4月26日的报道《武汉市迫害大法弟子的情况补充》指出:“目前在何湾劳教所被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352人,其中男学员104人,女学员248人,男学员在二大队,女学员在六大队,八大队和戒毒中心。”由此估算,何湾劳教所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人数确有可能超过上千人次(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二次以上)。

2、全市各区被非法劳教部份名单:﹙见附表﹚

据明慧网2000年至2013年间不完全统计,武汉市各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为544人,计588人次,被非法劳教三次的法轮功学员共有4人,被非法劳教二次的法轮功学员共有36人。其中:武昌区97人105人次,二次8人;硚口区82人90人次,三次1人,二次6人;江岸区70人73人次,二次3人;洪山区46人49人次,二次3人;江汉区45人48人次,二次3人;汉阳区34人36人次,二次2人;青山区37人40人次,二次3人;东西湖区30人次;新洲区49人56人次,三次1人,二次5人;江夏区28人30人次,三次1人;蔡甸区17人18人次,二次1人;黄陂区8人12人次,三次1人,二次2人;汉南区被非法劳教1人。

﹙三﹚各种酷刑 强制洗脑

劳教所除强制法轮功学员做劳役外,为达到“转化”的目的,对学员强制洗脑,不择手段,使用各种酷刑。如:

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时不允许上厕所、长时间罚站、罚蹲及罚“坐”、“军训”、长时间暴晒、长时强制不让穿衣站门外受冷、强迫长时洗冷水澡、毒打、群殴、电击、吊铐、野蛮灌食、钉指(趾)甲、烧男生殖器……何湾劳教所的酷刑,与中国大陆其它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的酷刑一样,五花八门,不应有的也尽有,可谓集古今中外之大全。


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实施的种种酷刑:坐老虎凳、暴打、睡死人床(抻床,也称五马分尸)、电棍电击、抻床、吊铐、灌食(鼻饲)、铁椅子、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电棍殴打等

据悉,刚开始时何湾劳教所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还没有动用酷刑,在2000年6月邪恶的马三家“帮教团”来到何湾传授“经验”之后,那里的警察开始了不让学员家属接见,对学员实行关小号隔离等一系列迫害。其后,何湾劳教所为“转化”法轮功学员开始不择手段,从马三家劳教所搬来的酷刑手段在这里得到进一步的“发扬”,甚至自我标榜“北有马三家,南有何湾”,向上级邀功请赏。

何湾劳教所的酷刑种类是很多的,在本文中各处都有提及,下面再详述几种常见的酷刑。

1、长时间不让睡觉

长时间不让睡觉是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一种最普遍的酷刑虐待,看起来好象不是酷刑,其实不亚于酷刑。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被强加过这种“酷刑”。例如,二大队对法轮功学员长期用不让睡觉,高负荷长时间奴役等手段妄图消磨法轮功学员坚定的心,有的几天几夜不让睡,有的甚至一个星期,一个月都没上床,有的因工作任务量太大,长期只能睡二、三个小时。

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就用二十四小时车轮战式折磨,不让睡觉,学员若困极出现睡状,相伴而来的是拳打脚踢,高声叫骂。一个新洲籍的学员,几天几夜不能合眼,刚准备休息一下,恶警就令包夹将此学员的被子扔出屋外。

2、长时间罚站

例如:六十多岁的青山法轮功学员张玉芳,2002年被绑架到何湾劳教所八大队,警察黄虹强迫她站十三个日夜,不准睡觉,后来张玉芳眼睛发黑,倒在地上,鼻梁,脸盘摔成了粉碎性骨折,在地上流了很多血。

2005年,法轮功学员卢启奇和王浩分别被二大队恶警罚站八天八夜,十五天不许睡觉,两人的双脚和大腿因长时间站立而浮肿、变粗。

3、毒打

毒打是另一种常见酷刑,而且毒打的方式有很多,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打致伤甚至致死。警察有时直接动手打法轮功学员,更多时候则是暗中指使劳教犯人毒打学员。表面上不经常看到恶警亲自动手打法轮功学员,因为他们采取更隐蔽的方式,但有时候他们也直接动手毒打学员,如有一次,一个名叫张义的狱警警察将张远超学员叫到一楼狱警警察办公室,关上灯,用力掐学员的脖子,另有干事高君安、X干事也对他拳打脚踢。高君安干事还曾将一名新来的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张家刚的头打了一个小时,打得头皮都红了,还不知羞耻的说:“别人的头是黑的,你的头为什么是红的?”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2001年6月19日法轮功学员刘立、余飞拒绝参加队伍行走,在张培雄(副队长)的指使下,被犯人陈胜强,朱天祥、张望恩、吴凯拖至车间空地暴打,余飞腰部、前胸遭拳打脚踢被打紫,腰部酸痛,睡觉翻身都很吃力,打余飞的犯人有黄武元、余连喜、胡星先(音译)、张伟、邓世雄,当时干部雷迪看了一下就走了。

2001年6月25日,法轮功学员刘立、梅爱平、胥平、余飞不参加队列行走,再次在大队长左燕杰的指使下被犯人拖至暗处空地暴打。刘立被踢倒后按在地上,几个人同时对准腰部猛踢猛踩,嘴被打出血,其他三人也遭拳打脚踢,前胸、腰部等部位遭猛击后,疼痛难忍。当时犯人说:都是坐牢的人,我们也不想打你们,左队长要我们打,我们也没有办法。刘立对在场的干部雷迪说:“你们是在干什么呀?”雷迪哑口无言。还有一个在场的干部郑××在一旁阴笑。打人的犯人有黄武元、张伟、张望恩、吴凯、胡星先(音译)、朱天祥、余连喜等人。

2001年10月份,“严管班”里的法轮功学员一致认为要全面不配合邪恶,于是从10月15日起开始不出工、不出操、不点名、不答到等等。警察于是规定法轮功学员不允许上厕所大小便,只允许在门边马桶中方便,只能在门口洗漱。以劳教人员、班长王义强为代表的“信息员”们在警察背后指使下,对法轮功学员展开了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恶警极力制造“信息员”与法轮功学员的矛盾,如延长开饭时间,一班一班的开饭,让最后的班吃冷饭冷菜,点名时法轮功学员不蹲下、“信息员”蹲下就一直让等着,因时间太长,蹲着难受,劳教犯人就迁怒于法轮功学员;因学员不蹲下,恶警就叫几个“信息员”强迫学员蹲下,甚至恶警亲自动手;把学员单个弄到无人处体罚、殴打。

10月16日一班法轮功学员在操场上集体炼功,带队的陈勇队长指使劳教犯人打法轮功学员,第二天被打法轮功学员被调离到三队。18日学员李哲被恶警张浩叫到管教办公室,学员李哲拒绝蹲下,恶警张浩命令“信息员”强制学员蹲下,以冯露为首的三个“信息员”对学员李哲拳打脚踢,先后两次,每人几十拳脚,恶警张浩始终在场,过后被大队长知道,但在警察的包庇下只处罚了其中一个帮凶。

11月3日五班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早上8点和中午12点点名时不答到,周厚顺队长同样纵容劳教犯人动手打法轮功学员。

在人人都明白不过的事实面前,幕后凶手周厚顺、陈勇队长却不知羞耻的说:“不准发生打人情况,违反者严惩。”有几个学员都被打伤了,黄世文、陈景辉学员伤后行走困难。警察对于被挨打的当事者,却毫不询问事情过程,这不是故意吗?许多学员都被大量罚分,到期的学员也被拖延,警察还不让不妥协的学员接见家属,以防消息外泄。

4、吊铐

2003年10月7日~11月14日,武汉市“610”与何湾劳教所联合开办“小号子”,将该所二队、六队劫持的6至10名男、女法轮功学员关押在里面强制洗脑,为了迫使他们与法轮功决裂,一个叫明建华的恶警强行将他们双手举起,用手铐吊铐在窗栏上,连续站立3~5天,甚至出现不允许上厕所、吃饭等现象,恶警指使刑教人员发现有睡着的立即打醒。


酷刑演示:吊铐

法轮功学员王劲松(武汉市第三医院主治医师)从“小号子”回队后,双脚浮肿,身体虚弱,需扶墙走路。刘迅春(武汉工业大学毕业学生)从“小号子”回队后,发现双手手腕处有被手铐勒出很深的伤痕,双手及双脚浮肿,面目憔悴。这两位学员虽然遭受严重摧残,但仍然坚信法轮功不动摇。而恶警们却四处散布谣言,称他们已“转化”,更有恶警给学员家属打电话谎称其“转化”,妄图以这种自欺欺人的手法来蛊惑人心,制造声势。武汉市“610”叫来犹大龚良汉、张全浩等人甚至对王劲松动手,用手打脸,致使鼻部流血。

2004年,钱友云被六大队警察黄虹吊铐七天,昏死过去几次,人成了昏迷状态,后来钱友云的手、身子疼的没感觉了,人清醒过来之后,只感觉全身发冷发抖,口里的脓痰吐个不停。

2005年10月初至11月中旬,法轮功学员朱汉龙每天被吊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头顶墙,面朝下,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半悬铐在铁栏杆上,双手反背吊铐。铁铐子深深陷入手腕肌肉内,疼痛难忍,如稍动一动,便惨遭以游中波为首的劳教犯人的毒打。朱汉龙的前胸、后背、腰部、两肋全部伤痕累累,往往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每天游中波、刘军、胡佑林等劳教犯人在雷昌文和陈宏新等恶警的暗中指使下,变换各种方式毒打折磨朱汉龙,有时持续拳打脚踢达三个小时之久,无论白天黑夜,惨叫声不绝于耳。


酷刑演示:双手反背吊铐的一种,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吊起,让受刑者十分痛苦。

5、野蛮灌食

当法轮功学员绝食抵制强加的各种精神折磨和酷刑虐待时,劳教所则以野蛮灌食加重迫害。一位法轮功学员说:“在这种非人的待遇下,大法学员连绝食的自由都没有。只要绝食,就会遭到惨无人道的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1)连劳教犯人都于心不忍的野蛮灌食

以下是一个因偷盗被劳教的目击者写下的发生在何湾劳教所二大队的一幕,他曾受减刑的诱惑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野蛮灌食——

2002年4月中旬一天的中午,当时轮值的是狱警高军安。他比电影中审讯江姐的国民党特务还要凶狠得多。他披着制服,嘴里叼着烟,一只脚踏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根小指般粗的竹棍,口里骂个不停:“××党不叫打人,没有不准老子整人。反正整了法轮功不违法。状都告不进,政府规定法轮功的案子不受理。今天看是你骨头硬还是无产阶级专政硬。你们都赤手空拳有什么了不起,国民党八百万军队都被打垮了。”他要我们将一位50多岁的法轮功的头、膀子、腿分别向五个方向拉着,由他来灌食,他插进去,抽出来,再插再抽,往返无数次,理由是没插好,直到食管上带有血迹他才说插好了。灌了约10cc米饭和水捣成的糊糊,高军安要我们打这位老法轮功,我们五个人没有动。一来这位法轮功学员年纪比较大,二来我们看到他是条硬汉,不管怎么样他的眼睛都不闭一下。所以我们没听高军安的指挥。此时高军安暴跳如雷,挥起手中的竹棍子乱打我们中的二个,可是我们还是不动手。高军安只得亲自动手,他说:“老家伙几天没吃,消化不好就会出危险,瘙痒可助消化。”他的双手在老法轮功学员的腰子处猛力向内抠,并拢五指从两边在腰子部位狠命地向里插。这里常叫“下腰子”。他至少折磨了老法轮功学员十五分钟。高军安好象气还没消完,要我们又把老法轮功学员按坐在地上,高军安骑坐在老头的大腿上,并拢五指有节奏的在老法轮功学员的腋下用最大的力一顶一顶的,慢慢的高军安由满头大汗到衣服湿透方才停手。好长时间,老法轮功很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后,高军安洋洋得意地问:“你们看见我打人了吗?”我们哪敢说真话,否则,我们也会遭到一个或几个警察的暴打,所以只能说没有打人。高军安得意地大声说:“对呀,我们××党的警察不打人嘛!”

2002年7月上旬的一天,灌食的轮值警察是李靖。他要求每一个被灌的人一次要将二三个干大蒜头、半根黄瓜、三棵小白菜混合捣成浆,加生水稀释后全部灌进去。我们其中有人说法轮功的人胃里是空的,这样会受不了的,李靖却恶狠狠地吼道“受不了活该,整死他们都没有关系。”我们谁也不敢吱声,李靖暗示一定要按他说的办之后就离开了现场,不与法轮功见面。第一个送进来的是20多岁的小伙子,灌了后不多久,这位小伙子双手捂着胃,站也不行,坐也不行,只见他脸色苍白,头、脸都渗出豆大的汗珠。我看见小伙子非常难受的样子,我的心开始软了,后悔自己上了贼船,不自觉地当了迫害法轮功的凶残的刽子手。我开始冷静,反思,对照当前政府歌颂自己是依法治国,歌颂××党领导的中国是人权状况最佳时期的宣传,真有一种被欺骗后的耻辱感。

月中的一天又是李靖轮值,他要我们除按上次的办法外,还另外要把辣椒粉加在里面。我一听就暗地里骂李靖是狼心狗肺,这一招比上一次的还要狠毒,我再也不忍心看到悲惨的场面,内心里默默地叫着:法轮功你们停止绝食吧。我在李靖不注意时偷偷溜出了民管会。

(2)法轮功学员的见证

明慧网2002年9月8日报道:被非法关押在武汉何湾劳教所二大队的众多法轮功修炼者,今年4月相继开始绝食抵制迫害,而恶警为阻止法轮功学员继续绝食,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折磨。

如在灌食中,恶警高若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亲自动手给法轮功学员挠痒痒,说是灌食前应“好好放松”,实则用手猛挠其两腋、身体两侧、腹、两腿,自己累了就让四五个犯人上来挠,犯人不肯挠就用竹条猛抽犯人。插管时特意支走医生,让犯人强行将法轮功学员放倒在地上强行插管,并亲自把胃管往学员鼻孔猛插,有的被插出血至发炎。插完后灌2~3注射器水,然后让犯人扶着法轮功学员踱圈子,说是踱一踱“以助消化”。胃管在鼻孔中动来动去非常难受,并且在有学员跟他说他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是有仇、有怨吗?他却说,我不管那么多,我就要这样,××党没有说不许折磨人,那我就折磨。

有法轮功学员被灌食后,被他把胃管另一端夹在耳朵上长达一个小时之久,感觉难受至极。7月又一大法学员绝食,在被强行灌食中,灌入的却是自来水、生黄瓜和生大蒜头,灌完不几分钟,胃部疼痛难忍,并反复呕吐。

有的警察故意挑起犯人的仇恨,警察借此指责、责难法轮功学员,以此为借口加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的警察公开讲:“信息员(被唆使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要是被法轮功学员变好了,就是没“尽职尽责”,法轮功学员要说你不好,那你的工作就非常到位。”不怪许多人讲劳教所的警察有许多是心理变态。

(3)野蛮灌食的“操作”过程

据亲历者回忆——

灌食时,警察要找5-6个膘肥体壮的打手,每个打手分工明确,一人坐在腿上,二人按住手臂,一人抓头发,一人拿铁片撬牙齿,一人拿老虎钳撑着又粗又硬的管子(不是普通医用的软管),总之,他们要让法轮功学员痛不欲生,受尽折磨。有许许多多的被强行灌食的法轮功学员都受过这样的“待遇”!有的学员被灌食竟达7个多月,食道已被插管插得稀烂;有的学员由于坚决抵制灌食,导致全身浮肿100多天,内脏剧烈疼痛一个星期。不仅如此,他们在经济上还要进行盘剥:每灌食一次,收取灌食费30元。这正是他们在实现对法轮功学员“在政治上搞臭,在经济上搞垮,在肉体上消灭”的卑劣目的。

(4)把灌食用作酷刑来整人

有人把这种灌食称作“玷污医德的野蛮灌食”——

灌食本是一种救死扶伤的医疗手段,而今天在中国大陆,在这场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却完全被玷污了。许多迫害案例显示,中国劳教所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灌食不是出于人道目的,而是明明白白的折磨、酷刑。采取的手段包括:

特意用粗管子、特别是脏管子给法轮功学员灌食,并反复使用,管子故意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多次插管,从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过程中,故意反复抽拉皮管,导致绝食者剧痛,恶心、呕吐、剧烈咳嗽。

撬嘴直接灌食,强行将学员捆绑起,在试图掰开嘴唇和撬开牙的过程中,受害者的嘴被撕裂、牙被撬掉、喉头严重受伤。这种野蛮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有的法轮功学员当场被灌死。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灌高浓度盐水、粘稠玉米糊、辣椒水等。有的因胶管插入气管窒息而死。

在全国,野蛮灌食致死案例频发。明慧网2003年11月19日报道:在四年的迫害中,江××一伙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洗脑和肉体摧残时使用的酷刑至少在四十种以上,甚至不惜玷污医德来残害法轮功学员,如注射破坏脑神经药物、野蛮灌食等。根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0月22日的报导,已被证实在中国被迫害致死的805名法轮功学员中,有78名法轮功学员在野蛮灌食中丧生。这还只是2003年前的不完全统计。

由于江××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同时以层层下压的伎俩,以政治前途、经济利益、株连九族等要挟,确保这一灭绝政策的实施。使得这种灭绝人性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被全国劳教所普遍使用。

何湾劳教所的野蛮灌食也异常普遍:许春芝于2000年7月被判2年劳教,被关到六大队,由于不妥协,被严管隔离,被强行灌食,致使胃部、食道被严重损伤、生命垂危。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不许她与任何人接触。 2002年7月10日,法轮功学员刘文平因不接受邪恶的洗脑,绝食以示抗议,恶警竟将绝食七天的他强行灌辣椒水,造成刘难以忍受的痛苦。法轮功学员田超、欧阳海文在二大队被强制灌食达数月之久。

﹙四﹚被非法劳教迫害案例

1、彭顺安被武汉市汉阳劳教所二十几天迫害致死

五十三岁的彭顺安家住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轿车村10号,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彭顺安正在家中做饭,一王姓警察登门称,二桥派出所所长有事要找他。结果彭顺安被骗至派出所,警察将他直接送往汉阳劳教所。

据彭顺安的家人透露,彭被抓后,家人几次去送日常用品,均未见到人。直到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才从二桥街道一干部处听说,彭顺安胃部不适,且几天没有睡觉。一月八日便传来彭顺安的死讯。

据医院称诊断为胸膜炎及萎缩性胃炎。但彭顺安在二十多天前被抓时,还是好端端的。彭妻并发现丈夫遗体口腔内假牙被取下,怀疑彭顺安遭受过野蛮灌食。

当电话打至二桥派出所核实此事,接电话的警察开始说彭顺安“不炼法轮功。他是得病在家里死的”,并称死因是心脏病和脑溢血。后该警察话锋一转,又连连追问记者是不是彭顺安炼法轮功的功友。

2、林建华被何湾劳教所迫害含冤离世

林建华,女,四十六岁,长期遭受地区“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监控、骚扰,二零零零年三月七日和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两次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劳教,每次一年,并超期关押半年,身心受到摧残。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林建华被迫害含冤离世。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林建华因张贴不干胶、发真相资料和光盘,被蔡甸区“六一零”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并抄家。他们将林建华绑架到蔡甸党校洗脑班,问不出个所以然,又把她转到武汉市东西湖第一看守所。在此,她遭到残酷毒打逼供,也没有妥协,最后又将她吊几天几夜,她仍不配合,就又被绑架到武汉何湾劳教所迫害一年。

蔡甸区“六一零”及国保科将林建华非法押送到何湾劳教所时,警察李新强对何湾劳教所的狱警说:“林建华是个顽固份子,你们要好好对付她。”在这里,林建华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手段之卑劣,使她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在行经期,狱警罚她站七天,不准走动,血流到脚上、地上,身上发臭,不让洗,脚肿的不能行走。狱警还唆使人在她喝的水里放不明药物,喝水后,感到舌头口里发麻(这是林建华回家后讲她的经历说的,她说可能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无色无味的)。林建华曾以绝食进行反迫害,却受到残酷的折磨。

3、刘敏被何湾劳教所迫害含冤离世

刘敏,女,蔡甸区氮肥厂退休职工,一九九六年四月修炼法轮功后,多病的身体神奇康复,一身顽固的牛皮癣不翼而飞,思想道德得到升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多次被蔡甸区法制科绑架到洗脑班:二零零零年三月因在河边炼功被蔡甸区派出所劫持,于二零零一年元月五日至二零零二年元月四日送到武汉何湾非法劳教一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回家后又多次受到监控、骚扰,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含冤离开人世。

4、彭惟圣被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迫害精神失常

彭惟圣,彭敏、彭亮、彭燕之父,李莹秀丈夫,1948年出生,已经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本应受到社会的尊敬和国家的关怀,让他得到健康和安宁,以终天年。可是,中共为了狭隘的政治权势,却非要剥夺人们追求身心健康的权利不可。1999年9月,彭惟圣为法轮功依法进京上访被绑架回武汉。1999年10月再次进京上访,又被绑架回武汉,关押在青菱看守所1个月,期间恶警指使恶人将他一丝不挂,用冷水一滴滴往他身上浇,用拳头使劲打他的前胸后背,用塑料底鞋猛打他的脸和屁股。

1999年12月3日,他从看守所出来后又被非法关押到武昌粮道街派出所的小监房里,12月28日他又被非法转押到粮道街派出所的洗脑班,2000年2月3日,他又被非法转押到武昌丁字桥洗脑班,2000年2月24日,他又被非法劳教1年半,被绑架到何湾劳教所二大队迫害。彭惟圣本是2001年4月28日到期,然而因不放弃法轮功被非法延期6个月。6个月又满,仍不放人,再延期3个月。劳教期间他经常被多人一起毒打,致使肋骨被打断数根。2002年元月,彭惟圣被非法直接转到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江堤旁的武汉市武昌区610洗脑班,那里的头目公开宣布:“不妥协,无限期关押”。

彭惟圣直到2003年6月底才回家,回家后,武昌区610恶首陈传全(应对彭敏、李莹秀母子的死负责,同时对彭惟圣一家五口负有迫害责任)经常来监视他。2008年5月28日,他再次被武昌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先后被关押在杨园洗脑班、黄陂看守所,后被第二次非法劳教1年半,再次被关押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期间数次被恶警指使5、6个恶人一起毒打,一只耳朵被打聋,四颗牙齿被打落,致使精神失常。就在这种情况下,610仍然不放过他,2010年11月1日又将他非法关押到杨园洗脑班,直到2011年元旦后才放他回家,这次迫害又是2个多月。

彭燕,二零一一年,彭亮再次身陷冤狱面临非法判刑,彭燕多方营救,却在中共法院即将对彭亮非法开庭前五天遭绑架,在武昌杨园洗脑班历经半年的折磨之后,彭燕被武汉六一零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押到武汉市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5、武汉大学在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七例

﹙1﹚黄世文,武汉市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现为武汉大学)教师,二零零二年被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关押迫害,后到深圳工作。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中旬在深圳龙岗区工业区内的京讯科技公司上班时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第二劳教所遭受严重迫害,他曾绝食抗议近半年。

﹙2﹚黄立宇,女,1982年1月生,二零零零年九月考入武汉大学东湖分校金融学专业,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十二月二十五日为维护法轮功学员修炼的合法权利,为维护师父的名誉,和母亲一起进京上访,两人均被判劳教。黄立宇被非法劳教一年。黄立宇入所坚强不屈,被单独关押现被非法关押。

﹙3﹚洪东强,男,武汉大学九八级建工专业,二零零一年三月去北京上访被捕,后劳教,在何湾劳教所遭受迫害。

﹙4﹚郭鸿渐,男,硕士,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学生,一九九六年考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一九九九年底到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再次上京,回汉后做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在兰州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

﹙5﹚殷俊,女,外语学院一九九七级研究生,硕士,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6﹚张琨,女,外语学院一九九七级研究生,被非法劳教两年。

﹙7﹚吴振新,男,硕士,商学院讲师,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武汉大学欲绑架其到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再次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6、华中科技大学在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七例

﹙1﹚周鑫霞,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退休教师,二零零一年三月曾被锁在华中科技大学1号楼铁笼子里二十天。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玉园堂派出所关押10天,送回学校保卫处后继续关押20天。2007年十月在广西南宁被劳教一年。

﹙2﹚叶翠兰,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二年间,四次到北京证实法轮大法,被北京玉园堂派出所关押,先后被学校保卫处关押六次。二零零二年六月到七月被汤逊湖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三年在何湾劳教所被迫害一年。二零零四年四月到五月汤逊湖洗脑班第二次迫害。

﹙3﹚许春枝,华中科技大学后勤职工,三次到北京上访证实大法。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被公安从家中抓走,后被劳教迫害二年。曾绝食抗议九十多天。

﹙4﹚张奕,华中科技大学高教所博士生张奕进京上访、向世人讲清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汉市文保分局绑架,后送汉阳监狱洗脑班强行洗脑未成,在被非法关押四个月后,被劳教迫害二年。

﹙5﹚陈伟鹏,海南人,华中科技大学化学系九八级本科生。一九九九年因进京证实法被学校休学。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汉市文保分局绑架,后送汉阳监狱洗脑班强行洗脑未成,于二零零一年送劳教迫害一年半。

﹙6﹚商富平,住十堰五十厂,华中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高职992班学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汉市文保分局绑架,后送汉阳监狱洗脑班强行洗脑未成,二零零一年送劳教迫害一年半。

﹙7﹚杨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汉市文保分局绑架,后送汉阳监狱洗脑班强行洗脑未成,被劳教迫害一年半。

7、华中师范大学在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三例

﹙1﹚吴新国,华中师范大学附小老师,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判劳教一年,在七大队从五月28日开始绝食抗议,六十八天后被保外,其间每天被强行灌食,遭受残酷迫害。

﹙2﹚王林方,华中师范大学原校机电厂厂长王林方被非法判一年半。

﹙3﹚孙刚,华中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工孙刚被非法判一年。

8、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被非法劳教三例

﹙1﹚扶跃华,女,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96级学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扶跃华因坚持法轮功信仰,被学校强行隔离办洗脑班。二零零零年九月,扶跃华和一男同学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好,同修被抓,而没有人管她,安全回汉。此后不久,在复印店复印真相资料被诬告,非法劳教一年半。

﹙2﹚王敏慧,女,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96级学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王敏慧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学校强行隔离办洗脑班。二零零一年王敏慧发真相资料被抓,送到看守所,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出来之后,又被邪悟者告发,被抓到看守所拘留一个月。

﹙3﹚杨成涛,一九八七年生,籍贯湖北十堰,二零零五级本科生,武汉理工大就读期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大法资讯,于是毫不犹豫地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在网上自学法轮功动作。讲真相做三件事也是一个人单独在自觉自愿的做。二零零九年被何湾劳教所迫害。

9、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劳教一年

杨国民,男,40岁,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毕业后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烽火通信)工作。修炼前,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每天晚上睡不着,白天无精打采,一有风吹草动就病,简直是弱不禁风。各种药物、补品均吃过,各种体育锻炼也试过,一点效果也没有。修炼法轮功一个星期后,身体便好了,晚上睡的很香,药也不用吃了。身体健康使杨国民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他创新能力强,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工作期间,作为高级研究人员参加了国家863重点攻关项目10Gb/s

SDH光纤传输系统的研发工作,并获得国家科技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杨国民被东湖开发区公安局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迫害达半年之久。出来后,他被迫离开烽火通信公司,流离到广州,在广州京信公司工作,期间,他带领大家攻克了许多技术上的难题,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此公司颁发给他科技创新奖。二零零七年六月22日晚十一点左右,东西湖公安分局伙同常青花园派出所一群人身着便衣,假借查看房屋漏水为由,强行闯入杨国民家中,撬柜拧锁,将家中值钱物品(电脑、随身听、MP3、手机等)洗劫一空,将杨国民、左茹茹夫妇绑架走,剩下他们十岁的儿子一人在家。杨国民在武汉市额头湾洗脑班迫害两个多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10、干部、公务员修炼法轮功遭受迫害

东西湖区人民医院院内感染控制科负责人胡亚萍,修炼法轮功后,原来的心律失常、颈椎病、贫血、卵巢囊肿、整天头晕乏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病症痊愈,身心受益。工作非常出色、为单位拿回了各种奖项,她负责的部门在各级历次检查中均获第一名,成为武汉市卫生局对二级医院推荐的“取经”部门,为该医院获得了荣誉。在该单位背对背对中层干部的考核中,她是前几名获高票认可的人之一,也多次获得该院先进工作者和好媳妇称号。在该院历年的冬季长跑活动中,她也多次获青年组第一或第二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胡亚萍遭单位停职检查处分,单位书记王德楚说事业单位人员也不许炼法轮功、否则单位、你丈夫、孩子都要受牵连。胡亚萍说那我就请代我逐级向上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王说没用,这是中央定的,胡亚萍说中央定的就没错过吗?……胡亚萍被软禁、行政拘留10天、扣工资、被劫持到东西湖气象局洗脑班、三店洗脑班、额头湾洗脑班迫害。洗脑班单独将她关在洗脑班二楼的一个房间内,窗户被糊上了报纸,室内只有一个凳子,那是供迫害她的人坐的,只准胡亚萍站在规定的用粉笔画的小圈内,小圈外密密麻麻写满了法轮功师父的尊名,脚一迈出去,就会踩着名字,还要胡亚萍骂法轮功师父。“610”派人分三班24小时不间断的与她谈话,搞车轮战,威逼利诱,不放弃信仰就送劳教三年,或送大西北,死了都没人收尸等等等等,三天三夜不让她睡觉,期间不准她坐、蹲、动,从肉体和精神上折磨她。洗脑班的人扬言:除非放弃信仰,否则一直站下去。她的双腿站得肿得有碗口粗,脚面肿的青紫发亮。后因脚肿得穿不进鞋,胡亚萍提出给双拖鞋,遭拒,说是转化了才行。她只好赤脚站在水泥地上。最后她被折磨得倒地昏死过去。后据洗脑班的人说漏了嘴:当时血压都没了。

东西湖区政府干部张立党至少遭到三次绑架,被恶警支持的在押犯人打断两根肋骨,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还被撤销行政职务,降低工资几级。

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干部李赤华被非法关押洗脑二次,还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劳教一年。

11、优秀教师、教导主任陈志慧被非法劳教

陈志慧,新洲区孔埠堤围学校的教导主任,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升华,成为当地公认的优秀教师,工作出色。二零零一年元旦期间,陈志慧依法上访,被绑架、折磨后被遣回、罚款、开除公职、非法劳教1年半。

12、喻堃被非法劳教三次

喻堃,女,原住硚口区水厂二路社区,曾三次被邪恶非法劳教迫害。第一次2001年6月在汉阳区月湖街汉阳船校贴真相标语被恶人举报,遭绑架,7月被居住所在地硚口区水厂派出所劫持到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遭何湾劳教所恶警刘虹、犹大索汉华等邪恶之徒洗脑迫害、受尽凌辱。第二次是在2004年2月底,在江岸区二七路发真相被恶人告密,被二七路派出所恶警劫持,后被二七派出所劫持到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何湾劳教所喻堃身心受到极度摧残,几次昏倒。恶警依旧逼迫她放弃信仰、逼迫她超负荷奴工劳动。第三次,2009年10月17日,喻堃去花山镇距市区较偏远地区发真相资料,被人诬告,被花山镇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拘留15天,在第13天时,恶警将她转到第一看守所,又将她非法劳教一年半,再次非法关押于何湾劳教所。

13、胡贵凤被非法劳教三年

胡贵凤,女,武汉市公汽公司607车队职工。二零零一年八月份,胡贵凤因散发法轮功资料被汉阳区六一零非法劳教三年,给胡贵凤及家人带来巨大痛苦。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中午,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街派出所窜至法轮功学员胡贵凤的工作单位(武汉市公汽公司607车队)伙同其单位领导,将她绑架到汉阳陶家岭洗脑班,指使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是汉阳区“六一零”叶新民和李科长。

14、钱友云: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遭到女恶警的长期吊铐,几次昏死过去,遭多人多次的惨无人道的野蛮灌食,差点窒息死亡;长期罚站不让睡觉,做奴工活,钱财被掠夺。参与迫害的有六大队长黄红、胡芳、邹姓、侯姓等警察。劫持到洗脑班再次遭受长期吊铐昏死过去的残酷迫害。

15、杨维芳被非法劳教一年遭电棍电 吊铐酷刑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七点多钟,硚口区古南云鹤社区片警祝某某、国保大队的周德胜、陈志龙等五、六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杨维芳家,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证明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她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籍、真相光碟、真相币一千二百元整,MP4、小灵通。 强行把杨维芳绑架到韩家墩街派出所,后又做伪案把她连夜又非法关押到硚口区洗脑班。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杨维芳被非法关押到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杨维芳被非法关押到硚口区洗脑班。硚口区六一零主任谢小凤、国保大队周德胜、陈志龙、古五社区片警周喜军、云鹤社区片警祝某某等同伙。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又把她绑架到何湾劳教所进行迫害一年。在劳教所,杨维芳遭到何湾劳教所的警察(刘辉、胡芳、吴莉珍、刘雁)指使吸毒、赌博犯罪人员的迫害,被罚站五天四夜不让睡觉,用纸板挑眼睛,用水冲头、拳打脚踢,用抹布堵嘴,双手捆绑。杨维芳因不穿囚服、不报数和不蹲下,遭到恶警吴莉珍用电棍电嘴、电脸、电颈部,被电倒地两次,腿部抽筋,后又被罗静铐了六天五夜。吸毒人员把她牙齿打松,鼻子打出血,她被迫害成腿部肿疼,双手不能握拳,后来腹部疼痛失去知觉。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杨维芳被非法关押一年到期。应无条件释放她回家。可是三月二十九日晚十二点刚过,硚口区“六一零”恶人又把她绑架到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继续迫害,由洗脑班“帮教”朱腊香(三千六百零四工厂退休人员)、刘桃英(住汉阳郭茨口)协助,再加上韩家墩街社区二人轮换,四人二十四小时监控迫害她。威逼她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强制洗脑,谩骂、恐吓等精神迫害,致使她晚上腹部、腰部、手、脚疼痛的不能睡觉。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下午,国保大队周德胜二人加洗脑班四人带她到普爱医院检查,结果腹部有肿瘤、膀胱渗漏等,在这种情况下她们还逼迫她写洗脑班里如何好,被她多次拒绝。身体迫害很差与他们不相干,是何湾劳教所造成的,实际上他们是同一伙的。

后来,她们又要杨维芳的丈夫写了身体好、坏与洗脑班不相干,要她丈夫监督她不许出门,才让她丈夫把危在旦夕的杨维芳接回家。

16武汉市邮科院先进工作者吕震被判二年劳教

吕震,男,三十五岁,武汉市邮科院干部,邮科院先进工作者。一九九三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五次参加李老师的学习班。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以后,吕震数次到湖北省委上访,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一九九九年七月底至九月初,吕震三次到北京上访。为不连累单位,吕震给单位写了辞职信。

吕震第三次被抓回后,被作为重大刑事犯关押在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的疗养院内,这是武汉市最早的洗脑班。以徐生铨(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一大队队长)为首的武汉市公安局班子轮流审讯,整整三个多月,每餐只给他吃一点点饭,让他饿。吕震被强迫洗脑,晚上戴铐睡在三张椅子上。

二零零零年初,吕震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期间,吕震为抗议对法轮功的不公对待、争取炼功权利,多次绝食,最长一次达四十多天。劳教所数月不让其父母去探视。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吕震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第一看守所,武昌看守所,洪山区九峰洗脑班。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汤孙湖洗脑。

17、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任明被何湾劳教所吊铐致肩胛骨永久性损伤

任明,女,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院区)职工。二零零一年因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在何湾劳教所因拒绝所谓的“转化”,遭到何湾残酷迫害,不许家人探视、送衣物、送钱,八十老母亲冒着酷暑高温来探视,却被无情的隔在铁门、铁窗外,不许进去;被禁止使用清洁用品三个月,每天向同监号的人借牙膏卫生纸;遭受奴役,强制从早上7点起干到夜里十二点,为劳教所印刷黄色书籍,做手工制品等。因拒绝奴役,要求正常接见家属,被八大队女警吊铐一整天,放下后又地铐三天三夜,致使双臂肩胛骨永久性损伤(二零零二年回来后医院拍片证实)。当时双臂仅能抬至胸部,穿衣要靠他人帮忙。家属告到司法厅,何湾八大队赶紧布置犯人做假证,从未吊铐过。何湾八大队为达到掩盖罪行目的,以拒绝“转化”为由,给任明加期一年,但司法局只批加期三个月。迫害直接责任人,八大队大队长陈萍,副队长陈丽霞、刘华秀、姚琦。


酷刑演示:吊铐

非法劳教到期后,何湾八大队伙同结市“六一零”将任明转至洪山区洗脑班继续迫害,曾五天五夜不许睡觉,不许家属接见。迫害直接责任人,洪山区妇联张杏枝,汪长虹,王主任(区政法委)。因拒绝“转化”,张杏枝与省“六一零”勾结,又将任明转至汤逊湖省洗脑班迫害,省洗脑班为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每人配包夹人员监视,不许睡觉,任意打骂,每月向法轮功学员单位敲诈六千元,最后未达到“转化”目的,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七日由单位将任明接回上班。直接迫害人,季同力,毕慧琼,田明,何某,何平,王琼,汪长虹。

18、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方云宝遭劳教,在湖北省洗脑班迫害致半身麻木

方云宝,又名方舟,女,现年六十一岁,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退休教师。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一身疾病不翼而飞。二零零零年底,因方云宝学生将方云宝所送法轮功真相资料在学生中传阅,被校方获知,校党委书记谢国华向武汉市公安局报告。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号,珞珈山派出所杨书伟将方云宝绑架至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二年七月期满,方云宝又被非法监视居住。同年十一月,校方以“未“转化””的名义将方云宝送至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几天时间,方云宝就被残酷迫害致半身麻木。十一月十七日下午,洗脑班找来医生检查,发现病情严重,诊断结果是“脑梗塞”。其间,方云宝七十四岁的父亲病危,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含冤去世。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方云宝退休,她被停发非法劳教期间的工资、福利,每月仅发一百九十八元。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学校党委由党委书记杨崇才出面,诱骗方云宝到办公室由武汉市文保分局珞珈山派出所再次绑架到汤逊湖洗脑班,同时抄家,把家里的私人物品悉数抢走。并提前将方云宝老伴扣留于其单位。

19、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王浩被两次劳教

王浩,男,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709所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其单位配合武汉市洪山分局,在王浩的家中以欺骗的手段绑架王浩,非法关押、审讯,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半年的时间。二零零零年七月至八月,单位再次其非法软禁在第722研究所的招待所,进行洗脑,强迫放弃修炼。期间被非法办理为期6六个月的监视居住。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单位以加班为名将其绑架到洪山区洗脑班迫害,非法关押达半年时间。二零零二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在单位配合下洪山区公安分局将其在上班时间从单位绑架并劳教一年半。二零零四年三月,单位人事处、保卫处王小非以及洪山区公证处人员到其家送交《通知书》,以其修炼法轮功为由将其从单位除名。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晚十点,王浩和其妻在汉阳月湖桥粘贴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硚口分局国安特务绑架。然后特务伙同武汉市洪山分局和关山派出所的恶警到其住处非法抄家。洪山区公安分局先把王浩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转刑事拘留并将其劳教一年半。王浩在何湾非法劳教期间,曾遭到各类侮辱、罚站折磨、关禁闭、强制洗脑、强制做奴工等迫害,曾被强制三昼夜、七昼夜、九昼夜连续罚站不准睡觉。以至大脑出现幻觉、全身发高烧、小便尿血、大便阻塞、双腿肿胀青亮、双脚底溃烂流黄水。洪山区“六一零”及关山派出所绑架至武汉市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时间长达一个月。期间受到恐吓、殴打、罚站、羞辱、剥夺睡眠时间、强制洗脑等迫害。迫害责任人(所长)黎华(书记)张立辉(人事处长),洪山公安分局局长关太兵,洪山公安分局大队长金镇平,副队长林某,何湾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雷昌文。

20、公务员被非法劳教二年

骆元英女士,国家公务员,硚口区工商局财务科出纳。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沾单位任何便宜。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曾三次进京上访,因不放弃修炼而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次被分别绑架到丹水池、汤逊湖、额头湾洗脑班迫害;被取消公务员资格、分流出工商局到物业中心,未到内退年龄而被强行内退不准上班。

二零零零年十月,因做真相横幅被非法劳教二年,非法刑拘并长期超期羁押。在武汉市女子看守所因为炼功而遭毒打、灌食、两手反手背铐三天三夜,期间不能睡觉、不能吃饭、双手上铁镣数月,手肿的呈紫黑色状,麻木、臂疼痛的不能动弹。因不穿囚服,个人私人物品如日用品、衣物、家里人送来的钱被没收。

在非法劳教期间关禁闭四个月,被围攻、灌食、人身攻击、强迫洗脑。 二零零二年十月劳教期满因不“转化”(即放弃修炼)又被台北街派出所和居委会劫持到江岸区丹水池洗脑班百般折磨、毒打、强行灌食、上吊铐、面对墙壁罚站六天六夜不让睡觉,致使两腿脚严重浮肿。 二零零二年底又被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名曰省法制教育中心)继续迫害,遭到恶人的围攻、群殴、打头打脸、双手双脚捆绑在一起面朝下按倒在地上用方凳在背上向下压。有一次恶人把她按在地上强迫她下跪,她不跪,就左右开弓抽她的脸近半小时。有几天连续逼她签字转化,有一次七八个恶人抓手的抓手、抱脚的抱脚,先是按在地上,后来又把她按在桌上,还有一人骑在她的脖子上,反复折磨,天天变着法整她妄图迫使她屈服,造成她肋骨伤害,剧烈疼痛,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摧残。

21、工程师被非法劳教二年

严俊,男,33岁,武汉机床厂工程师,2001年6月因制作讲清真相、揭露邪恶的资料被非法劳教两年。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后于2003年6月1日直接从劳教所绑架到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在那个魔窟中,邪恶之徒采用各种流氓手段折磨严进,将他双手反銬吊在窗户喂蚊子。长时间灌输大量造谣污蔑的邪恶宣传,不让休息。

22、青年教师被何湾劳教所劫持到武昌杨园洗脑班迫害

东西湖区吴家山四中音乐教师何艳,在学校里她是公认的好教师,她为人谦和,对工作认真负责,学生们对她评价很好。这样一位受学生爱戴的教师,却被多次非法关押、洗脑,一次被劳教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何艳在党校洗脑班被迫害,曾指出恶人的行为违法,林正兴竟大声说:我就违法了,你去告!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何艳被劫持到何湾劳教一年,在期满还剩4-5个月时,她还被何湾劳教所劫持到武昌杨园洗脑班迫害,她被迫白天站在40度高温的水泥地上暴晒;关禁闭上铐子(晚上推进阴暗、潮湿低矮房间,用手铐把双手分别铐在墙上呈十字形站着),那里面是蚊子繁衍地,何艳浑身上下叮满了蚊子,被喂蚊虫;她还被警察强行拽着,拖着已肿胀的双脚跑步;期间上十天不准睡觉、不准洗脸、洗口、洗澡;被“犹大”和警察殴打等折磨,由于连续十几天站着迫害不让睡觉等折磨, 何艳站着就不自觉的倒下去,有时倒在地上,有时头磕在桌子上,额头因此磕出了一个大包,脚上被碰倒的桌子砸出一个大血口子。

洗脑班头子胡绍斌还威胁说何艳是反革命,说不放弃信仰就送沙洋劳改。一共十几天的迫害,劳教所因此交给杨园洗脑班两千多元钱。何艳的丈夫经受不了这一打击跟她离了婚,她的母亲因唯一的女儿被劳教承受不了,去精神病院住了几次院。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

23、江夏区胡冬生遭受野蛮灌食

二零零一年十月被区分局一科胡新华绑架到纸坊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遭受野蛮灌食、灌盐水,上门板镣,毒打等。后又绑架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期间绝食一百多天,却遭到野蛮灌食、灌盐水、灌大蒜生姜水、灌辣椒油等非人折磨,长期关小号等酷刑。

24、李仲明一家惨遭迫害,灾难深重

2003年元月9日,新洲区法轮功学员李仲明与其妻去内弟家赴宴,半路被恶人余仲武等绑架至新洲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一年。第一次被送劳教所时,李仲明身体检查健康状况差,被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拒收,又送回新洲看守所关押;第二次送劳教所时,他身体检查健康状况还差,又被何湾劳教所拒收,这时就应该无条件放人,然而,新洲区邪恶的610办副主任汪敬业和公安局副局长马寿君灭绝人性,第三次强行将李仲明送入劳教所。

此前,2002年5月8日,李仲明上街买东西时,被新洲区汪集街派出所强行绑架。李仲明的妻子那时正被非法关押在武汉何湾劳教所迫害,李家中上有80多岁父母,下有3个未成年小孩,都无人照料,又没有经济来源。

25、张玉芳罚站13个日夜晕倒 鼻脸盘摔成了粉碎性骨折

张玉芳,女,酱品厂退休职工。1999年9月以后至2001年之间被青山区洗脑班关押数月,两次转送拘留,被送劳教2次。张玉芳在何湾劳教所八大队被恶警黄虹罚站13个日夜,致使张玉芳晕倒,鼻,脸盘摔成了粉碎性骨折。

26、李建华被劳教迫害生活难以自理

李建华:女,内退在家。1999年到北京上访,先后被关青山区洗脑班、拘留所,被单位开除。2000年被劳教迫害1年半。由于何湾戒毒中心、何湾劳教的奴役,身心受创,身体接近瘫痪,视力退到0.001-0.025,几乎失明,现在家生活难以自理。

27、张伟杰被非法劳教2次

1999年7月20日因为上访被抓,送江区常青派出所关押。1999年7月23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九处九大队绑架,受到刑讯逼供折磨。1999年7月26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到竹叶山,8月,转罗阳湖关押。2000年12月因去北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十九处恶人毒打,当时左眼睛被打坏,后被关押在良乡派出所,良乡派出所所长赵某带人将张伟杰用手铐吊起,然后打赌看其什么时候求饶。后无果,放下来时手铐已经冻凝住。他们又将张衣服脱下,铐在篮球架上冻了一天一夜,到半夜还往张身上浇冷水。

2001年1月,张伟杰被关押在江岸区看守所,后被送到何湾劳教所非法关押一年。期间,劳教所恶警张义纵容劳教人员毒打、折磨法轮功。七大队,恶警姚群指使恶人员给张灌食,声言灌死他。2002年7月18日,花桥派出所恶警常宪华、刘玉山以查户口为名抄家、绑架张到花桥派出所,送到丹水池洗脑班迫害,因为不配合邪恶,洗脑班不收,又被绑架到丹水池看守所。

2002年8月16日张再次被绑架到丹水池洗脑班迫害。2007年3月21日张在上班路上被毒打、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身心受到严重威胁,心绞痛、血压极高,37天后被转入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关押。江岸610头目胡绍斌几次指使刘芳、邱东升等人抢走张伟杰给各级政府、人大、检察机关写的申诉信。说胡可以代表人大、检察院、各级政府,并多次扬言:610就是当今的盖世太保。因张伟杰妻子陈曼代转申诉信给有关方面,胡绍斌指使110将陈曼抓到江岸区洗脑班。当张伟杰的第二封申诉信发出,胡绍斌等对张伟杰大打出手,伤张的头、腰、脚趾关节。2007年12月21日,花桥所强行将张绑架到何湾劳教所。当晚,恶警雷昌文、答邦磊指使恶人刘年、吸毒人员徐勇、汤健等将张肋骨打伤。

28、詹俊梅受汉阳“六一零”、武汉何湾劳教所、湖北省劳教所迫害

詹俊梅和丈夫经营着汉阳火车站街建桥门诊部。修炼法轮大法前,詹俊梅身患多种疾病,乳腺肿瘤已恶化。修炼后,这一切奇迹般的不治而愈,詹俊梅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感受。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汉阳区翠微派出所所长孔军(现任指导员)以劳教和判刑威胁詹俊梅放弃法轮功和真、善、忍信仰,詹俊梅被迫流离失所三个月。

詹俊梅向世人讲真相,揭露迫害。二零零二年十月,詹俊梅被汉阳“六一零”、汉阳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 他们株连詹俊梅家属,勾结詹俊梅老家仙桃市西流河镇“六一零”和派出所张光怀等,恐吓詹俊梅家人,将所有的痛苦归结为詹俊梅修炼法轮功所致。在谎言和威胁下,丈夫与亲友离开了她,在压力下不敢为詹俊梅说句公道话,而且被利用来施压。一年后,当詹俊梅从劳教所回来时,等待她的已是一个空荡荡、冰冷的家。

二零零五年,詹俊梅在湖北仙桃老家讲真相,被仙桃市西流河派出所张关怀等绑架,再次被汉阳“六一零”、汉阳公安分局劳教一年半,关押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 在这个全无人性的魔窟,刑事犯、吸毒犯长期被利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血腥迫害,詹俊梅受尽了肉体与精神的摧残。

29、尹浩,男,2000年,他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1个月,家人被勒索钱财8000元。2002年因讲法轮功真相,被劳教1年,一进去就被关小号,不准说话、吃饭、洗澡,遭体罚、殴打、强制洗脑,后因坚持信仰,被多次关小号。劳教期满,又被杨园洗脑班迫害4个多月,双手吊铐持续20多天,直到人不行了才放下,手腕直至小臂严重受伤,伤口长期一片黑色。

30、杨平,怀孕3个多月,被强行堕胎,送至戒毒中心,劳教1年。在此期间,被强迫洗冷水澡,喝生水。

31、田超、欧阳海文在劳教所二大队被摧残性强制灌食达数月之久。

32、非法劳教一年后 武汉生意人黄海燕再被加期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是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黄海燕被非法劳教一年期满的日子,家人本以为可以盼回亲人,没想到黄海燕已被秘密加期一年。十五日上午,她的丈夫赶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工作人员称:“黄海燕已被接走,回家等消息”。丈夫无奈回到家中,之后才从朋友处得知,网上刚有消息说,黄海燕已被加期一年,而其本人并没有离开何湾劳教所。据知情人透露,黄海燕被秘密加期的原因是因为拒绝“转化”。

二零一二年五月,黄海燕被武汉国安以在自家商店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为名绑架,被劫持到吴家山女子第一看守所,之后被秘密劳教一年,继而被前后关押到汉口姑嫂树戒毒所和武汉何湾劳教所迫害。由于黄海燕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一直遭到转化折磨,家人也一直无法探视。在劳教所疯狂的转化政策下,黄海燕一度有些迷糊,但很快清醒过来。她给负责转化的队长写了一封长长的真相信,不料反遭到加刑迫害。她被双手一上一下呈大字斜吊在床上,两只胳膊全部乌紫。期间为了阻止她讲真相,狱警指使犯人将脏袜子塞进她口中达四个多小时,直到脸部发紫。待抽出袜子后,黄海燕继续讲真相,又被连续几天呈一字形绑缚在水管上,不得动弹。除了酷刑折磨,还有没完没了的劳役迫害。每天从清晨到深夜,黄海燕要负责用麻绳给麻袋封口,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长期超负荷劳动,黄海燕的手上满是裂口。

五、私设黑牢 诛心杀身

“洗脑”(所谓“学习班”、“法治教育班”等)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别迫害手段。在持续二十年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迫害中,洗脑班遍布全国的数量和密度远高于监狱、劳教所和精神病医院,是使这场迫害蔓延至全中国的重要犯罪场所。“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根据可靠资料调查,专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设的洗脑班覆盖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又深入辖区、街道及乡镇。

中共六一零办公室专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设的洗脑班,中共邪党对外谎称为“法教班”、“转化学习班”、“法制教育中心”和“法制教育所”等等,它表面上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其实质是中共“六一零”办公室私设的一个无法无天、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信仰的黑监狱。它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让公民失去人身自由,随意、无期限非法拘禁善良民众,并施以酷刑折磨、强制洗脑、精神病药物摧残等一系列反人类罪的邪恶迫害手段。

就湖北省会武汉市而言,这样的洗脑班全市各级都有,包括省、市、区、街道乡镇、村、家庭、大专院校、大型国企及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而一些邪党党校、疗养院、医院、福利院、招待所、宾馆等也成为办洗脑班的场所,洗脑班覆盖全市,多达六十多处。其数量远远高于在武汉的迫害法轮功的三个监狱﹙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湖北省洪山监狱、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五个劳教所﹙湖北省狮子山劳教所、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武汉市何湾女子劳教所、武汉市汉阳劳教所﹚和两个精神病医院﹙武汉市卫生中心、武大附属医院精神病医院﹚。湖北省洗脑班耗资近七千万也建在武汉。武汉地区洗脑班是使这场迫害蔓延至全市以至延伸全省的重要犯罪场所。

﹙一﹚洗脑班众多 迫害人数惊人

武汉地区疯狂迫害法轮功,大量开设洗脑班多达60多处﹙见附录﹚,随意举办洗脑班无数次,迫害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至少2382人次﹙见附录部份名单﹚。仅以东西湖区为例:东西湖区“610”曾在气象局、纱厂、警校、党校、三店百花小学旁等地先后至少办过十二次洗脑班。后来,由于法轮功学员的揭露,大约在2005年中期以后,东西湖政法委、“610”又把绑架的学员送到额头湾的“硚口洗脑班”或武汉市其它洗脑班。而现在东西湖“610”又在柏泉农场西湖一大队杂湾41号武装部的民兵基地搞起了洗脑班。强制洗脑至少200余人次。

每逢中共认为的所谓“敏感日”,大肆监控、绑架法轮功学员,随意办洗脑班。如:江夏区,仅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在所谓的十六大即将召开之际,陆续全区共抓了两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全部非法关在五里界洗脑班。部份学员还被勒索人民币三千元,家中没钱的农民被区“六一零”伙同村干部掠夺生猪等财物。其祸之烈,可见一斑。二零零八年邪党办“奥运”期间,大批汉阳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长期存在的洗脑班至少有五处,湖北省洗脑班、江岸区洗脑班、武昌区洗脑班、江汉区洗脑班、硚口区洗脑班。

这些洗脑班除湖北省洗脑班由省“610办公室”组建外,其余主要由武汉市各级“610办公室”牵头组建。比如:

1、武汉市最早的洗脑班

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在汉阳陶家岭,是武汉市最早的洗脑班。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武汉市大批义务辅导员被绑架到此迫害,如:王晓鸣、李军霞、许钰征、张长明、蒋平康、兰莉君、崔海等。徐馥兰, 1999年8月被市公安一处、满春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市公安局疗养院非法关押48小时。

1999年7月22日因到省政府上访遭绑架,有很多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如:江岸车辆厂装机车间技术工人郑小奇,男,46岁, 99年7月22日因到省政府上访,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7天。

谭家莉,女,51岁,江岸车辆厂职工医院院长。1999年7月20日被绑架至江岸区公安分局新村街派出所,一天后转送到武汉市公安局罗阳湖的旧疗养院内关押,至2000年元旦前后放出。

侯咪拉,女,50岁。2000年12月公安一处两名恶警将她劫持到公安疗养院拘留10多天,并被非法抄家,又被转送第一看守所迫害近1年半。2002年5月被非法劳教2年。

谌建,男,1976年生。1999年11月22日谌建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非法抄家,绑架至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非法监视居住,2000年1月17日被非法取保候审5000元后回家,取保金后被没收。2000年11月25日谌建在中山公园附近接真相资料时被武汉市公安局六处绑架,后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非法刑事拘留于武汉市公安局七处二所,2000年12月26日被非法监视居住至2001年3月6日于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江岸区看守所洗脑班。

2000年12月份,武汉市公安局的文保局,将武汉高校张奕、陈伟鹏、商富平、邱天、熊明、陈思、杨震、尚雷等八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洗脑班强制洗脑。

2、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和“六一零”头子到过的洗脑班

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曾是武汉市迫害法轮功高峰期,最邪恶、残暴的洗脑班。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和“六一零”头子周永康、罗干和刘京等先后到过谌家矶洗脑班、武汉女子监狱和何湾劳教所等地,亲自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


武汉市江岸区洗脑班

3、武汉地区迫害最邪恶的洗脑班

湖北省洗脑班: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和耗资近七千万湖北省板桥洗脑班﹙对外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武汉地区迫害最邪恶的洗脑班。是诛心杀身的典范。

湖北省板桥洗脑班是人间魔窟,打着“法制教育”的旗号,任意绑架,非法拘禁和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而这一切未经过任何正常的法律程序,甚至他们的家人,也大多对他们的下落毫不知情。这个人间魔窟采取以“欺骗洗脑、精神迫害”为主要手段,以“酷刑暴力,肉体折磨”为辅助手段;以摧毁修炼者的意志、摧残他们的身体、毁灭他们的灵魂为目的;以“无限期非法拘禁”、“以法律的名义不讲法律”为基调,汉阳法轮功学员张思峰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期间,跟他们讲法律,他们直言说:我这里不讲法律,只讲转化。我就是法!不信马上把你肾脏挖一个。营造出一种与世隔绝的恐怖荒谬的迫害氛围。

一次,“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恶警邓群透露了板桥洗脑班里确实有一套完备的暴力整人手段:第一步罚站;第二步毒打;第三步不让人吃饭,逼迫绝食;第四步野蛮灌食(顺便灌进有毒药物);第五步故意不让睡觉,长时间熬夜;第六步加戴手铐脚镣等刑具吊铐;第七步打毒针(下毒药);第八步电棍电击。第九步法轮功学员经过残酷折磨后头脑迷糊了,就握住法轮功学员的手写“决裂书”。很多法轮功学员经历了这样的残酷折磨,如:武汉的邹丽玉、张伟杰,等等。


这是2010年前汤逊湖湖北省法制中心


这是2010年后南湖板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4、曾充当武汉市洗脑班的武昌杨园洗脑班

杨园洗脑班的迫害手法属于阴损狡猾,表面对学员伪善,实则在背后暗算好人。这个洗脑班自成立以来就追随中共,采用卑鄙邪恶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早前,他们也多采用酷刑、打毒针、恐吓、毒打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

曾经在武汉从事服装、餐饮业的女私营业主高顺琴,曾被绑架至武昌杨园洗脑班。她被强行打了一针所谓的“破功针”后,顿感头昏、心慌,全身不适。这种毒针当时反应不是十分严重,后来慢慢发作、越来越厉害。十一月份开始出现脚发凉,然后发烧,过后剧痛。后来发展到脚痛得不能沾地、无法行走。再后来牙齿松动、脱落,身体浮肿,大脑经常一片空白。二零零五年被接回家时,她心力衰竭,基本失去记忆,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了。她出国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更恶毒的是,恶徒还以此惑乱身在魔难中的学员及家属:‘你们不是说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吗?现在怎么都成这样式的啦?’将迫害造成的惨剧嫁祸、归罪于法轮功。甚至有的公然叫嚣:‘我们会让你失去心智、跳楼,再对外宣扬你是炼功发疯自杀!’”

最近几年,由于国际社会的声讨,和法轮功学员曝光邪恶,这个洗脑班不再明目张胆的行恶,而是改用一些阴险毒辣的手段。如对弟子轮番洗脑加恐吓,利用弟子对家人的关心来要挟他们。被非法关押的学员长期被软禁在不到十平的小房子里,长期缺少阳光,精神萎靡。恶人就趁此机会消磨学员意志。

   
杨园洗脑班的大门        杨园洗脑班的铁丝网墙

5、武汉市迫害致死致疯最多的洗脑班

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是武汉市迫害致死致疯最多的洗脑班。根据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洗脑班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人数在全国排名第四。但根据当地学员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底至今,先后在江汉区“六一零”洗脑班非法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几百人次,非法拘禁期限有的长达一、两年。其中,被江汉区洗脑班和屈申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十七人;被迫害致疯的至少有五人;致伤、致残无数。

江汉区洗脑班作为中共邪党在湖北武汉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黑窝之一,先后在武汉市民意医院、市第一医院、江汉区福利院等地多次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二零零零年五月迁入二道棚工业园,因此又称二道棚洗脑班。近年来,又搬迁到武汉市郊蔡甸区园林局老办公楼大院内(玉笋山陵园附近),故又称“玉笋山洗脑班”。

二零一八年九月,中共邪党中央还派人到武汉市江汉区的玉笋山洗脑班学习和借鉴武汉的迫害模式,并把武汉洗脑班作为全国迫害法轮功行动的重要策划基地,试图将毒素蔓延开来。

 
江汉区蔡甸玉笋山洗脑班

6、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人次最多的洗脑班

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是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430多人次﹚人次最多的洗脑班。常年开班,一直没有拆散过。四移其址,二次新建,全市首屈一指。第一次在硚口区六角街建工招待所,第二次迁到张公堤硚口区额头湾男子行政拘留所内,第三次迁到行政拘留所对面,由武汉市硚口区财政拨巨款新建,2001年投入使用的。第四次迁到了额头湾张公堤北行两站路下,硚口区男子行政拘留所(原来的长江八号)附近一栋三层楼院子,也是区政府拨款新建的,2014年投入使用的。

   
额头湾男子行政拘留所洗脑班     2001年投入使用的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

2014年投入使用的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

7、武汉市远城区迫害最邪恶的洗脑班

新洲区洗脑班,是武汉市远城区迫害最邪恶的洗脑班。在洗脑班滥用有害药物,不惜将健康好人迫害致死。湖北武汉市新洲区居民残疾人徐喜望,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开始自食其力因坚定修炼,两次被非法关看守所,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清晨被三店街综治办及派出所人员绑架到新洲区刘集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班”),被毒打、注射不明药物,当即大小便失禁,时常神智不清,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在衰弱中离世,年仅五十三岁。

新洲区六一零还在仓埠镇街周铺村开办洗脑班。


“新洲刘集洗脑班”(原刘集财政所)

8、武汉市最荒唐的洗脑班

武汉市最荒唐的洗脑班,武汉市汉阳区六一零办公室竟敢把洗脑班开设到法轮功学员家里,对学员实施强制洗脑。这种藐视法律,践踏人权,无法无天的行径,只能让人们看清中共反人类、反自然的邪恶本质。

﹙二﹚武汉洗脑班迫害手段

洗脑班对外称“学习班”或“法制教育中心”,实质上是不经任何司法程序就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机构。洗脑班对外宣传是“春风化雨”的“转化教育”,里面的“帮教”人员欺骗学员家属说学员在里面“吃得好、住得好、在里面享福”(实际有的“帮教”人员自己都不愿在里面呆),用以掩盖秘密迫害的事实。

洗脑才是洗脑班的核心部份。这个被称之为“转化”的洗脑过程大致要经过几道程序,它从杀心开始,杀心不成就杀身,杀身的目的还是杀心。一计不成又施一计,逐步升级:第一步:蒙骗、车轮战式围攻、逼迫写“三书”; 第二步:体罚、折磨、侮辱;第三步:种种酷刑折磨;第四步:“转”审结合。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种神卑鄙手段,都是围绕着“转化”、杀心而展开实施。

如果法轮功学员不配合他们,他们就加大力度,不分昼夜的“疲劳战”、“车轮战”,不停轮换人员,同时加大肉体摧残,几天几夜不准睡觉,罚站、辱骂,殴打,关禁闭,吊铐,用药物迫害(往饭菜里放药,有学员在额头湾洗脑班迫害时,曾在饭菜里吃到药味)。目的是使学员疲劳处于神志不清状态,进而被迷惑,按他们的要求转化。

“610”还逼迫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停发工资或开除学员,并勒索学员家属或单位一定的金额作为洗脑期间的费用。同时恐吓、蒙骗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亲友到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哭闹、跪求、辱骂、要挟离婚等,从精神上施压,逼写“悔过书”。对不放弃信仰的坚定学员,“610”就随便编个“罪状”,或非法抄家,以学员有法轮功书籍、资料为由非法劳教或判刑。

武汉这些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卑鄙手段有:

·只给吃极少量的食物,长期让人处于虚脱状态;

·在食物中投放慢性药物,让人疲软无力精神萎靡;

·长时间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

·强制给正常人注射神经性药物;

·雇佣职业打手暴打学员,非法对学员使用酷刑;

·从早到晚高音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录音广播,音量高到震耳欲聋;

·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逼迫不炼法轮功,放弃真善忍);

·刑讯逼供,要关押学员交代出经常接触的两个学员的名单;

·逼迫学员在放有法轮功师父法像和书籍的床上睡觉,对大法不敬。

而湖北省板桥洗脑班却有一套更完备的、更残暴的暴力整人手段:第一步罚站;第二步毒打;第三步不让人吃饭,逼迫绝食;第四步野蛮灌食(顺便灌进有毒药物);第五步故意不让睡觉,长时间熬夜;第六步加戴手铐脚镣等刑具吊铐;第七步打毒针(下毒药);第八步电棍电击。第九步法轮功学员经过残酷折磨后头脑迷糊了,就握住法轮功学员的手写“决裂书”。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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