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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亲人申请做辩护人 湖北利川市法院刁难、拖延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晚,武汉法轮功学员王浩在利川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现已被构陷到利川法院。王浩的母亲、姐姐和妻子欲申请做亲人辩护人,遭法院和检察院相互推诿,即使王家有有效的旧版户口本,仍要求家人开亲人证明,拖延办理。

好人被绑架关


王浩

王浩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生,原湖北省武汉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武汉第七零九所的职工,从事生产工艺设计工作。一九九六年七月,王浩开始修炼大法,身体健康,身心愉悦,在单位工作认真,对同事友好,不计个人得失,在名利上不争不斗。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王浩坚修大法,先后被非法抓捕关押达六次,被非法关押在各类洗脑班、劳教所等地方,并被单位开除,身心受到伤害。特别是零五年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时,遭酷刑折磨,曾被强制三昼夜、七昼夜、九昼夜连续罚站不准睡觉,以至大脑出现幻觉、全身发高烧、小便尿血、大便阻塞、双腿肿胀青亮、双脚底溃烂流黄水。

二零零七年元月,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后,劳教所拒不放人,王浩被洪山区610及关山派出所绑架至武汉市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时间长达一个月,期间他受到恐吓、殴打、罚站、羞辱、剥夺睡眠时间、强制洗脑等迫害。

回家后,王浩的身体就一直没恢复到正常状态,人是浮肿的,不能干重活,胸口经常痛,头痛等等。

利川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鄂、湘、渝三省(市)交汇处,全称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简称恩施州利川市,是一个群山起伏的原始森林地带,最高处海拔一千八百米。因为这里夏无酷暑,是武汉、重庆两大“火炉”城市人员避暑之要地。

每年在武汉酷热中,王浩身体很难受,用空调又更难受,因此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独自去利川暂住,以求得身体缓解,妻子彭青青因十三次遭中共迫害,身体还在伤残中,不能前往陪同。

王浩在利川居住近一个月后,八月二十七日,他去买了八月三十一日乘高铁的返回武汉车票。可是八月二十九日,王浩就遭利川东城派出所绑架关押。

亲人艰难营救

王浩的母亲、妻子及其他亲人开始了艰难的营救过程,遭利川公安局打击报复,电话、手机被掐断,银行存款和工资卡资金被冻结等。

王浩的父母都是近八十岁的老人,王浩的母亲身体也不好,腰疼,有时直不起腰来;父亲半瘫在家,需要人照顾;王浩的姐姐九月份刚冤狱结束,从武汉监狱回家,又被单位开除,没有生活来源。一家人被中共迫害的支离破碎。

为了早日营救王浩回家,十一月二十六日,王浩的妻子彭青青给利川市检察院用邮政快递邮寄了委托书和阅卷书和通信及会见书,并抄送到恩施市检察院。

十一月二十七日,王浩的母亲和王浩的姐姐去了利川市,第二天,到利川检察院递交亲属辩护委托书,告诉检察院工作人员她们要做王浩的亲人辩护。可利川法院和检察院相互推诿,让王家人回去开亲人证明,还得他们批准,才能成为王浩的辩护人。

十一月二十八日,利川检察院给王浩家人打电话说:让王家人找恩施州检察院解决问题。当时王母和王姐就在利川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坐着,他们不给解决问题,还证明他们所谓的没有违规。而恩施州检察院到目前也没人受理。

有效户口本 审判长杨辉再刁难

为了开亲人证明,十二月二日,王浩的母亲和王浩的姐姐亲自到汉阳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亲人证明,告诉警察并说明情况,拿出老户口本给派出所警察看。警察看了之后,说:这是哪个地方干的事不承认你们是亲人,说王家人的户口是有效的,老户口都是真的,不需要开证明。警察又说:现在派出所不给办理这些事,有规定,在大厅张贴着呢,你们去看。王浩家人就去看了规定,才知道派出所早就没有给大家出亲人证明了。

十二月四日,王浩的姐姐给审判长杨辉打电话,告诉她说:武汉警察讲了,我们的户口是有效的,不需要开证明。审判长杨辉还是不同意,非让开证明,并说你们找不到律师,我们给你们安排律师。王浩的姐姐说:我们决不要你们安排的律师,你们安排的都是做有罪辩护,我们没犯法,你们把王浩放了。杨辉回答:不讲这个,就把电话给挂了。

王浩的妻子猜想可能审判长杨辉不明法轮功真相,十二月四日晚上,用快递给杨辉邮寄去了迫害证据和真相资料“控告利川公检”、“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的真相信,王妻上网查了,十二月五日下午,杨辉就收到了信件。

十二月十日,王浩的姐姐又给审判长杨辉打电话,告诉她:我们去了公证处,公正人员都说我们的老户口是有效的。这回,杨辉说:你们就是开了证明也没用,还必须王浩签字同意你们做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三),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友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也可以由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这意味着,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可以委托其他家属,或者家属直接签《委托书》委托自己作为被迫害亲人的辩护人,无须当事人在《委托书》上亲自签字,更无须征得检察院、法院同意之类的。

王浩亲人控告检察官王玲违法

十二月四日,王浩的妻子给恩施州法院院长和恩施州检察院院长发去了控告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王玲的控告信,控告王玲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不分好坏、不分善恶、不做任何调查,对好人王浩非法批捕、非法起诉,不讲法律,视法律为儿戏,现在还不同意王浩家人做亲人辩护人,给王浩家人带到了巨大的伤害。王玲涉嫌严重的违法乱纪,为此应依法对被控告人王玲在任职期间所犯下的滥用职权罪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二月九日,王浩的姐姐接到了恩施州法院来的电话说:他们管不了,而恩施州检察院没有任何回应。

王浩的亲人以辩护人身份要求法院无罪释放王浩

王浩的妻子以王浩的亲人辩护人的身份,在十二月八日,用邮政快递给审判长杨辉邮寄去了“变更强制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并给她讲明迫害大法学员会给自己带来的恶果,告诉她:假法律之名,非法起诉、审判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害人不利己的恶事。希望利川市法官看清形势,把握好机会,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定。谁一旦迫害法轮功学员,马上就会被公布到明慧网的恶人榜上,枉判裁定书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办案法官的名字,这是相关法官犯罪的证据。

现在美、英、法、奥、加、新西兰等二十八国及台湾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该法对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及亲属子女拒发签证、拒绝入境,(若有财产在国外)其财产将被冻结。法轮功学员已经陆续地把恶人榜上的105580恶人名单递交给上述美、英、法、奥、加、新西兰等二十八国及台湾。

十二月八日,王浩的妻子同时也给利川法院院长周继荣和利川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胡海燕也寄去了“变更强制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在十二月九日,给利川检察院院长王本强和利川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冉艳蓉也寄去了“变更强制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

二十年来,面对无理的疯狂打压,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以和平的方式,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人们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是荒谬的、是邪恶的,告诉人们所有的迫害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和打压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随着法轮功真相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纯正与善良,也看到了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打压法轮功的荒谬与邪恶。

法轮功学员王浩的家人在此呼吁,希望还有良知和善念的公检法人员,你们的一个小小的支持和帮助,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福份;而参与迫害的人会给自己带来无边的痛苦和在地狱里去偿还罪恶。在历史的关键时候,请把握好自己的未来。

王浩被迫害的更多事实,请见《检察院法院相互耍赖 刁难王浩亲人递交辩护委托书》。

利川市看守所所长:吴利红(男)15071891698
利川市看守所指导员:晏中志(男)15071891729
杨辉的办公室电话:0718-728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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