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昆明市七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韩俊毅老太太,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出门,当她下午六点回到家中时,大门是锁着的,但是打开门后却发现家中每个房间都被翻动过,一片狼藉。检查后发现所有大法书籍、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大法真相资料都不见了。
二十五日早上十点,韩俊毅老人找到昆明市普吉派出所片警李兰询问情况,她说是昆明西山区610和国保大队警察干的,然后把西山区610的马云叫来。韩俊毅和马云讲真相,他不接受,又问马云:“你们撬门进我家不是等同于盗窃吗?”马云不回答,反而说韩俊毅老人发资料救人是违法的,并对韩俊毅老人做笔录、拍照、滚指纹。
韩俊毅老人一直在跟在场的人讲真相劝善,并且希望他们归还抢走的私人物品,但是在场的警察不听真相,也不让韩俊毅老人回家。
到下午三点,普吉派出所警察把韩俊毅老人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关押,但是由于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又把韩俊毅老人带回派出所。直到二十六日中午十二点,派出所才通知韩俊毅的女儿来接人,并向其女儿勒索1000元罚款,被其女儿一口回绝。最后韩俊毅老人由她女儿接回家中。
韩俊毅老人是云南冶炼厂职工家属,在修炼法轮功前她一身都是病,患有气管炎、尿道炎、肾炎、肝炎、肩周炎、美尼尔氏综合症,经常头晕,站不起来,而且脾气差;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不但一身的病全没有了,而且脾气也改好了。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社会上做一个好人,时时处处与人为善,在家里做一个贤妻良母,体贴丈夫,关照儿女。
但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韩俊毅老人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曾经八次被非法抄家,其中两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强制送进洗脑班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七日,韩俊毅老人为了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到北京上访,结果被北京的警察绑架,随后被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带回,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大约十月份,中共610人员在云南冶炼厂招待所办洗脑班,韩俊毅老人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迫洗脑,由于韩俊毅老人不放弃修炼,被关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由于在看守所每天做十多个小时奴活(拣辣椒),韩俊毅老人出现血压升高,关押了二十七天后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韩俊毅老人向单位发法轮功的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随后被西山区国保大队抄家,随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刚从劳教所回家不到一个月的韩俊毅老人又被云南冶炼厂保卫科绑架到昆明市航空疗养院里的洗脑班关押、强迫洗脑。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韩俊毅老人由于向世人讲真相再次被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随后被非法关押四十九天。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上,韩俊毅老人被昆明公安局五华分局的警察绑架、抄家、关押九个多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2005] 昆检刑诉字第1049号)代理检察员是何玉东。而刑事判决书([2006]昆刑一初字第2号)审判长是石锋,审判员是唐勇,代理审判员是徐建斌,书记员是段云萍。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韩俊毅老人从监狱回家。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晚上,韩俊毅老人从外面回家发现被警察抄家,抢走了所有大法资料,无奈下韩俊毅老人被迫流离失所,两个月回家后就被五华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韩俊毅老人向世人发真相小册子时,被昆明华山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由于身体检查后不拟关押而“取保候审”。
除此之外,国保警察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在韩俊毅老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被非法抄家。
韩俊毅老人两次被判刑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期间,由于不放弃修炼,一个六、七十岁的人被罚长期坐小凳子,还有两个包夹监视她的一言一行,不准与别人交谈,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限制饮水,一个星期只能洗一次澡,每个月只能用六十元钱,在关押期间从不得会见家人,不准通信,由于长期坐小凳子,导致臀部、会阴处糜烂、流脓,臀部上全是老茧。中共为了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连一个花甲老人也不放过,多年来强迫一个老人坐在小硬凳子上,受尽酷刑、精神折磨,使韩俊毅老人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伤害。
在这里再次善劝那些曾经参与迫害韩俊毅老人和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和不法分子,你们真该清醒了,你们想过中共灭亡后,你们怎么面对自己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罪恶?!怎么去面对你们的家人?!就凭是执行上级命令的托词就能推脱责任了吗?!人做的事最终都得自己去面对,造下的罪恶都得自己去承担。现在你们唯一的希望是在这场迫害还没有结束前,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尽你们所能善待法轮功学员,获得到神的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