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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佳木斯公安局长赵春波遭恶报跳楼身亡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据媒体报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时四十分许,原佳木斯市公安局长、七台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赵春波从家中坠楼身亡,初步确定系自杀。

几天后,中共党媒出台解释说,赵春波身患癌症,不堪忍受而选择自杀。这些解释都掩盖不了赵春波积极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毙命的事实。

赵春波一九五八年九月生,汉族,黑龙江富锦人,一九九七年四月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支队支队长;二零零二年一月后,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局长;二零零四年二月历任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双鸭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历任七台河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巡视员。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因退休被免去黑龙江省公安厅巡视员职务。

赵春波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时,就已经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从那时起,就一直在迫害的一线亲自指挥、操纵迫害法轮功,三年后,晋升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赵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推动迫害政策、下达迫害指标、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关押、酷刑、致死、致残,背着迫害法轮功的政绩,一路窜至双鸭山市任公安局局长、七台河市任公安局局长、走到哪,哪里就成为迫害的重灾区,一直蹿升至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要位,赵因积极迫害法轮功曾多次被明慧网点名曝光。

(一)赵春波任佳木斯市公安局长时致死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1、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沿江派出所死


张富

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法轮功学员张富因法轮功而前往北京,被捕并遭酷刑毒打,随后他奉命每天要到派出所报到,并逼他写保证书。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张富进了佳木斯市公安局下辖的郊区沿江派出所后就没再出来,第二天公安就火化张富的尸体,并封锁消息。派出所通知张富的家人说他喝药致死,但无法解释药从何来。

2、被公安反复绑架、看守所酷刑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毕加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毕加新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毕加新,男,58岁。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因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佳木斯公安局下辖的莲江口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强行用药、灌肠等,导致毕加新拉肚子三个多月,日益消瘦,无法进食,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保外就医。两月后,在佳木斯公安局授意下,毕加新所住房屋被恶警查抄,他再次被酷刑折磨并被押送看守所。由于毕加新身体已被折磨得极度虚弱,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被送回家。十日后,毕加新在家中含冤离世。

3、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李凤华被当地警察迫害致死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李凤华,二零零二年九月中旬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到看守所做人质,用来诱捕其被迫流离失所的丈夫和女儿。关押两个月期间她被迫害得骨瘦如柴,昏迷不醒。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李凤华含冤离世。亲属到法院申诉,法院对案件拒不受理。

4、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君被恶警迫害致死

王淑君,女,48岁,佳木斯市农垦大厦工人。她三次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后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关押在西格木劳教所。在劳教所恶劣的环境和迫害下,二零零一年过年前王淑君双目失明、尿毒症复发被送回家。多次受到佳木斯市公安局下辖的永安派出所和单位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骚扰,四月永安派出所恶警及单位610到家中强行抄家,并将其丈夫(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当时王淑君全身浮肿、生活无法自理。六月中旬其家属去派出所要人(王淑君丈夫),恶警叫嚣,就是王淑君死了也不放她丈夫。六月二十九日王淑君在家中含冤离世。

5、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赵福兰被虐杀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赵福兰被佳木斯市公安局下辖的前进区永安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后转至劳教所,五月二十三日,被警察送至精神病院,后被家人接出转至佳木斯二院抢救,当时已不能说话。症状是消化道较多出血。赵福兰昏迷八天后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死亡

赵春波任佳木斯市公安局长时下令全城大搜捕、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6、佳木斯公安局酷刑折磨致使法轮功学员脊椎骨折、瘫痪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马学俊,原系佳木斯市铁路分局的副处级干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马学俊再次被佳木斯公安局伙同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佳铁公安分处非法劫持。受佳木斯公安局局长、国保大队大队长唆使,遭受电刑、用凳子腿跺脚趾甲、用塑料袋套头窒息等多种酷刑折磨达三天之久,造成腰椎病变,导致下肢瘫痪、脚趾甲变紫脱掉,右手无名指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在这种情况下,恶警仍不放过马学俊,竟非法移送检察院,并采取构陷方式、协助法院对他非法判刑12年。

7、佳木斯市公安局长下令全城大搜捕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佳木斯市公安局长下令全城大搜捕,各派出所恶警全部出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这次恶警大多有备而来,不给开门就撬门压锁,强行进屋抓人。约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三)赵春波任职双鸭山市公安局长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1、63岁的顾景山被迫害离世

顾景山,男,63岁,双鸭山市东平行路三马路法轮功学员。2004年4月18日在益寿山上贴真相资料,被蹲坑的恶警绑架。恶警随后到家中将他的妻子刘荣华绑架,同时将家中的所有资料搜走。

顾景山被非法关押在本市看守所5个月,身体严重受到了摧残,以前的脑血栓症状又反复了,导致双腿不好使,行动困难,有时用人扶着点儿。

2004年9月1日,顾景山被尖山区恶党法院非法开庭判刑3年,其老伴刘荣华被非法判三年监外执行(家里人被勒索7万元)。在2004年末,顾景山被恶警遣送牡丹江监狱。牡丹江监狱看到他病情严重,没有收留,只暂时住了一宿,可是身体又被传染上了虱疥疮。

在这种情况下,加之家人努力,顾景山被送回家,其身上的虱疥疮已漫布全身,流脓淌水,搔痒钻心,难受至极。在这一年里,派出所干警经常去家里骚扰、威胁、恐吓等等迫害,顾景山于2006年2月25日含冤离世。

(三)赵春波任职七台河市公安局长时的恶行

1、被公安绑架、被戒毒所活活电死的法轮功学员刘术玲

七台河市宏伟镇五七乡法轮功学员刘术玲,一九五六年出生,生前经营一个小商店。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刘术玲被当地公安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被非法劳教两年。


左下是刘术玲,右下是刘术玲的丈夫齐兆迁,后排是她的女儿齐英华和女婿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下午三点多钟,年仅五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术玲,被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迫害致死,脖子上一圈儿黑色淤血。据目击证人说;刘术玲被身着制服的警察绑在铁椅子上,用电棍活活电死的。事情发生后,戒毒所立即召开会议,统一口径。隐瞒真相,干警之间不许说话,被恶警指使的包夹(用来监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人)都被隔离,连续几天都没有再回到原来的屋子。

2、七台河市公安局长下达绑架令,40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

从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至十三日,七台河市约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邪党恶警非法抄家,十四人被绑架。七台河市新兴区新建洗煤厂法轮功学员姚淑凡三月五日晚十一点,被市六一零主任毕树庆伙同新兴分局恶警绑架,当时毕树庆要查找过年时的春联,姚淑凡说卖了,毕又要装春联的包装皮。恶警还抢走姚淑凡孩子的电脑、打印机、mp3和多本电子书等私有物品。姚淑凡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已被迫害的无法行走。新兴区新建矿的法轮功学员杨伟,三月十三日上午八点,被七台河市“六一零”主任毕树庆、市国保大队、新兴分局、新城派出所等不法人员绑架。

3、七台河市公安局出台恶法,踢乘客以此辨认是否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七台河至宝清县的客运路途中有一个收费站,在七台河市公安局授意下,警察在那把守着。为了绑架法轮功学员,让地上躺一个人,用布把脸盖上,逼迫车上的乘客下来踢躺在地上的人两脚,还逼迫骂李洪志老师和大法。如果不踢也不骂就认定你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不骂人不打人),就绑架你。另外凡是戴口罩和围巾的乘客要严格检查。

4、七台河市三法轮功学员被公安绑架遭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江波涛、李新春、郭期中在单位上班时被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610、伙同新兴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警察绑架,遭扇嘴巴子和不让睡觉的刑讯逼供、诱供后,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四月一日和二日,他们三位法轮功学员遭到新兴区法院的非法庭审,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三人各被诬判四至五年。江波涛、李新春提出上诉,法院在没有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维持原判。

纵观历史,迫害正信者,没有一个可以善终的。赵春波也不例外,赵的恶行令人发指,赵春波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犯有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赵春波以为可以一死了之,那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地狱里更大的惩罚还在后面,并且,他的恶行还会殃及他的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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