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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维稳办主任宋光明被举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表《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现在,四川凉山州维稳办主任宋光明被举报。

宋光明(Song Guangming),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八月生,四川冕宁县人,大学学历。现在工作单位:凉山州州委(西昌市三岔口南路六十六号),曾经任会东县法院院长;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任西昌市法院院长、中共党组书记;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任凉山州政府副秘书长;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兼州委防邪办、州“六一零”办(维稳办主任)至今。

一、宋光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任西昌市法院院长期间,西昌市发生了自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最惨烈的非法判刑迫害: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胡云怀被非法庭审后冤死在看守所,何先珍在四川省女子监狱在高压转化下致死;为保所谓的“奥运平安”市国安疯狂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两名老太太在法院下传票后在惊吓中含冤离世。

西昌市法院无视律师的无罪辩护,对公诉人刻意罗织所谓的证据视而不见,听命于“六一零”办的指令,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枉法诬判,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深重的苦难。法轮功的案子,在西昌市法院大多都是经过审委会开会研究决定的,作为院长的宋光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一:高德玉、何正琼、程冬兰、何先珍四名老太太被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高德玉、何正琼、程冬兰、何先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为了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法官回绝。在构陷法轮功学员何先珍的所谓证据上,根本没有本人签字,只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律师依法指出证据不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高德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今七十岁的老人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律师说:“全国都罕见。”程冬兰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高德玉、何正琼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川西女子监狱。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后,八十多岁的老伴在孤独和悲愤中离世。二零一六年,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何先珍在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的强制转化高压下被迫害致死。

案例二:善良女裁缝胡芸怀被迫害致死

胡芸怀,女,个体裁缝。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被西昌国安警察以“莫须有”的罪名绑架进拓荒看守所,八月中旬,市国安将漏洞百出的黑材料报给市检察院,检察官江寿,肖慧等荒唐地将胡芸怀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同时起诉。(见西检刑诉(二零一零)第一九六号)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胡芸怀和伍淑君。期间胡芸怀的家人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法院不同意。十月二十一日,大概是市法院知道了胡芸云怀已病危,打电话叫家属这时去办保外就医的手续,家属欲哭无泪,申请了多次的取保手续现在才同意,但是现在的胡芸怀连氧气管都不敢拔,怎么回家?这时“取保”有什么意义?明摆着是有关部门想推脱责任嘛!

经过五个多月的非法关押折磨,在极度的精神压力和看守所非人的生活条件下,原本身体健康神采奕奕的胡芸怀身体迅速消瘦,体重从一百多斤下降到七十多斤。受尽西昌“六一零”、公、检、法折磨的胡芸怀,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年仅五十四岁。十二月十三日,胡芸怀遗体被市国安强行火化。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却在看守所被活活“关死”。胡芸怀的死,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西昌市国安大队、市检察院、市法院、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导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三、两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在惊吓中离世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的七月十二日下午,西昌市国安大队和北城派出所的众多警察,绑架了在三衙街物资局的张绍惠家十多名学法、交流的法轮功学员,大部份是六十至八十多岁的老年人。他们被强加的荒唐的罪名是:“结伙作案”!所谓法律依据是:刑法三百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张天玉在非法关押中导致重病,被取保回家,二零零九年二月下旬收到市法院传票,要在三月二十九号非法庭审张天玉和张绍惠等法轮功学员,张天玉在惊吓中一度离开西昌避免再次遭受迫害,从看守所回家后,张天玉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二零零九年九月,在西昌含冤离世。

张绍惠也在非法关押中导致重病,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保外就医回家,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收到市法院通知在三月二十九日参加非法庭审的传票后,为免受非法判刑的迫害,流离失所半年后才回到家中。这次迫害使张绍惠的身体一直没有恢复到被非法关押前的体质。二零一四年初张绍惠在病痛的折磨中含冤离世。

案例四:两位贤淑女士被诬判七年 两个完整家庭在痛苦中破碎

二零零九年,家住西昌市三零一家属区的两位五十多岁的退休女职工李映琼、左永红被西昌市法院诬判,俩人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映琼的年近九十岁的老母亲因承受不住这残酷的打击在悲愤中离世。

左永红的母亲已八十八岁了,只抱养了左永红一个女儿,生活全靠左永红奉养、照管,左永红的丈夫患了喉癌,他的退休工资,几乎全部都用来买药吃。左永红的两个儿子都没有正式工作,大儿子已三十多岁了,还无钱娶媳妇。二儿子才结了婚,又添了一个孙女,因此一家四代七口人就全靠左永红一千七百余元的退休工资来维持生计。她既是家里的精神支柱,又是经济支柱。左永红被非法判刑让她的家近乎垮了,她身患绝症的丈夫在悲痛与恐惧担忧中住进了医院,本来就贫困的家更是难以支撑……

案例五:西昌法院理屈词穷 依然诬判陆远翠、夏惠琼五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西昌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和夏惠琼非法庭审,在律师有力的无罪辩护下,使理屈词穷的法官最后不得不草草收场。

非法庭审是在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进行的,法庭周围布满穿着警服的警察和便衣,如临大敌,市法院张贴了公告说是公开庭审,实际开庭时,强制要登记身份证,使许多想进去旁听的群众不能进去,有一个从西昌边远农村来的老太太央求守门的法警放她进去,法警根本不听,只说要回家去拿身份证。有一个家属因为没带身份证,也没进去。

在开庭前,律师找法院办相关手续时,刑一庭庭长和副庭长石蜀云强制复印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叫拿出法律依据来,刑一庭庭长和副庭长说:“我们这儿是凉山州,有特殊性,不光是这件案子,对所有的案子都是这样的,都复印了律师的执业证书的。”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陆远翠、夏惠琼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五年,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案例六:家中的“顶梁柱”——被秘密庭审和秘判的赵军

赵军,女,是西昌同德建司的退休职工。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被西昌市法院非法秘密庭审,庭审根本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去要判决书,法院都不给。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赵军被市法院枉判三年,后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案例七:异地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冯娟被非法判重刑

苏丽娟,女,四十多岁,个体户,家住四川省米易县撒莲镇。冯娟,女,三十多岁,家住四川省米易县丙谷镇。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苏丽娟同冯娟,在西昌邛海月色风情小镇被西昌国安便衣以手机在发法轮功短信为由绑架,非法关押到西昌市看守所,七月九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苏丽娟被西昌市法院枉判六年,冯娟被枉判五年半。凉山中级法院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原判。

二、宋光明在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兼州委防邪办、州“六一零”办(维稳办主任)至今,凉山州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六十六人;非法拘留五十人次;非法判刑十六人次; 迫害致死两人。

被绑架六十六人:樊银枝、蔡惠君、黄玉芬、唐德琼、刘助琼、宁国琼、杨培秀、杨世慧、雷凤英、罗洪敏、张家成、陶绍玉、丁访莲、唐忠秀、葛莎莉、林顺华、庞素芬、张家成、付爱国、杨裕群、周春霞、付世琼等。

非法关押五十人次:解德美、艾崇慧、庞素芬、张家成、付爱国、杨裕群、付世琼、谭芳、罗龙飞、许世开、许明清、周万琴、庄洪蓉、付雅会、蒋德媛夫妇等。

非法判刑十六人次:西昌市樊银枝被非法判刑(七年缓刑)、张翼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廖安才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郭兵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罗明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会理县吴从美被非法判刑三年、吴敦琼(缓刑)、花晚霞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崔德利被非法判刑三年、张惠琼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马凌仙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沈佳凤被非法判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罗继平被非法判刑一年、董秀琼被非法判刑一年、郑琼被非法判刑一年。

越西县吴世莲被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致死两人:沈佳凤和张绍慧在遭受非法关押后含冤离世。

宋光明作为州委副秘书长和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兼维稳办、防邪办)的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宋光明作为多年的法院院长、法律人,却犯下利用法律迫害信仰的罪行,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是中共法律人的悲哀,也是中共官员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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