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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兰立华命垂一线 辽宁省女子监狱仍拒保外就医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苏家屯区兰立华,因送人一本精美的新年台历,在沈阳市看守所被迫害出现乳腺癌,又遭诬判三年十个月,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后,又染上乙型肝炎。近日,家属与狱方医院沟通,保外就医仍遥遥无期,原来健康的兰立华被迫害命垂一线。

非法关押判刑 身体病危

法轮功学员兰立华,今年四十八岁,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兰立华因送给卖菜老人一本新年台历,被苏家屯区国保绑架、构陷。

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期间,兰立华因为炼功被上大挂,后被迫害的出现了乳腺癌。可是看守所仍然不放人,强制她做手术。兰立华本人和家属要求回家治疗,看守所百般刁难,不放人。

兰立华的丈夫是从事井下高危工作的,人老实厚道,不善言辞。妻子被绑架之后,他更陷入恐惧与痛苦之中。兰立华的妹妹,在姐姐被绑架之初,为了探寻姐姐下落,奔波于国保大队、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之间,遭到各方推诿,被他们骗来骗去,使她无法及时了解到兰立华的情况。

兰立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查出乳腺癌,原本二审法院已经跟家属沟通,监外执行,但后来,接到上面“黑令”,不再接受家属沟通此事。

家属多次找看守所,沟通保外就医,但看守所给出的说辞是,走保外就医程序,就要通过手术来鉴定,家属坚决不同意监狱给做手术。家属也几次到过看守所给兰立华做检查的医院(沈阳市肿瘤医院)询问医生,但医生由于各种原因,并未给家属透露实情。

二审下来后,今年九月二十六日,已经被沈阳市看守所迫害出现乳腺癌的兰立华,又被看守所非法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但因其身体原因,第一次被监狱拒收,第二次被监狱收监,其中详情未知。

兰立华被非法入狱后不久,家属得知兰立华又被传染上了乙肝大三阳。监狱联系家属,要收取兰立华看病的医疗费用,家属不同意出钱而让兰立华在监狱接受“治疗”。

非常虚弱的兰立华,在监狱又被传染上了乙型肝炎。然而,监狱不但不给看病,还打电话告诉家属:自己拿钱看病,但是能不能办理保外就医还不一定。

家属再与狱方医院沟通 保外就医仍无果

十月二十八日,是兰立华的会见日,四名家属到监狱会见她,并找到兰立华所在监狱医院院长夏春蕾、监区医院队长梅奥满及沟通此事。

经查完身份证,监狱夏院长询问兰立华的妹妹,是否也修炼法轮功,如果是,则不能会见,妹妹并未正面回答,而是说与会见无关,有权不回答这个问题。夏春蕾开始很傲慢,强调兰立华是犯人,在这里(指监狱)除了“管教”,就是犯人,另一家属告诉夏,同时,我们也都是公民,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兰立华没有犯罪,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们都支持她(指兰立华)做好人。

家属也从法律角度上跟对方讲,兰立华也没有犯罪,刑300条没提法轮功,公安部2000年和2005年公布的14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也并无法轮功。江是在利用公检法司对善良人犯罪,你们执行的是行政命令,而不是法律,不要当替罪羊。

狱方没有再说兰立华是犯人,说案子是法院判的,他们只负责收押看管。家属说,患有严重疾病的服刑人员,监狱应该拒收,如果我们的亲人在监狱出现问题,我们一定会追究监狱的责任的,所以希望监狱能配合家属申请保外就医。

谈到治疗费用的问题,家属说,《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我们要申请保外就医,坚决不同意兰立华在监狱做手术。对方松口说,可以不做手术,但要申请保外就医,必须要走鉴定,看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监狱医院能做的检查费用不需要家属出,监狱医院做不了的检查需要到外面医院做的检查费用,需要家属来出,这样走鉴定申请保外就医这条路,但她们不能保证一定能够申请成功。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沟通,最后同意兰立华的妹妹与兰立华的丈夫共同会见兰立华。因监狱让家属来付院外的检查费用,家属经商量回绝后,申请保外就医的事情依然没有结果。

法轮功学员兰立华被非法庭审和非法判刑的详情,请见:
《一场非法庭审:有理无理 正邪立显》
《送一本台历 沈阳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
《被迫害致命危 兰立华仍被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

相关信息:
辽宁省女子监狱医院院长夏春蕾,警号2101164
辽宁省女子监狱兰立华监区队长梅奥满,警号****5573,电话:024-3123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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