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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企医学总监李福军被非法构陷到法院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松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福军,今年七月四日上午在坐地铁上班时被绑架,八月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非法逮捕。十月上旬,检察院将构陷他的卷宗递交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李福军,家在上海市松江区,是外企医学高管。他品行高尚,工作负责。

七月四日上午,李福军坐9号线地铁上班,在九亭站被国保便衣绑架。中午国保便衣和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强行抢去家用电脑手机和大法书。当天他被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承办把李福军构陷到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八月九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非法逮捕李福军。

十月上旬,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把构陷卷宗送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所谓的证据是携带真相服务器,真相服务器内存卡里面有关于法轮功内容的电子文件。李福军在地铁上坐了两站路不到十分钟,并且没有一人看到真相服务器的内容。仅仅是因为打开了服务器,就被上海市公检法非法关押。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李福军携带了关于法轮功内容的电子文件,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李福军被扣上所谓的罪名是“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可李福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条件实施这一犯罪。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分别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件:(一)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二)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出版法轮功书籍在中国是合法的。

真、善、忍是最基本的传统美德,普世价值,法轮功学员是真正在实践着真、善、忍价值的好人。打压法轮功也是在打压真、善、忍普世价值,是反人类的罪行。那么定罪这样的好人,就是无视自己的良知,在摧毁人类的普世价值。

检察官法官,你们工作繁忙,希望你们把有限的精力惩治贪污腐败的,打击黑恶势力的刑事犯,秉公办案,依法办案,请你们三思。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
邮编:200070
电话:021-51236208 021-51225965
俞蕾,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检察一部、二部、五部工作。

俞蕾 照片
吴云,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综合保障部工作。

吴云 照片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华新路60号
邮编:20071
电话:021-51235588 021-5123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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