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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黑龙江省绥化市政法委书记庞洪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庞洪峰,男,一九六七年一月出生,黑龙江省拜泉县人。二零一八年任黑龙江省绥化市政法委书记。庞洪峰在任职绥化市政法委书记以来,不断向所管辖县(市)区施压迫害法轮功学员,污蔑大法。

一、施压迫害法轮功学员

庞洪峰在任职绥化市政法委书记以来,不断向所管辖县(市)区施压迫害法轮功,污蔑大法。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绥化市北林区五名法轮功学员杨传厚、白霞、王福华、王芳、赵婷婷去兰西县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高锦淑、宋红传、吴景华十月十日只是去给他们送衣物、打听情况也被绑架。除吴景华被放回,其余七人关押至今。

在绥化市政法委的施压下,二零一九年五月安达法院下达判决书:杨传厚、白霞、王福华、王芳、赵婷婷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一万元;宋红伟被判刑一年半,高锦淑被判刑一年,两人均罚金五千元。这七名法轮功上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至今未果。

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绥化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一览表:

 

姓名 市(县) 绑架时间 是否抄家 判刑
于桂荣 安达市 2018.4.15 发资料被抄家 至今在安达关押
孙树堂 肇东市 2018.4.20 三年半
刘秀莲 绥化市北林区 2018.4.23 被抄家 两年半
曾范英 绥化市北林区 2018.4.23 一年半(保外)
王义英 绥化市北林区 2018.4.23 放回
杨传厚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3 被抄家 二年罚金一万
白 霞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3 二年罚金一万
王福华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3 被抄家 二年罚金一万
王 芳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3 被抄家 二年罚金一万
赵婷婷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3 二年罚金一万
高锦淑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10 被抄家 一年半罚金五千
宋红伟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10 被抄家 一年罚金五千
吴景华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0.10 被抄家 放回
陈风云 安达市 2018.10.19 放回
刘竹林 绥化市北林区 2018.11 被抄家 勒索5000元放回
贺春青 肇东市 2019.5.29 拘留十五天
张志敏 肇东市 2019.5.29 拘留十五天
孙琴 肇东市 2019.5.29 拘留十五天
赵玉杰 肇东市 2019.5.29 拘留十五天
杨学文 肇东市 2019.7(15、16) 被批捕
李大丽 肇东市 2019.7(15、16) 被批捕
张奎华 肇东市 2019.7(15、16) 被抄家 被批捕
张国荣 肇东市 2019.7(15、16) 被抄家 被批捕

二、颠倒黑白的宣传煽动仇恨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兰西县政法委、防范办在兰西县十字街中央商场北门,摆桌发放诽谤大法的宣传单和小册子,两边特警持械站岗,旁边停着几辆特警黑车,还有警车鸣笛,以发放小兜子引诱世人排队去拿他们的宣传单。当时他们还在街上挂了诽谤大法的条幅和宣传画。有消息称他们还去农村发宣传单和小册子。


庞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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