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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迫害法轮功 甘肃金川集团公司原610邓少军被举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美国政府正式启动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的制裁,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表《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冻结海外资产等,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也在惩罚之列。现在,甘肃金川集团公司原“610”小组组长邓少军已被民众举报。

邓少军,男,汉族,一九五四年三月出生,甘肃静宁人。一九九九年,任甘肃金川集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邪党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七年,任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10”小组组长,直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退休。退休后,全家移居兰州市。

邓少军,手机:13909457718
邓少军的妻子张立宏,手机13830598802,在金川集团公司档案馆工作,已退休。

一、金川公司公安处迫害修炼法轮功的职工

龙首公安分局的前身就是金川公司公安处,它是邓少军等人对金川集团公司工作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暴力迫害的工具。邓少军对金川公司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劳教或判刑。

1、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十一月,金川公司公安处把去北京上访的和不写“保证书”的法轮功学员,由单位保卫科送到金川公司消防队办洗脑班,不给发工资,行李自带,吃住在消防队,不写“保证书”就不让出去。

当时被送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十七人,动力厂:李波、魏秀兰、魏秀芬、刘志萍;第一冶炼厂:刘政;第二冶炼厂:杨秀芳、安宏全、张永龙;第三冶炼厂:杨笑川;运输部:魏安月、苏建军;二矿区:马跃芬、刘若兰;三矿区:谢科同;镍钴研究设计院:毛伟;镍都实业公司:王秋娥。

2、二零零零年十月,动力厂职工法轮功学员武开礼去北京上访,被动力厂保卫科徐万才、邢富强非法押回,关押在金昌市戒毒所十五天。出来后,动力厂停发武开礼三个月工资,只给三百元生活费,并降了一个工资序号。

二零零一年九月,武开礼又被金川公司公安处七、八个恶警绑架至武威路派出所,强行将武开礼按倒在沙发上,双手举过头顶铐在暖气上,双脚铐上脚镣,身体用麻绳捆住,硬扯到对面窗户的铁栏杆上,整个人被铐成“大字型”,一天一夜后,又把武开礼铐到一个一人高的大铁罐上,脚下是一个同样的大铁罐,脚不能着地,只能踩着大铁罐,双手或单手交换着铐,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又是一天一夜。期间,武开礼被恶警李超(等)非法抄家,扣押了许多物品。武威路派出所所长徐万才(现在建设路派出所)和恶警邢富强、朱岩(音)把武开礼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被送到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一大队非法劳教几个月。

3、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金川公司公安处警察代宝吉,将化工厂职工安占峰绑架到公司公安处,安占峰不配合,代宝吉就拿起安全帽在他头上狠狠地砸了几下,气急败坏地说:这不是什么慈善机构。然后带人闯到安占峰家非法抄家。后来安占峰翻墙逃脱,被迫流离失所。


酷刑演示:抻刑

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凌晨,安占峰在金川区延安路附近挂真相条幅时,被金昌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到金川公安分局。在非法审问期间,五、六个警察围住他拳打脚踢,打累了就换一拨人,后来又将他按在椅子上,两手朝后铐在一起,几个警察还用脚在他后背上踹,有的拉着铐子往后拽,一直折磨到第二天下午,狱警将他从凳子上放下来,又铐在暖气上,晚上又将他四肢铐在铁床上,两脚悬空,十几分钟他的双手就失去了知觉,直到他双手、胳膊发黑,警察就开手铐,抓着他胳膊前后上下的活动一会,然后又继续铐上。恶警代宝吉还反复踹安占峰被久铐的双手和后背、胳膊,这样又整整折磨了一个晚上。次日,又将他换到另一个房间,双手朝前铐到暖气片上,罚坐板凳。此时的安占峰胳膊肿疼,两眼发浑,头晕脑胀,两腿麻木。等到晚上时,李新华和几个人将他带入房间,不停打骂他,并侮辱师尊法像。

4、二零零二年三月二日,金川集团公司二冶炼厂法轮功学员张永龙去接妻子杨成梅从劳教所出来,一路上他的妻子头晕恶心,吐个没完,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才到家。第二天妻子在家休养了一天,第三天张永龙去上班,却一直未回来,妻子赶紧四处寻找,才得知张永龙被二冶炼厂保卫科和金昌公安局李新华等带走非法关押。金川分局的警察对张永龙先进行人身侮辱、打骂和恐吓,后将他背铐在一张没有床垫的铁床栏杆上、坐在水泥地上,双脚放在一个高凳子上,顿时张永龙汗如雨下,身体的筋、肉似乎被分成了两部份:从腰上扯着一股向胳膊上走,从腰下又扯着一股向两条腿上走。空的铁床被他胳膊拉动的前后摇晃,恶人赶紧站上去压住床,脚上的凳子也在晃动,恶警又上去死死踩住凳子,还一边笑一边骂。张永龙已经是疼痛难忍,可恶人又拿来一块砖垫在脚下,此时的他就象被五马分尸一样,任凭张永龙如何喊叫,恶警们无动于衷。这种残酷的刑罚就是“老虎凳”。恶警们累了就又换一批,残忍迫害使张永龙的头发都竖起来了。就在张永龙遭受“老虎凳”迫害的同时,二冶炼厂保卫科的代宝吉带着三、四个人到家敲门。其妻没开门,代宝吉就用从张永龙身上搜到的钥匙打开门,非法抄家,搜走的东西也没有留下任何清单。


酷刑示意图:老虎凳

5、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五时左右,金川集团公司法轮功学员李英花、余成红,在本市一家厨具店内,选购厨具,突然闯进两个便装男人,扑向她们并抢她们肩上的包。余成红问: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抢人的东西?瘦高个自称是金昌市“610”的(后得知是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叙和)。因没抢走包,他吼叫着店员把门插上,另一恶徒掏出个瓶子向两位女士面部喷了几下,顿时店内弥漫着一股辛辣呛人的气味,辣的人睁不开眼睛,屋内的人都不停的咳,李叙和掏出手铐强行将李英花、余成红铐上,这时又进来两男便衣连拉带扯把李英花、余成红两人塞进门外停着的一个面包车的后面。

李英花、余成红俩人被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这伙恶警从她们的包里搜到俩人家人的电话号码及家门钥匙后,开车直奔李英花、余成红的家,非法抄家,李英花被抢走的物品总价值达一万余元。余成红被抢走的物品总价值达两万余元。滨河路派出所、国安、金昌市“610”警察把非法搜来的物品全部拉到滨河路派出所,堆放在办公室的地上,并连夜非法审讯李英花、余成红,结果一无所获,警察们吼叫道:“你们俩什么也不说,凭地上的这堆物品就可以判你们三、四年的刑。

邓少军任职期间,被非法判刑的金川集团公司法轮功学员有:

单思源,女,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崇金霞,女,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马志刚,男,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安占峰,男,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职工,被非法判刑十年。
张永龙,男,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被非法判刑七年。
武开礼,男,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四年。
樊永成,男,金川集团公司生活公司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魏安月,男,金川集团公司运输部货车司机,被非法判刑十年。
毛 伟:男,金川集团公司镍钴研究设计院工程师,被非法判刑六年。
刘桂菊:女,金川集团公司生活服务公司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
姚芙蓉:女,金川集团公司家属区巡逻队职工,被非法判刑四年。
蔡 勇:男,金川集团公司精炼厂原料预处理车间职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马咏雁:女,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工程师,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金川区检察院提起非法公诉。
路 军:男,金川集团公司镍盐厂职工,被非法判刑五年。
余成红:女,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职工,路军之妻,被非法判刑四年。
刘志萍:女,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诬蔑法轮功和宣扬谎言

邓少军任职期间,积极配合邪党“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指挥其所在金川公司科技馆举办了多次大型诬蔑法轮功和宣扬谎言的展览,命令其下属的各个二级厂矿、机关、学校组织人参观;金川集团公司所辖区域内沿街挂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横幅、展板等,利用金川公司宣传部,通过电视、媒体长时间大面积散布谎言和毒素,毒害公司职工及居民,还亲自多次在公开的会议上诬蔑大法。

三、设计、督导迫害法轮功

邓少军任职期间,还在其所在金川集团公司邪党委出台了详细迫害法轮功学员细则的文件——金党委发第零五号文件,通过连坐处罚的方式,挑动各二级厂矿持续对法轮功学员施加迫害,手段有洗脑、限制人身自由、开除、经济迫害等手段并延续至今。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邓少军参与金昌市召开的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迫害法轮功所取得的犯罪经验总结大会并接受“表扬”,安排部署迫害步骤,还奖励一批在“610”指使下积极参与迫害的集体和个人。

金川集团公司作为国家大型企业(曾经是国家直属企业),更是全球知名,对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相当大的影响。邓少军任邪党“610”头目,长达十七年之久,经历了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最初,最疯狂、最高峰的所有时期,金川集团公司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都是在邓少军的指挥策划下完成的,上述一切迫害罪责,其人都负有直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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