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在深圳的吉林籍法轮功学员黄绍芬,二零一七年六月下旬被绑架、构陷,近悉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已于二零一八年被劫持至广州女子监狱。
据前去探望的家人说,监狱以年龄大、不宜劳动为由,让黄绍芬在狱中看书,大多是一些所谓的“佛教”中的书,并经常要求黄绍芬写书面认识,其实就是实施邪党的“转化”伎俩。
黄绍芬,女,六十五岁左右,居住在深圳市宝安区儿子家,二零一七年六月下旬在家附近给一个女孩讲真相时被其恶告,返家时被等在小区门口的警察绑架。深圳宝安流溏派出所警察到黄家抄走打印机和少量书籍、资料。
黄绍芬被非法关押于宝安看守所。家人因听信 “不花钱的话会被判五年”的要挟,被相关部门敲诈十几万元。据悉,当地法院欲于十二月十五日非法庭审黄绍芬。
后来黄绍芬被冤判三年,于二零一八年被送至广州女子监狱,具体情况不清。
据悉,黄绍芬修炼前有高血压,现在狱中失去了修炼环境,见到家人心情一激动致使血压容易升高,不愿家人前去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