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周远勋女士,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木冲沟矿退休职工,后住贵州市。她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遭强行监禁、非法劳教、无理扣发退休金等迫害,期间不法人员不许她吃饭、喝水、睡觉、如厕并罚站,时间长达三天三夜。
以下是周远勋女士诉述其遭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也可能是十七日),我朋友打电话告诉我:原单位厨师包师傅想要租我的门面和房子。于是我就从贵阳市赶去水城县木冲沟矿。到达木矿时,已经晚上九点过了,在朋友家借一宿。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办事,顺便去取我丈夫的工资。当时很多人在排队,所以我就先去办另一件事情:给我丈夫拿药。这时我单位公安科人员陈重全、廖亚兰、赵平找到我,要我去办公室,他们要了解一些情况。
在公安科办公室,他们首先问我:从贵阳回单位来干什么?我说朋友告诉我包师傅要租我的门面,这样我就回来了。可是他们咬定我是来搞串联的,是在联络功友发传单,还一定要去我昨晚住过的朋友家里。为了解除他们的疑虑,我告诉了他们我昨晚住朋友家的住址。他们留我在保卫科的办公室里,自行去了我朋友家,回到办公室后,他们说在我的包里搜出几张传单和一本《洪吟》。
我说《洪吟》是我要看的书,一瓶水和几个水果是我丈夫让我在路上吃的,其它的我没有。他们不听我解释,还用各种方法威逼我承认:串联功友,来木冲沟矿发传单来了。他们说的这些,属于宪法所保护的公民信仰自由范围,根本就没有错,但他们说的不符合事实,我当然不承认。结果他们把我关在保卫科的办公室里三天三夜,强行剥夺我生存所必需的一切正当需求。
这三天三夜真让我刻骨铭心的痛苦。他们把办公室的所有椅子全部搬走,叫我站在光溜溜的地板上。因为早上出门办事,我没有吃早餐,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多钟了,我对他们说,我现在有些饿了,想吃点东西,门外就有小吃摊,你们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吃,请你们陪我出去吃。李凤云不敢直接答应我,经过请示后,她还是陪我出去吃了一碗粉。就这一碗粉,我一直坚持到第四天,才被允许吃饭、喝水。
钟山区红岩公安分局(专属六盘水特区)“610”人员陈重全、孔令文,还有一个钟山分局警察,轮流看守我三天三夜,不准我吃饭、喝水,不准上厕所,不准睡觉、不准坐着,必须站着。如果我要坐一会儿,他们就打我。他们是男性,出手很重,拳头落在身上、肩上、腰上、背上、头上,真的很痛。我提出让我吃饭,他们不准,我说让我睡一会儿,还是不准。第一天我坚持下来了,第二天我也熬下来了,第三天他们还是用武力对付我,他们三个男子对付我一个已经退了休的妇女,把我与外界隔离,还不准我吃、不准我睡,不准我如厕,连睡一会儿、坐一会儿都不准。
第四天,我丈夫来到单位,写了一份证词,内容与我对公安科三个人说的话是一模一样的,可是他们不是悔改,不是向我和我丈夫道歉,反而用谎言骗走我丈夫,然后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关进水城县第一看守所,还说我是重犯,不准任何人来看我。两个月后,他们直接把我从看守所送贵州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贵州女子劳教所是个魔窟。我到那儿的第一个月就是罚站“军姿”。十二月份的冬天阴冷阴冷的,站军姿,我的脸、耳、手、脚都起冻疮,很痛痒。第二个月开始就是做奴工:做珠绣、编花带、钩毛线拖鞋,定额很重,完不成就不准睡觉,我常常睡眠不够。还让我们捡杂豆,捡的颜色必须统一,每天每人必须完成五十斤。除了做奴工,每星期还要被迫写什么“思想汇报”、“心得体会”,还强迫看诽谤大法的洗脑录像片,这种精神上的奴役是最痛苦的。
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单位停发了我的养老金。我从劳教所出来后,多次去单位劳资科找他们要我的养老金,时至今日,他们始终不给我补发这一年的养老金。
当年迫害责任人:
六盘水市公安局红岩分局、原水城矿务局610办头目孔令文
木冲沟矿:
邪党委书记冯维华
公安科书记陈重全(610人员)
公安科科长廖亚兰
公安科人员赵平
劳资科科长孙余松
劳资科办事员代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