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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华、刘忠敏面临非法庭审 遭法院指定律师威胁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法轮功学员李玉华、刘忠敏两位六旬女士,五月二十二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讲真相时,遭南苑派出所牛波、李东明绑架构陷,面临非法庭审。法院指定的律师恬不知耻地威胁李玉华说:“我已经成功地将很多法轮功学员用这种程序构陷有罪判刑了!”

十月十五日下午三点,李玉华被命令强迫到北京丰台法院大厅报到,目的是为非法庭审给李玉华、刘忠敏编织罗列罪名,恐吓李玉华和她的家人。丰台公、检、法部门执法犯法,花钱雇用北京丰台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尚卫,指定给李玉华做律师。其目的是给丰台公、检、法的违法行为做遮掩,陷害李玉华、刘忠敏。

尚卫见面坦白地说自己是北京丰台民博律师事务所的,为了混口饭吃,同意和法院做违法的交易。尚卫说:法院指定我做你李玉华的律师为你辩护目的是掩人耳目。他随手递给李玉华一份授权书,强迫李玉华在上面签字“认可”尚卫做李玉华的律师。

李玉华说我眼睛花了什么都看不清,你这是啥呀,就让我签“认可”?我又没请你做我的律师为什么签字认可?尚卫说:你签字就是了,我在你的“认可”前面加一个“不”字。顺手又拿出一张白纸,逼迫李玉华签名,欺骗李玉华说为了节约时间你就签字吧,我会在你签字的白纸上把法院给你的告知书内容抄下来。这是法院必须走的程序,你必须签字!

李玉华相信了尚卫的欺骗诱导,在白纸和辩护人授权书上签了字!看到李玉华已经上当,尚卫律师嚣张地说,其实我是站在检察院立场上说话的,有了这份程序我一定可以成功地为你做有罪辩护的!法院雇用我为法轮功做律师15年了,我接触的大部分炼法轮功的刚开始都跟你一样不认可,但都成功地让我给定罪关进去了。

尚卫还伪善地恐吓威胁李玉华说,别再让你的孙子、女儿、女婿为你担惊受怕了!你连你自己都救不了,还想救别人!李玉华问尚卫,法轮功的真相资料你看过吗?尚卫说:法轮功说什么我根本不听也不看!刚才在里面(法院)你们的法轮功学员有一个是石景山的,叫孙春兰,也跟我说过一遍了,我根本不往心里去,你也不用跟我讲了。我已经成功的将很多法轮功学员用这种程序构陷有罪判刑了!

李玉华老人,66岁,现住北京大兴区旧宫润星家园22号楼。在修炼法轮功前,有严重的肺结核,肺已经切除3/4,差点死了,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家里请了小时工照顾。通过修炼法轮功,李玉华基本恢复了原来的健康,能帮女儿看孩子,收拾家务。她想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告诉不明真相的人法轮大法带给她的奇迹、和遭受的冤屈。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十三时,李玉华、刘忠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五爱屯街至警备东路机场北大门间,向世人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被南苑派出所警察牛波、宋东明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绑架、抢劫。在非法关押十天后,李玉华已被迫害得脱了像,眼看有生命危险,二零一九年六月取保候审回家。十月十二日,丰台检察院打电话给李玉华女儿威胁,命令李玉华十月十四日必须去检察院。

刘忠敏女士,黑龙江绥化人,在北京大兴旧宫地区和女儿相依为命租房住,是一位敦厚朴实、善良的为他人着想的人。刘忠敏被绑架后,至今被非法关押在丰台看守所。

负责迫害李玉华、刘忠敏的主要负责人
北京丰台纪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马志坤13911138973
纪检组组长王栋13910760125
南苑派出所警察南苑派出所电话:010-67991483 010–67991106,010—63811396
警长宋东明(男)
牛波(男)

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二环菜户营甲88号鹏润静苑大厦B座2308室
邮编:100071
尚卫,性别:男,年龄40多岁,手机:13366123863,电话:63383457
传真:63383457-615

所在区县:丰台区
主管司法局:丰台区司法局
执业证号:21101200510341679
发证日期:2009-05-07

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占全
总所/分所:总所
执业状态:正常
主任:胡占全
合伙人:张锐利 于有志 王天明 芦运增 李昊 胡占全
专职:赵金林 杨轶 徐昊 王立强 宋树林 尚卫 郭晓红。

执业许可证:2110120051034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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