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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凌海社保分局局长曹志宏对法轮功学员经济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曹志宏,中文姓名拼音:Cao Zhihong,男,出生日期:1970年1月11日,工作单位:辽宁省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职务:局长,办公电话:0416-8655002,家庭住址:(省、市、县):辽宁锦州凌海市。曹志宏身份证:210724197001110034

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一六年,曹志宏接任凌海市社保分局代理局长工作不长时间(不久后他被任命为局长),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开始实行《关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扣发养老金 》的文件,锦州市、凌海市社保部门层层执行、落实了该文件的相关规定。事实上,此文件严重违反《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条款,是非法的。而且对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判刑监禁本身就是非法的迫害。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曹志宏局长,罔顾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甚至罔顾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结果,不履行其行政职责,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已经涉嫌违法。

下面是曹志宏对法轮功学员经济迫害的案例。

一、拒不履行法庭判决、扣发魏秀英养老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六点左右,锦州市公安局及凌海分局、金城分局联合将凌海金城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魏秀英绑架。二零零九年魏秀英被非法判刑七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魏秀英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奄奄一息。二零一四年魏秀英被保外就医回到家中。面对当年国保警察粗暴绑架造成的小女儿二级伤残的结果,已年近七十的魏秀英没有被压垮,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毅挺了过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魏秀英被凌海社保分局通知停发养老金,并要求返回其被非法服刑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近十三万元。魏秀英老伴的养老金每月只一千多元,要养活一家人。这种突然的经济压迫给魏秀英和家人带来巨大的伤害,造成生活上的极大困苦。自此,魏秀英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变得很糟糕,她不仅无法顺利地用语言表达完整的思想,而且拿东忘西,记忆力极差。一次,魏秀英从厨房出来后,她老伴闻到了液化气的味道,就问:液化气罐关了吗?魏秀英说关了。老头不放心,进厨房一看,魏秀英关的根本就不是液化气的阀儿,从那以后,更是寸步都不敢离人。

在这种情形下,曹志宏还对魏秀英说:欠的钱必须得拿回来,你没有钱还,就从你的退休金里扣,若你死了还没还完,就从你的丧葬费里扣,再不够,从你的老伴身上扣……魏秀英无数次的找到社保局沟通,始终没有结果。

由此,发生了魏秀英与凌海市社保分局关于养老金的官司,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民事、行政诉讼,最后以凌海市社保分局被法院判令败诉为结局。辽宁省凌海市法院(2018)辽0781行初28号行政判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被告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扣发原告魏秀英养老金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被告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全额履行支付原告魏秀英养老金的行政职责。

那么,凌海市社保分局理应遵从自动生效的上述判决,全额履行支付魏秀英养老金的行政职责。但是凌海市社保分局不但不履行判决,还在二零一九年大年过后,一行四人来到魏秀英家中,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三十日内必须交回十多万“所欠款项”(后又更正为六十日内)。

魏秀英鉴于生活的困境,鉴于两审法院的裁定结果,鉴于凌海市社保分局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违法行为,向凌海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五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现在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二、养老金被扣发 任桂霞不堪沉重的经济压迫、痛苦离世

法轮功学员任桂霞,女,凌海金城造纸厂下岗工人(即失业),曾八次遭受绑架、非法关押迫害,在每一次的关押迫害中都是九死一生。二零零八年五月被绑架,遭枉判三年刑期,在辽宁沈阳女子监狱被迫害致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复发,几次被送到沈阳女子监狱医院抢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保外就医。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桂霞被通知将在十二月份停发退休养老金。她找到当地劳动局和社保局,相关人员说是省里下发了针对所有服刑人员的新文件,所有被判刑或劳教关押过的,都要扣回那几年的工资。按照文件,任桂霞的养老金将被扣发、停发。

这种沉重的经济迫害的突然降临,她的心理压力太大,致使心脏病复发,不幸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初在痛苦中离世,终年五十七岁。让人遗憾的是,任桂霞已经写好的《关于取得我应得的退休金的申诉信》也没能前去申诉。

三、郑素云被迫返回正常领取的养老金 给生活带来压力

郑素云,女,原凌海市金城法轮功学员,曾经被警察绑架、判刑。二零一六年,凌海市金城法轮功学员郑素云被停发退休养老金,因郑素云已搬外地居住,往返坐车来找工资不方便,被迫无奈已补交了服刑期间正常领取的养老金,而现在只给她开原工资的一部份,给家庭生活带来很大的压力和负担。


曹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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