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经过漫长的两年后,家人终于能见到了王海燕。可是此时的王海燕已经被迫害得不认识自己家人、不认识自己的孩子了。家人见面时,王海燕一点反应都没有,目光木木的。她孩子心痛地哭了起来,因为以前阳光充满活力的妈妈现在却不认识他了,精神恍惚了。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王海燕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被绑架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四年三个月,二零一九年七月被送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女子监狱。据狱警说,王海燕现在每天不说话,一句话也没有;也不知道吃水果;最主要的是现在不知道搞个人卫生。
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海燕因坚持信仰多次被骚扰和非法关押。王海燕的哥哥王海峰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嫂子吕彩云当时在秦皇岛第二看守所也被非法关押二十天,那时他们的儿子才一岁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王海燕被海港区公安局杜庄派出所绑架,多个警察从王海燕手中强行抢去家门钥匙,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非法闯入王海燕的家中,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整个过程象劫匪私闯民宅,把王海燕的家翻的乱七八糟,王海燕的家如同被土匪抢劫了一样。
后来,检察院对王海燕指控声称有人举报王海燕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杜庄镇秦青公路蓝图嘉园路口附近的电线杆上张贴法轮功标语,警察到场后发现案发地附近的电线杆上贴着印有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并在王海燕携带的兜子里发现八张法轮功标语后,随即非法强行抢去王海燕的家门钥匙非法抄家。
王海燕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拘留所,第十五天本应被释放回家,只因秦皇岛市委官员去拘留所、看守所检查工作,市委秘书长王汝新说为什么都是拘留十五天,王海燕就被转为刑事拘留,而后又被非法批捕,起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周二)上午十点左右,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非法对王海燕开庭,也不到四十分钟就草草结束,过程中家属递交了意见书,但是没有充分发言的机会。王海燕被非法判刑四年零三个月,罚款三千元人民币,王海燕及家属提出上诉。二零一九年三月秦皇岛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冤判。
中共公检法人员这种肆意栽赃陷害、构陷,知法犯法,不仅违背公民有信仰自由的宪法规定,而且是在践踏它们自己制定的法律。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王海燕信仰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不应该受到审判。《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结社、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现在天灾人祸不断,就是一种警示。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