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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县教学能手朱普照被诬判八年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近日获悉,湖南省宁乡县法轮功学员朱普照被非法判刑八年,目前尚不知朱普照是否已被劫持到监狱,请知情者补充。据悉朱普照的父亲在他被非法抓捕以后已离世,请有条件的当地法轮功学员与正义人士能多关心他母亲。普照的女儿还在读初中,妻子独自承担养家的重担,十分不易。

今年四十三岁的朱普照,毕业于长沙大学,是宁乡县菁华铺乡桃林桥中学教师,善良朴实、勤奋踏实,不慕虚华,曾获得“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脸上总带着憨厚的笑容,朋友们都很信赖他、喜欢他。

然而,这样一位德才兼备、与世无争的好老师,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不放弃信仰真、善、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他多次遭到中共人员的迫害,因此失去了稳定的教师工作,被迫离开了心爱的讲台与孩子们。可贵的是,逆境中的朱普照仍然保持着一颗平和、宽厚的心,自己的生活很简单,但每当朋友需要帮助时,他总会尽己所能的热心相助。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朱普照仅因在宁乡县大成桥乡路边书写了“法轮大法好”等真相标语就被绑架、非法拘留,随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在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遭受了种种酷刑折磨,被毒打,关禁闭,以“站军姿”为名长时间罚站,不让睡觉,被暴力灌食等等。

从劳教所出来后,宁乡县“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指使朱普照所在中学的校长继续监视他的行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因一份真相传单,遭人恶告,菁华铺乡中学校长孟应龙(已调离)和菁华铺乡派出所警察欲再次绑架朱普照,朱普照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宁乡县“610”、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在未通知普照本人的情况下合谋把朱普照辞退,他的工资被无理扣发,工资卡也被莫名注销。朱普照只能以做家教为生,收入也不是很稳定。

二零一七年,朱普照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租了一间单间小房,准备在长沙找份更适合自己的工作。然而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普照再次被绑架。据悉,这次绑架是由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实施的,是由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操纵的。普照被关进看守所,再度失去了人身自由。

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法轮功学员无私、坚定的信念,如火炬般照亮了这个时代,他们不畏强权,捍卫真理,身体力行实践“真善忍”,传播“真善忍”,象一股浊世清流,扶正祛邪,让正气回升,是他们用自己巨大的承受与付出,在支撑着那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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