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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女学生在宿舍炼功被非法开除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南京邮电大学今年二十岁的女学生宛春晓,在宿舍炼法轮功,遭高压威胁、恐吓,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被学校非法开除。

宛春晓,黑龙江哈尔滨人,二零一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修心做好人。二零一八年九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在宿舍里炼功,被室友举报诬告给辅导员。辅导员找她谈话,逼迫其放弃信仰,宛春晓拒绝,辅导员上报到学校保卫处。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宛春晓被学校保卫处高压威胁、恐吓。当时有四个人,其中有一个叫陈鹏,是治安科的,在电脑打字做笔录;还有一个叫殷云林,是保卫处处长。宛春晓坚持对他们说,法轮大法是正法。五月十三日,宛春晓被迫违心的写了所谓“保证书”。他们还搜走了她的大法书和资料,交给了南京仙林派出所徐静。五月二十八日,南京邮电大学对宛春晓做出“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六月初,在自责的痛苦之中,宛春晓决定否定之前写的所谓“保证书”,再次开始在宿舍炼功。保卫处再次找她“谈话”,宛春晓坚持炼功没有错(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何况是修心向善),声明所谓的“保证书”作废。

七月一日学校学生处和保卫处再次找宛春晓谈话,学生处处长劝她自己退学,否则学校开除。宛春晓坚持信仰法轮功没有错,拒绝退学。当时辅导员更换,两个辅导员都参加了所谓“谈话”。

七月四日,宛春晓被南京邮电大学非法开除。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更何况宛春晓是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炼功净化身体,何错之有?宛春晓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善待身边所有的人。而南京邮电大学相关人员却为了手中的一点利益,放弃自己的良知,沦丧自己的道德,迫害好人。

下面两个文件是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学后,宛春晓与家人到学校进行交涉,学校才给她的文件,之前只是口头通知,并给看了一眼一张写着“处分令”三个字的纸,并没有交给她。宛春晓的电子学籍是八月二十七日才显示不在籍的,离校时间写的七月四日。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在中国大陆据官方统计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而在中共全面迫害后的二十年中,法轮功不仅没有被中共打倒,相反,传遍了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的主要书籍《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种语言文字在全世界公开发行。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

在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


南京邮电大学迫害证据

保卫处处长室(殷云林):02585866109
治安科(陈鹏):02585866111
前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辅导员杨瑞:8615062283172
现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辅导员王蒙:8618252025875

南京邮电大学
电话:025-85866114
刘 陈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书记
叶美兰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
王国平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副书记
王宗荣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王友国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
蒋国平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张志华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荆晅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子全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谢平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
汪联辉 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
孙力娟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校长办公室电话:025-85866888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
电话:025-85866402

招生科。 025-85866668,025-85866669
教务处:85866576. 85866287. 85866258. 85866259

南京仙林派出所:025-85899990
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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