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张立萍被山东德州市齐河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关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被齐河县法院非法开庭,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八月三十日,齐河县法院法官宋兆军通知律师说,张立萍被非法判刑年半。
张立萍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下午五点左右,经营按摩椅生意的张立萍,开车从济南章丘区返回济南市里,准备去维修按摩椅,在停车场时,被在后面跟踪的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陈浩等四人绑架。陈浩等人去张立萍家非法抄家,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真相期刊、手机等私人物品被抄走,私人轿车被非法扣押。
张立萍被绑架的原因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齐河县胡官屯镇司李村的村民发现有粘贴的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拍下照片恶意举报。齐河县国保大队警察陈浩等从村里监控器拍的照片中,发现有张立萍开的汽车(车牌号)路过。认定张立萍等人在此村子发真相资料和贴不干胶了。对此跟踪张立萍四个月之久。陈浩等人绑架张立萍后,给张立萍看了村民在十二月十八日拍的粘贴的真相不干胶照片。
陈浩用伪善诱骗张立萍,逼问她说出坐在她车里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张立萍拒绝。陈浩用诱骗出张立萍说的话语,作为构陷张立萍的证据。当陈浩等人知道有律师介入后,很惊慌,逼问张立萍谁给她请的律师。张立萍后来识破陈浩等人先前施用的诱骗诡计,拒绝回答一切问话。陈浩等人还告诉德州看守所警察,不准许张立萍的律师会见张立萍。
张立萍的律师六月份去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递交手续,并要求见负责迫害张立萍案子的警察了解情况。国保大队警察不敢露面见律师,门卫保安人员打通国保大队队长张小亮电话,在电话中张小亮刁难律师,说律师应该到齐河县当地司法局备案等等,律师严肃的说,我不受你们当地司法局管,根本不需要去备什么案。于是,张小亮在电话中又连忙撒谎说,他现在在德州市里,回不去,要律师把手续留下来。
在齐河县国保大队的构陷下,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多,齐河县法院非法开庭迫害张立萍,北京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要求当庭无条件释放张立萍。
在非法庭审全过程中,法庭非常的静,除了齐河县检察院公诉人开口非法指正所谓证据后,法官宋兆军和公诉人一言不发,坐在哪儿只静静听律师的大声辩护。
张立萍自我辩护时说,修炼法轮功合法,散发真相资料是为了救人,为了让民众知道真相。自己无罪。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就拿出了粘贴的真相不干胶照片。律师指出:“照片不能当作证据,无论是数量还是清晰度,都不能当作证据。”律师指出,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说明拥有法轮功类物品、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
最后,律师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实事求是,听从良知的召唤,当庭无罪释放张立萍。
当天张立萍的念大学的儿子和弟弟到庭参加了旁听,张立萍的儿子听了律师有力的无罪辩护,知道母亲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无罪的,更没有犯法。面对无辜的母亲被陷害,在静静的法庭上,他对法官大声说了句:“中国社会就是那样(不讲法律)。”
张立萍,今年五十多岁,是一九九六年六月在济南第二电磁线厂上班时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得法后,身心受益,身体健康。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一零年三月,被滨州市邹平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被非法关押在淄博王村镇山东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遭到齐河县公安迫害的还有济南市法轮功学员贾兆民、姜玉琴、王瑞国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济南市长清区教师贾兆民(男,四十八岁)在老家齐河县司李村和孔官村向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绑架,被胡官屯派出所警察用棍棒毒打逼供,臀部被打成紫色。在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构陷下,齐河县法院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对贾兆民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济南法轮功学员姜玉芹(女,五十多岁)陪同贾兆民的妻子去齐河县公安局询问贾兆民情况,在离开齐河县公安局时候,被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强行扣押,并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一直在找所谓“证据”陷害姜玉芹,家人、朋友一直没有姜玉芹的消息。后经多方打听,才知姜玉芹被齐河县法院冤判一年,在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关押入监狱。
此外,济南法轮功学员王瑞国(男、六十五岁),在二零一九年七月份,在母亲家被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齐河县公安局非法审问,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多年来,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表现很猖狂,但又害怕在明慧网上曝光。国保大队长张小亮威胁受害的法轮功家人不许上明慧网曝光,否则就会对受害的法轮功学员如何。
齐河县国保大队警察陈浩,一米七五左右,三十多岁,黑瘦。多年来多次具体参与对齐河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陈浩具体参与了对济南法轮功学员贾兆民、姜玉芹、张立萍的迫害。陈浩狂妄地说,对海外法轮功学员打来的真相电话不接,打来一个就关一个,不听,不行就换手机卡。
迫害单位及人员: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
电话 0534-5509098、0534-5509097、0534-5321305转4350
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小亮(负责参与迫害法轮功)
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陈浩(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机:17605349046
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元平(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部份相关人员电话:
齐河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刘立文,手机;17605345796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宁,0534-5509002、手机;15905343181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房安才,0534-5509007、手机;13905448928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振利,0534-5509008、手机;13905348889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晓东,0534-5509009、手机;13905449999
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纪委书记:黄吉龙,0534-5509012、手机;13706391686
赵刚:齐河县常委、政法委书记,手机:13705341879
葛毅:齐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支部书记,手机:13953465198
范树林:齐河县检察院,手机:18553405888,
马蜂:齐河县法院,手机:13655347285
张军:齐河县法院,手机:13605340167
齐河县公安系统警务通号段:1760534××××